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形态创新专题研究执政意识形态是执政党为自已执政的合法性进行辩护的思想体系,执政党总会通过一系列导向性的理论建构来满足自身利益和需要,同时也培育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合法性认同。执政意识形态创新是指执政党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变化,将自己的利益诉求转换成为完整的思想体系的一种理论变革和创造,执政党紧密围绕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任务的变化,不断进行理论体系的更新,并通过各种影响人们思想和情感的渠道将自己的意识形态社会化,为该执政党的组织、制度、统治的合法性提供源源不断的理念基础和行为动力。创新不是简单的建设,也不是颠覆性的破旧立新"和"毁灭性的创造”,它是保持自己执政前提基础上的自我更新,因而一定要坚持正确的价值理念,把握创新的"度"和"底线",并遵循正确的创新路径。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经历了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化的阵痛和艰难,其意识形态创新既要区别于传统的革命意识形态和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的意识形态,又要继承、借鉴和吸收以往革命意识形态的精华和其他执政党执政的有益的意识形态资源,并在中国这个特殊国情、党情、社情基础上创新,以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长久执政地位。(一)执政意识形态创新的价值理念不同政党由于阶级性质和执政目标的不同,其核心价值理念也不尽相同。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执政的核心价值理念必然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相贯通。民主、法治、公正、效率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是近代以来仁人志士对国家出路探索的一种理性思考,更是亿万中国人民对理想社会的一种展望,它们自然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形态创新的核心价值理念。这种价值理念只有自觉的渗透到执政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中国共产党才能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利益整合功能,获得人民的情感认同,从而不断提高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政治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1、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自觉的价值追求民主的概念可追溯到公元前1500年的古希腊,尽管人们对其内涵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但"人民的统治、“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一直是其基本的内核。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更是社会主义的内在价值。就其本义来讲,社会主义不但与民主不可分离,而且应当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民主,因此民主理所当然要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形态创新的价值取向。邓小平早就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11江泽民也指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为争取人民民主而斗争。现在,我们仍然在为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行不解努力。[2胡锦涛在十八大政治报告中强调:”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四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强调要用改革的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41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以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肩负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一切不平等因素,替广大人民争得民主,实现最充分民主的伟大历史使命。因此共产党在执政实践过程中不仅要积极地弘扬民主、发展民主,而且还必须把民主的追求牢牢嵌入自已的意识形态理念中,成为执政意识形态的一个核心元素。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点:1)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程序民主是指实现民主过程的先后顺序及其相关制度性规定”,重在民主的机制、规则和程序,因此也叫形式民主。实质民主是指"民主的取向要落实到“自由”、“平等”、“正义”等普遍的终极价值”,重在民主的内容和价值目标,因而也叫实体民主。有学者将两者对立起来,认为:”程序民主有可能造成实质不民主,最终是既无实质民主又无程序民主;而实质民主又可能违背程序民主,最终也达到既无程序民主亦无实质民主的地步。“[]实际上,不管是程序民主还是实质民主,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在二者有机统一、各自发挥功能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
第十讲 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形态创新专题研究 执政意识形态是执政党为自己执政的合法性进行辩护的思想体系,执政党总会通过一系列导向性 的理论建构来满足自身利益和需要,同时也培育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合法性认同。执政意识形 态创新是指执政党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变化,将自己的利益诉求转换成为完整的思想体系的一种理 论变革和创造,执政党紧密围绕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任务的变化,不断进行理论体系的更新,并 通过各种影响人们思想和情感的渠道将自己的意识形态社会化,为该执政党的组织、制度、统治的 合法性提供源源不断的理念基础和行为动力。创新不是简单的建设,也不是"颠覆性的破旧立 新"和"毁灭性的创造",它是保持自己执政前提基础上的自我更新,因而一定要坚持正确的价值理 念,把握创新的"度"和"底线",并遵循正确的创新路径。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经历 了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化的阵痛和艰难,其意识形态创新既要区别于传统的革命意识形态和西方资 产阶级政党的意识形态,又要继承、借鉴和吸收以往革命意识形态的精华和其他执政党执政的有益 的意识形态资源,并在中国这个特殊国情、党情、社情基础上创新,以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长久执政 地位。 (一)执政意识形态创新的价值理念 不同政党由于阶级性质和执政目标的不同,其核心价值理念也不尽相同。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 主义执政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执政的核心价值理念必然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和愿望相贯通。民主、法治、公正、效率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是近代以来仁人志士对国 家出路探索的一种理性思考,更是亿万中国人民对理想社会的一种展望,它们自然成为中国共产党 执政意识形态创新的核心价值理念。这种价值理念只有自觉的渗透到执政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 各个环节,中国共产党才能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利益整合功能,获得人民的情感认同,从而不断提 高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政治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1、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自觉的价值追求 民主的概念可追溯到公元前1500年的古希腊,尽管人们对其内涵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但"人民的 统治"、"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一直是其基本的内核。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更是社会主义的 内在价值。就其本义来讲,社会主义不但与民主不可分离,而且应当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民 主,因此民主理所当然要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形态创新的价值取向。邓小平早就提出:"没有民 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1]江泽民也指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为争取 人民民主而斗争。