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国际法 始有计划地进行了,有关和平解决争端和战争的国际法部分 也有一些发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之后, 传统的国际法开始有了变化,现代国际法开始形成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又一次大规模地破坏国际法。但是,国 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并没有消失。在战后,《联合国宪 章》的产生和联合国组织的建立,表明国际法又有了新的发 展,进入了另一个新阶段。战后民族解放独立运动的蓬勃发 展使国际法的领域名副其实地包括了全世界所有国家。国际 法基本原则以及国际法的传统部分有了新的进展,国际法的 编纂工作可以说是全面铺开了,而且国际法还涉及国际关系 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如核武器、海底、外层空间、环境保 护等等。总而言之,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 始形成的现代国际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约四十年中 有了很大的发展。 、中国与国际法 如果说古代世界有国际法的话,那么,古代中国也是有 国际法的。早在纪元前二千年以前的中国文献就有了关于对 外关系的一些记载。最显著的,也为研究中国古代国际法的 学者所注意的,是中国春秋时代。在这个时代,国家之间有 一些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国家之间互通使节,订立同 盟,缔结条约,还有召开国际会议以及以斡旋、调停、仲裁 等办法解决纷争的制度,而关于战争,则有谴责非正义战争、 优待战俘等原则和规则。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A.P
始 有 计 划 地 进 行 了 , 有 关 和 平 解 决 争 端 和 战 争 的 国 际 法 部 分 也 有 一 些 发 展 。 在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战 和 十 月 社 会 主 义 革 命 之 后 , 传 统 的 国 际 法 开 始 有 了 变 化 , 现 代 国 际 法 开 始 形 成 了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又 一 次 大 规 模 地 破 坏 国 际 法 。 但 是 , 国 际 法 在 国 际 关 系 中 的 作 用 并 没 有 消 失 。 在 战 后 , 《 联 合 国 宪 章 》 的 产 生 和 联 合 国 组 织 的 建 立 , 表 明 国 际 法 又 有 了 新 的 发 展 , 进 入 了 另 一 个 新 阶 段 。 战 后 民 族 解 放 独 立 运 动 的 蓬 勃 发 展 使 国 际 法 的 领 域 名 副 其 实 地 包 括 了 全 世 界 所 有 国 家 。 国 际 法 基 本 原 则 以 及 国 际 法 的 传 统 部 分 有 了 新 的 进 展 , 国 际 法 的 编 纂 工 作 可 以 说 是 全 面 铺 开 了 , 而 且 国 际 法 还 涉 及 国 际 关 系 中 出 现 的 许 多 新 问 题 , 如 核 武 器 、 海 底 、 外 层 空 间 、 环 境 保 护 等 等 。 总 而 言 之 ,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战 和 十 月 社 会 主 义 革 命 开 始 形 成 的 现 代 国 际 法 , 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以 后 的 约 四 十 年 中 有 了 很 大 的 发 展 。 二 、 中 国 与 国 际 法 如 果 说 古 代 世 界 有 国 际 法 的 话 , 那 么 , 古 代 中 国 也 是 有 国 际 法 的 。 