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1年,全国城市大气污染仍呈煤烟型污染,冬春季重于夏秋 季,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大中城市重于小城镇。全国废气排放量 为10.1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 为131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火电厂排放364万吨;二氧化 硫排放量为1622万吨,比上年增长8.6%,其中火电厂排放460万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为79万吨,比上年下降25.9% 1991年,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物年均值范围在80~1433微克 /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42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 22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均略有下降。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 为延安、宝鸡、吉林、大原、济南和安阳等。城市大气中降尘量均值范围 在3.2~51.2吨/平方公里·月之间,与往年相比呈下降趋势,北方 城市明显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鞍山、三明、长春、百 家庄、哈尔滨、唐山、大同、吉林、沈阳、嘉峪关、大原、兰州和济南等。城 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在4-351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 市平均为92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8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 相比,南方城市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北方城市变化不大。污染严重的 城市依次为重庆、贵阳、宜宾、太原、南充、乌鲁木齐、青岛、长沙、宜昌
1991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1 年,全国城市大气污染仍呈煤烟型污染,冬春季重于夏秋 季,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大中城市重于小城镇。全国废气排放量 为 10.l 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 为 1314 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火电厂排放 364 万吨;二氧化 硫排放量为 1622 万吨,比上年增长 8.6%,其中火电厂排放 460 万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为 79 万吨,比上年下降 25.9%。 1991 年,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物年均值范围在 80~1433 微克 /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 429 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 225 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均略有下降。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 为延安、宝鸡、吉林、大原、济南和安阳等。城市大气中降尘量均值范围 在 3.2~51.2 吨/平方公里·月之间,与往年相比呈下降趋势,北方 城市明显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鞍山、三明、长春、百 家庄、哈尔滨、唐山、大同、吉林、沈阳、嘉峪关、大原、兰州和济南等。城 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在 4~351 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 市平均为 92 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 88 微克/立方米。与上年 相比,南方城市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北方城市变化不大。污染严重的 城市依次为重庆、贵阳、宜宾、太原、南充、乌鲁木齐、青岛、长沙、宜昌 1
和石家庄等。城市大气中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在11-164微克/立方 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5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加7微克/立 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3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污染严重的城 市依次为乌鲁木齐、郑州、兰州、广州和大连等。1991年,酸雨仍限于 局部地区,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3.8~7.6之间,监测的51个城市 中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59%。酸雨出现频率超过75%的有长沙、南 充、宜宾、赣州、重庆和衡阳等。本年度降水中出现过酸雨的城市比上 年度增长7.8%。 2.水 1991年,废水排放仍以工业为主,废水中有机污染物增加,重 金属和有毒物质基本得到控制或有所下降。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 336.2亿吨(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比上年下降7.9%,其中工业 废水排放量为235.7亿吨,比上年下降5.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 为718万吨,比上年增长1.4%;重金属排放量为1836吨,比上年下 降16.1%;砷排放量为1127吨,比上年下降8%;氰化物排放量为 466吨,比上年增长19.9‰;挥发性酚排放量为7863吨,比上年下 降15.7%;石油类排放量为68353吨,比上年增长2.7% 1991年,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尚好,但是流经城市的河段 污染较重。七大水系评价总河长43562公里,其中水质符合《地面水 环境质量标准》(下同)1、2类标准的占评价总河长的45%;符合3类 标准的占11%;符合4、5类标准的占44%。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良好, 个别断面有超标现象。在评价的9193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
