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相应资格。 (1)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 (2)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相应资格。 (1)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 (2)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服务
服 务 内 容
建设项目职业 病危害评价 放射卫生防护检 职业病危害因素 测与评价 的检测与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服务 放射防护器材和 含放性产品检测 化学品毒性鉴定 职业防护设施与职业卫 生防护用品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服务 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检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 病危害评价 职业防护设施与职业卫 生防护用品效果评价 化学品毒性鉴定 放射防护器材和 含放性产品检测 放射卫生防护检 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