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言 一时代的挑战及其理论回应 21世纪正在迅疾地向我们走来。 伴随着向新世纪迈进的时代脚步,当代中国的社会变革正在 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波澜壮阔地展开。这场伟大变革的进程已经 并且将继缕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的基本面貌,导引着中国社会 的未来发展走向。 马克思曾经提出这样一个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一个时 代所提出的问题,和任何在内容上是正当的因面也是合理的问 题,有着共同的命运:住要的困难不是答案,面是问题。因此, 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问题就是公开的、 无畏的、左右-·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 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因之,每一个历史时期 的法哲学研究,应当密切关注自已的时代所提出的种种问题。法 哲学决不能醉心F淡漠的自我直观,也不能成为游离于现实世界 之外的主观遐想,而必须参与生动的现实生活,反映并解读时代 生活的各种关系,使之成为时代精神的体现,成为法律文明的活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89页
2 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 的灵魂。这乃是法哲学的时代牛命力之所在。 那么,我们的时代提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呢? 纵规20世纪的全球历史进程,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同的区 城或国度、尽管法律变革的过程、特点和目标有所差异,但是作 为一种模式或势态,法制现代化却几乎成为这·历史过程的基本 法律表现。诚然,这个进程在不同的文明国家中的具体实现程度 是不同的;不过,它所昭示的法律文明成长的时代走向却是激动 人心的。 法制现代化属于法律发展的范畴。法律发展论所要探究的乃 是社会发展与法律进步之间的互动关联结构,它所要建构的正是 法律成长的一般模型。在法律发展论领域中,法制现代化理论关 注的重点是从前现代社会法律系统向现代社会法律系统的转变 这一特定过程,寻找这一转变的内在机制。从广泛的意义上讲, 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变革的概念,是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历史性 跃进。这个过程或是因内部诸条件的成熟而从传统走向现代,亦 称“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或是因一个较先进的法律系统对较落 后的法律系统的冲击而导致的进步转型,亦称“外发型”法制现 代化。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变革形态,法制现代化无疑是一个创 新的过程,其实质乃是从人治型的价值一规范体系向法治型的价 值-规范体系的转变。 时下正在历史性地展开的中国社会变革,实际上是要完成从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转型。正是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当代 中国法制呈现出创新乃至现代化的发展趋势。这一时代进程的基 本目标,乃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 本质意义上讲,这一法律发展趋势,意味着法律文明价值体系的 耳大创新。它所体现的,乃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结 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等的大变革潮流;它所反映的,是从
绪言时代的挑战及其理论回应 3 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这一特定过程中法律文明及其价值基 础变迁的激动人心的画面;它所要展示的,是从我们这个民族的 法律思想到法律行为的各个领域变化的多方面进程;它所要确立 的,是同世界法制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但又充满着浓郁的民族意 味的制度安排、价值观念及其生活准则系统。 因之,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制的理论,自党地审视我们时代的法制现代化进程所提出 的重大问题,这是当代中国法哲学的历史使命。法哲学不仅要从 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 时代的法制创新过程相接触并产生相互作用,把我们这个时代的 最精致、最宝贵和最神圣的精髓都融于法哲学思想之中,使之成 为我们所处时代的法律问题的理性认识系统,进而成为这个时代 的真正的法哲学。基于此,本书试图从一般的理论逻辑之意义 上,深入研究法制现代化的基本理论,进而构架法制现代化问题 的概念工具系统;在此基础上,概要地揭示和阐述当代中国社会 主义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主要特征及其基本规律。至于更为深入的 研究,有待于在另一课题中作系统的总体把握。 全书由五个部分所组成。第一章在对若千相关概念范晦初步 辩析的基础上,着重对从17世纪以来到20世纪90年代的西方 法律发展学说,进行批判性的反思与梳理,描述西方法律发展及 法制现代化理论的演进轨迹和发展脉胳,分析不同历史阶段上该 理论学说的形态特征以及赖以产生的社会成因,揭示与确证马克 思法律发展理论的革命性意义,进面阑发法制现代化概念的基本 意义及其规定性。第二章的主体内容是有关法制现代化的评价标 准问题,认为法制现代化与现代法治社会的建立与发展是内在地 结合在一起的,并且据此提出了评价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水准的 实证标准、价值标准和社会标准,对各自的理论要件作了初步的
3414P-19 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 探讨。第三章以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为理论向度,着力研究了 推动传统法律向现代法律转型的社会机理,指出西方的国家与社 会的分离运动促进了法律形式主义的产生,而东方国家(特别是 中国)与社会之间的分离与合一的互动关系则催发了法律伦理主 义的出现,并且分析了国家与政府在东西方法制变革进程中的历 史功用及其特征,从而揭示了东西方法制现代化进程的社会历史 差异性。第四意以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为历史向度,在回潮东 西方法制变革进程中权利发展的基础上,深入考察了法律现代性 的取向问题,比较东西方法律精神的异同结构,进而强调作为现 代法律本质的应有权利及其意义。第五章旨在于认识与解读法制 现代化进程中若干重大的矛盾关系,诸如外部影响与内发力量 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传统与现代性、国际化与本土化等,由此 展示法制现代化运动的复杂性,揭示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论述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模式选择及其世界性意义。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世界法制现代化进程具有多样性统一的 历史规定性。因此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力图以马克思主义法 律发展观为指导,运用比较法律社会学和历史分析方法,探讨法 制现代化的概念、内涵、功能表现、价值取向及模式选择,考察 在社会转型进程中法律发展的基本表征及其规律,把不同国度或 地区的法制现代化运动放置到各自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去加以把 握,揭示在法律发展中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客观的与主观 的、必然与偶然等等之间的互动作用;通过对西方世界与非西方 世界(主要是中国)法律发展进程的比较研究,分析各自法律发 展类型的质的规定性、现象特征及其历史合理性,由此开掘制约 法制现代化进程走向和模式选择的深厚的社会文化底蕴;与此同 时,借助于历史分析方法,把历史的画卷打开,追潮传统法制和 现代法制这两类系统赖以产生的历史根源,考察它们之间在特定
绪言时代的挑战及其理论回应 杜会条件的作用下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历史发展过程,探讨东 西方法律发展的各具特色的历史基础,把握它们所体现的不同的 历史精神,进而把事实与思想、实证与价值、社会哲学与历史分 析、经济范型与文化比较诸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个研究 法制现代化问题的新的分析框架,走向一种法制现代化或法律发 展的社会历史哲学。我相信,上述方法论原则的运用,一定是会 富有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