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实现法律价值,从而体现其在社会中的实际特殊地位的关系。同学们主要从以下几方 面进行理解: 1、法律功能体现一种法律一一社会关系,是一个表示事物之间关系的范畴。 2、法律功能与法律目的之辨 3、法律功能与法律价值之辨 4、法律功能是基于法律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发生关系的状态,表明了法律对社会的一种 适应性。 第二节法律功能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功能作出不同的分类 法律的整体功能和部分功能 法律的整体功能和部分功能的划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法律作为整体或部分具有不 同的功能;二是作为整体或部分的法律对于社会的整体或部分的不同功能 法理学所关注的主要是法律的整体功能 、法律的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指法律直接满足一定的主要目标要求的功能:;法律的辅助功能则是保 证实现法律的基本功能所附加的功能 基本功能与辅助功能是相对而言的。 三、法律的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 法律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是根据法律后果同法律目的是否相符合而划分的。 法律的显性功能,是指法律客观后果合乎立法者的本来意图,或者说是由立法者有意安 排出来的;法律的隐性功能则是指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后果是看不见的或是出乎立法者预 料而产生的,即这种后果超出了立法者的本来意图。 法律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不同于法律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 四、法律的正功能、反功能和非功能 这是从法律对社会系统的整体运作所引起的效应上进行的划分 法律的正功能,或叫法律的积极功能,是指该法能够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法律实现 将有助于社会体系的良性运作,促进社会关系的协调、稳定,从而适应社会的需求;法 律反功能,或称法律消极功能,是指法律实现将引发社会内部的关系紧张,分割社会体
于实现法律价值,从而体现其在社会中的实际特殊地位的关系。同学们主要从以下几方 面进行理解: 1、 法律功能体现一种法律——社会关系,是一个表示事物之间关系的范畴。 2、 法律功能与法律目的之辨 3、 法律功能与法律价值之辨 4、 法律功能是基于法律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发生关系的状态,表明了法律对社会的一种 适应性。 第二节 法律功能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功能作出不同的分类。 一、法律的整体功能和部分功能 法律的整体功能和部分功能的划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法律作为整体或部分具有不 同的功能;二是作为整体或部分的法律对于社会的整体或部分的不同功能。 法理学所关注的主要是法律的整体功能。 二、法律的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指法律直接满足一定的主要目标要求的功能;法律的辅助功能则是保 证实现法律的基本功能所附加的功能。 基本功能与辅助功能是相对而言的。 三、法律的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 法律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是根据法律后果同法律目的是否相符合而划分的。 法律的显性功能,是指法律客观后果合乎立法者的本来意图,或者说是由立法者有意安 排出来的;法律的隐性功能则是指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后果是看不见的或是出乎立法者预 料而产生的,即这种后果超出了立法者的本来意图。 法律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不同于法律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 四、法律的正功能、反功能和非功能 这是从法律对社会系统的整体运作所引起的效应上进行的划分。 法律的正功能,或叫法律的积极功能,是指该法能够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法律实现 将有助于社会体系的良性运作,促进社会关系的协调、稳定,从而适应社会的需求;法 律反功能,或称法律消极功能,是指法律实现将引发社会内部的关系紧张,分割社会体
系内部的协调、稳定局面,降低社会系统的活力;法律非功能,即该法律存在对社会既 无积极影响,也无消极后果,处于一种具文“状态,因而社会成员对其无动于衷。 还可以依照其它标准对法律功能作其它分类,如长期功能与短期功能等等 第五章法律价值总论 第一节价值与法律价值 价值与法律价值是母概念与子概念的关系。 、价值释义 价值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然后被用于哲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之中 在哲学上,价值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其所表达的是一种人与物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 应关系,即事物(客体)能够满足人(主体)的一定需要;其次,价值又是一个属性范 畴。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 价值具有以下特点和属性 1、价值具有社会性或者主体性。 2、价值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 3、价值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 价值的定义:价值是标志着人与外界事物关系的一个范畴,它是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 外界事物的客观属性对人所发生的效应和作用以及人对之的评价 包含着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一是事物的存在对人的作用或意义;二是人对事物有用性 的评价。 提请同学们注意,国内学者对于价值的定义,有不同看法:第一种,价值是客体对于主 体(人)的意义或者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因此,价值有正、负和零之分。第二 种,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因此,价值只能是正的,没有负价值和零价值之 、法律价值 法律价值概念是价值的一般概念在法学研究中的具体应用 简单介绍西方法律价值概念的源起、其含义的历史演变及不同法学流派不同的法律价值 观 西方法学界对法律价值的认识并不一致,但都坚持事实和价值的二元论立场
系内部的协调、稳定局面,降低社会系统的活力;法律非功能,即该法律存在对社会既 无积极影响,也无消极后果,处于一种“具文”状态,因而社会成员对其无动于衷。 还可以依照其它标准对法律功能作其它分类,如长期功能与短期功能等等。 第五章 法律价值总论 第一节 价值与法律价值 价值与法律价值是母概念与子概念的关系。 一、价值释义 价值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然后被用于哲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之中。 在哲学上,价值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其所表达的是一种人与物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 应关系,即事物(客体)能够满足人(主体)的一定需要;其次,价值又是一个属性范 畴。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 价值具有以下特点和属性: 1、 价值具有社会性或者主体性。 2、 价值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3、 价值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价值的定义:价值是标志着人与外界事物关系的一个范畴,它是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 外界事物的客观属性对人所发生的效应和作用以及人对之的评价。 包含着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一是事物的存在对人的作用或意义;二是人对事物有用性 的评价。 提请同学们注意,国内学者对于价值的定义,有不同看法:第一种,价值是客体对于主 体(人)的意义或者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因此,价值有正、负和零之分。第二 种,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因此,价值只能是正的,没有负价值和零价值之 说。 二、法律价值 法律价值概念是价值的一般概念在法学研究中的具体应用。 简单介绍西方法律价值概念的源起、其含义的历史演变及不同法学流派不同的法律价值 观。 西方法学界对法律价值的认识并不一致,但都坚持事实和价值的二元论立场
