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 项目申报表 所属学校(加盖公章) 上海交通大学 课程名称(中文) 国际经济法 (英文)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外语语种 英语 课程类别口专业基础课 口专业课 口基础课 课程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 选用教材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开设学期 每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负责 胡加祥 申报日期 2009年10月28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二OO九年九月
2009 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 项 目 申 报 表 所属学校(加盖公章) 上海交通大学 课程名称(中文) 国际经济法 (英文)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外 语 语 种 英语 课 程 类 别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基础课 课 程 对 象 法学专业 本科生 选 用 教 材 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开 设 学 期 每学年第二学期 课 程 负 责 人 胡加祥 申 报 日 期 2009 年 10 月 28 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制 二○○九年九月
填写要求 一、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空缺项要填“无”。 二、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 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 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四、开设学期是指在教学计划中的开课学期。 五、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或另附纸张;均用A4纸打印, 于左侧装订成册
1 填 写 要 求 一、 以 word 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空缺项要填“无”。 二、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 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 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 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四、 开设学期是指在教学计划中的开课学期。 五、 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或另附纸张;均用 A4 纸打印, 于左侧装订成册
1. 课程负责人情况 姓名 胡加祥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3年9月 最终学历 研究生 专业技术 职务 教授 电话 34204947 1-1 学位 博士 行政职务 无 传真 无 基本 国际法 信息 所在院系 凯原法学院 学科专业 通信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 东川路800号 邮编 200240 E-mail jxhu@sjtu.edu.cn 研究方向 国际经济法 近两年来授课、教学研究情况 1-2 1.担任研究生课程: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WTO与国际经济组织法、法律英语 教学 情况 2.担任本科生课程:国际经济法 3.指导研究生:法学硕士(8人),法律硕士(14人),法学博士(3人) 近两年来科研情况 1.发表论文9篇 (1)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补偿问题研究,第一作者,《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 第1期 (2)法学硕士研究化,法律硕士专门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年第3期 (3)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与国家安全利益的保护--以GATT第二十一条为研究视角,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4)中国参与WT0争端解决机制实证分析研究,《法学》,2008年第11期 (5)我国外资并购安全监测机制之研究,第一作者,《台湾月旦法学》,2008年16期 (6)WTO仲裁第三方研究,第一作者,Journal of Taiwan WTO Studies,2008年第9 1-3 期 学术 (7)WT0公力救济权之重构,《法学》,2009年第7期 研究 (8)反补贴争端的兴起与我国的对策研究,《京师法律评论》,2009年第3辑 (9)哈佛法学院社会募捐制度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2.出版教材1部 (1)《国际经济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3.承担课题2项 (1)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创新项目,课题名称:非市场经济主体与反补贴制度关系研究, 课题编号:08TS7 (2)晨星学者奖励计划,课题名称:英文版国际经济法,项目编号:T241460662 2
2 1.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 信息 姓 名 胡加祥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63 年 9 月 最终学历 研究生 专业技术 职务 教授 电 话 34204947 学 位 博士 行政职务 无 传 真 无 所在院系 凯原法学院 学科专业 国际法 通信地址 上海市 闵行区 东川路 800 号 邮编 200240 E-mail jxhu@sjtu.edu.cn 研究方向 国际经济法 1-2 教学 情况 近两年来授课、教学研究情况 1.担任研究生课程: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WTO 与国际经济组织法、法律英语 2.担任本科生课程:国际经济法 3.指导研究生:法学硕士(8 人),法律硕士(14 人),法学博士(3 人) 1-3 学术 研究 近两年来科研情况 1.发表论文 9 篇 (1)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补偿问题研究,第一作者,《河南社会科学》,2008 年 第 1 期 (2)法学硕士研究化,法律硕士专门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 年第 3 期 (3)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与国家安全利益的保护---以 GATT 第二十一条为研究视角,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8 年第 4 期 (4)中国参与 WTO 争端解决机制实证分析研究, 《法学》,2008 年第 11 期 (5)我国外资并购安全监测机制之研究,第一作者,《台湾月旦法学》,2008 年 16 期 (6) WTO 仲裁第三方研究,第一作者,Journal of Taiwan WTO Studies,2008 年第 9 期 (7)WTO 公力救济权之重构,《法学》,2009 年第 7 期 (8)反补贴争端的兴起与我国的对策研究,《京师法律评论》,2009 年第 3 辑 (9)哈佛法学院社会募捐制度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9 年第 4 期 2. 出版教材 1 部 (1)《国际经济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年 3. 承担课题 2 项 (1)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创新项目,课题名称:非市场经济主体与反补贴制度关系研究, 课题编号:08TS7 (2)晨星学者奖励计划,课题名称:英文版国际经济法,项目编号:T241460662