现在,我们仍然在为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行不懈努力。"[2]胡锦涛在十 八大政治报告中强调:"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 的人民民主。"[3] 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强调要用改革的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 设,"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 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4]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以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肩 负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一切不平等因素,替广大人民争得民主,实现最充分民主的伟大历 史使命。因此共产党在执政实践过程中不仅要积极地弘扬民主、发展民主,而且还必须把民主的追 求牢牢嵌入自己的意识形态理念中,成为执政意识形态的一个核心元素。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 点: 1)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 "程序民主是指实现民主过程的先后顺序及其相关制度性规定",重在民主的机制、规则和程序, 因此也叫形式民主。实质民主是指"民主的取向要落实到‘自由’、‘平等’、‘正义’等普遍的终 极价值",重在民主的内容和价值目标,因而也叫实体民主。有学者将两者对立起来,认为:"程序 民主有可能造成实质不民主,最终是既无实质民主又无程序民主;而实质民主又可能违背程序民 主,最终也达到既无程序民主亦无实质民主的地步。"[5] 实际上,不管是程序民主还是实质民主,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在二者有机统一、各自发挥功能的 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
序和规则,民主建设也是如此。否则,民主建设就会出现无章程可循、无规则可守的混乱局面,民主建设最终将无法进行。程序民主的功绩在于它将民主”落实为现实世界的体制制度”,它是实质民主的基础和制度保障。然而,”程序性民主主要体现工具理性的诉求”,它”并不强调将民主视为至高。因此,我们又不能将民主仅仅看作是一个程无上的目标,而是注重将民主看作治理国家的工具”序、一种形式、一种工具,它还应该包括一定的内容和其追求的内在价值目标,即实质民主。实质民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要让人民真正感受到民主的灿烂光辉,真正享受到民主带来的丰硕果实。正如学者所言:”实质性民主主要体现价值理性的诉求.·它热切关注民主的终极价值”,”它的功绩在于确立了民主在人们心目中的永恒价值,从而激发人们为实现民主而奋斗的热情和勇气。四因此,民主应该是过程与目的、形式与内容、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即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2)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8],”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上升到"生命"的高度,可见两者对党的事业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是党内民主,什么是人民民主?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呢?”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在党内生活中,根据党的章程和特定的程序及形式,参与党的事务的表决和管理。101-人民民主是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全体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形式,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其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他肩负着领导中国人民发展和实现国家民主政治的伟大使命和政治任务。这就要求我党必须首先发展党内民主,即”严格审视党内自身的民主状况”,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发挥好党内民主的领导性、关键性和示范性作用。这样才能既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创造活力和执政的科学化水平,又能以此来引导和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进程。然而,在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楚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是国家的主人和国家一切权力的拥有者。因此,人民民主才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的主体、本质和根本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好人民民主的基础性、主体性和广泛性作用,有效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为党内民主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社会动力与支持。由此可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关系。我们必须坚持二者的有机统一,以党内民主引导和推动人民民主,以人民民主来监督和促进党内民主。最终赢得民心,保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3)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的有机统一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是指公民通过公正、自由、广泛、平等、定期、竞争性的选举来选择政府及其治理方式,即政府通过竞争选民手中的选票而获得做出决定的权力。121-所谓协商民主,指的是这样一种治理形式,平等、自由的公民借助对话、讨论、审议和协商,提出各种相关理由,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偏好,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利用理性指导协商,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113]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并在各自不同的层面上以及领域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我们知道,选举民主的核心是选举,它使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做出自已真实的、理性的选择,体现和保障的是”公民个人的选择权”。而协商民主的核心则是协商与共识。它使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讨论、对话和协商,体现和保障的是”公民个人与组织的平等参与和话语权”。选举民主更侧重过程的民主与公平,而协商民主更侧重结果的民主与公平。在现代民主制度建设中,无论是单一的选举民主还是纯粹的协商民主都无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我国,选举民主还不完善,协商民主也需要提高,要充分重视两者的结合。”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是选举民主的发展也是处于初级阶段,如果这个时候,只要协商民主,或者说不重视选举民主和其它民主形式,对于我们来讲,不是一个好事。”141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
序和规则,民主建设也是如此。否则,民主建设就会出现无章程可循、无规则可守的混乱局面,民 主建设最终将无法进行。程序民主的功绩在于它将民主"落实为现实世界的体制制度",它是实质民 主的基础和制度保障。然而,"程序性民主主要体现工具理性的诉求",它"并不强调将民主视为至高 无上的目标,而是注重将民主看作治理国家的工具"[6]。因此,我们又不能将民主仅仅看作是一个程 序、一种形式、一种工具,它还应该包括一定的内容和其追求的内在价值目标,即实质民主。实质 民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要让人民真正感受到民主的灿烂光辉,真正享受到民主带来的丰硕果实。正 如学者所言:"实质性民主主要体现价值理性的诉求.它热切关注民主的终极价值","它的功绩在 于确立了民主在人们心目中的永恒价值,从而激发人们为实现民主而奋斗的热情和勇气。"[7]因此, 民主应该是过程与目的、形式与内容、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即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 统一。 2)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8],"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 主"[9]。中国共产党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上升到"生命"的高度,可见两者对党的事业和我国社会主 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是党内民主,什么是人民民主?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我们 应该如何对待呢? "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在党内生活中,根据党的章程和特定的程序及形式,参与党的事务的表决和 管理。"