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制,而且灰市宗教的大多形式一大众宗教和另择信仰一同样被压制。然而,灰市宗教的一种形 式在此期间达到顶峰,毛主席个人崇拜或“政治宗教”拥有成千上万的虔诚追随者。中共主席毛泽 东被拥戴为“人民的大救星”和“红太阳”。人们在毛泽东的塑像前跳忠字舞,在他的画像前认罪和 发誓30]。人人持有一本毛主席语录的“小红书”。学习毛主席语录被制度化到政府官员、学校学 生、工厂工人和农村农民的日常事务中。甚至所有的数学课和科学课教课书,都是以毛主席语录作 为开头。 用动力学的术语可以把上述三个命题概括为:宗教管制的增加将不会导致宗教本身的减少,反 而会造成一个三色宗教市场的出现。尽管正式宗教组织的宗教参与可能下降,但宗教性表达的其 他形式会继续存在,并倾向于增加。而且,由于其模棱两可的性质,宗教高度管制社会中的灰市很 可能是庞大和变动不止的,这使宗教管制成为一项难以进行的艰巨任务。 让我们现在转向中国的宗教经验现实。鉴于有关中国宗教状况的学术出版物的缺乏,我在分 析三色市场之前,对中国宗教的历史发展做一简短的回顾。 四、中国的宗教管制 中国共产党1949年建立新中国后,在前17年,试图将所有的宗教纳入自己的控制,随后的13 年里,采取的是宗教消灭政策,直到宗教宽容政策的出台。以下的简短叙述是建立在中国的一些权 威部门[39-45]和西方的中国观察家[39,46-48]的原始资料上。 在中国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体系中,无神论是一个根本信条,体现为两种主要形式:(1)科学无神 论,(2)战斗无神论。作为欧洲启蒙运动的产物,科学无神论认为宗教是虚幻的、不科学的、落后的。 所以,科学和教育的进步将会使宗教自然消亡。与之相对,由列宁和俄国布尔什维克所推崇的战斗 无神论,则将宗教视为危险的麻醉剂和一种有害的政治意识形态一服务于反革命力量的利益。 因此,应当对宗教实施压制或通过革命力量对其根除。根据科学无神论,中共的早期政策容忍宗教 的存在。然而,在战斗无神论的思想下,无神论宣传变得残酷,出现了根除一切反动意识形态的“无 产阶级专政”政权[]。 透过市场分析的视角考察中国执政党的宗教政策,我们可以区分出针对宗教消费者(信徒)和 供给者(宗教领袖和宗教组织)的不同宗教政策。科学无神论可能对“被蒙骗的”消费者(信徒)抱有 同情,但对“蒙骗的”供给者(宗教领袖和组织)却缺乏容忍。新中国成立后,战斗无神论驱使中共对 宗教供给者控制设限。外国传教士被视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一部分而遭到驱逐,邪教或异端教派被 认为是反动会道门而被禁止。此外,对于主要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因难 以对其进行根除且它们对孤立的政体具有外交价值而被整合到国家的团体中。经过政府的巨大努 力和极少数宗教领袖的配合,中国基督教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爱国运动委员会于1954年成立。 随后,1955年中国佛教协会成立,1957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和中国天主教教友爱国 委员会成立(后来改为中国天主教爱国委员会)。旋即,原先各大宗教中的宗派或教派体系被解散 和禁止。五大宗教各自被迫实现内部统一。 自1966年所谓的伟大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所有的宗教场所被迫关闭,许多宗教建筑 被破坏,神像和宗教器具被毁,宗教经书被禁。私自保留宗教经书或器具是一种犯罪行为,一些人 冒着巨大风险,以保护文物或文化遗产的名义保护经书、神像和宗教建筑0]。剩余的少数宗教信 徒则被迫公开放弃信仰,或“像灰尘一样被清理”投进黑暗的监狱,或被集体劳教。宗教需求和供给 在这一时期全被禁绝。 1976年毛泽东逝世后,邓小平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 为国家确立了新的发展方向一集中于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改革。为团结人民以经济发展为中心
