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层面上解决从优待警。 第四节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可以规范警察的执法实践,相反,执法实践也可以促进相关立法。在有关 警察现场急救的法律支持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虽社会活动和执法实践需要警 察尽快担负起现场急救的职责,但同时也希望有关立法部门能够跟上警务改革的步 伐,尽快填补现场急救立法上的空白。 、法律依据 警察现场急救时必须考虑相关法律及道德问题,由于现场急救的详细要求和程 序尚未明确列入我国警察警务行为,因此相关法律支持也尚未建立,实践中也出现 过警员抵达急救现场,但因法律界限不清因而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 这里结合其它国家警察的执法模式,对我国应当考虑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应该立法明确警察现场急救的详细要求和程序,如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应 受法律追究:对超出职责范围的急救不应承担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在中国法律或法规中,人民警察负有对公民人身安全实施救助和抢险救灾的职 责是很明确的,警察对现场伤病员、医务人员以及公众都应当履行法律职责。但是 现场急救所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尤其对生命垂危伤员的抢救,警察能够发挥的空 间十分有限,因此,警察应当依法进行哪一层面的急救,不应进行哪一层面的急救, 对有关后果是否承担或应当承担哪些责任,都没有通过法律加以明确。 应该立法明确警察现场急救的详细要求和程序,如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应 受法律追究,并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反之,也不能越权实施急救行 为,更不能实施超出自己技术技能范围之外的急救行为。对超出职贵范围的急救不 应承担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这就是要依法执行警务,而不是随意执行警务,这也是 现代化警务合法性、专业性的体现。 案例:杭州拟立法减轻现场急救不当致死者责任 如果有人突然倒在马路上不省人事,你会去救吗?记者把这道题抛给身边的朋友,十个人里 头,大部分人不敢拍着胸说一定第一时间冲上去救,大家的担心有两种:一是自己没有急彩 知识,不会救,二是担心救出问题来,不小心还要惹上官司。 如果现在告诉你,现场对危、急、重症病员进行急救,不光受法律保护,还可以免责,你 会不会改变想法呢?昨天,杭州市人大举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
各个层面上解决从优待警。 第四节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可以规范警察的执法实践,相反,执法实践也可以促进相关立法。在有关 警察现场急救的法律支持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虽社会活动和执法实践需要警 察尽快担负起现场急救的职责,但同时也希望有关立法部门能够跟上警务改革的步 伐,尽快填补现场急救立法上的空白。 一、法律依据 警察现场急救时必须考虑相关法律及道德问题,由于现场急救的详细要求和程 序尚未明确列入我国警察警务行为,因此相关法律支持也尚未建立,实践中也出现 过警员抵达急救现场,但因法律界限不清因而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 这里结合其它国家警察的执法模式,对我国应当考虑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应该立法明确警察现场急救的详细要求和程序,如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应 受法律追究;对超出职责范围的急救不应承担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在中国法律或法规中,人民警察负有对公民人身安全实施救助和抢险救灾的职 责是很明确的,警察对现场伤病员、医务人员以及公众都应当履行法律职责。但是, 现场急救所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尤其对生命垂危伤员的抢救,警察能够发挥的空 间十分有限,因此,警察应当依法进行哪一层面的急救,不应进行哪一层面的急救, 对有关后果是否承担或应当承担哪些责任,都没有通过法律加以明确。 应该立法明确警察现场急救的详细要求和程序,如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应 受法律追究,并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反之,也不能越权实施急救行 为,更不能实施超出自己技术技能范围之外的急救行为。对超出职责范围的急救不 应承担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这就是要依法执行警务,而不是随意执行警务,这也是 现代化警务合法性、专业性的体现。 案例:杭州拟立法减轻现场急救不当致死者责任 如果有人突然倒在马路上不省人事,你会去救吗?记者把这道题抛给身边的朋友,十个人里 头,大部分人不敢拍着胸脯说一定第一时间冲上去救,大家的担心有两种:一是自己没有急救 知识,不会救;二是担心救出问题来,不小心还要惹上官司。 如果现在告诉你,现场对危、急、重症病员进行急救,不光受法律保护,还可以免责,你 会不会改变想法呢?昨天,杭州市人大举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