[10]"人民民主是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全体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 一定的程序和形式,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其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1]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他肩负着领导中国人民发展和实现 国家民主政治的伟大使命和政治任务。这就要求我党必须首先发展党内民主,即"严格审视党内自身 的民主状况",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发挥好党内民主的领导性、关键性和示范性 作用。这样才能既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创造活力和执政的科学化水平,又能以此来引导和推动人民民 主的发展进程。然而,在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楚"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力 量之源和胜利之本",是国家的主人和国家一切权力的拥有者。因此,人民民主才是社会主义国家民 主政治的主体、本质和根本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好人民民主的基础性、主体性和广泛性作用,有效 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为党内民主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社会动力与支持。由此可见,党内 民主和人民民主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关系。我们必须坚持二者的有 机统一,以党内民主引导和推动人民民主,以人民民主来监督和促进党内民主。最终赢得民心,保 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3) 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的有机统一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是指公民通过公正、自 由、广泛、平等、定期、竞争性的选举来选择政府及其治理方式,即政府通过竞争选民手中的选票 而获得做出决定的权力。"[12]"所谓协商民主,指的是这样一种治理形式,平等、自由的公民借助对 话、讨论、审议和协商,提出各种相关理由,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偏好,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 上,利用理性指导协商,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13] 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并在各自不同的层面上以及领域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者相辅相 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我们知道,选举民主的核心是选举,它使每个公民都有平等 的权利和机会做出自己真实的、理性的选择,体现和保障的是"公民个人的选择权"。而协商民主的 核心则是协商与共识。它使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讨论、对话和协商,体现和保障的 是"公民个人与组织的平等参与和话语权"。选举民主更侧重过程的民主与公平,而协商民主更侧重 结果的民主与公平。在现代民主制度建设中,无论是单一的选举民主还是纯粹的协商民主都无法体 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我国,选举民主还不完善,协商民主也 需要提高,要充分重视两者的结合。"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是选举民主的发展也是处 于初级阶段,如果这个时候,只要协商民主,或者说不重视选举民主和其它民主形式,对于我们来 讲,不是一个好事。"[14]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内部各方面在 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
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151特别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文化水平的不发达和经济利益的错综复杂,协商民主对社会稳定具有更特殊的意义。因此十八大报告在专门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1-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对如何规范化协商民主进行了充分的论证。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的执政理念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而产生和发展的。它强调法律在实现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具备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是有效防腐和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制度保障,是巩固和保证我党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7。。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又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自身必须在究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181我们党必须将法治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整个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丰富法治内涵,弘扬法治精神。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1)从人治到法治的彻底转变”人治是指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19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的基础上,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体现出不平等的原则,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是与现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完全背道而驰的。法治是一种与人治根本对立的治国思想与理念。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强调依法治国,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体现了平等的原则,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处理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稳定、有序地发展。[20]中国共产党要维护社会稳定,提升自己的合法性和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就必须从人治转向法治,因为”一个循法而治,依律而为并具有明确政治责任的执政党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才能有效地巩固自己的政治权威地位。[2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政治模式与之相适应。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自然经济的封闭性、保守性和分散性形成了人治这一政治模式,加上传统儒家文化和封建宗法制度的浸润,人治更加根深蒂固。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人治遭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唾弃,法治逐步成为世界主流文明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年动乱后,邓小平做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对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他曾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反复批判了人们潜意识中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我有一个观点,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221,”我认为,过分大个人作用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死的。哪一天我不在了,好像中国就丢了灵魂,这种看法不好123],“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124]。江泽民顺应历史潮流,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胡锦涛继续推进法治,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5]的任务,并在十八大指出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26]2)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
