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序号项目编码 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1370008资格的审核 市林业局 取消 00检疫对象的市林业局取酒 133706001004415 机动车安检机构资 格许可的受理 市质监局 取消 附件4 清理规范后不再纳人《清单》的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政审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收 事项|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市发展改革委 1.《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 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 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 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升 L建设;已经建成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 期评楼要息哥 固定资编制固定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 资|资产投资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县有编翻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 能评估报告表或委令第6号)第四系,°月国家发展改革文作能力中请人必须托特定中 暂行办法》(2010 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 的机构 批都杓规颗多:篷 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 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 技术评估、评审 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 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节能评 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 关规定,列入项目预概算。 市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 年8月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八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 关身体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二)县级或者具有相应 2驾 件的证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资质的医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核发 文件 本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疗机构 小型自动挡 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 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 注 11 3706001003046 对普及型国外引种试 种苗圃资格的审核 市林业局 取消 12 3706001003061 对研 究 检 疫 对 象 的 审核 市林业局 取消 13 3706001004415 机动 车 安 检 机 构 资 格许可的受理 市质监局 取消 附件4 清理规范后不再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行政审 批事项 中介服务 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收费 项目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一、市发展改革委 1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审查 编 制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报 告 表 或 报告书 1.《节 约 能 源 法》(1997 年 11 月 通 过, 2007年10月修订)第十五条:“国家实 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和 审 查 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 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 机 关 不 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 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 用。具体办法由 国 务 院 管 理 节 能 工 作 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暂行办法》(201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 委令第6号)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 记表及 其 登 记 备 案 意 见,作 为 项 目 审 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 项目设 计、施 工 和 竣 工 验 收 的 重 要 依 据。”第七条:“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 节 能 评 估文件。”第八 条:“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 国 家 有 关规定,列入项目预概算。” 具 有 编 制 节 能 评 估 文 件 能 力 的机构 申请 人 可 按 要 求 自 行 编 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 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 门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要 求 申请 人 必 须 委 托 特 定 中 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 批部 门 现 有 的 固 定 资 产 投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文 件 技术评估、评审 二、市公安局 2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核发 有 关 身 体 条 件 的 证 明文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 年8月公 安 部 令 第 123 号)第 十 八 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 当 填 写 申 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二)县 级 或 者 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有 关 身 体条件的证明。属 于 申 请 残 疾 人 专 用 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 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 疗 机 构 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 5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收费 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项目实施机 处理决定 打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年“机分驾部驶诸最传铵幸驾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明文件 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四)县级或疗机构 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 身体条件的证明。”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公安部令第90号)第十 临时机有关身体三条:“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具有相应 动车驾条件的证当用中文填写《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资质的医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件漆容含年国组评条年的 疗机构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 》(2010年2月公安部令第112号 件:(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四)参加 屎安员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十条“参 员编制健康加保 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资质的医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疗机构 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 列材料:(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体检证明……”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外国人居编制健康人申话有效 月国务院令第637号) 具有相应 6留证件的|证明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证明 以上的居留讠 资质的医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疗机构 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延湾造月胃葫和姿桨 第26号)第 七条:“用人单位为台、港 奥人员在内地就业申请办理就业证,应 当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 表》和下列有效文 )拟聘雇或者 /白:们健康状况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台湾季潜澳资质的医不再纳人《清单管理 接受被派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具有相应 内地就证明 业许可 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就业许可决定 从宇个体工商经营的,图本人持个体 营执照、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 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劳动保障行政 门应当自收到香港、澳门人员提交的 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 制验资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 八条 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 财务审计人 列材料:(当|筛事务所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 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序号 行政审 批事项 中介服务 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收费 项目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3 校 车 驾 驶 资 格 认定 有 关 身 体 条 件 的 证 明文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 年8 月 公 安 部 令 第 123 号)第 七 十 三 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 校 车 驾 驶 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 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四)县级或 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的 有 关 身体条件的证明。”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4 临 时 机 动 车 驾 驶许可 有 关 身 体 条 件 的 证 明文件 《临时入境机 动 车 和 驾 驶 人 管 理 规 定》 (2006年11月公安部令第 90号)第十 三条:“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 当用中文填写《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 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三)年龄、 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 件 的 证 明文件。”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5 保 安 员 证核发 编 制 健 康 体检证明 《公安 机 关 实 施 保 安 服 务 管 理 条 例 办 法》(2010年2月公安部令第112号)第 十九条“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四)参加 保安员考试,成 绩 合 格。”