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主要涉及没收渔船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裁量适用,及当事人的行 为是否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问题。 1法律依据 案 例 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是2000年修订后的《渔业法》补充规定的处罚种类。 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析法进行辅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安进行描捞的或者使用禁 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 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 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第 四十六条规定:“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 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 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据上述规定,以下五类应受处罚的渔业违法行为可适用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 ⑨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情节特别严重的; ②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禁用捕捞方法和禁用渔具,或者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_ 网具进行捕捞,情节特别严重的; ③捕捞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情节特别严重的; ④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情节严重的
本案主要涉及没收渔船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裁量适用,及当事人的行 为是否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问题。 1.法律依据 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是2000年修订后的《渔业法》补充规定的处罚种类。 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 用的渔具 、 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 案 例 评 析 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 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第 四十六条规定:“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 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 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据上述规定,以下五类应受处罚的渔业违法行为可适用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 ①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情节特别严重的; ②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禁用捕捞方法和禁用渔具,或者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 网具进行捕捞,情节特别严重的; ③捕捞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情节特别严重的; ④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情节严重的;
⑤外国人、外国渔船违法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情节 严重的。 此外,《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 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应当没收。 2处罚裁量适用 根据《渔业法》上述关于没收渔船行政处罚的规定,实施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还必 须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只有上述5类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 重程度时,方可处以没收渔船的处罚。 目前,我国行政法规、规章对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标准,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农业 部颁布的《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④一年 内渔业违法三次以上的;②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③渔业违法影响较大的;④同 个违法行为违反两项以上规定的;⑤逃避、抗拒检查的。”在配套法规尚未对法定情 节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之前,执法实践中,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案中,张ⅹx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违反《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关于捕捞许可证制度的规定;在禁渔期间进行捕撈,违反了《渔业法》第三 十条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禁止捕撈的禁止性法徫规范。同时,又拒不按省渔政监督管理 机构的要求,停止违法捕捞行为和回港接受调查处理,在渔区产生严重影晌。省渔政监 督管理机构适用《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及《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依照规定的程序作出的和执行“没收渔获物10吨、罚款9万元、没收张
⑤外国人、外国渔船违法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情节 严重的。 此外,《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 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应当没收。 2.处罚裁量适用 根据《渔业法》上述关于没收渔船行政处罚的规定,实施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还必 须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只有上述5类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 重程度时,方可处以没收渔船的处罚。 目前,我国行政法规、规章对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标准,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农业 部颁布的《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①一年 内渔业违法三次以上的;②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③渔业违法影响较大的;④同 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项以上规定的;⑤逃避、抗拒检查的。”在配套法规尚未对法定情 节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之前,执法实践中,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案中,张××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违反《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关于捕捞许可证制度的规定;在禁渔期间进行捕捞,违反了《渔业法》第三 十条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禁止捕捞的禁止性法律规范。同时,又拒不按省渔政监督管理 机构的要求,停止违法捕捞行为和回港接受调查处理,在渔区产生严重影响。省渔政监 督管理机构适用《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及《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依照规定的程序作出的和执行“没收渔获物10吨、罚款9万元、没收张 ×
x渔船1艘”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渔业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较好地体现了 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原则。 3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问题 值得注意和重视的是,本案还涉及违法当事人张xx是否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 问题。《刑法》第三百四十彖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 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者罚金。”根据该规定,本案中张xx的非法捕捞行为符合该罪的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和客体要件,也基本符合该罪的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要件具体表现为违法要件、行为 要件和法定情节要件。张×x违反《渔业法》关于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规 定,在禁(休)渔期间实施了《渔业法》禁止的捕捞行为,符合该罪的违法要件和行为 要求。因此,张x×的行为是否达到该罪法定的情节严重程度,是认定张xx是否构成该 罪的关键。至于情节严重具体有哪些标准或者情形,《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均未作规 定。