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地 体现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15]特别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文化水平的不发达 和经济利益的错综复杂,协商民主对社会稳定具有更特殊的意义。因此十八大报告在专门提出要健 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 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16]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把推进协商民主 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对如何规范化协商民主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的执政理念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而产生和发展的。"它强调法律在实 现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具备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是保证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是有效防腐和增强中国共产 党执政合法性的制度保障,是巩固和保证我党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 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7]。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 近平又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 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 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18]我们党必须将法治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 大事业的整个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丰富法治内涵,弘扬法治精神。为此,我们应从以 下几方面努力: 1)从人治到法治的彻底转变 "人治是指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 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19]人 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的基础上,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 体现出不平等的原则,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是与现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建设完全背道而驰的。 法治是一种与人治根本对立的治国思想与理念。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强调依法治国,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体现了平等的原 则,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处理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稳定、有序地发展。[20]中国共产党要维护社会稳 定,提升自己的合法性和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就必须从人治转向法治,因为"一个循法而治,依律 而为并具有明确政治责任的执政党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才能有效地巩固自己的政治权威地位。" [21]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政治模式与之相适应。在我国两 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自然经济的封闭性、保守性和分散性形成了人治这一政治模式,加上传统儒 家文化和封建宗法制度的浸润,人治更加根深蒂固。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人类政治文 明的不断发展,人治遭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唾弃,法治逐步成为世界主流文明治国理政的基本方 式。 十年动乱后,邓小平做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对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 他曾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反复批判了人们潜意识中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我有一个观点,如果 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 会出现不稳定"[22],"我认为,过分夸大个人作用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死的。哪一天我不在了,好像 中国就丢了灵魂,这种看法不好"[23],"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4]。江泽民顺应历史潮 流,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胡锦涛继续推进法 治,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5]的任 务,并在十八大指出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 治观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 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26] 2) 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
德治,是人类社会用道德控制和评价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种手段。主要通过榜样示范、道德礼仪、教化活动、制定乡规民约和宗族家法、舆论褒贬等形式实现。其基本含义是:行仁政,要求治国者注重道德教化。德治的精髓是能够将道德内化为人们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是对人内心世界的种洗礼和教化,它容易深入人心,并实践于人们的自觉行动中。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理性原则,表现为良好的法律秩序,并包含着内在价值规定的法律精神的种治国方略。法治的优越性在于:法治避免了人治的随意性,具有公正、规范、明确和强制性。法治与德治是治国理政的两种重要方式,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我们提倡的德治是社会主义的以德治国,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的德治,德治的内容、方式和背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也不是要弃法治而用德治,而是提倡两者的有机结合。正如张千帆教授所言:”离开了德治,法治就失去了道德基础,并成为不可实现的空想;离开了法治,德治也将流于空谈,并最终走向专制与人治。[27]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而就,它必然经历一个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成熟与完善的过程。这期间,必然需要通过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来逐渐增强人们遵纪守法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最终实现法治。在我国,自古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试想如果一个执政党没有得到公众心理层面的自愿认同与支持,而只是被逼迫的外在的表面认同,那么,这个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及其政治权威就会逐渐丧失,其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在进行法治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借助道德的力量,必须做好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很多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仅依靠法的力量是不够的,特别是涉及精神和文化层面的问题,就更需要理性的支持和道德的关怀。[28]江泽民早就指出:“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1291"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解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解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30]胡锦涛也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3]]3)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自觉的实践历程,也是其不解追求的政治目标,但法治国家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不是一而就的,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需要一定的政治条件和物质保障。