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却,管与张汤编定律令。 ①朝律:有关帝使朝贺制度的法律,今佚。沈家本在“汉律地心中辑有朝律若干条,可参考。 面决事。社安本汉难撞渍,“决事。若今时之成索也 鲍是阀嫁竖辞达决为*法比都月:后汉书·陈走传:(陈宠)“辟司徒能显府。.是高其能。转 裤曹。露天下驶讼,找所平决,无不厌服众心、,时司徒辞松,久者教斗年。事类相错,易为老重,不 良吏得生因。 宠为是精辞讼比七卷,快事科条 皆以事类相从 是泰上之 其后公府率以为法。”东 魂汉记 显奏定辞论比七卷,决事都目八卷,以齐同法令,息逐人讼也。”沈 家本汉体 遗:“按:淹传桥<辞讼此七卷,东观记增出决事都目八卷,·晋志则名日法比都日,为九百 六卷、多客热绝如此。 .传,所云:决事科条以半类相从,当即指决事都月而言,将言之不详耳。 他显赛上者,本止一七卷、一八卷之书,“臀志所称九百六卷。有娘委在内,且后来世有增益,积卷递 富,敌多靠不同。其称·都'者,总也。司徒总额法律。故国都也。” i:戴文斋(187 2261 不,字子,港《安套县)人,二回时塑过的地立老 后汉魏文帝诏刑制,命陈群 为 ”制新律 命陈群等定为数 新 的是魏明斋 不是魏文帝 晋书 刑法走 “魏明帝改士血罚金之令,男听以罚金妇人加苔还从额之剂、以其无 体梁都故也 “其后,天子又加诏改定刑制,命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陟、给事黄门待郎韩边、议郎 爽能,中郎货休。葡洗等删的科,伤采汉律,定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 疗令,不中令,合百八十余篇。”资當适蜜记此事在缆明帝太和三年(229。关于籍律地耐的大略情 形,晋书·刑法志战有<魏靠序路,可参考 撞兴律:据晋书·利法志应为兴捷律 03) 司马炎 朝的建立者 265 —290年在位。司马昭之子,昭死, 为魏上, 后代称帝。公元28心年天吴,统一金国。在位时,加强了门尚制度,又大封奈,使居要地, 其后遂有八王及五胡十六用之乱。 置充(217 282) 西哥大臣,字公阅,平阳囊陵(今山西襄汾东北)人。如舞尚书郎,曹典定 科令。文帝时任大将军司马,廷职,充雅长法强,有平反冤就之称。又有刀笔才,曾主持修门晋律。 式帝时,曾任车居将军、尚书仆射,封会那公。按誓书·刑法志记趁。这次和置充一起修定晋靠的 有郑冲,、药、杜预十四人 列出二十篇的名: 刑名 ,2法倒、3.盗律,4贼徐,5.诈伪 6.请赫,7.告勃,8.捕律,9.系讯,10.断张,11.杂律,12.户体,13.撞兴体,4.毁亡,5,卫官,16 水火,17,疑绿,18.关市,19违制,20.语侯。 切王充:出身名门,南朝宋末拜附马都尉,累官至更部尚书、尚书左仆射。梁武帝立,任侍中、尚 书令,封豫宁县公。天监二年因人不最被废为庶人,后复为中书监,加散骑常待。据嘴书·刑法志记 慢,表与佳定律舍的还有王装、沈约、范云、柳促签人 西北齐或成帝 561 超那王:即高,任太子您予。文宜受,出为定州刺史,留心唐事,纠地断,官至太尉。 武成帝死后,因造件太后。坐珠。 三日户婚:《唐律建议:“户婚律者,汉相素何承素六篇律之后,加展、兴、户三篇,为九意之 律。花至后周,皆名户体。北才以婚事附之,名为婚户律,隋开皇以户在婚前,为户婚律。” ·利法志垃为 “贼盗” 程树九律考 :“八日酸盗,(嗜六典作盗 晚,误). 公图走奢(543 -578) 即字文做,代郡式川(今内蒙古武川菌)人,560一78年在位。即位后, 意兄宇文护专权,天和七作(572年)杀护,始亲政。遗德六年(577年)灭北卉,拥有货河流城和长江上 遇拓拨迪赛上新像:帽附书·附法记载 北周律名大律,完成于周武帝保定三年三月,它模 29
