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承诺人不利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 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承诺人不利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 谋求与本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承诺人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本公司进行交易,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 企业的与白电相关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已注入本公司,海信 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保留的其他资产和业 务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未来发展中,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 业如取得任何适合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业务的 发展机会,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 展: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必要的 支持和协助 关于同业竞、在海信空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海信集团为本公司实 海信集闭、|争、关联交际控制人期间,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2010年06 直 海信空调 易、资金占不会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发展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 月09日 用方面的承企业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再谋求通过 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 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 的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资产重组 4、海信空调、海信集团不会利用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时所作承 股优势地位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5、海信空调、海信集团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的,将立即 停止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构成竞争业务,并采取必 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须对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导致 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信空调和海信集团将继续严格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 关于同业竞规定行使股东或董事权利并履行股东或董事的义务,在股 争、关联交|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关联企业与本公司的关联 海信集团 易、资金占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海信空调 用方面的承2、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本公司的类/09日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及其信息披露义务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2、承诺人不利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 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承诺人不利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 谋求与本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承诺人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本公司进行交易,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海信集团、 海信空调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 企业的与白电相关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已注入本公司,海信 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保留的其他资产和业 务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未来发展中,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 业如取得任何适合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业务的 发展机会,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 展;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必要的 支持和协助。 3、在海信空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海信集团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期间,海信空调、海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 不会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发展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 企业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再谋求通过 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 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 的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4、海信空调、海信集团不会利用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优势地位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5、海信空调、海信集团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的,将立即 停止与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构成竞争业务,并采取必 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须对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导致 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2010 年 06 月 09 日 —— 一直 履行 海信集团、 海信空调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海信空调和海信集团将继续严格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股东或董事权利并履行股东或董事的义务,在股 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关联企业与本公司的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本公司的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及其信息披露义务。 2010 年 06 月 09 日 —— 一直 履行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3、如果海信空调和海信集团违反本函所作承诺及保证 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本公司及其除海信空 调以外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同业竞 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 海信集团、|争、关联交 海信空调、海信集团承诺与本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2010年 易、资金占 海信空调 机构、业务上做到“五分开”,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资产月09日 用方面的承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 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3、如果海信空调和海信集团违反本函所作承诺及保证, 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本公司及其除海信空 调以外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海信集团、 海信空调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 海信空调、海信集团承诺与本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业务上做到“五分开”,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资产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2010 年 06 月 09 日 —— 一直 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 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本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本通知 执行《通知》之前,本公司将处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营 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执行《通知》之后,本公司将2017年度发生的处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 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新增合并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 HisenseMould( Deutschland)GmbH,故本报告期新增合并该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日本科龙株式会社、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宝弘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股权,故本报告期不再合并该等公司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 王夕贤、张洪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口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按照规定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 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本通知。 执行《通知》之前,本公司将处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营 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执行《通知》之后,本公司将 2017 年度发生的处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 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增合并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HisenseMould(Deutschland)GmbH,故本报告期新增合并该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日本科龙株式会社、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宝弘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股权,故本报告期不再合并该等公司。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2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夕贤、张洪涛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按照规定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18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为人民币70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l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无进展,具体可参见2015年年报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本公司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18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为人民币70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无进展,具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 报告全文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关联交易 是否超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同类交 获批的交易 关联交易结的同类披露日 比例(%顾度(万元)/过获批 披露索引 容定价原则价格额(万元) 额度算方式交易市期 产成品协议定价 000否|现金票据 海信电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采购产成品协议 2015-044、 海信集团实际控制人 材料协议定价 10,325280.381040700否现金/票据 2016-044、 海信电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材料 协议定价 87967 14600否现金票据 再信日立体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采购 015年2017-019 材料协议定价 ,5190否|现金/票据 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 ,230.73 海信集团实际控制人 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协议定价 43,232.31 54854.00否 现金 日、20162017-036 年8月4公告名称:《关于签 海信电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协议定价 1,950.62 34060否 2016署<金融服务协议 海信香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代理融资代理融资协议定价 3,427.12 12444,033.60否 现金 1】月的关联交易公告》 海信集团实际控制人 产成品协议定价 739896932091,023.89900否现金漂票据 18日、《关于签署<金融 017年|服务协议之补充协 海信电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销售产成品|协议定价 68.04 214.0否现金票据 月11议>的关联交易公 海信日立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 日、2017告、《2017年日常 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 产成品协议定价 39078821.1 60000否现金票据 年9月关联交易预计公 海信集团实际控制人 材料协议定价 否现金票据 告》、《关于签署<代 海信电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材料协议定价 6400否现金票据 理融资采购框架协 议>的关联交易公 再信日立体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 销售 199.05 25400否现金/票据 告》、《关于签署< 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 材料协议定价 融服务协议之补充 海信集团实际控制人 销售 模具市场定价 32,189.43 33,1000否现金票据 协议(一)>的关联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 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金 额(万元)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获批的交易 额度(万元) 是否超 过获批 额度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可获得 的同类 交易市 价 披露日 期 披露索引 海信集团 实际控制人 采购 产成品 协议定价 — 87.35 100.00 否 现金/票据 2015 年 11 月 11 日、2016 年 8 月 4 日、2016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9 月 1 日 公告编号: 2015-044、 2016-020、 2016-044、 2016-045、 2017-019、 2017-020、 2017-036; 公告名称:《关于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于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关联交易公 告》、《2017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公 告》、《关于签署<代 理融资采购框架协 议>的关联交易公 告》、《关于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之补充 协议(一)>的关联 海信电器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采购 产成品 协议定价 — 7.51 60.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集团 实际控制人 采购 材料 协议定价 — 10,325.28 0.38 10,407.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电器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采购 材料 协议定价 — 879.67 0.03 1,460.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日立 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 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 采购 材料 协议定价 — 1,230.73 0.05 1,519.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集团 实际控制人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协议定价 — 43,232.31 1.60 54,854.00 否 现金 海信电器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协议定价 — 1,950.62 0.07 3,406.00 否 现金 海信香港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代理融资 代理融资 协议定价 — 33,427.12 1.24 44,033.60 否 现金 海信集团 实际控制人 销售 产成品 协议定价 — 739,896.93 22.09 1,023,899.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电器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销售 产成品 协议定价 — 68.04 214.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日立 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 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 销售 产成品 协议定价 — 39,078.82 1.17 46,000.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集团 实际控制人 销售 材料 协议定价 — 4,264.09 0.13 4,809.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电器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销售 材料 协议定价 — 2,726.54 0.08 6,400.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日立 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 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 销售 材料 协议定价 — 199.05 0.01 254.00 否 现金/票据 海信集团 实际控制人 销售 模具 市场定价 — 32,189.43 0.96 33,100.00 否 现金/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