《院前急救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这事,也是会上的讨论焦点。 案例讨论 组织学生讨论这一拟立法的利弊。 目前,警察现场急救工作正是中国警务技能中的薄弱环节,解决这个问题的首 要问题就是法律职责与操作程序规范,然后才是具体的技术和方法问题。 二、当事人是否自愿问题 自愿指当事人允许或同意接受治疗或急救。 伤病员因丧失意识而无法表达时,法律授权警察以及其他急救人员推定其原意 接受急救,并立即开展急救行动。 警察在获得伤病员自愿表示时,应考虑其是否具备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 如果当事人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能力将受到限制。 未成年人不具备合法表达是否接受治疗的能力,警察一般通过其父母或监护人 得到许可;父母或监护人不在时,其他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代为授权。 在美国,清醒的成年人有拒绝接受治疗的权利,如果警察认为其有接受治疗的 必要,则应在维护其自愿权利和实际治疗需要之间做出选择。 三、法律责任 警察在现场急救过程中,应对以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遗弃。在现场急救过程中,警察一旦接触伤病员,便有法定义务负责到底, 直至被其他救援人员接替。如果警察擅自放弃救援义务,将伤病员弃而不顾,应当 受到法律追究。 2.过失。过失是指由于警察未履行相关职责,而使伤病员伤势或病情进一步恶 化。 3.暴漏隐私。警察和其他救护人员对伤病员病情有保密的法定义务,泄露伤病 员病情是违法行为。伤病员信息包括病史、伤势或病情评估、诊断结果以及治疗手 段等,均不能泄露给与抢救无关的人员。未经伤病员本人同意,不能泄露给家庭成 员以外的人员。警察谈论案情时,要注意谈话范围,以免将信息传播出去
《院前急救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这事,也是会上的讨论焦点。 组织学生讨论这一拟立法的利弊。 目前,警察现场急救工作正是中国警务技能中的薄弱环节,解决这个问题的首 要问题就是法律职责与操作程序规范,然后才是具体的技术和方法问题。 二、当事人是否自愿问题 自愿指当事人允许或同意接受治疗或急救。 伤病员因丧失意识而无法表达时,法律授权警察以及其他急救人员推定其原意 接受急救,并立即开展急救行动。 警察在获得伤病员自愿表示时,应考虑其是否具备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 如果当事人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能力将受到限制。 未成年人不具备合法表达是否接受治疗的能力,警察一般通过其父母或监护人 得到许可;父母或监护人不在时,其他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代为授权。 在美国,清醒的成年人有拒绝接受治疗的权利,如果警察认为其有接受治疗的 必要,则应在维护其自愿权利和实际治疗需要之间做出选择。 三、法律责任 警察在现场急救过程中,应对以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遗弃。在现场急救过程中,警察一旦接触伤病员,便有法定义务负责到底, 直至被其他救援人员接替。如果警察擅自放弃救援义务,将伤病员弃而不顾,应当 受到法律追究。 2.过失。过失是指由于警察未履行相关职责,而使伤病员伤势或病情进一步恶 化。 3.暴漏隐私。警察和其他救护人员对伤病员病情有保密的法定义务,泄露伤病 员病情是违法行为。伤病员信息包括病史、伤势或病情评估、诊断结果以及治疗手 段等,均不能泄露给与抢救无关的人员。未经伤病员本人同意,不能泄露给家庭成 员以外的人员。警察谈论案情时,要注意谈话范围,以免将信息传播出去。 案例讨论
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教学感想 教学内容比较枯燥,让学生参与案例讨论能活跃课堂气氛。 改进思路
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教学感想 教学内容比较枯燥,让学生参与案例讨论能活跃课堂气氛。 改进思路