这里必须妥善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过去,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剥削和压迫,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在现在这样一个社会急剧转型的矛盾突发期,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就会四分五裂,社会就会动荡不安。邓小平早就指出:”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32]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并指出”中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33]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法治就是要限制公权力的膨胀和官僚的特权行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保证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律平等。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我国是
德治,是人类社会用道德控制和评价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种手段。主要通过榜样示范、道德礼仪、 教化活动、制定乡规民约和宗族家法、舆论褒贬等形式实现。其基本含义是:行仁政,要求治国者 注重道德教化。德治的精髓是能够将道德内化为人们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是对人内心世界的一 种洗礼和教化,它容易深入人心,并实践于人们的自觉行动中。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和目 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理性原则,表现为良好的法律秩序,并包含着内在价值规定的法律精神的一 种治国方略。法治的优越性在于:法治避免了人治的随意性,具有公正、规范、明确和强制性。 法治与德治是治国理政的两种重要方式,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我们提倡的德治 是社会主义的以德治国,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的德治,德治的内容、方式和背景发生了深刻的 变化,它也不是要弃法治而用德治,而是提倡两者的有机结合。正如张千帆教授所言:"离开了德 治,法治就失去了道德基础,并成为不可实现的空想;离开了法治,德治也将流于空谈,并最终走 向专制与人治。"[27]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必然经历一个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成熟 与完善的过程。这期间,必然需要通过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来逐渐增强人们 遵纪守法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最终实现法治。在我国,自古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试想如果 一个执政党没有得到公众心理层面的自愿认同与支持,而只是被逼迫的外在的表面认同,那么,这 个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及其政治权威就会逐渐丧失,其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在进行法治 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借助道德的力量,必须做好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 转型期,很多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仅依靠法的力量是不够的,特别是涉及精神和文化层面的问题, 就更需要理性的支持和道德的关怀。"[28] 江泽民早就指出:"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 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 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 统一发挥作用。"[29]"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 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30]胡锦涛也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加 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 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 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31] 3)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自觉的实践历程,也是其 不懈追求的政治目标,但法治国家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 需要一定的政治条件和物质保障。这里必须妥善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 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过去,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 的剥削和压迫,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实现 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 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在现在这样一个社会急剧 转型的矛盾突发期,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就会四分五裂,社会就会动荡不安。邓小平早就指 出:"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32]胡锦涛在党 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并指出"中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 领导核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 核心作用。"[33]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法 治就是要限制公权力的膨胀和官僚的特权行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保证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 律平等。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我国是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力量源泉和其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34]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351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过程中,不仅要坚持党的领导,同时还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的国家才会长治久安。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保证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重要法宝。我们必须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136]3、实现社会的公正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解的奋斗自标公正是一个古老恒久的话题,自人类社会有史以来,人们便开始思考如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公正文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正总会不断提出新要求。那么什么是公正呢?一般而言,它是指社会成员对社会是否"合意"的一种价值评判,其实质是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权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每个人都愿意付出他所能付出的,每个人都能得到他应该得到的。虽然千百年来人们都在追求公正,但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这只能是一种美丽的海市楼。