和石家庄等。城市大气中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在 11~164 微克/立方 米之间, 北方城市平均为 54 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加 7 微克/立 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 38 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污染严重的城 市依次为乌鲁木齐、郑州、兰州、广州和大连等。1991 年,酸雨仍限于 局部地区,降水 pH 年均值范围在 3.8~7.6 之间,监测的 51 个城市 中 pH 年均值低于 5.6 的占 59%。酸雨出现频率超过 75%的有长沙、南 充、宜宾、赣州、重庆和衡阳等。本年度降水中出现过酸雨的城市比上 年度增长 7.8%。 2.水 1991 年,废水排放仍以工业为主,废水中有机污染物增加,重 金属和有毒物质基本得到控制或有所下降。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 336.2 亿吨(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比上年下降 7.9%,其中工业 废水排放量为 235.7 亿吨,比上年下降 5.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 为 718 万吨,比上年增长 1.4%;重金属排放量为 1836 吨,比上年下 降 16.1%;砷排放量为 1127 吨,比上年下降 8%;氰化物排放量为 4666 吨,比上年增长 19.9%;挥发性酚排放量为 7863 吨,比上年下 降 15.7%;石油类排放量为 68353 吨,比上年增长 2.7%。 1991 年,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尚好,但是流经城市的河段 污染较重。七大水系评价总河长 43562 公里,其中水质符合《地面水 环境质量标准》(下同)1、2 类标准的占评价总河长的 45%;符合 3 类 标准的占 11%;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44%。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良好, 个别断面有超标现象。在评价的 9193 公里河长中,符合 1、2 类标准 2
的占54%;符合3类标准的占16‰;符合4、5类标准的占30%。主要污 染物是悬浮物、耗氧有机物、氨氮和挥发酚等。黄河干流水质基本良好 与上年相比水质有下降趋势。在评价的7048公里河长中,符合1、2 类标准的占29%;符合3类标准的占4%;符合4、5类标准的占67% 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和耗氧有机物等。珠江水系水质良 好,广州河段水体污染较重。在评价的5496公里河长中,符合1、2 类标准的占57%;符合3类标准的占27%;符合4、5类标准的占16% 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氯化物、氨氮和耗氧有机物等。淮河水系污染较 重,主要污染河段是淮南段和蚌埠段。在评价的1333公里河长中, 符合1、2类标准的占5%;符合3类标准的占30%;符合4、5类标准的 占65%。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耗氧有机物等。松花江水系与上年相比 水质有所改善。在评价的2412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 19%;符合3类标准的占23%;符合4、5类标准的占58%。主要污染物 是耗氧有机物、挥发酚和氨氮等。辽河水系是七大水系中污染最重的 水系。在评价的1171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6%;符合 4、5类标准的占94‰%。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挥发酚和耗氧有机物等。海 河水系污染较重。在评价的6460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 9%;符合4、5类标准的占91%。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氨氮和挥发 酚等。城市地面水有机污染较重。在监测的82条城市河流的190个断 面中,氨氮、挥发酚、石油类和亚硝酸盐氮年均值超标的断面分别占 38%、31%、40%和30%,溶解氧不足的占22%。内陆河水质良好。在评价 的7732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91%;符合3类标准的占
的占 54%;符合 3 类标准的占 16%;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30%。主要污 染物是悬浮物、耗氧有机物、氨氮和挥发酚等。黄河干流水质基本良好, 与上年相比水质有下降趋势。在评价的 7048 公里河长中,符合 1、2 类标准的占 29%;符合 3 类标准的占 4%;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67%。 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和耗氧有机物等。珠江水系水质良 好,广州河段水体污染较重。在评价的 5496 公里河长中,符合 1、2 类标准的占 57%;符合 3 类标准的占 27%;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16%。 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氯化物、氨氮和耗氧有机物等。淮河水系污染较 重,主要污染河段是淮南段和蚌埠段。在评价的 1333 公里河长中, 符合 1、2 类标准的占 5%;符合 3 类标准的占 30%;符合 4、5 类标准的 占 65%。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耗氧有机物等。松花江水系与上年相比 水质有所改善。在评价的 2412 公里河长中,符合 1、2 类标准的占 19%;符合 3 类标准的占 23%;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58%。主要污染物 是耗氧有机物、挥发酚和氨氮等。辽河水系是七大水系中污染最重的 水系。在评价的 1171 公里河长中,符合 1、2 类标准的占 6%;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94%。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挥发酚和耗氧有机物等。海 河水系污染较重。在评价的 6460 公里河长中,符合 1、2 类标准的占 9%;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91%。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氨氮和挥发 酚等。城市地面水有机污染较重。在监测的 82 条城市河流的 190 个断 面中,氨氮、挥发酚、石油类和亚硝酸盐氮年均值超标的断面分别占 38%、31%、40%和 30%,溶解氧不足的占 22%。内陆河水质良好。在评价 的 7732 公里河长中,符合 1、2 类标准的占 91%;符合 3 类标准的占 3