仿尚书、周礼,又杂采数、晋,条目紫多,共一千五百三十七条。早佚 文帝(4】 04) 杨坚,情朝的意立者。弘农华阴人,北周大贵族杨忠之子,袭父膳为晴 国公,其女为周宜帝皇后。公完50年5月,宜帝死,由八岁子字文阐继位,他以后父辅殿,次年代网 自立,后统一全国。他在位期间(581一604),改革官制,设三省六曹,简化地方行蔽机构,设州县两 段,废除九品中正制,规定九品以上官吏由中央任免。又统一度量衡,实行均田制,蓝编户精。这些措 施对后代影响很大 @苏威(534 6211 隋朝大臣,字无段,京跳武功(今陕西武功)人。隋文帝时,曾任纳言、 民部尚书、 书右仆射等飘,普类请减经献径,制定律令格式。隋亡后,先后在字文化及、丰密、王世 充等段权中任职。唐太宗时,利死家中。 @牛弘(545 -610) 隋朝大臣,字里仁,安定(今甘康省径川北)人。隋文帝时任吏邮尚书,他好 学博闻,崔长文学,精通律令,文帝开皇三年,曾受命与苏赋刷改<开皋律>,更定新律。错帝时,又受 命修模律令,成大业续十八篇五百条,该德规定的刑罚较:开身律,轻 播商(569 -618) 杨坚次子。 寿四年(604年)承父自立。即位后,大兴福,筑 长娘,开运河,驰道,严重酸坏农业生产。又杀数釉臣,加别统治阶极内部的不眉三次东征商丽, 横征桑敛,民怨沸牌。从大业七年611年)起,各地农民不断起义,后在江都被字文化及等袋杀。 区编散:散是皇帝命令的一种,编敕是经过编订的诏散,具有法律效力。未朝前期律救并存,后期 往柱以敕代集。 @雄隆:朱太祖年号,960一-963年, ®爽仪:字可象,蓟州盖阳(今天津市蓟县西)人。后晋天福年甸举进士,首为特卫军帅景延广的记 室、从率。后汉初 召为右补 礼部员外郎 后周时, 召为喻林学士,历任给事中、礼部侍郎、兵部 待郎。宋太祖地隆元年,升工部尚书,兼判大理寺,曾率诏重定刑统。乾特二年升礼部尚书,乾德四 年卒。仅学问测博,为人刚直,死后,太祖曾旋情米曾大用。 @渐定刑统三十卷:即<宋刑统>,来代的主要法典,在建隆四年(963年)七月领行,会书共三十 急,分213门,内有常十二篇,502条,令格式数177枭,起请32条,以及律疏。其律文、律建与唐 议基本相,但变了制。来刑统品沿用代的五制度,但险死用外年一种又以酸为 或作为附加 即<重聚条制,辽国的卷本法典。辽兴亲重德五年(1036年),诏令耶律庇成修集辽太祖 以来的历代法令,参照店朝的法制,编定条朝47角,称为《新定条制,在全田各道须行,史称重熙 条制 成痛制:即<成条制。道宗成六年(10心年),令耶律苏等修订条制。那体苏等根据重条 共存545。 店173 新创 又生然两衣条大安五字,洁宋湖专新台物条杖于装 1890 ,下伞复行重鼎条的, 飞明昌律义:包括<明昌律?及其✉建义,金靠宗明吕五年(19叫年),诏令修定制、律。排定官用现 行制条?,参酌时宜,准律文修定,并历采前代体令之宜于今者,又采用<宋刑统)的藏义加以注释,书 成后,定名为c明昌靠义。,但未能行, 集和元年十二月戒 其名和部分林文用唐律,据<金史·刑法吉记,和<唐 排比较,其大致内容是:“但加联懈皆倍之,增徒至四年、五年为七,刚不宜于时者四十七角,增时用 之制百四十九角,因面略有损益者二百八十有二条,余百二十六条皆从其日,又加以分其一为二、分其 一为四者六条,凡五百六十三条,为三十卷,附注以明其率,疏义以释共凝,名日崇和体义。”, 感至元新格:是元朝毓一后领布的第一部法典。世超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愈右丞何荣祖“以公 提、治民、查,时等十事辑为一书,名日至元新格。”次年颁行。元史·利法志说它大段取一时 的为 而已,不比附日律也 所行完变锅元世条时,犯格锅条面有关风纪者,分英输集成节,在全团领,即风宪表夏 30
