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案例评析 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谭业国
二行为违反数个渔业法律规范的妙罚 2002年8月10日,xx市的x×渔船正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进 基|行拖网作业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所属的渔政船发现后,责命其停止作业井登 本船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调章后章明:该渔船的作业海城为174125“E 案2343107N,展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海域;渔船所有人为翁Xx,其持有的 准作业类型为流刺网作业;渔船上有拖网网具4张、无渔获物(因刚下网就被渔政船发现 并责令起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为该渔船已涉嫌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 规定和关于禁渔区的规定,决定暂扣该船的捕捞许可证,并责令其回港等候处理。 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经研究和申理后认为,该渔船同时违反《渔业法》第二十五条 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及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和关于禁渔 区的规定两个方面,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并结合渔业生产和管理实际,决定择其 违反重罚责任的条款,予以定性和适用处罚,即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并根据该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关于实施<渔业法>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关于量罚的具体规定(按该规定,对此违法行为处1000-10000元罚款),对该违规 渔船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违规渔船当事人认可并履行了处罚
2002年8月10日,××市的××渔船正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进 行拖网作业。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所属的渔政船发现后,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登 船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调查后查明:该渔船的作业海域为1 17°41′25″E、 23°43′107″N,属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海域;渔船所有人为翁××,其持有的 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均合法、有效,“三证” 载明的渔船总吨位为30吨、主机总功率为110.25千瓦,捕捞许可证载明的核 基 本 案 情 准作业类型为流刺网作业;渔船上有拖网网具4张、无渔获物(因刚下网就被渔政船发现 并责令起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为该渔船已涉嫌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 规定和关于禁渔区的规定,决定暂扣该船的捕捞许可证,并责令其回港等候处理。 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经研究和审理后认为,该渔船同时违反《渔业法》第二十五条 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及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和关于禁渔 区的规定两个方面,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并结合渔业生产和管理实际,决定择其 违反重罚责任的条款,予以定性和适用处罚,即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并根据该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关于实施<渔业法>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关于量罚的具体规定(按该规定,对此违法行为处1000-10000元罚款),对该违规 渔船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违规渔船当事人认可并履行了处罚
案例提示 渔业行政执法实践中,时常遇到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 或两个以上渔业法律规范,产生规范竞合的情形。由于现行 行政处罚制度尚不完善,此情形的渔业行政处罚适用已成为 实施处罚的一个难点。对此,本案例中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采用择其重罚责任而裁量适用的做法,值得借鉴
渔业行政执法实践中,时常遇到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 或两个以上渔业法律规范,产生规范竞合的情形。由于现行 行政处罚制度尚不完善,此情形的渔业行政处罚适用已成为 实施处罚的一个难点。对此,本案例中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采用择其重罚责任而裁量适用的做法,值得借鉴。 案例提示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对违规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渔业法 律规范的,应如何认定其违法行为并裁量适用处罚。 案例评 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的情形,行政法学理论称之为法 条竞合或规范竞合。具体而言,某人实施一个一次性行为,同时违反数个法律 析规范,就产生了行政处罚中的法条竞合现象。法条竞合现象在渔业行政执法 中并不少见。 例如,渔船携带和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在禁渔期间或禁渔区进行捕捞,其 行为同时违反《渔业法》关于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进行捕捞和关于禁止在禁渔 区、禁渔期进行捕挠两个法律规范;非法在禁渔区拖网作业且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 的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的 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 的比例两个法律规范,倘若该行为发生在休(禁)渔期间,还同时触犯了关于休(禁) 渔管理的法律规范;获准从事流刺网作业的渔船进λ禁渔区进行拖网作业,其行为同 一时违反关于作业类型和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两个法律规范;获准在机动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对违规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渔业法 律规范的,应如何认定其违法行为并裁量适用处罚。 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的情形,行政法学理论称之为法 条竞合或规范竞合。具体而言,某人实施一个一次性行为,同时违反数个法律 规范,就产生了行政处罚中的法条竞合现象。法条竞合现象在渔业行政执法 中并不少见。 案 例 评 析 例如,渔船携带和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在禁渔期间或禁渔区进行捕捞,其 行为同时违反《渔业法》关于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进行捕捞和关于禁止在禁渔 区、禁渔期进行捕捞两个法律规范;非法在禁渔区拖网作业且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 的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的 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 的比例两个法律规范,倘若该行为发生在休(禁)渔期间,还同时触犯了关于休(禁) 渔管理的法律规范;获准从事流刺网作业的渔船进入禁渔区进行拖网作业,其行为同 时违反关于作业类型和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两个法律规范;获准在机动
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海作业的渔船进入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进行拖 网作业,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作业场所管理和关于禁渔区管理两个法律规范。 对于产生法条竞合现象的违法行为,应如何裁量适用处罚?是按一个法律规范实 施处罚,还是按所有触犯的法律规范分别实施处罚?对此,《行政处罚法》以及现 行的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学界和执法界对法条竟 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规则,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一个法律规范实施处罚,什 么情况下可以按触犯的数个法律规范处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主张。可以说,法条 竞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已成为渔业行政处罚中的一个难点,也是渔业行政执法和 渔业立法需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案中的渔业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渔业管理实际, 没有按触犯的数个渔业法律规范分别进行处罚,而是采取择其违反重罚责任的一个 法律规范来定性,并考虑到该行为同时违反两项渔业法律规范的情节,在规定的处 罚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这种处理方法,较好地体现了“一事不再罚”和过罚 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防止重复处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海域作业的渔船进入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进行拖 网作业,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作业场所管理和关于禁渔区管理两个法律规范。 对于产生法条竞合现象的违法行为,应如何裁量适用处罚?是按一个法律规范实 施处罚,还是按所有触犯的法律规范分别实施处罚?对此,《行政处罚法》以及现 行的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学界和执法界对法条竞 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规则,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一个法律规范实施处罚,什 么情况下可以按触犯的数个法律规范处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主张。可以说,法条 竞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已成为渔业行政处罚中的一个难点,也是渔业行政执法和 渔业立法需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案中的渔业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渔业管理实际, 没有按触犯的数个渔业法律规范分别进行处罚,而是采取择其违反重罚责任的一个 法律规范来定性,并考虑到该行为同时违反两项渔业法律规范的情节,在规定的处 罚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这种处理方法,较好地体现了“一事不再罚”和过罚 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防止重复处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