国外学习经历;英语教学经历(含课程名称、学时数、学生数、开设时间) 1.国外学习经历 (1)2000年2月-2003年8月,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做博士研究,获法学博士学位 (2)2008年10月-2009年3月,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研究 2.英语教学经历 (1)2003-2004学年,担任法学院01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学时,学生人数:70人 (2)2003-2004学年,担任法学院03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学任务,学时数:36学时,学生人数:56人 (3)2004-2005学年,担任法学院02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学时,学生人数:68人 1-4 (4)2004-2005学年,担任法学院0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英语 学任务,学时数:36学时,学生人数:54人 水平 (5)2005-2006学年,担任法学院03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及 学时数:54学时,学生人数:90人 英语 (6)2005-2006学年,担任法学院05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教学 学任务,学时数:36学时,学生人数:54人 (7)2006-2007学年,担任法学院04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学时,学生人数:78人 (8)2006-2007学年,担任法学院0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学任务,学时数:18学时,学生人数:52人 (9)2007-2008学年,担任法学院05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学时,学生人数:60人 (10)2007-2008学年,担任法学院0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 教学任务,学时数:18学时,学生人数:50人 (11)2008-2009学年,担任法学院06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 务,学时数:54学时,学生人数:62人 (12)2008-2009学年,担任法学院08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 教学任务,学时数:18学时,学生人数:50人 近两年教学、科研获奖情况 (1)2007年,《国际经济法》课程获得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立项 1-5 (2)2007年,《国际经济法》课程获得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改革二等奖 获奖 (3)2007年,《国际经济法》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教材资助立项(该教材已于08年出版) 情况 (4)2008年,《法律实务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获得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学成 果一等奖 (5)2009年,《法律实务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获得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三等 奖 3
3 1-4 英语 水平 及 英语 教学 国外学习经历;英语教学经历(含课程名称、学时数、学生数、开设时间) 1.国外学习经历 (1)2000 年 2 月-2003 年 8 月,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做博士研究,获法学博士学位 (2)2008 年 10 月-2009 年 3 月,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研究 2.英语教学经历 (1)2003-2004 学年,担任法学院 01 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 学时,学生人数:70 人 (2)2003-2004 学年,担任法学院 03 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学任务,学时数:36 学时,学生人数:56 人 (3)2004-2005 学年,担任法学院 02 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 学时,学生人数:68 人 (4)2004-2005 学年,担任法学院 04 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学任务,学时数:36 学时,学生人数:54 人 (5)2005-2006 学年,担任法学院 03 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 学时,学生人数:90 人 (6)2005-2006 学年,担任法学院 05 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学任务,学时数:36 学时,学生人数:54 人 (7)2006-2007 学年,担任法学院 04 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 学时,学生人数:78 人 (8)2006-2007 学年,担任法学院 06 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教 学任务,学时数:18 学时,学生人数:52 人 (9)2007-2008 学年,担任法学院 05 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务, 学时数:54 学时,学生人数:60 人 (10)2007-2008 学年,担任法学院 07 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 教学任务,学时数:18 学时,学生人数:50 人 (11)2008-2009 学年,担任法学院 06 