部关于纲纪、吏治的法典 测英宗:年号至治,132! 一1323年在位。 哪大元通制:仁宗延祐三年,由枢密院,御史台、翰林,国史、集贤院诸*臣,对元世祖以来的条 格,诏令和断例,加以经订输幕,在英宗至治三年二月完成,名叫<大元通制。它分名例、卫装、职制、 祭令等二十篇,共2539条。其中断例717集,条格1151条,诏制94条,令类577条。 彭条格:即前代的教。 ©元世粗1215 294 名忽必烈,1260一1294年在位 他灭亡了宋朝,统一全国。吸取历 代统指经验,邀立了包括行省制在内的各项制度,注意农桑,兴修水利,巩固和发展了我国统一的多民 族国家。 ④国明初定律,承用晋、唐旧文:太祖制定✉明律,草创于吴王元年(136),洪武三十年正式须行天 下。在制定明独>时,主要参考丁唐律。吴元年朱元章命丞相李善长等根据唐律撰律285枭。“洪武元年 又命衡臣四人,同刑官讲唐律,H进二十条”,作为制定律时的烤。武六年冬, 梦详定大明 七年二月书成,; 共三十 60 条。此外,制定大明律时,还根据 况吸取了元律令的部分内容 (可参看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和沈家本心历代刑法考·明律目笺)吴坛说<明 律采用晋律旧文,证据不足。 刘推谦:洪武初年任剂部尚书,后以事免积, 1来濂(1310一1381) 明初大臣,文举家。字景谁,号潜溪,浦江(今浙江浦江)人。元末应朱 元球聘,为江声儒学提率,太子师,备顾向。洪武初年,奉命主修元史>,官至输林学土、俦讲学士 知制,甚得太祖信任。洪武十年,以年老致仕。十三年,因胡惟精案受迷,全摘居茂州 病死途 中。有宋学士全集等书传世 至洪实 又命刑椰尚书刘惟谦等续修律条,.仍改名例律一卷冠于篇首:洪武二十二年, 明太祖又命输林院同利部官再一次修定大明律,“取比年所增者,以类附人。”洪式十三年,因胡惟素案 接中书省,不再设幸相,而由吏、户、礼、兵、刑、工大部分靠中书省职权,放洪武二十二年所定的大 明律,以名例律冠于篇首,下按六部官制,分史、户、礼、兵、刑、工六律。本书说洪武三十年,不够 确切。 吏律一卷:金书共三十卷,则吏律应为二卷。 31
大清律例通考卷一 律目 兵部待部兼邦察院右副都脚支、江苏递托、前刑廓右侍年臣吴坛卷基 名倒律目录(共四十六条附例一百八十四条) 五刑附装刑 给没脏物 十恶 犯罪自首 八议 二罪俱发以童论 应议者犯罪 犯罪北逃 应议者之父祖有犯 阁僚犯公罪 职官有犯 公事失错 文武官犯公罪 共犯罪分首从 文武官犯私罪 犯罪事发在逃 犯罪免发造 亲属相为容隐 军籍有犯 处决叛军 犯罪得减 化外人有犯 以理去官 本条别有罪名 无官犯罪 加诚罪例 除名当差 称乘舆车驾 流囚家属 称期亲祖父母 常戴所不原 称与同罪 流犯在道会赦 称监临主守 犯罪存留养亲 称日者以百刻 天文生有犯 称道士女冠 工乐户及妇人犯罪 断罪依新绒律 徒流人又犯罪 断罪无正条 老小废疾收肤 徒流迁徒地方 犯罪时未老疾 充军地方 适按:此篇名例目录系仍前明旧律增耐改定。明律原计四十七条,国初于篇未增人边 远充军一条,计四十八条。雍正三年,射去军官有犯、军官军人犯罪免发遗、吏卒犯死 罪、杀害军人、在京犯罪军民五桑,增列天文生有犯一条。改定犯罪免发、军籍有犯两 条。又将边远充军改为充军地方一条。共增四条。除增刚相抵,共定四十六条,至今仍 之。其附例,明律系九十一条,雍正三年增删以附,计一百条。乾隆五年计一百二十条, 32
三十三年计百八十四条。 又按:乾隆三十七年律内计附例.百八十五条,四十三年计附一百八十九条,应查明 改正。 吏律目录(共二十八条附例七十条) 职制(一十条) 宫员養荫 大臣专撞选官 省员赴任过限 文官不许封公侯 无故不胡叁公座 溢设官吏 擅勾属官 信牌 奸党 贡举非其人 交结近侍官员 举用有过官吏 上言大臣德政 道接:吏律职制、公式两篇。明徐内职制篇律目原计十五条,公式篇律目原计十八 条。国初于公式篇中删去漏用纱印条,余俱仍旧。雍正三年又于职制篇去选用军职、 官吏给由两条、于公式内将信牌~条移入职制,是以止存十四条。又于公式内将弃毁制书 印信两条并作一条,又将漏泄军情大事一条移入军政,是以亦存十四条。吏律但录共定二 十八条。历届仍之。其两篇附例,明律内计三十一条,雍正三年增,共附六十八条。乾 隆五年计附五十七条,三十三年计附七十条。 公式(计.十四条) 讲读律令 照利文卷 制书右市 两防卷宗 弃毁制书印信 同僚代判署文案 上书奏常犯讳 增城官文书 事应奏不奏 封常印信 出使不复命 漏使印信 宫文书稽程 檀用调庆信D 道按:此篇律目附例数月详见职制篇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