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 北方工业大学财务处 2019.3.19
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 北方工业大学财务处 2019.3.19
01几个概念问题
01 几个概念问题
新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 ◆纳税人 ●居民个人: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 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 ●非居民个人:无住所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 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 ◆纳税义务 ●居民个人:境内、境外所得 ●非居民个人:境内所得
新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 ◆纳税人 ⚫居民个人: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 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 ⚫非居民个人:无住所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 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 ◆纳税义务 ⚫居民个人:境内、境外所得 ⚫非居民个人:境内所得
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式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 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 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 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注:现个人所得税有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 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其中,前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
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式 •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 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 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 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注:现个人所得税有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 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其中,前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
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 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 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 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 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 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 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