第 二 十 条“参 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 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 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 以 到 当 地 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 按 照 国 家有关规定交 纳 考 试 费。报 名 应 当 提 交下列材料:(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体检证明……”。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6 外国人居 留证件的 签发 编 制 健 康 证明文件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7 月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六条:“外国 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 应当按照规定 提 交 健 康 证 明。健 康 证 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台 湾、香 港、澳 门 人 员 在 内 地 就 业许可 健 康 状 况 证明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 定》(2005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6号)第 七 条:“用 人 单 位 为 台、港、 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申请办理就业证,应 当向所在地 的 地(市)级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门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 表》和下列有效文件:(三)拟聘雇或者 接 受 被 派 遣 人 员 的 健 康 状 况 证 明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 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台湾香港澳 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有关文件之日起 10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就 业 许 可 决 定 ……”。第 十 条:“香 港、澳 门 人 员 在 内 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由本人持个体 经营执照、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 件向所在地 的 地(市)级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门申请办理 就 业 证。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门应当自收到香港、澳门人员提交的 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8 经 营 劳 务 派 遣 许可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或 者 财 务 审 计 报告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 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 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 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 验 资 报 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会计或审计 师事务所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 6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甚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收费 实施机 理决定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月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0月建 三级物 殳部第16号修改)第六条:“新设立的 蛋数资|验资证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会计师事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日起30日内, 文件向工商注册务所 所在地直辖市 的人民政府房 门申请资质:(三)验资证明 五、市卫生计生委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7月 卫生部令第5号)第七条:“申请医师执 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注册主 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获得执业医师资 10 业注册编制健康者,中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 有相应资 及变更体检证明 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质条件的医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疗机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7个月的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外籍医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 11/师在华编制健康法》(1992年10月卫生部令第24号)第具有相应资 短期执证明 条:“申请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质条件的医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业许可 册,必须提交下列文件:(四)外国医师疗机 的健康证明……” 》(2008 生部令第59号)第七条“申请护士执 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 制健康定 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续体检证明 建康体检证明”第十一条:“护士申请质条件的医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广 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 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14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 属于“编制安全预评价报 告或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建改建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分内容,申请人可按要 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 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 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 化学品金|编制含属|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铺存、装卸危具有安全生制,批部门不得以儒 13|属治炼非|炼建设项目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产评价资质|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 爆矿出科装舍预评价规定进安全评价,第三十条:建设的机构 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企业建设 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 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 寸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 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 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 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 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 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 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 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 进行严格审查 结果负责
序号 行政审 批事项 中介服务 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收费 项目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 三 级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资 质认定 验资证明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2月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0月建 设部第164号修改)第六条:“新设立的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 执 照 之 日起30日内,持 下 列 文 件 向 工 商 注 册 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 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三)验资证明 ……”。 会 计 师 事 务所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五、市卫生计生委 10 医 师 执 业 注 册 及 变 更 注册 编 制 健 康 体检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7月 卫生部令第5号)第七条 :“申请医师执 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注册主 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获得执业医师资 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 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 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第十条: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7个月的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具有相应资 质条件的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11 外 籍 医 师 在 华 短 期 执 业许可 编 制 健 康 证明 《外国 医 师 来 华 短 期 行 医 暂 行 管 理 办 法》(1992年10月卫生部令第24号)第 十条:“申请外国医师来华短 期 行 医 注 册,必须提交下列文件:(四)外 国 医 师 的健康证明……”。 具有相应资 质条件的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12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及 延 续 注册 编 制 健 康 体检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 卫生部令第59号)第七条“申请护士执 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 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 个 月 内 健康体检证明”。第十一条:“护士申请 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 人 6 个 月 内健康体检证明。” 具有相应资 质条件的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六、市安监局 13 新建、改建、 扩建生产、 储存危险 化学品、金 属冶炼、非 煤矿山和 爆竹经营 企业建设 项目安全 条件审查 编制金属冶 炼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 报告 《安全生产法》(2002年 6月通过,2014 年8月修订)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 主 体 工 程同时设计、同 时 施 工、同 时 投 入 生 产 和使用。安全设 施 投 资 应 当 纳 入 建 设 项目概算。”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 炼建设项目和 用 于 生 产、储 存、装 卸 危 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安 全 评 价。”第 三 十 条:“建 设 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 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 建设项目和用 于 生 产、储 存、装 卸 危 险 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 计 应 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 对 审 查 结果负责。” 