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科学的源头之一:古希腊的哲学 西方科学的源头是古希腊的哲学。古希腊哲学的元祖是泰 勒斯( Thales)(约公元前624-546)、阿那克西曼德 ( Anaximander)(约公元前610-546)和阿那克西美尼 Anaximenes)(约公元前586-525)。他们形成古希 腊哲学的第一个学派一一米利多学派。米利多学派的哲学 家也被称为物理学家,因为他们的几乎全部兴趣在於物理 学,更确切协说,哲学意义上的宇宙论。他们为自己提出 了确定宇宙的最终实体的性质的任务,即研究整个宇宙由 之构成的那些基本元素的性质,说明宇宙的起源,并展示 在人的经验中显现的现象事实是如何起源於宇宙的最终实 体的。古希腊哲学的这一起步对於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很有 助益的,因为这首先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物理世界的知识 引向说明自然界的起源和发展
西方科学的源头是古希腊的哲学。古希腊哲学的元祖是泰 勒斯(Thales)(约公元前624-546)、阿那克西曼德 (Anaximander)(约公元前610-546)和阿那克西美尼 ( Anaximenes )(约公元前586-525)。他们形成古希 腊哲学的第一个学派--米利多学派。米利多学派的哲学 家也被称为物理学家,因为他们的几乎全部兴趣在於物理 学,更确切协说,哲学意义上的宇宙论。他们为自己提出 了确定宇宙的最终实体的性质的任务,即研究整个宇宙由 之构成的那些基本元素的性质,说明宇宙的起源,并展示 在人的经验中显现的现象事实是如何起源於宇宙的最终实 体的。古希腊哲学的这一起步对於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很有 助益的,因为这首先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物理世界的知识, 引向说明自然界的起源和发展 西方科学的源头之一:古希腊的哲学
科学:数学与经验的结合 西方科学的最大特点是数学与经验的结合。谁为 自然现象发现了一个公式,谁就为自然科学作出 贡献。康德曾下过这样的一个断语:“对於每 种专门的自然科学来讲,如果数学还没有进入到 那里,那么那里还不是真正的科学。”1用数 学的公式来表述自然的规律,借助数学公式从 些自然现象推论出另一些自然现象,从而作出预 言,为实现人的目的服务。这个道理现在看起来 很简单,但对於古代人来说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 发现。 山康德:《对於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开端性的奠基》(1786), 《康德全集》,学术出版社,德文版,第4卷,第470页
西方科学的最大特点是数学与经验的结合。谁为 自然现象发现了一个公式,谁就为自然科学作出 贡献。康德曾下过这样的一个断语:“对於每一 种专门的自然科学来讲,如果数学还没有进入到 那里,那么那里还不是真正的科学。”[1] 用数 学的公式来表述自然的规律,借助数学公式从一 些自然现象推论出另一些自然现象,从而作出预 言,为实现人的目的服务。这个道理现在看起来 很简单,但对於古代人来说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 发现。 [1] 康德:《对於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开端性的奠基》(1786), 《康德全集》,学术出版社,德文版,第4卷,第470页。 科学:数学与经验的结合
欧洲的大陆法系 西方的法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系统: 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大 陆法系的特点是具有法典的形式,法典 的内容包括法律的各个领域,并规定了 人们在一般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强调 重法律的条文而不必严格遵守司法的先 例;法哲学的思想对法律本身的制订和 执行有较大的影响
西方的法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系统: 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大 陆法系的特点是具有法典的形式,法典 的内容包括法律的各个领域,并规定了 人们在一般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强调 重法律的条文而不必严格遵守司法的先 例;法哲学的思想对法律本身的制订和 执行有较大的影响。 欧洲的大陆法系
大陆法起源於罗马法 大陆法起源於罗马法,大陆法所使用的术语、概念、原 则一般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渊源。罗马法起始於公元 前四百五十年罗马《十二铜表法》颁布的时候,以后日 趋完备。在西方世界所有的法律文化中,第一部综合性 的法律汇编被认为是公元五百三十三年罗马皇帝查士丁 尼在君士坦丁堡颁布的《国法大全》。这部法典为罗马 日尔曼法系的所有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包括《拿破 仑法典》在内的欧洲大陆的近代法典或多或少都可看作 在此基础上的修改和更新
大陆法起源於罗马法,大陆法所使用的术语、概念、原 则一般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渊源。罗马法起始於公元 前四百五十年罗马《十二铜表法》颁布的时候,以后日 趋完备。在西方世界所有的法律文化中,第一部综合性 的法律汇编被认为是公元五百三十三年罗马皇帝查士丁 尼在君士坦丁堡颁布的《国法大全》。这部法典为罗马 -日尔曼法系的所有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包括《拿破 仑法典》在内的欧洲大陆的近代法典或多或少都可看作 在此基础上的修改和更新。 大陆法起源於罗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