早 在 纪 元 前 二 千 年 以 前 的 中 国 文 献 就 有 了 关 于 对 外 关 系 的 一 些 记 载 。 最 显 著 的 , 也 为 研 究 中 国 古 代 国 际 法 的 学 者 所 注 意 的 , 是 中 国 春 秋 时 代 。 在 这 个 时 代 , 国 家 之 间 有 一 些 原 则 、 规 则 和 规 章 、 制 度 : 国 家 之 间 互 通 使 节 , 订 立 同 盟 , 缔 结 条 约 , 还 有 召 开 国 际 会 议 以 及 以 斡 旋 、 调 停 、 仲 裁 等 办 法 解 决 纷 争 的 制 度 , 而 关 于 战 争 , 则 有 谴 责 非 正 义 战 争 、 优 待 战 俘 等 原 则 和 规 则 。 美 国 传 教 士 丁 韪 良 ( W . A . P . · 1 8 · 国 际 法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国际法 Martin)在1864年把国际法介绍到中国的同时,曾经发表一 篇文章,题为《古代中国国际法遗迹》,其目的是以古代中国 有国际法为理由来劝说清代官员接受国际法。在那以后, 些中外学者开始研究古代中国国际法问题,并发表了著作。但 是,古代中国并不是一个国家林立的世界,当时的所谓 ‘”与近代的国家迥然不同,而且,当时国际关系中的一些 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都是零星的而没有系统化。作为法 律一个特殊体系的国际法应该说主要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 由西方传到中国来的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从此以后,中国是 个统一的国家,统治的思想是“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 之滨,莫非王臣”。周围的国家都成了藩属,向中国进贡,受 中国册封,即使它们有自主权利,但也受中国的保护—一实 际上,或者是名义上,与中国不处在同等地位。在这种情况 下,就没有国际法可言了。正如研究古代中国国际法的陈顾 远所言,“凋周以前,部落棋布,元后群后之间,不能谓无往来, 然止有际而非国;秦以后,函复一统,视远邦为蛮夷,责异 国以臣属,又止有国而无际”。又如上面提及的丁韪良论及中 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情况时说:“按亚洲东境诸小国,悉隶中 国藩属,其联属之故,或以同教,或以互市,而大半皆出于 畏威怀德之诚,尊之如天帝,敬之若神阴。以故,中国居高 临下,大莫与京,如古之罗马然,辄自称其一国为天下也。此 诸小国者,彼此绝少往来,其通贡于中国也,初无报聘之事。 中国狃于所见,又安知宇宙间固有平行相等如泰西各国者哉! 夫中国垂一统之治,建无外之规,于今二千年矣。其间割据
M a r t i n ) 在 1 8 6 4 年 把 国 际 法 介 绍 到 中 国 的 同 时 , 曾 经 发 表 一 篇 文 章 , 题 为 《 古 代 中 国 国 际 法 遗 迹 》 , 其 目 的 是 以 古 代 中 国 有 国 际 法 为 理 由 来 劝 说 清 代 官 员 接 受 国 际 法 。 在 那 以 后 , 一 些 中 外 学 者 开 始 研 究 古 代 中 国 国 际 法 问 题 , 并 发 表 了 著 作 。 但 是 , 古 代 中 国 并 不 是 一 个 国 家 林 立 的 世 界 , 当 时 的 所 谓 “ 国 ” 与 近 代 的 国 家 迥 然 不 同 , 而 且 , 当 时 国 际 关 系 中 的 一 些 原 则 、 规 则 和 规 章 、 制 度 都 是 零 星 的 而 没 有 系 统 化 。 作 为 法 律 一 个 特 殊 体 系 的 国 际 法 应 该 说 主 要 是 在 十 九 世 纪 六 十 年 代 由 西 方 传 到 中 国 来 的 。 公 元 前 2 2 1 年 , 秦 始 皇 统 一 中 国 , 从 此 以 后 , 中 国 是 一 个 统 一 的 国 家 , 统 治 的 思 想 是 “ 普 天 之 下 , 莫 非 王 土 ; 率 土 之 滨 , 莫 非 王 臣 ” 。 