第4期 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 ·99· 实事求是的中国共产党开始放松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控制。在宗教方面,宽容取代了根除。 1979年开始,数量有限的基督教和天主教教堂、佛教和道教寺庙和伊斯兰教清真寺重新开放,提供 宗教服务。 1982年,宗教宽容被正式重申,写入《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 策》(即现在著名的“19号文件”)[51。这一核心文件成为中国宗教政策20多年来的基本依据。在 政府批准的“爱国”协会下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享有合法地位,而五大宗教协会 之外的任何宗教组织或其他宗教都不予以承认。此外,19号文件明令禁止在被允可的宗教场所之 外传教,并且指示,除宗教场所外,必须坚定推行无神论宣传。与19号文件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2年的宪法再次确认宗教信仰自由,但明确规定只有“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保护①。 自1982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通过下发文件、颁布法规和运用行政命令[48]的手段, 逐渐加强对宗教供给的控制。1991年,中共出台6号文件,要求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并扩增基层宗 教事务管理局的人数。1994年,国务院颁布两项法规,要求所有的宗教组织在政府部门登记注册, 禁止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传教。1996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务院颁发了一条命令,将宗教活动场 所建造审批权集中到省级政府,限制寺庙和露天佛像的建造。1999年,法轮功作为“邪教”被禁,其 核心领导被捕,创立者逃往美国避难。在初次粉碎法轮功之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1999年10月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该决议使粉碎法轮功合法 化,并被用以管理其他的气功和邪教组织。随后,省级政府针对宗教团体出台了许多“暂时性”或 “草案性”法规和行政命令,这些法规命令已被吸收纳入2005年3月1日实施生效的国务院《宗教 事务条例》。 鉴于中国政府在文革期间采取的宗教禁绝政策,许多学者曾宣告中国的宗教将会灭 亡[47]20[55]13[56]69[57]9。然而,宗教只是在公开场合消失了,许多人不仅秘密持守他们的信仰,而且 信仰坚定的信徒还在家里或野外进行敬拜活动。1979年宗教全面禁绝解除后,尽管控制力度不断 加大,但宗教信众人数急剧上涨,超出了规定的增长规模。 五、中国改革时期的三色宗教市场 (一)红市(The Red Market) 1949年以来,不包括期间极端的13年(1966年到1979年),中国政府承认了五大宗教(佛教、 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在“爱国”协会统辖下的合法地位。中国有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 一些宗教统计数据,尽管充其量最好是凭空估计的,最坏是捏造的②,但唯一确定的是它们都被低 估了。 表1中所列出的1956年和1982年宗教信徒的数据尤为值得注意。1956年的数据是各宗派 被强制解散之前官方的最后统计数据。经过13年消灭宗教的努力(1966一1979),1982年官方统 ①有许多关于中国宪法、中共文件、政府法规的英文译文及其详尽的分析说明[39,47,48,52-54】。 ②由于中共希望减少宗教,地方政府官员倾向于低报宗教信徒的数量。事实上,自1995年上任的国家宗教事务 局局长叶小文,在北京中共中央党校的一次演讲中承认了这一普遍问题。在他看来,收集准确统计数据的一 个主要问题是,“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政治游戏规则。“更确切地说”,叶认为,“关于宗教,‘干部出负 数,负数出干部'”[58]。换言之,虚报或低报宗教增长的地方官员更有可能得到提拔。另一方面,统计宗教信徒 数量是困难的。佛教和道教并没有一个成员身份制度。一个佛教徒或道教徒并不单属于某个特定的寺庙,他 可能会光顾儿个寺庙,或就在家里实践信仰。尽管基督教和天主教有明确的成员身份界定,但由于政府对宗 教的敌意政策,使堂会领导通常不会上报真实的信徒人数。许多教会甚至并不保存受洗记录,这使权力部门 很难辨别已经受洗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