第三编物权 (四)处分权能 所有权人有权处分所有物 2、所有权人的处分权能原则上不得让与他人 法律处分—改变物的权利命运—以“法律行为” 事实处分——改变物的事实命运—以“事实行为” 、所有权权能的“弹力性” ooO ooO
第三编 物权 (四)处分权能 法律处分——改变物的权利命运 事实处分——改变物的事实命运 ——以“法律行为” ——以“事实行为” 1、所有权人有权处分所有物 2、所有权人的处分权能原则上不得让与他人 三、所有权权能的“弹力性” F
第三编物权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不以物上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取得所有权 继受取得:以物上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意思而取得所有权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一)生产 原料十劳动=新物的取得 同属一人 (二)取得孳息 天然孳息 孳息——原物产生的新物 所有人 法定孳息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三编 物权 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不以物上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取得所有权 继受取得:以物上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意思而取得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一)生产 原料+劳动=新物的取得 同属一人 (二)取得孳息 孳息——原物产生的新物 天然孳息 所有人 法定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