周 围 的 国 家 都 成 了 藩 属 , 向 中 国 进 贡 , 受 中 国 册 封 , 即 使 它 们 有 自 主 权 利 , 但 也 受 中 国 的 保 护 — — 实 际 上 , 或 者 是 名 义 上 , 与 中 国 不 处 在 同 等 地 位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就 没 有 国 际 法 可 言 了 。 正 如 研 究 古 代 中 国 国 际 法 的 陈 顾 远 所 言 , “ 周 以 前 , 部 落 棋 布 , 元 后 群 后 之 间 , 不 能 谓 无 往 来 , 然 止 有 际 而 非 国 ; 秦 以 后 , 函 复 一 统 , 视 远 邦 为 蛮 夷 , 责 异 国 以 臣 属 , 又 止 有 国 而 无 际 ” 。 又 如 上 面 提 及 的 丁 韪 良 论 及 中 国 几 千 年 封 建 统 治 的 情 况 时 说 : “ 按 亚 洲 东 境 诸 小 国 , 悉 隶 中 国 藩 属 , 其 联 属 之 故 , 或 以 同 教 , 或 以 互 市 , 而 大 半 皆 出 于 畏 威 怀 德 之 诚 , 尊 之 如 天 帝 , 敬 之 若 神 阴 。 以 故 , 中 国 居 高 临 下 , 大 莫 与 京 , 如 古 之 罗 马 然 , 辄 自 称 其 一 国 为 天 下 也 。 此 诸 小 国 者 , 彼 此 绝 少 往 来 , 其 通 贡 于 中 国 也 , 初 无 报 聘 之 事 。 中 国 狃 于 所 见 , 又 安 知 宇 宙 间 固 有 平 行 相 等 如 泰 西 各 国 者 哉 ! 夫 中 国 垂 一 统 之 治 , 建 无 外 之 规 , 于 今 二 千 年 矣 。 其 间 割 据 国 际 法 · 1 9 ·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国际法 纷争,事极罕见。公法之学,固无自而兴。” 几千年来,中国对外并不完全限于与其周围国家的关系, 而在漫长的历史上,中国与遥远的外国曾经有过使节往来并 从而通商贸易的情况。汉代张骞出使西域,留下了驰名中外 的“丝绸之路”,以至明代郑和七次去南洋,到过许多国家, 最远到了东非索马里,这些是中国对外关系历史中最突出的 事例。遥远的外国也曾派使通商,历代都有,到了十六、十 七世纪就比较频繁了;至于公元1789年英国派使马戛尔尼 ① Lord M acartney)来华则是近代中国对外关系开始以前中外 使节往来中一件大事。但是,这种中外来往关系是若续若断 的,零星分散的;中国方面,仍受传统思想的支配,在制度 上没有发生什么根本性变化,因此也就没有形成有关国际关 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欧洲产生的近代国际法来到 中国,是外国侵略势力侵入中国以后的事情。 第一次正式地、全面地把国际法介绍到中国的,是上面 提及的美国传教士丁韪良。1864年,丁韪良作为同文馆总教 习,经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③ Burlingame)鼓励,把1836年 出版的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顿( Henry w heaton)的《国际法原 理》译为汉文,并经总理衙门大臣同意,在同文馆官员协助 下,出版成书,称为《万国公法》,献给总理衙门。在此之前, 惠顿这部书中关于使节权的二十四节己经由海关英国官员赫 德( Robert hart)译成汉文,作为总理衙门派遣驻外使节的 参考。但是,丁韪良的《万国公法》是介绍到中国来的第 部国际法著作,它对中国对外关系有一定的影响 但在鸦片战争之前,当时中国与国际法已有极其初步的
