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教学大纲(Constitution)一、课程说明课程编码:12200020总学时数:45(42/3)周学时:3学分:3开课学期:11.课程性质本教学大纲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第二版)编撰而成,该教材是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于2020年联合出版。宪法学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学是法律专业14门基础必修课之一,是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学习和掌握宪法学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要培养学生宏观的宪法法治意识能力,要培养学生构建宪法知识体系,具备尊重人权、崇尚法治、热爱民主的基本法律素质。2.课程目标课程目标1:通过学习,拓宽学生宪法学的基本知识面,提高宪法意识,理解和掌握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国家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内容。课程目标2:通过训练学生理解国家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熟悉宪法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使用,使学生具备权利思维能力,强化维权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课程目标3:树立宪法理念、提高权利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文化自信,巩固专业思想,增强公民素质,深刻理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治理念。3.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分析指标点课程目标1一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课程目标31.理想信念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专业知识2一1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等学科基础课程目标1理论知识,系统深入地把握法学知识体系2一2熟练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课程目标3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3.应用能力3一1法律思维能力。学生具有能够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课程目标2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法律推理的能力:对即将做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3一2法律说理能力。学生能够针对专业学习中所涉及案例的课程目标2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中的种种疑问,通过充分的说理、严谨的论证,把自己条理清晰的思辨过程进行展示。4.社会服务4一1创新能力。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和批判精神,课程目标2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探索能力及社会责任感。1
1 《宪法学》 教学大纲 (Constitution) 一、课程说明 课程编码:12200020 总学时数:45(42/3) 周学时:3 学分:3 开课学期:1 1.课程性质 本教学大纲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第二版)编撰而成, 该教材是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于 2020 年联合出版。宪法学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学是法律专业 14 门基础必修课之一, 是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学习和掌握宪法学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要培养学生宏观的 宪法法治意识能力,要培养学生构建宪法知识体系,具备尊重人权、崇尚法治、热爱民主的 基本法律素质。 2.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 1:通过学习,拓宽学生宪法学的基本知识面,提高宪法意识,理解和掌握我 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国家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内容。 课程目标 2:通过训练学生理解国家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熟悉宪法在司法 实践中应如何使用,使学生具备权利思维能力,强化维权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课程目标 3:树立宪法理念、提高权利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文化自信,巩固专 业思想,增强公民素质,深刻理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治理念。 3.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 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分析指标点 课程目标 1.理想信念 1—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 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 课程目标 3 2.专业知识 2—1 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等学科基础 理论知识,系统深入地把握法学知识体系 课程目标 1 2—2 熟练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 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 养、公正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 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课程目标 3 3.应用能力 3—1 法律思维能力。学生具有能够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 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法律推理的能力;对即将做 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课程目标 2 3—2 法律说理能力。学生能够针对专业学习中所涉及案例的 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中的种种疑问,通过充分的说理、严谨的 论证,把自己条理清晰的思辨过程进行展示。 课程目标 2 4.社会服务 4—1 创新能力。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和批判精神, 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探索能力及社会 责任感。 课程目标 2
5.人文素养5一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较高的道德修课程目标3养,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5一3具有从事法律职业和终身学习的理论、技能及自我不断课程目标2提升的愿望和能力。4.教学内容及时间安排与课程目标的对应关系章次内容总课时理论课实践课支撑课程目标时时6-宪法总论6课程目标1.E44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课程目标1.三22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课程目标1.3四44课程目标1.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五87国家基本制度1课程目标1.362六8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课程目标1.2.3七99国家机构课程目标1.22八“一国两制”与2课程目标1.2.3特别行政区制度2九2宪法实施的监督课程目标1.2总计45423课程目标1.2.35.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宪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必修课程,与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联系甚密。宪法学的研究应更注重宪法的法律性和规范性、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宪法权威与地位的保障、宪法对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独特价值。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法理学、法律史学之间的相互衔接,同时注意相互之间不同的研究重点,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6.推荐教材及参考书目·教学教材:“马工程”教材《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教学参考书:1.许崇德,宪法(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2.张晋藩,中国宪法史(修订版)[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此外,主讲教师根据需要可自行更新参考教材。7.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本学科的显著特征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比较紧密,在教学中主要采用的教学方法有:。教学方法:讲授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现代化教学手段,板书8.成绩评定方法本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和最终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认定总成绩包括:过程性考核20%+终结性考核80%=总成绩100%过程性考核:出勤表现、课堂表现、作业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80%)9.实践教学安排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和第六章公民基本权利安排学生进行实训课程。采用学术沙龙的方式展开,具体表现形式为:将班级所有同学分成若干组,实训以组为单位分别进行,组内所2
