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性、虚拟性,只是通过超死的假定表象晓谕人生的某些哲理和 价值观。如果说古典艺术表现“超死”更多岀于执著的信仰之情, 而现代艺术则可更多出于机巧的理智态度,超死之境不过是明 知的想象而已。人只是在精神领域、内心深处有种不死愿望罢 了。艺术当然提供给精神一种超死的虚幻色彩的安慰,除此之 外,它再为超死意蕴注人现代的生命观、生存意义的价值观念。 第三节哲学、艺术的永恒母题 死亡作为生物学意义的一个标志与人类史并行,没有一个 确定的起点;作为精神现象学意义的一个论题与文化史相伴,也 没有一个预定的终点。它是一个生物现象,也是一个文化现象、 精神与心理现象,构成了哲学与艺术的永恒母题同时叉作为宗 教发祥、宗教沉思的机缘和对象。正如费尔巴哈所说,倘若世上 没有死亡这一回事,那就没有宗教,宗教以生死问题作为自己的 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艺术作为人类精神结构有价值的自由象 征,作为对于人类精神多层面的审美反映,它在自己的历史长河 里一直将死亡作为表现的水恒母题 死亡是哲学庭院里的古柏,几乎每一个伟大哲学灵魂所幻 化的思想灵鸟都在它的枝叶上栖息过,它是哲学永恒观照和沉 思的现象界。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过一句为人们熟知 的话:从事哲学活动就意味着学习着死亡。只有明鉴了死亡的 意义才能领悟生存的价值。美国现代作家、哲学家菲力浦·劳顿 和玛丽一路易丝·毕肖普在合著的《生存的哲学》里写道: 死是人无法避免的事件。古往今来,许多哲学家确 ①雅斯贝尔斯:《生存的哲学》,第81页
实把这一事件音成唯一至关重要的事件,在他们的思 想中,死亡问題占据了中心位置,在某些人看来,如果 哲学不能帮助自已与可怕的不可避免的死亡达成和解 的话,它至少可以帮助自己去了解死亡,因此,他们对 死亡问题进行反思。① 死亡之思考成为哲学的义务或职责,随着历史的变迁和文 化思潮更迭,哲学会不断对它予以解释。 死亡是缠绕艺术宫殿的常春藤和闪烁于文学夜空的星辰, 文学艺术将它一直纳入自己的心灵。历史的乖戾残暴带给人类 多少不幸痛苦和死亡,许多艺术家面临死神的时时威胁,或为 暴君杀戮,或为战争剥夺生命,或贫困而终,或为正义仁道舍生。 死亡是他们人生最强烈最灼痛最悲哀最激愤昂扬的诗意印象 无论在情感深处荡漾死亡恐怖和死亡冲动的波澜都构成了他艺 术创造的动因和源泉。艺术家是死亡真切的观察者和体验者,他 感受到暴君驾崩的欢乐,丑恶埋葬的喜悦,为志士仁人的殉道而 悲哀,为高贵的人们无意义的死亡而叹息,为善良小人物的消逝 而同情落英和哀鸿使他产生生命短暂的愁云,香销玉殒牵引他 人生如梦的感伤美人凋零、香草枯萎尤触发诗人爱与美总归于 死亡、人生苦短的情愫……死亡是严肃的哲学课题,对于艺术, 除了严肃而外还蕴含了多么丰富复杂的情感内容,包容多少难 以言喻的精神现象和琳琅满目的审美意象!生命、美、爱、伦理 观、生存价值等等物质性的和精神性的存在无不暗隐在艺术对 死亡的诗意表现过程,飘泊在艺术的生命空间 ①《生存的哲学》胡建华等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03页
第二编 死亡的价值追问 价值( value)是当今哲学、美学的核心论题。价值哲学为我 们提供思考生活中哪些事物有意义,实践主体如何选择生命努 力的方向又如何朝着这个方面迈进,精神界应不应有一种信仰 而且应该有哪一种信仰并努力维护它等等生命存在意义的问 题。美学同样涉及价值、研究艺术品是否具有价值和如何具有价 值,其价值主要是认知的伦理的、宗教的、还是审美的,或者是 综合的。契入死亡的因素来考察死亡是归于价值的消解还是价 值的生成?死亡如何构成一种以至多种的价值生成?艺境中死 亡是否构成正价值和负价值的两极,倘若构成价值,这价值是认 知性的、宗教性的、伦理性的、经济性的还是审美性的?或者是 诸种价值的综合?这均是我们要考释的问题。价值是一个令哲 学家迷惑、茫然的问题。美学家更如此。因为它可能不属于一种 知识形式、真理状态、客观对象,而可能属于一种情感形式、伦理