纷 争 , 事 极 罕 见 。 公 法 之 学 , 固 无 自 而 兴 。 ” 几 千 年 来 , 中 国 对 外 并 不 完 全 限 于 与 其 周 围 国 家 的 关 系 , 而 在 漫 长 的 历 史 上 , 中 国 与 遥 远 的 外 国 曾 经 有 过 使 节 往 来 并 从 而 通 商 贸 易 的 情 况 。 汉 代 张 骞 出 使 西 域 , 留 下 了 驰 名 中 外 的 “ 丝 绸 之 路 ” , 以 至 明 代 郑 和 七 次 去 南 洋 , 到 过 许 多 国 家 , 最 远 到 了 东 非 索 马 里 , 这 些 是 中 国 对 外 关 系 历 史 中 最 突 出 的 事 例 。 遥 远 的 外 国 也 曾 派 使 通 商 , 历 代 都 有 , 到 了 十 六 、 十 七 世 纪 就 比 较 频 繁 了 ; 至 于 公 元 1 7 8 9 年 英 国 派 使 马 戛 尔 尼 ( L o r d M a c a r t n e y ) 来 华 则 是 近 代 中 国 对 外 关 系 开 始 以 前 中 外 使 节 往 来 中 一 件 大 事 。 但 是 , 这 种 中 外 来 往 关 系 是 若 续 若 断 的 , 零 星 分 散 的 ; 中 国 方 面 , 仍 受 传 统 思 想 的 支 配 , 在 制 度 上 没 有 发 生 什 么 根 本 性 变 化 , 因 此 也 就 没 有 形 成 有 关 国 际 关 系 的 原 则 、 规 则 和 规 章 、 制 度 。 欧 洲 产 生 的 近 代 国 际 法 来 到 中 国 , 是 外 国 侵 略 势 力 侵 入 中 国 以 后 的 事 情 。 第 一 次 正 式 地 、 全 面 地 把 国 际 法 介 绍 到 中 国 的 , 是 上 面 提 及 的 美 国 传 教 士 丁 韪 良 。 1 8 6 4 年 , 丁 韪 良 作 为 同 文 馆 总 教 习 , 经 美 国 驻 华 公 使 蒲 安 臣 ( B u r l i n g a m e ) 鼓 励 , 把 1 8 3 6 年 出 版 的 美 国 国 际 法 学 家 惠 顿 ( H e n r y W h e a t o n ) 的 《 国 际 法 原 理 》 译 为 汉 文 , 并 经 总 理 衙 门 大 臣 同 意 , 在 同 文 馆 官 员 协 助 下 , 出 版 成 书 , 称 为 《 万 国 公 法 》 , 献 给 总 理 衙 门 。 在 此 之 前 , 惠 顿 这 部 书 中 关 于 使 节 权 的 二 十 四 节 已 经 由 海 关 英 国 官 员 赫 德 ( R o b e r t H a r t ) 译 成 汉 文 , 作 为 总 理 衙 门 派 遣 驻 外 使 节 的 参 考 。 但 是 , 丁 韪 良 的 《 万 国 公 法 》 是 介 绍 到 中 国 来 的 第 一 部 国 际 法 著 作 , 它 对 中 国 对 外 关 系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 但 在 鸦 片 战 争 之 前 , 当 时 中 国 与 国 际 法 已 有 极 其 初 步 的 · 2 0 · 国 际 法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国际法 ·21 接触。1839年,当林则徐在广州实行禁烟政策时,他了解到 有法泰尔 attel)的《万国法》一部书,叫人把其中的几段 译成汉文,称为《各国律例》,其中包括有关战争以及对待外 国人的办法的几段。林则徐为了维护祖国独立和尊严,以有 关外国人的译文作为手段和依据,对英国人采取行动:他首 先宣布鸦片为违禁品,要求交出烧毁;然后,致书英女王,要 求停止鸦片买卖;最后,则采取武力行动,严格实行禁烟。这 说明,当时清朝官员接触到了国际法。但是,译成汉文的只 是几段,其影响也是极其有限的,事实上,鸦片战争爆发以 后,影响也就中断了。另外,据说还早在1689年中俄两国谈 判和缔结尼布楚条约时,国际法也曾经起了一点作用。被派 作为译员参加尼布楚谈判的葡萄牙人耶稣会土徐日升 ( Thomas Pereira)在他的日记中多次提到国际法以及国际法 的一些原则。有人说,在1648年左右,马丁·马提尼神甫 α M artin m artini)曾经将国际法先驱者西班牙人苏阿瑞兹 suarez)的国际法著作译成中文。中国康熙皇帝是否看到这 个中文译本呢?或者是否通过耶稣会士了解到国际法的一些 内容呢?有种种迹象表明,在条约谈判和缔结中,康熙皇帝 好象注意到国际法的一些原则,特别是有关缔结条约的原则、 规则。但是,历史上还没有任何直接资料说明这件事。无论 如何,从那时起一直到1839年林则徐指示翻译法泰尔的著作 之时为止的一百五十年中,在中国,从来没有人提及国际法 丁韪良把国际法介绍到中国,在当时似乎起了一点作用。 正好在1864年,在普丹战争中,普鲁士军舰在渤海湾拿捕了 只丹麦船。清朝政府根据惠顿的著作中提及的关于领海的