我国法学界对法律价值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或指法律促进哪些价值一一目的价值:或 指法律本身有哪些价值一一富勒的法律的内在道德:或指发生价值冲突时法律依据什么 标准作出评价 法律价值的确定定义是什么,这在学术界是存在很大争议,主要观点包括作用说、关系 论、意义论以及认同和评价论等。 综上,我国法学界对法的价值的论述主要有一个共识两个分歧。引出教材定义 所谓法律价值,是指在作为客体的法律与人作为主体的关系中,法律对一定主体需要的 满足状况以及由此所产生主体人对法律的评价 同学们理解这一概念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法律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它揭示的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律之间的 关系一一法律的存在及其内在机制和人们对法律的需求关系 2、法律价值反映的是法律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状况。在这样的人与法的关系中,人居于 核心地位,而法律具有对主体的从属性 3、法律价值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法律价值是主体需求在法律中的一种表达;法 律的属性和作用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4、法律价值具有伦理性。法律价值的含义包括主体人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也可称为 道德标准对现实的法律进行评价。在自然法学那里,法律的道德目标与法律的价值内涵 是融通的。 第二节法律价值体系与法律价值冲突 法律价值体系 法律价值本身是一个体系或系统。对法律价值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角度考察,也 可以依据同一标准进行多层次的划分。 第一,从社会主体一一人的角度观察,法律价值有群体价值和个体价值之分。 第二,从法律价值关系中的价值的客体承担者来看,法律价值可分为法律的规范性价值 和法律的社会性价值 第三,从法律价值之间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 第四,从法律的不同类别出发,法律价值还可以分为国际法价值、国内法价值和其它法 律价值。 简介其他分类
我国法学界对法律价值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或指法律促进哪些价值——目的价值;或 指法律本身有哪些价值——富勒的法律的内在道德;或指发生价值冲突时法律依据什么 标准作出评价。 法律价值的确定定义是什么,这在学术界是存在很大争议,主要观点包括作用说、关系 论、意义论以及认同和评价论等。 综上,我国法学界对法的价值的论述主要有一个共识两个分歧。引出教材定义: 所谓法律价值,是指在作为客体的法律与人作为主体的关系中,法律对一定主体需要的 满足状况以及由此所产生主体人对法律的评价。 同学们理解这一概念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法律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它揭示的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律之间的 关系——法律的存在及其内在机制和人们对法律的需求关系。 2、法律价值反映的是法律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状况。在这样的人与法的关系中,人居于 核心地位,而法律具有对主体的从属性。 3、法律价值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法律价值是主体需求在法律中的一种表达;法 律的属性和作用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4、法律价值具有伦理性。法律价值的含义包括主体人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也可称为 道德标准对现实的法律进行评价。在自然法学那里,法律的道德目标与法律的价值内涵 是融通的。 第二节 法律价值体系与法律价值冲突 一、法律价值体系 法律价值本身是一个体系或系统。对法律价值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角度考察,也 可以依据同一标准进行多层次的划分。 第一,从社会主体——人的角度观察,法律价值有群体价值和个体价值之分。 第二,从法律价值关系中的价值的客体承担者来看,法律价值可分为法律的规范性价值 和法律的社会性价值。 第三,从法律价值之间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 第四,从法律的不同类别出发,法律价值还可以分为国际法价值、国内法价值和其它法 律价值。 简介其他分类
、价值冲突 (一)举例说明法律价值冲突的表现 (二)形成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首先,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与复杂性、社会条件的多重性与变化性,是导致法律冲突的社 会原因。 其次,法律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是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三)法律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利害原则、苦乐原则、法律价值等级体系原则、法律 价值中心论。 第六章法律与秩序 第一节秩序与社会秩序 秩序的词源与词义 在古代汉语中,秩〃、"序〃二字,和英文的 order一样,都有"次序、常规的含义。 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认为,秩序概念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的某种程 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另一方面,无序概念则表明存在着断裂(或非连续性) 和无规则性的现象,亦即缺乏智识所及的模式一一这表现为从一个事态到另一个事态的 不可预测的突变情形。 对于秩序概念的理解,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把握。 秩序的分类 1、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自然秩序就是表现在各种自然现象之中的规律。 而社会秩序则是体现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秩序。 社会秩序具有下述共同特征:社会性;稳定性;可预测性;功能性。 2、社会秩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按照社会领域来划分,则有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等等;以地域为标准,则有 国内秩序和国际秩序;依照社会规范来对社会秩序进行分类,社会秩序可以分为宗教秩 序、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等。 三、社会秩序从宗教秩序、道德秩序到法律秩序的演化一一东西方的不同进路和状态。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因此已将"法律秩序〃等同于"法治秩序″,但对于这两者是否等同, 存在着不同观点。本人认为,凡经由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调整社会生活而形成的社会的有 序化状态,就是法律秩序