具有安全生 产评价资质 的机构 属于“编制安全预评价报 告或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部分内容,申请人可按要 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 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 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 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 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 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 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 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 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 进行严格审查 — 7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行政审 序号批事项 服务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收费 项目实施机 处理决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规定》(国家安监总 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 编制体检件:(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 具有相应 种作业报告 本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作资格 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 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 2011年12月修订)第十七第 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 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 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 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 职业病危 理暂行办法》(2012年3月国家安监总 报告审核、编翻业项自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赞质的职 15防护防评价报告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业卫生评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审查及防 护设施竣 业病危 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 工验收 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 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 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 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陨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0单业2法订)23角通 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 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殳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 和使用。” 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 职业病危 理暂行办法》(2012年3月国家安监 害预评价 业局令第51号)第六条:“国家根据建设县 16报告审核 控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资 防护设计 评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业卫生评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其职价机构 护设施竣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 工验收 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 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 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序号 行政审 批事项 中介服务 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收费 项目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14 煤 矿 以 外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操 作 资 格 认定 编 制 体 检 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0号)第 四 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 作业的器质性 心 脏 病、癫 痫 病、美 尼 尔 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 神 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医 疗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15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 报告审核、 防护设计 审查及防 护设施竣 工验收 编 制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价报告 1.《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 2011年12月修订)第十七第一款:“新 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 术引进项目(以 下 统 称 建 设 项 目)可 能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 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2012年3月国家安监总 局令第51号)第六条:“国 家 根 据 建 设 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 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 全 生 产 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 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 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 的 建 设 项 目, 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 报 安 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 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 部 门 审查,职业病防 护 设 施 竣 工 后,由 安 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职 业 卫 生 评 价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16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 报告审核、 防护设计 审查及防 护设施竣 工验收 编 制 职 业 病 危 害 控 制 效 果 评 价报告 1.《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 2011年 12 月 修 订)第 十 八 条 第 三 款: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 设 单 位 应 当进行职业病 危 害 控 制 效 果 评 价。建 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2012年3月国家安监总 局令第51号)第六条:“国 家 根 据 建 设 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 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 全 生 产 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 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 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 的 建 设 项 目, 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 报 安 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 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 部 门 审查,职业病防 护 设 施 竣 工 后,由 安 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职 业 卫 生 评 价机构 不再纳入《清单》管理 — 8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烟政字〔201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 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根据本通知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制定实施意见。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 工资状况,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 核,我市以2016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长机制。企业应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 均工资57650元为基数,确定了2017年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 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如下 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并向人力资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线:7.5%。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 烟台市人民政府 线:12% 2017年7月10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认真组织实施 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2017年6月27日 烟台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高效利用水资源,全面推进节水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作,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20年 一、指导思想 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约用水集中行动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烟政字〔201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 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 工资状况,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 核,我市以2016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57650元为基数,确定了2017年 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如下: 一、企业 职 工 货 币 工 资 增 长 基 准 线:7.5%。 二、企 业 职 工 货 币 工 资 增 长 上 线 :12% 。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根据本通知 制定 实 施 意 见。企 业 应 当 贯 彻 按 劳 分 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 长机制。企业应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 导线 30 日 内,与 职 工 开 展 工 资 集 体 协 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并向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 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 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烟台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高效利用水资源,全面推进节水工 作,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 2020 年 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约用水集中行动 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 9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