接 触 。 1 8 3 9 年 , 当 林 则 徐 在 广 州 实 行 禁 烟 政 策 时 , 他 了 解 到 有 法 泰 尔 ( V a t t e l ) 的 《 万 国 法 》 一 部 书 , 叫 人 把 其 中 的 几 段 译 成 汉 文 , 称 为 《 各 国 律 例 》 , 其 中 包 括 有 关 战 争 以 及 对 待 外 国 人 的 办 法 的 几 段 。 林 则 徐 为 了 维 护 祖 国 独 立 和 尊 严 , 以 有 关 外 国 人 的 译 文 作 为 手 段 和 依 据 , 对 英 国 人 采 取 行 动 : 他 首 先 宣 布 鸦 片 为 违 禁 品 , 要 求 交 出 烧 毁 ; 然 后 , 致 书 英 女 王 , 要 求 停 止 鸦 片 买 卖 ; 最 后 , 则 采 取 武 力 行 动 , 严 格 实 行 禁 烟 。 这 说 明 , 当 时 清 朝 官 员 接 触 到 了 国 际 法 。 但 是 , 译 成 汉 文 的 只 是 几 段 , 其 影 响 也 是 极 其 有 限 的 , 事 实 上 , 鸦 片 战 争 爆 发 以 后 , 影 响 也 就 中 断 了 。 另 外 , 据 说 还 早 在 1 6 8 9 年 中 俄 两 国 谈 判 和 缔 结 尼 布 楚 条 约 时 , 国 际 法 也 曾 经 起 了 一 点 作 用 。 被 派 作 为 译 员 参 加 尼 布 楚 谈 判 的 葡 萄 牙 人 耶 稣 会 土 徐 日 升 ( T h o m a s P e r e i r a ) 在 他 的 日 记 中 多 次 提 到 国 际 法 以 及 国 际 法 的 一 些 原 则 。 有 人 说 , 在 1 6 4 8 年 左 右 , 马 丁 · 马 提 尼 神 甫 ( M a r t i n M a r t i n i ) 曾 经 将 国 际 法 先 驱 者 西 班 牙 人 苏 阿 瑞 兹 ( S u a r e z ) 的 国 际 法 著 作 译 成 中 文 。 中 国 康 熙 皇 帝 是 否 看 到 这 个 中 文 译 本 呢 ? 或 者 是 否 通 过 耶 稣 会 士 了 解 到 国 际 法 的 一 些 内 容 呢 ? 有 种 种 迹 象 表 明 , 在 条 约 谈 判 和 缔 结 中 , 康 熙 皇 帝 好 象 注 意 到 国 际 法 的 一 些 原 则 , 特 别 是 有 关 缔 结 条 约 的 原 则 、 规 则 。 但 是 , 历 史 上 还 没 有 任 何 直 接 资 料 说 明 这 件 事 。 无 论 如 何 , 从 那 时 起 一 直 到 1 8 3 9 年 林 则 徐 指 示 翻 译 法 泰 尔 的 著 作 之 时 为 止 的 一 百 五 十 年 中 , 在 中 国 , 从 来 没 有 人 提 及 国 际 法 。 丁 韪 良 把 国 际 法 介 绍 到 中 国 , 在 当 时 似 乎 起 了 一 点 作 用 。 正 好 在 1 8 6 4 年 , 在 普 丹 战 争 中 , 普 鲁 士 军 舰 在 渤 海 湾 拿 捕 了 一 只 丹 麦 船 。 清 朝 政 府 根 据 惠 顿 的 著 作 中 提 及 的 关 于 领 海 的 国 际 法 · 2 1 ·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国际法 规则,向普鲁士提出抗议,并获得该船的释放。这个事件使 清朝官员感到国际法有一些用处,也因此,在这以后,他们 在办理“夷务”之时也不断地,尽管不是经常地以国际法为 参考。在丁韪良的《万国公法》之后,还有若干西方国际法 著作被译成汉文。甚至有人过份地强调国际法的作用,认为 中国“若以公法为依归,尚不受无穷之害”。 但是,国际法介绍到中国来这件事,并没有受到西方人 士的普遍欢迎。有些人则采取敌视态度,当时的法国代办就 曾责问蒲安臣:“谁使中国人了解到我们欧洲国际法?杀死他, 绞死他,他将给我们制造无穷麻烦。”