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犯罪主体 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我国刑法中犯罪主体(当然是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的共同要 件有两个: (一)犯罪主体必须是自然人 所谓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存在的人类独立的个体。自然人的人格 即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作为自然人的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与犯罪 的成立和刑罚的适用 密切相关。 二、犯罪主体的意义 研究犯罪主体要件的问题,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地定罪量刑,具有重 要的意义。 (一)定罪意义 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必备的条件之一。 (二)量刑意义 犯罪主体除具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界限的意义外,还 影响到量刑
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我国刑法中犯罪主体(当然是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的共同要 件有两个: (一)犯罪主体必须是自然人 所谓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存在的人类独立的个体。自然人的人格 即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作为自然人的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与犯罪 的成立和刑罚的适用 密切相关。 二、犯罪主体的意义 研究犯罪主体要件的问题,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地定罪量刑,具有重 要的意义。 (一)定罪意义 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必备的条件之一。 (二)量刑意义 犯罪主体除具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界限的意义外,还 影响到量刑
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 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刑事 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人行为时具备相对的自由意志能力,即 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有条件的即相对 自由的认识和抉择行为的能力。因此,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行为时 犯罪能力与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统一,是其辨认行为能力与控制行为 能力的统一。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具备的刑法意义上 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 法上的意义、性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 系: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 键。 三、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影响和决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因素:一是知识和智力成熟 程度。二是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的状况。 各国刑法和刑法理论一般都对刑事责任能力采取三分法或四分 法。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简称刑事责任能力或责任能力。刑事立法中一般未规定,凡不属 刑法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及限定责任能力的人,皆属完全刑事责任能
第二节 刑事责任能力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 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刑事 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人行为时具备相对的自由意志能力,即 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有条件的即相对 自由的认识和抉择行为的能力。因此,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行为时 犯罪能力与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统一,是其辨认行为能力与控制行为 能力的统一。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具备的刑法意义上 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 法上的意义、性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 系: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 键。 三、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影响和决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因素:一是知识和智力成熟 程度。二是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的状况。 各国刑法和刑法理论一般都对刑事责任能力采取三分法或四分 法。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简称刑事责任能力或责任能力。刑事立法中一般未规定,凡不属 刑法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及限定责任能力的人,皆属完全刑事责任能
力人。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简称完全无责任能力或无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 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一般是两类人: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 幼年人;二是因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 力的人。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也可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所明确 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危害 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又称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指因年龄、 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 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 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现代各国刑法中,较为 普遍地规定有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外延主要是达到一定年龄的 未成年人、聋哑人、盲人、因精神病而致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有所减 弱的精神障碍人。 第三节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指决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或影响 刑事责任能力程度或与刑事责任能力程度有关联的因素,包括人的年 龄情况、精神状况和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等。 一、刑事责任年龄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
力人。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简称完全无责任能力或无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 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一般是两类人: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 幼年人;二是因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 力的人。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也可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所明确 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危害 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又称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指因年龄、 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 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 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现代各国刑法中,较为 普遍地规定有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外延主要是达到一定年龄的 未成年人、聋哑人、盲人、因精神病而致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有所减 弱的精神障碍人。第三节 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指决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或影响 刑事责任能力程度或与刑事责任能力程度有关联的因素,包括人的年 龄情况、精神状况和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等。 一、刑事责任年龄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 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 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二)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 目前多数国家刑法中责任年龄制度都采用三分制或四分制。我国 刑法典第17条中对责任年龄作了较为集中的规定,把刑事责任年龄 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 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 责任年龄的阶段。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1款的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进 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 特殊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理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切实贯彻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正确处理未成 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还应当明确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是指实足年龄即周岁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 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 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二)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 目前多数国家刑法中责任年龄制度都采用三分制或四分制。我国 刑法典第17 条中对责任年龄作了较为集中的规定,把刑事责任年龄 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 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 条的规定,不满14 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 责任年龄的阶段。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 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 周岁, 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 条第l款的明文规定,已满16 周岁的人进 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 特殊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理的原则。即对已满14 周岁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的,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刑法典第49 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切实贯彻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正确处理未成 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还应当明确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是指实足年龄即周岁
第二,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不能突破 第三,关于跨年龄段的危害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分别不同 阶段解决各个阶段行为的责任问题。 二、精神障碍 人即使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如果存在精神障碍尤其是存在精神 病性精神障碍,就可能影响其责任能力,而使责任能力减弱甚至不具 备,从而使其实施危害行为时的刑事责任也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刑 法典第18条专门规定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我国刑法典第18条第1款载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 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 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 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根据这一规定,认定精神障碍者为无责 任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标准: 1. 医学标准。亦称生物学标准,简言之即实施危害行为者是精神 病人,确切地讲,是指从医学上看,行为人是基于精神病理的作用而 实施特定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它应当包含以下几层含义或称条 件: 首先,行为人须是精神病人。精神病是由于人体内外原因引起的 严重的精神障碍性疾病:一方面,对“精神病”应作广义的理解,即 它包含多种多样的慢性和急性的严重精神障碍。另一方面,“精神病” 又不同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功能障碍会导致其辨认或控制行为的能力完全丧 失,而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一般都不会因精神障碍而丧失辨认或控 制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精神病人,才有可能成为刑法典第18条 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 其次,精神病人必须实施了特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实施了刑法
第二,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不能突破 第三,关于跨年龄段的危害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分别不同 阶段解决各个阶段行为的责任问题。 二、精神障碍 人即使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如果存在精神障碍尤其是存在精神 病性精神障碍,就可能影响其责任能力,而使责任能力减弱甚至不具 备,从而使其实施危害行为时的刑事责任也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刑 法典第18 条专门规定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我国刑法典第18条第1 款载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 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 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 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根据这一规定,认定精神障碍者为无责 任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标准: 1. 医学标准。亦称生物学标准,简言之即实施危害行为者是精神 病人,确切地讲,是指从医学上看,行为人是基于精神病理的作用而 实施特定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它应当包含以下几层含义或称条 件: 首先,行为人须是精神病人。精神病是由于人体内外原因引起的 严重的精神障碍性疾病:一方面,对“精神病”应作广义的理解,即 它包含多种多样的慢性和急性的严重精神障碍。另一方面,“精神病” 又不同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功能障碍会导致其辨认或控制行为的能力完全丧 失,而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一般都不会因精神障碍而丧失辨认或控 制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精神病人,才有可能成为刑法典第18 条 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 其次,精神病人必须实施了特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实施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