形式、主观意志,也可能是介于二者之间的飘泊无定的中间状态 的精神本体。价值问题像美的问题一样混沌无序和扑朔迷离,难 于定论和界说,也许一汀非实证的“非科学”的思辨科学就需要 这种不定于一种不终于一解的混沌状态,这才是启人思想的价 值所在。 价值(vaue)和评价( valuation)是两个相联系的概念,前者 是指事物的价值后者是指对该事物价值的估量。价值和评价原 属于经济学中价值理论术语,但是,由于一些德国哲学家,如鲁 道夫·赫尔曼·洛采、阿勃莱希特·里奇、尼采,尤其亨利·李 凯尔特、威廉·文德尔班,在更广泛深刻的意义上来阐释价值、 价值准则的概念,并在他们的思想活动中赋予这些概念以重要 的哲学意义。文德尔班说:“哲学绝不能脱离价值的观念,它总是 强烈地、明显地受到价值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价值概念对 于哲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把哲学归结为价值论,” “哲学就是一般的价值论”W·K富兰克纳指出:“‘价值’和 评价’及其同源词、复合词,以一种被混淆和令人混淆然而广为 流行的方式应用于我们当代文化中—一不仅应用于经济学和哲 学中,也应用于其他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中 其实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始,从中国哲学家孔子始,许多 思想家就进行价值讨论,诸如正义、义务、目的、道德、忠信、美、 真理、法则、合法性、合理性、道德等概念与命题无不牵涉价值、 价值估价问题。自19世纪逐渐成熟的价值理论( the theory of value)或价值论( axiology),将价值提升到本体论位置来进行描 ①文德尔班:《哲学概论》英文版第40页 ②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I985年版,下卷,第489页 ③R·B培里等著:《价值和评价》,刘继编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 版,第10页
述、研究,试想提出价值是什么的“元理论”和如何对事物进行价 值判断、价值估价的“规范理论”不断顔生,几乎涉及人文学科学 的每一个领域。培里和泰勒列下了主要八大价值领域:道德、艺 术、科学、宗教、经济、政治法律、习俗或礼仪。R·S哈特曼在 《价值命题》一文中认为价值论是一种可应用于伦理学、美学、经 济学和其他哲学和社会科学分支的正式分支学科,他把价值值 分为不可比较的内在价值、可比较的外在价值两类。《英国大百 科全书》(袖珍本)第1卷写道:“价值学( axiology)通常称为价 值理论( the value of value),关于最广义的善或价值的哲学研 究。一方面,它赋予价值这个术请以广泛的含义;另一方面,它为 经济的、道德的、美学的,以及逻辑的这些通常相对地孤立考虑 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提供统一的研究。”依照上述的逻辑原则, 我们试可将价值理论划分为一般的价值论即元理论和具体的价 值论即规范理论或应用价值论。死亡价值论这一术语的提出就 基于这样的思考:以元价值论作为一般的先导性概念和理论依 据,具体考察艺术意境中死亡是否具有价值意义,如何具有价值 意义,其价值意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不同死亡意境其美学意 义如何等问题。 日本现代思想家高烟元远在他的《马克思的经济学》一书 中,曾经指出理解价值概念的因难,他用揶揄的口吻说:“价值概 念,像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中举例证明的那祥,是马克思经济 学最基本的概念,不懂得它,就绝对理解不了马克思经济学理 论。然面,这个迄今仍被认为是研充马克思的经济学的不可逾越 的障碍。据说许多《资本论》的读者还未啃动这个障碍就先磕掉 0参见李连科:《世界的意义一价值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