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通常认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符合该罪的法定情 节:⑨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②经常非法捕捞水产品,或者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 屡教不改的;③组织或者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④使用毒鱼、电鱼、炸鱼等破坏水产 资源的捕捞方法,造成水产资源重大损失的;⑤在非法捕捞过程中,抗拒渔政检查,殴 打渔业行政执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本案中张x×的行为显然已符合上述法定情形 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渔船1艘”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渔业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较好地体现了 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原则。 3.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问题 值得注意和重视的是,本案还涉及违法当事人张××是否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 问题。《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 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者罚金。”根据该规定,本案中张××的非法捕捞行为符合该罪的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和客体要件,也基本符合该罪的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要件具体表现为违法要件、行为 要件和法定情节要件。张××违反《渔业法》关于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规 定,在禁(休)渔期间实施了《渔业法》禁止的捕捞行为,符合该罪的违法要件和行为 要求。因此,张××的行为是否达到该罪法定的情节严重程度,是认定张××是否构成该 罪的关键。至于情节严重具体有哪些标准或者情形,《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均未作规 定。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通常认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符合该罪的法定情 节:①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②经常非法捕捞水产品,或者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 屡教不改的;③组织或者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④使用毒鱼、电鱼、炸鱼等破坏水产 资源的捕捞方法,造成水产资源重大损失的;⑤在非法捕捞过程中,抗拒渔政检查,殴 打渔业行政执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本案中张××的行为显然已符合上述法定情形, 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罚易程序的适用应符合法定条件 2005年11月9日14时,x×直辖市xx县x×村王xx使用三层刺网在××水库 基进行捕铹时,×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登临检查。两名 本 e渔业行政执法人员首先出示了渔业行政执法证,并向管理相对人员提示是否需要 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在王xx回答不需要回避后,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检查了王xx 的捕捞许可证、网片和渔获物,在测量网目尺寸时发现,网目尺寸 为11厘米,违反了其所在的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刺网网目尺寸不小于180毫米 的规定。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了询问笔录,经王xx签字确认。考虑到王xx刚开始 捕捞,尚未有渔获物,而其家住山区,并提出现场处罚代收的申请,xx县渔政监督管 理机构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定王xx的行为违反了《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现场罚款200元、没收网片的处罚决定。 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回到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后,当天即开具了“xx市罚没款统 收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给王xX
2005年11月9日14时,××直辖市××县××村王××使用三层刺网在××水库 进行捕捞时,××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登临检查。两名 渔业行政执法人员首先出示了渔业行政执法证,并向管理相对人员提示是否需要 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在王××回答不需要回避后,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检查了王×× 的捕捞许可证 、 网 片 和 渔 获 物 , 在 测 量 网 目 尺 寸 时 发 现 , 网目尺寸 基 本 案 情 为11厘米,违反了其所在的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刺网网目尺寸不小于180毫米 的规定。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了询问笔录,经王××签字确认。考虑到王××刚开始 捕捞,尚未有渔获物,而其家住山区,并提出现场处罚代收的申请,××县渔政监督管 理机构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定王××的行为违反了《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现场罚款200元、没收网片的处罚决定。 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回到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后,当天即开具了“××市罚没款统 一收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给王××
本节对一起使用小于法定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案的查处 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本案存在的适用处罚程序错误和适用法律欠 全面、准确的问题进行了评析。 案例提示 本案案情较简单,案中的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查明和认定当事人使用小 于法定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的违法事实清楚,并以此作为对当事人 案实施处罚的事实根据,符合《行政处罚法》和《渔业法》的规定。但本案 例的查处也存有以下段疵: 析 1应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而非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内容的不同情况,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 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处罚主体对于当场发 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反情节轻微、可予较轻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绐予行 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证据,对公 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 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可以进行检查。”从上述规定的涵义看,一般程序是除当场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适 用的程序,即普通程序或者说是最基本的程序;而简易程序是一种例外程序或者说是特 殊程序,是在特定条件下方可适用的程序。《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听证程序,但它不
本节对一起使用小于法定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案的查处 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本案存在的适用处罚程序错误和适用法律欠 全面、准确的问题进行了评析。 案 例 评 析 本案案情较简单,案中的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查明和认定当事人使用小 于法定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的违法事实清楚,并以此作为对当事人 实施处罚的事实根据,符合《行政处罚法》和《渔业法》的规定。但本案 的查处也存有以下瑕疵: 1.应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而非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内容的不同情况,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 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处罚主体对于当场发 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反情节轻微、可予较轻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行 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证据,对公 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 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可以进行检查。”从上述规定的涵义看,一般程序是除当场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适 用的程序,即普通程序或者说是最基本的程序;而简易程序是一种例外程序或者说是特 殊程序,是在特定条件下方可适用的程序。《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听证程序,但它不 案 例 提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