2 5.人文素养 5—1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较高的道德修 养,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课程目标 3 5—3 具有从事法律职业和终身学习的理论、技能及自我不断 提升的愿望和能力。 课程目标 2 4. 教学内容及时间安排与课程目标的对应关系 章次 内容 总课时 理论课 时 实践课 时 支撑课程目标 一 宪法总论 6 6 课程目标 1. 二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4 4 课程目标 1. 三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 2 课程目标 1.3 四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4 4 课程目标 1. 五 国家基本制度 8 7 1 课程目标 1.3 六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8 6 2 课程目标 1.2.3 七 国家机构 9 9 课程目标 1.2 八 “一国两制”与 特别行政区制度 2 2 课程目标 1.2.3 九 宪法实施的监督 2 2 课程目标 1.2 总计 45 42 3 课程目标 1.2.3 5.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 宪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必修课程,与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联系甚密。宪法学的研究应 更注重宪法的法律性和规范性、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宪法权威与地位的保障、宪法 对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独特价值。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法理学、法律史学之间的相互 衔接,同时注意相互之间不同的研究重点,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6.推荐教材及参考书目 教学教材: “马工程”教材《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 民出版社,2020. 教学参考书: 1.许崇德,宪法(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2.张晋藩,中国宪法史(修订版)[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 此外,主讲教师根据需要可自行更新参考教材。 7.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 1.教学方法 本学科的显著特征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比较紧密,在教学中主要采用的教学方法有: 教学方法:讲授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现代化教学手段,板书 8.成绩评定方法 本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和最终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认定。 总成绩包括:过程性考核 20%+终结性考核 80%=总成绩 100% 过程性考核:出勤表现、课堂表现、作业 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80%) 9.实践教学安排 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和第六章公民基本权利安排学生进行实训课程。采用学术沙龙的方 式展开,具体表现形式为:将班级所有同学分成若干组,实训以组为单位分别进行,组内所
有成员先以学术沙龙的形式就课前发布的案例进行讨论,之后每组成员分别就案例的内容进行演练,教师进行总结点评,该组实训流程完毕。二、教学内容纲要第一章宪法总论(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宪法的概念、法律地位,掌握宪法的本质特征。了解宪法的传统分类和实质分类。了解宪法结构的构成部分,理解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了解宪法规范及其构成要素、基本特点,掌握宪法的主要渊源。了解宪法制定的含义及其与宪法修改的区别,理解制宪机关的概念,掌握制宪的基本程序。理解宪法修改的含义,必要性与宪法修改的限制,掌握宪法修改的主要形式,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教学重点:宪法的本质教学难点:宪法制定的含义与宪法修改的区别教学内容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1学时)一、宪法的概念(一)宪法词源的演变(二)原始意义上的宪法为国家组织法(三)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限制权力保障人权(四)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以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五)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最高地位、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二、宪法的法律地位根本法地位(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三)宪法效力的最高性三、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四、宪法的本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我们可以将宪法定义为: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根本法。第一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1学时)一、宪法的形式分类(一)宪法的传统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二)新的宪法分类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二、宪法的实质分类1.依据国家倡导的意识形态划分,宪法可以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宪法3
3 有成员先以学术沙龙的形式就课前发布的案例进行讨论,之后每组成员分别就案例的内容进 行演练,教师进行总结点评,该组实训流程完毕。 二、教学内容纲要 第一章 宪法总论(6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宪法的概念、法律地位,掌握宪法的本质特征。了解宪法的传统 分类和实质分类。了解宪法结构的构成部分,理解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了解宪法规范及其 构成要素、基本特点,掌握宪法的主要渊源。了解宪法制定的含义及其与宪法修改的区别, 理解制宪机关的概念,掌握制宪的基本程序。理解宪法修改的含义,必要性与宪法修改的限 制,掌握宪法修改的主要形式,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 教学重点:宪法的本质 教学难点:宪法制定的含义与宪法修改的区别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1 学时) 一、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词源的演变 (二)原始意义上的宪法为国家组织法 (三)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限制权力保障人权 (四)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以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 (五)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最高地位、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 根本法地位 (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 (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三)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三、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四、宪法的本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所以,我们可以将宪法定义为: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根本法。 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和渊源(1 学时) 一、宪法的形式分类 (一)宪法的传统分类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 (二)新的宪法分类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规范宪法、名义宪 法和语义宪法 二、宪法的实质分类 1.依据国家倡导的意识形态划分,宪法可以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宪法