警务现场急 任课教师 张金辉 课程名称 数 授课形式 实训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2学时 教学单元 第三章现场急救医学和生存基本知识 教学目的、要求 1.结合实验模型,教师讲述人体解剖基本术语,让学生了解人体解剖术语 2.结合实验模型,教师讲述人体的重要的体表标志,学生重点掌握,为现场急救技能的实训打 下基础 3.结合实验挂图,掌握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教学重点、难点 1.人体重要的体表标志的认识 2.掌握人体的呼吸运动、体循环、肺循环 3.学生实验课程学习,能够在自己身体正确指出与急救相关的几个重要体表标志 案例与新观点、新成果 教学手段与方法 实验教学,结合人体模型和挂图直观生动地学习相关知识。 思考与练习 1.结合呼吸系统的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思考室息形成的机制。 2.血液有哪些功能? 3.结合心肌和循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试解释心脏为什么有节律地、有序地收缩与舒张。 参 考资料 1.张淑华主编.《实用警务现场急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版。 2.丁自海主编。《人体解剖学》中国医学协和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 备注:
任课教师 张金辉 课程名称 警务现场急 救 授课形式 实训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2学时 教学单元 第三章 现场急救医学和生存基本知识 教 学 目 的、要 求 1. 结合实验模型,教师讲述人体解剖基本术语,让学生了解人体解剖术语 2. 结合实验模型,教师讲述人体的重要的体表标志,学生重点掌握,为现场急救技能的实训打 下基础 3. 结合实验挂图,掌握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教 学 重 点、难 点 1. 人体重要的体表标志的认识 2. 掌握人体的呼吸运动、体循环、肺循环 3. 学生实验课程学习,能够在自己身体正确指出与急救相关的几个重要体表标志 案 例 与 新 观 点、新 成 果 教 学 手 段 与 方 法 实验教学,结合人体模型和挂图直观生动地学习相关知识。 思 考 与 练 习 1.结合呼吸系统的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思考窒息形成的机制。 2.血液有哪些功能? 3.结合心肌和循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试解释心脏为什么有节律地、有序地收缩与舒张。 参 考 资 料 1.张淑华主编.《实用警务现场急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 3 版。 2.丁自海主编.《人体解剖学》. 中国医学协和大学出版社.2004 年第 1 版。 备注:
教学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分配 备注 第一部分学生自学知识 一、人体解剖学八大系统名称。 二、现场伤病员容易受伤的部位和器官 第二部分教师讲授重点 第三部分实训项目 实验项目:人体模型挂图学习 一、实验目的: 认识人体基本解剖结构,掌握与急救关系密切的骨骼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 统、皮肤。 二、实验设备: 人体模型一套 人体各大系统挂图一套 三、实验内容: 结合模型和挂图,老师讲授以下内容: (一)人体解剖学的常用基本术语 1.标准姿势 为了正确描述人体局部或各器官及其结构的位置关系而规定的一种姿势称为 标准姿势,也称解剖学姿势。 该姿势为:身体直立,两眼平视正前方,两足并拢,足尖向前,上肢下垂于躯 干两侧,掌心向前。在描述人体任何结构时,均应以此姿势为标准,即使被观察的 客体或标本及模型是俯卧位、仰卧位、横位或倒置,或只是身体的一部分,都应以 标准姿势来描述。 2.方位术语 按照上述的解剖学姿势,人体解剖学又规定了一些表示方位的术语。 (1)上和下:近头者为上或颅侧,近足者则为下或尾侧。 (2)前和后:近腹面者为前或腹侧,近背面者则为后或背侧。 (3)内侧和外侧:距正中矢状面近者为内侧,反之则为外侧。 (4)内和外:是描述体腔或空腔脏器相互位置关系术语,近内腔者为内,远 内腔者则为外。 (5)浅和深:以体表为准,近体表者为浅,远体表而近人体内部中心者则 为深
教学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分配 备注 第一部分 学生自学知识 一、人体解剖学八大系统名称。 二、现场伤病员容易受伤的部位和器官。 第二部分 教师讲授重点 第三部分 实训项目 实验项目:人体模型挂图学习 一、实验目的: 认识人体基本解剖结构,掌握与急救关系密切的骨骼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 统、皮肤。 二、实验设备: 人体模型一套 人体各大系统挂图一套 三、实验内容: 结合模型和挂图,老师讲授以下内容: (一) 人体解剖学的常用基本术语 1.标准姿势 为了正确描述人体局部或各器官及其结构的位置关系而规定的一种姿势称为 标准姿势,也称解剖学姿势。 该姿势为:身体直立,两眼平视正前方,两足并拢,足尖向前,上肢下垂于躯 干两侧,掌心向前。在描述人体任何结构时,均应以此姿势为标准,即使被观察的 客体或标本及模型是俯卧位、仰卧位、横位或倒置,或只是身体的一部分,都应以 标准姿势来描述。 2.方位术语 按照上述的解剖学姿势 , 人体解剖学又规定了一些表示方位的术语。 (1)上和下:近头者为上或颅侧,近足者则为下或尾侧。 (2)前和后:近腹面者为前或腹侧,近背面者则为后或背侧。 (3)内侧和外侧:距正中矢状面近者为内侧 , 反之则为外侧。 (4)内和外:是描述体腔或空腔脏器相互位置关系术语,近内腔者为内,远 内腔者则为外。 (5)浅和深:以体表为准 , 近体表者为浅 , 远体表而近人体内部中心者则 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