级本科生《国际经济法》(英语授课)的教学任 务,学时数:54 学时,学生人数:62 人 (12)2008-2009 学年,担任法学院 08 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英语授课)的 教学任务,学时数:18 学时,学生人数:50 人 1-5 获奖 情况 近两年教学、科研获奖情况 (1)2007 年,《国际经济法》课程获得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立项 (2)2007 年,《国际经济法》课程获得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改革二等奖 (3)2007 年,《国际经济法》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教材资助立项(该教材已于 08 年出版) (4)2008 年,《法律实务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获得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学成 果一等奖 (5)2009 年,《法律实务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获得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三等 奖
2.教学队伍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专业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傅琨成 男 1951年 教授 国际法 主讲第一单元(国际经 2-1 济法导论) 人员 赵劲松 男 1963年 教授 国际法 主讲第三单元(国际海 构成 上运输与保险法) (含外 王光贤 男 1968年 副教授 国际法 主讲第六单元(国际投 聘教师) 资法) 徐小冰 男 1955年 讲师 国际法 主讲第十三单元(国际 经济争端解决法律制度) 除课程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讲教师情况简介(国外学习经历:近两年来授课、教学研究 情况) (1)傅琨成教授 1951年出生。1973年和1980年,分别获得台湾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3年 和1986年,分别获得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 学院特聘教授。主讲课程:国际公法、海洋法、英美合同法 (2)赵劲松教授 1963年出生。1982-1989年在大连海事大学读本科、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2 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获得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博士学位。1989-1990年, 曾在远洋货轮上工作,任驾驶员,1996-2004年,在英国伦敦和香港的海事律师行工 作。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讲课程:国际经济法、海商法 (3)王光贤副教授 2-2 1968年出生。1990年,获得华中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9年和2002年,分别 主讲 获得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2000年起,先后在瑞典Lund大学法学院、挪威 教师 奥斯陆大学、丹麦人权研究院、亚洲法律资源中心、葡萄牙天主教大学法学院、泰国 情况 Mihidol大学做访问学者、任教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副教授。主讲课程:国际公法、国际投资法、人权法 (4)徐小冰博士 1955年出生。1982年,获得郑州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得外交学院法学硕 士学位,1994年,获得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得美国斯坦福大学 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讲课程:国际公法、国际经济争端 解决法律制度 4
4 2. 教学队伍情况 2-1 人员 构成 (含外 聘教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专业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傅琨成 男 1951 年 教授 国际法 主讲第一单元(国际经 济法导论) 赵劲松 男 1963 年 教授 国际法 主讲第三单元(国际海 上运输与保险法) 王光贤 男 1968 年 副教授 国际法 主讲第六单元(国际投 资法) 徐小冰 男 1955 年 讲师 国际法 主讲第十三单元(国际 经济争端解决法律制度) 2-2 主讲 教师 情况 除课程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讲教师情况简介(国外学习经历;近两年来授课、教学研究 情况) (1)傅琨成教授 1951 年出生。1973 年和 1980 年,分别获得台湾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3 年 和 1986 年,分别获得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 学院特聘教授。主讲课程:国际公法、海洋法、英美合同法 (2)赵劲松教授 1963 年出生。1982-1989 年在大连海事大学读本科、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2 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7 年,获得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博士学位。1989-1990 年, 曾在远洋货轮上工作,任驾驶员,1996-2004 年,在英国伦敦和香港的海事律师行工 作。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讲课程:国际经济法、海商法 (3)王光贤副教授 1968 年出生。1990 年,获得华中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9 年和 2002 年,分别 获得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2000 年起,先后在瑞典 Lund 大学法学院、挪威 奥斯陆大学、丹麦人权研究院、亚洲法律资源中心、葡萄牙天主教大学法学院、泰国 Mihidol 大学做访问学者、任教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副教授。主讲课程:国际公法、国际投资法、人权法 (4)徐小冰博士 1955 年出生。1982 年,获得郑州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85 年,获得外交学院法学硕 士学位,1994 年,获得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3 年,获得美国斯坦福大学 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讲课程:国际公法、国际经济争端 解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