2%;符合4、5类标准的占7%。内陆河城市段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 和氯化物等。主要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滇池、镜泊湖、太 湖、巢湖年均值超标。淀山湖、玄武湖、西湖、大明湖、东湖五个城市湖 泊主要污染物是总磷、总氮,年均值均超标,大明湖污染最重。大型 水库的水质较好,监测的16个大型水库中,符合1、2类标准的有14 个。城市地下水水质大部分较好,但总硬度有升高趋势。大中城市地 下水超采现象仍十分普遍,至少有17座城市的地面沉降有不同程度 的发展。1991年,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部分近岸水域、河口和港口 水质较差。与上年相比,渤海湾西部和胶洲湾海域污染状况有所减轻 山东半岛北部、杭州湾、舟山群岛和珠江口海域污染有所加重。近海海 域主要污染物是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石油类。“三氮”污染 严重的近海海域是长江口、杭州湾、舟山群岛和珠江口;石油类污染 严重的是海口湾和珠江口。本年度共发生赤潮38起,其中东海24起, 南海12起,渤海2起。 3.城市噪声 1991年,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仍十分严重,监测的49个城 市平均等效声级均在55分贝(A)以上,其中16个城市高干60分贝 (A)。城市各功能区噪声超标现象严重,监测的35个城市中,特殊住 宅区的噪声超标率为100%,居民文教区的噪声超标率为97%,一类 混合区的噪声超标率为82%。监测的32个城市中,有20个城市的交 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平均超过70分贝(A)。在城市噪声源中,交通噪 声占31%,生活噪声占41%,工业和其他噪声占28%
2%;符合 4、5 类标准的占 7%。内陆河城市段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 和氯化物等。主要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滇池、镜泊湖、太 湖、巢湖年均值超标。淀山湖、玄武湖、西湖、大明湖、东湖五个城市湖 泊主要污染物是总磷、总氮,年均值均超标,大明湖污染最重。大型 水库的水质较好,监测的 16 个大型水库中,符合 1、2 类标准的有 14 个。城市地下水水质大部分较好,但总硬度有升高趋势。大中城市地 下水超采现象仍十分普遍,至少有 17 座城市的地面沉降有不同程度 的发展。1991 年,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部分近岸水域、河口和港口 水质较差。与上年相比,渤海湾西部和胶洲湾海域污染状况有所减轻, 山东半岛北部、杭州湾、舟山群岛和珠江口海域污染有所加重。近海海 域主要污染物是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石油类。“三氮”污染 严重的近海海域是长江口、杭州湾、舟山群岛和珠江口;石油类污染 严重的是海口湾和珠江口。本年度共发生赤潮 38 起,其中东海 24 起, 南海 12 起,渤海 2 起。 3.城市噪声 1991 年,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仍十分严重,监测的 49 个城 市平均等效声级均在 55 分贝(A)以上,其中 16 个城市高干 60 分贝 (A)。城市各功能区噪声超标现象严重,监测的 35 个城市中,特殊住 宅区的噪声超标率为 100%,居民文教区的噪声超标率为 97%,一类 混合区的噪声超标率为 82%。监测的 32 个城市中,有 20 个城市的交 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平均超过 70 分贝(A)。在城市噪声源中,交通噪 声占 31%,生活噪声占 41%,工业和其他噪声占 28%。 4
4.工业固体废物 199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9亿吨(不包括乡镇工业 下同),比上年增长1.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3亿吨,比上年 下降29.2%,其中排入江河的0.1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 历年累计堆存量为59.6亿吨,占地面积为50539公顷,比上年减少 78514公顷。 5.放射性污染 根据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大陆地面天然放射性水平除个 别地区外,均处于正常范围内。人工辐射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个别地 区有轻微的局部污染 6乡镇工业污染 据1991年完成的首次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1989年乡镇工 业主要污染行业的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2万亿标立方米,其中烟尘 排放量为30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2万吨,氟化物排放量为 14万吨。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8.3亿吨,其中化学需氧量为 155万吨,悬浮物为112万吨。乡镇工业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 0.4亿吨。乡镇工业废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砖瓦 和陶瓷工业,分别占其总量的67.4%和56.7%;工业粉尘排放量最大 的行业是水泥工业,占其总量的78.5%。乡镇工业废水中造纸废水占 43.7% 7.污染事故 1991年,全国共发生污染事故3038起,比上年下降12.2%;其
4.工业固体废物 1991 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5.9 亿吨(不包括乡镇工业, 下同),比上年增长 1.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 0.3 亿吨,比上年 下降 29.2%,其中排入江河的 0.1 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 历年累计堆存量为 59.6 亿吨,占地面积为 50539 公顷,比上年减少 78514 公顷。 5.放射性污染 根据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大陆地面天然放射性水平除个 别地区外,均处于正常范围内。人工辐射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个别地 区有轻微的局部污染。 6.乡镇工业污染 据 1991 年完成的首次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1989 年乡镇工 业主要污染行业的工业废气排放量为 1.2 万亿标立方米,其中烟尘 排放量为 301 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22 万吨,氟化物排放量为 14 万吨。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 18.3 亿吨,其中化学需氧量为 155 万吨,悬浮物为 112 万吨。乡镇工业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 0.4 亿吨。乡镇工业废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砖瓦 和陶瓷工业,分别占其总量的 67.4%和 56.7%;工业粉尘排放量最大 的行业是水泥工业,占其总量的 78.5%。乡镇工业废水中造纸废水占 43.7%。 7.污染事故 1991 年,全国共发生污染事故 3038 起,比上年下降 12.2%;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