很多外国人害怕,中国 人利用国际法来反对领事裁判权,来反对他们享受的种种特 权。事实上,西方列强从来没有按照国际法来处理它们与中 国的关系,被侵略、被压迫的中国也不可能依靠国际法来主 张它在国际上应有的地位。 自从1842年中国被迫签订南京条约以后,在帝国主义侵 略下,中国沦为半殖民地。无数的不平等条约束缚了中国,使 它失去主权独立国家的地位。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侵占领土, 夺取租借地,设立租界,划分势力范围;驻扎军队,剥夺关 税自主权,攫取经济特权;建立领事裁判权制度,设立使馆 区,控制铁路、邮电等事业,等等。从1842年到1949年新 中国建立的一百多年,完全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时期”,是 个咧强掠夺特权时期”。在这漫长的时期里,是说不上什么 国际法的:帝国主义国家极力维护的是不平等条约和种种特 权,根本不以平等地位对待中国;中国受不平等条约和种种 特权的压迫和剥削,毫无国际法可言。有识之士看到,如果
规 则 , 向 普 鲁 士 提 出 抗 议 , 并 获 得 该 船 的 释 放 。 这 个 事 件 使 清 朝 官 员 感 到 国 际 法 有 一 些 用 处 , 也 因 此 , 在 这 以 后 , 他 们 在 办 理 “ 夷 务 ” 之 时 也 不 断 地 , 尽 管 不 是 经 常 地 以 国 际 法 为 参 考 。 在 丁 韪 良 的 《 万 国 公 法 》 之 后 , 还 有 若 干 西 方 国 际 法 著 作 被 译 成 汉 文 。 甚 至 有 人 过 份 地 强 调 国 际 法 的 作 用 , 认 为 中 国 “ 若 以 公 法 为 依 归 , 尚 不 受 无 穷 之 害 ” 。 但 是 , 国 际 法 介 绍 到 中 国 来 这 件 事 , 并 没 有 受 到 西 方 人 士 的 普 遍 欢 迎 。 有 些 人 则 采 取 敌 视 态 度 , 当 时 的 法 国 代 办 就 曾 责 问 蒲 安 臣 : “ 谁 使 中 国 人 了 解 到 我 们 欧 洲 国 际 法 ? 杀 死 他 , 绞 死 他 , 他 将 给 我 们 制 造 无 穷 麻 烦 。 ” 很 多 外 国 人 害 怕 , 中 国 人 利 用 国 际 法 来 反 对 领 事 裁 判 权 , 来 反 对 他 们 享 受 的 种 种 特 权 。 事 实 上 , 西 方 列 强 从 来 没 有 按 照 国 际 法 来 处 理 它 们 与 中 国 的 关 系 , 被 侵 略 、 被 压 迫 的 中 国 也 不 可 能 依 靠 国 际 法 来 主 张 它 在 国 际 上 应 有 的 地 位 。 自 从 1 8 4 2 年 中 国 被 迫 签 订 南 京 条 约 以 后 , 在 帝 国 主 义 侵 略 下 , 中 国 沦 为 半 殖 民 地 。 无 数 的 不 平 等 条 约 束 缚 了 中 国 , 使 它 失 去 主 权 独 立 国 家 的 地 位 。 帝 国 主 义 国 家 在 中 国 侵 占 领 土 , 夺 取 租 借 地 , 设 立 租 界 , 划 分 势 力 范 围 ; 驻 扎 军 队 , 剥 夺 关 税 自 主 权 , 攫 取 经 济 特 权 ; 建 立 领 事 裁 判 权 制 度 , 设 立 使 馆 区 , 控 制 铁 路 、 邮 电 等 事 业 , 等 等 。 从 1 8 4 2 年 到 1 9 4 9 年 新 中 国 建 立 的 一 百 多 年 , 完 全 是 一 个 “ 不 平 等 条 约 时 期 ” , 是 一 个 “ 列 强 掠 夺 特 权 时 期 ” 。 在 这 漫 长 的 时 期 里 , 是 说 不 上 什 么 国 际 法 的 : 帝 国 主 义 国 家 极 力 维 护 的 是 不 平 等 条 约 和 种 种 特 权 , 根 本 不 以 平 等 地 位 对 待 中 国 ; 中 国 受 不 平 等 条 约 和 种 种 特 权 的 压 迫 和 剥 削 , 毫 无 国 际 法 可 言 。 有 识 之 士 看 到 , 如 果 · 2 2 · 国 际 法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