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实现社会公正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的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社会公正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党中央越来越注重社会公正问题,在各种会议上多次指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进一步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371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再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381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实现社会的公正呢,以下三个方面关系的处理是至关重要的。1)起点公正和结果公正的有机统一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分配不公正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一个巨大”瓶颈”。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深入进行的条件下,要使人民真正感受到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好处,就必须使收入分配得更加合理与公平。那么如何实现收入分配的合理与公平呢?首先必须保证起点的公正。起点公正是分配公平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起点的公正,分配公平就无从谈起。而起点的公正又要求我们必须保证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以及规则的平等。人们只有在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机会以及平等规则的基础之上才能感受到公正的巨大力量,并自觉地将这种力量转化为一种积极的创造力,从而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起点公正要求我们重视制度建设,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让好人能够充分做好事,让坏人无法做坏事,让做坏事的人能够得到应该得到的惩罚”。起点公正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防止权力和资本结合,防止他们利用我们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大发横财。其次,必须满足结果的公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分配公平等同于结果公平、公正。结果公正要求我们重视第二次分配,发挥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的有效调控作用,做好财政收入的有效转移支付,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上每个人都能够健康发展。起点公正和结果公正是辩证统一的。起点公正是结果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是保证结果公正的重要因素。结果公正反过来又会促进起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中 国共产党执政的力量源泉和其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发挥人民主 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 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障人 民当家作主。"[34]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进步 的重要标志。"[35]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过程中,不仅要坚持党的领导,同时还必须 坚持依法治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的国家才会长治久安。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过 程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保证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重要法宝。我 们必须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 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36] 3、实现社会的公正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不懈的奋斗目标 公正是一个古老恒久的话题,自人类社会有史以来,人们便开始思考如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 公正又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正总会不断提出新要求。那么什么 是公正呢?一般而言,它是指社会成员对社会是否"合意"的一种价值评判,其实质是要求经济、政 治、文化等各种权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每个人都愿意付出他所能付出的,每个人都能得到 他应该得到的。虽然千百年来人们都在追求公正,但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这只能是一种美丽的海 市蜃楼。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实现社会公正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从根本上改 变了旧中国的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社会公正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 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党中央越来越注重社会公 正问题,在各种会议上多次指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指 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党的十 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进一步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 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 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37]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再次强 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必 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 公平惠及全体人民。"[38]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实现社会的公正呢,以下三个方面关系的处理是至关 重要的。 1) 起点公正和结果公正的有机统一 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分配不公正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一个巨大"瓶 颈"。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深入进行的条件下,要使人民真正感受到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好 处,就必须使收入分配得更加合理与公平。那么如何实现收入分配的合理与公平呢? 首先必须保证起点的公正。起点公正是分配公平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起点的公正,分配公平就无 从谈起。而起点的公正又要求我们必须保证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以及规则的平等。人们只有在 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机会以及平等规则的基础之上才能感受到公正的巨大力量,并自觉地将这种 力量转化为一种积极的创造力,从而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起点公正要求我们重视制度建设, 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让好人能够充分做好事,让坏人无法做坏事,让做坏事的人能够得 到应该得到的惩罚"。起点公正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防止权力和资本结合,防止他们利 用我们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大发横财。 其次,必须满足结果的公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分配公平等同于结果公平、公正。结果公正要 求我们重视第二次分配,发挥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的有效调控作用,做好财政收入的有效转移支 付,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上每个人都能够健康发展。起点公正和结果公正是辩证统一 的。起点公正是结果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是保证结果公正的重要因素。结果公正反过来又会促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