二、价值冲突 (一) 举例说明法律价值冲突的表现 (二) 形成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首先,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与复杂性、社会条件的多重性与变化性,是导致法律冲突的社 会原因。 其次,法律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是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三)法律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利害原则、苦乐原则、法律价值等级体系原则、法律 价值中心论。 第六章 法律与秩序 第一节 秩序与社会秩序 一、秩序的词源与词义 在古代汉语中,“秩”、“序”二字,和英文的 order 一样,都有“次序、常规”的含义。 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认为,秩序概念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的某种程 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另一方面,无序概念则表明存在着断裂(或非连续性) 和无规则性的现象,亦即缺乏智识所及的模式——这表现为从一个事态到另一个事态的 不可预测的突变情形。” 对于秩序概念的理解,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把握。 二、秩序的分类 1、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自然秩序就是表现在各种自然现象之中的规律。 而社会秩序则是体现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秩序。 社会秩序具有下述共同特征:社会性;稳定性;可预测性;功能性。 2、社会秩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按照社会领域来划分,则有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等等;以地域为标准,则有 国内秩序和国际秩序;依照社会规范来对社会秩序进行分类,社会秩序可以分为宗教秩 序、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等。 三、社会秩序从宗教秩序、道德秩序到法律秩序的演化——东西方的不同进路和状态。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因此已将“法律秩序”等同于“法治秩序”,但对于这两者是否等同, 存在着不同观点。本人认为,凡经由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调整社会生活而形成的社会的有 序化状态,就是法律秩序
第二节法律秩序 一、法律秩序的含义 法律秩序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但对何为法律秩序,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 将法律秩序等同于法律制度或者法律体系。第二种观点是,法律秩序不仅仅是一种抽象 的法律规范或者法律体系,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在这种意义上,法律秩序也 就等同于法治秩序 教材观点:法律秩序,并不仅仅是对于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权利和义务的抽象的法律条文 和规范,也不仅仅是法律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存在,而应当是以上两种观点的内在 统一。对于一个具有良好法律秩序的社会来说,法律规范及其实现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法律秩序,就其本质而言,具体体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稳定性和动态性的内在统一 、法律秩序的基本特征 1、实在性 2、强制性 3、普遍性 4、自治性 第三节法律的秩序价值 就法律与社会秩序的关系来说,在以法律秩序为主宰的现代社会中,法律与秩序表现为 种互相生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法律是社会内在规律的体现和表达 法律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自足的王国,它在本质上是依赖于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经济 生活的。因此,法律不能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具体内容独断地进行规定,相反,它本身 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和维护一定社会的秩序需求,而对存在于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生 活领域中的各种规律的进一步肯定和确认,并且权威化。 二、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持 (一)建立和维持社会政治秩序 (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三)建立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 (四)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第七章法律与利益
第二节 法律秩序 一、法律秩序的含义 法律秩序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但对何为法律秩序,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 将法律秩序等同于法律制度或者法律体系。第二种观点是,法律秩序不仅仅是一种抽象 的法律规范或者法律体系,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在这种意义上,法律秩序也 就等同于法治秩序。 教材观点:法律秩序,并不仅仅是对于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权利和义务的抽象的法律条文 和规范,也不仅仅是法律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存在,而应当是以上两种观点的内在 统一。对于一个具有良好法律秩序的社会来说,法律规范及其实现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法律秩序,就其本质而言,具体体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稳定性和动态性的内在统一。 二、法律秩序的基本特征 1、 实在性 2、 强制性 3、 普遍性 4、 自治性 第三节 法律的秩序价值 就法律与社会秩序的关系来说,在以法律秩序为主宰的现代社会中,法律与秩序表现为 一种互相生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法律是社会内在规律的体现和表达 法律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自足的王国,它在本质上是依赖于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经济 生活的。因此,法律不能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具体内容独断地进行规定,相反,它本身 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和维护一定社会的秩序需求,而对存在于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生 活领域中的各种规律的进一步肯定和确认,并且权威化。 二、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持 (一)建立和维持社会政治秩序 (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三)建立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 (四)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第七章 法律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