2.依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划分,宪法可分为法定宪法和现实宪法。三、宪法渊源(一)宪法典(二)宪法性法律(三)宪法惯例(四)宪法判例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3学时)一、宪法制定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立宪,是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并通过立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宪法制定仅指一个国家在社会形态发生变革时创制首部宪法的活动。制宪权的概念:制宪权又称宪法制定权,是指创制宪法的权力,属于制宪的主体(人民),但具体行使制宪权的是立宪机关。二、制宪机关和制宪程序(一)制宪机关制宪机关,又称立宪机关,是接受宪法制定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制宪机关不是宪法制定权的主体,宪法制定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二)制宪程序三、我国宪法的制定(一)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宪法起草机关一一宪法起草委员会制宪机关一一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二)1954年宪法的性质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制定宪法的活动,以后都是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四、宪法修改概述(一)宪法修改的含义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五、宪法修改的限制(一)限制宪法修改的理论(二)限制宪法修改的主要表现六、宪法修改的方式(一)全面修改(二)部分修改(三)无形修改七、宪法修改的程序(一)提案(二)审定(先决投票)(三)公告(四)议决(五)公布八、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依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4
4 2.依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划分,宪法可分为法定宪法和现实宪法。 三、宪法渊源 (一)宪法典 (二)宪法性法律 (三)宪法惯例 (四)宪法判例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3 学时) 一、宪法制定 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立宪,是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并通过立宪机关创制宪法 的活动。 宪法制定仅指一个国家在社会形态发生变革时创制首部宪法的活动。 制宪权的概念:制宪权又称宪法制定权,是指创制宪法的权力,属于制宪的主体(人民), 但具体行使制宪权的是立宪机关。 二、制宪机关和制宪程序 (一)制宪机关 制宪机关,又称立宪机关,是接受宪法制定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 制宪机关不是宪法制定权的主体,宪法制定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 (二)制宪程序 三、我国宪法的制定 (一)1954 年宪法的制定过程 宪法起草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 制宪机关——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二)1954 年宪法的性质 1954 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是我国迄今为止 唯一的一次制定宪法的活动,以后都是对 1954 年宪法的修改。 四、宪法修改概述 (一)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 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五、宪法修改的限制 (一)限制宪法修改的理论 (二)限制宪法修改的主要表现 六、宪法修改的方式 (一)全面修改 (二)部分修改 (三)无形修改 七、宪法修改的程序 (一)提案 (二)审定(先决投票) (三)公告 (四)议决 (五)公布 八、宪法解释的概念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依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 限所作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九、宪法解释的分类依据解释主体性质和宪法解释的后果,可将宪法解释分为:(一)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二)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十、宪法解释的机关十一、宪法解释的原则十二、我国的宪法解释第四节宪法关系和宪法规范(0.5学时)一、宪法关系宪法关系是在国家和公民之间、国家和其他主体之间或国家机关之间形成的,以宪法上的权利、权力及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关系。(一)宪法关系的主体(二)宪法关系的内容二、宪法规范(一)宪法规范的概念是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宪法规范的特点(三)宪法规范的种类(四)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第五节宪法的效力和作用(0.5学时)一、宪法的效力宪法的效力时指宪法的法律约束力。(一)空间效力(二)时间效力(三)对人效力(四)对事效力二、宪法的作用宪法作用是调整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所产生的具体影响。(一)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四)确认经济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五)维护国家统一和世界和平三、宪法的结构第二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和过程,了解近代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了解旧中国宪法产生的历事背景,了解旧中国产生的不同类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了解共同纲领的定制背景、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了解1954年宪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了解1975年修改宪法、1978年修改宪法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掌握1982年宪法的背景、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掌握对1982年宪法四次部分修改的主要内容。教学重点:1.1954年宪法的制定背景和历史意义;5
5 九、宪法解释的分类 依据解释主体性质和宪法解释的后果,可将宪法解释分为: (一)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 (二)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 十、宪法解释的机关 十一、宪法解释的原则 十二、我国的宪法解释 第四节 宪法关系和宪法规范(0.5 学时) 一、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是在国家和公民之间、国家和其他主体之间或国家机关之间形成的,以宪法上 的权利、权力及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关系。 (一)宪法关系的主体 (二)宪法关系的内容 二、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 是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三)宪法规范的种类 (四)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第五节 宪法的效力和作用(0.5 学时) 一、宪法的效力 宪法的效力时指宪法的法律约束力。 (一)空间效力 (二)时间效力 (三)对人效力 (四)对事效力 二、宪法的作用 宪法作用是调整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所产生的具体影响。 (一)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 (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四)确认经济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五)维护国家统一和世界和平 三、宪法的结构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4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和过程,了解近代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当代宪 法的发展趋势。了解旧中国宪法产生的历事背景,了解旧中国产生的不同类型的主要内容和 特点。了解共同纲领的定制背景、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了解 1954 年宪法的制定背景、主 要内容和历史意义,了解 1975 年修改宪法、1978 年修改宪法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掌握 1982 年宪法的背景、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掌握对 1982 年宪法四次部分修改的主要 内容。 教学重点:1.1954 年宪法的制定背景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