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施工准备 深、土质状况及可取储量,取土区至吹填区水上距离、陆上距离、排高等,管线敷设型式、规 格、数量等: (3)吹填围埝工程包括围埝的结构型式、尺度、主要工程量,质量要求及排水口的结 构型式、数量、位置、规格等。 4.2.4.4施工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深和河床变化等自然条件; (2)燃物料供应、设备维修能力、劳动力供应、水陆交通、通讯、医疗和水电供应等施 工组织条件; (3)航行干扰、相关建筑物、障碍物及施工的干扰、水产养殖、环保要求和港口规章制 度等施工限制因素; (4)施工难点及关键问题等。 4.2.4.5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许可手续计划: (2)施工场地、水域、码头泊位、道路、临时设施准备计划; (3)现场管理机构的生活和办公设施及交通、通讯等准备计划: (4)施工船舶调遗计划: (5)施工队伍、设备及物资材料进场计划等。 4.2.4.6施工设备的选择与配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施工条件、工程特点、工程量、质量和工期要求选择施工船舶的类型、规格 (2)按施工工况、土质、船舶性能测算各施工船舶的月作业天数及月度、年度产量,并 计算各类船舶的投入时间和数量; (3)拖轮、锚艇、驳船等辅助设备的选配: (4)有多种船型可供选择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配置,择优选用等 4.2.4.7施工则量应句括下列内容: (1)原有的控制网点情况和坐标; (2)现场测量控制网布设,种类、等级、形式等: (3)测量方法与使用的仪器设备,精度要求: (4)测量项目、范围及周期: (5)特殊的监视测项目、内容及要求等。 4.2.4.8施工管理机构和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的设置; (2)安全、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3)现场施工管理部门和主要人员职贵等。 4.2.4.9施工总体安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总体目标,包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和环保目标; (2)工程总进度安排,包括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开工和结束时间进行安 排,明确主要或关键的施工节点; 5
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207-2012) (3)明确各分项或区段间的施工顺序及相互关系: (4)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4.2.4.10施工安排与施工工艺应包括下列内容: (1)按施工顺序及工期要求,划分各船舶承担的施工内容、区段、时间及工程量; (2)结合工程特点及设备性能选取施工方法: (3)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流程及参数,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 (4)选定各类船舶土方计量的方法和手段等。 4,2.4.11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各分项和区段的划分及施工顺序: (2)工程各分项和区段条块工程量; (3)逐一计算并明确工程各分项和区段条块的施工期限及具体时间: (4)明确相互衔接关系; (5)绘制施工全过程的总进度计划图表: (6)工期保证惜施等 4.2.4.12施工质量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管理职责: (2)质量控制的依据、执行的标准和质量目标; (3)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手段、方法和措施 (4)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问题的预防和补救措施等。 4.2.4.13燃物料、备配件、劳动力使用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燃物料消耗和供应计划,船舶易损、易磨备配件的供应计划: (2)围埝、管线和临时设施等的材物料使用计划; (3)临时用工计划; (4)施工、生活、交通、办公、通讯等所需车船、设备和物品使用计划等。 4.2.4.14资金计划应根据合同和施工计划进度编制资金及现金流计划,包括完成合 同额、应收款、实收款、用款和资金调度等。 4.2.4.15安全与文明施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控制执行的依据和标准: (2)安全与文明施工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职责 (3)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目标: (4)施工过程安全措施与季节性的安全措施; (5)文明施工措施等。 4.2.4.16环境保护应包括工程在环保方面的要求,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和环境保护措 施等。 4,2.4.17施工风险防范措施应包括项目施工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重点和风险的防范 对策等。 4.2.4.18交工验收应包括交工验收执行的标准、验收时间、验收资料和验收形式等。 6
4施工准备 4.2.4.19施工组织设计的附图附表应包括下列图表: (1)工程形势图; (2)施工总平面图,图上标出挖槽位置和尺度、吹填区位置及吹填标高、排泥管线、围 埝和排水口、挖泥标志、水位站、施工区及附近的地形、地物、测量控制点坐标和高程、临时 建筑物及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内容; (3)挖泥区、吹填区、取土区的设计图和土方计算表 (4)施工总进度计划图; (5)吹填临时设施结构设计图; (6)挖泥区、吹填区、取土区的地质钻孔平面图、柱状图、剖面图、土工试验成果表等。 4,2.5施工过程中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施工组织设计应进行 相应调整并重新进行审批。 4.3现场准备 4.3.1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疏浚区、吹填区和取土区障碍物的清理; (2)落实施工船舶停泊和补给码头; (3)落实施工通道; (4)准备物料堆场; (5)选择施工船舶停泊和避风锚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6)落实用水、用电: (7)落实现场通信手段,配备水上交通船艇和陆地交通用车; (8)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生活设施和办公用房; (9)浚前测量浚前测量; (10)施工标志设置 (11)设立水位站; (12)设立GPS参考台 (13)其他。 4.3.2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浚前测量浚前测量,施工涉及的水深不明区域也应 进行水深测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浚前测量前应收集施工区平面控制点、水准点、基准面关系、坐标转换关系及 已有的测量图纸资料。业主提供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水尺应进行检查复核,并提交 《测量控制网点验证报告》报业主或监理核准。 4.3.2.2浚前测量浚前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疏浚区或取土区的测量范围包括设计疏浚区或取土区及其边坡线外图上30mm: 吹填区的测量范围包括吹填区、排水口和围埝坡脚外图上20mm; (2)测图比例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要求及施工现场条件按表4,3.2确定,施工合同 对测图比例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执行;
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207一-2012 测图比例 表4.3.2 区城 比剑 区域 比例 航道 1:1000-1:5000 吹填区 1:500w1:2000 港池 1:1000-1:2000 取土区 1:2000-1:5000 泊位 1:500-1:1000 地泥区 1:5000-1:10000 基 1:200-1:500 (3)测量的方法、精度和仪器设备的校准检验等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硫浚与吹填工程 设计规范》(JTS181一5)的有关规定。 4.3.3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4.3.3.1施工放样前应对平面控制网点进行检查复核。 4.3.3.2当现有控制网点不足时,应按图根点测量要求布设三角网、导线网或利用 RTK-DGPS加密图根点作为施工的平面控制点。 4.3.3.3施工基线测设的测角及基线长度的精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 量规范》(JTS131)的有关规定。 4.3.3.4施工放样的测站应埋设固定标志。 4.33.5导标定位应设置挖槽起点导标、终点导标、中心线导标、边线导标、边坡线导 标、转向点导标和工程分界线导标等,并根据需要设置里程标、边坡开挖导标和分条施工 导标。导标灵敏度应满足施工精度要求,一般情况下导标前后标间距与导距之比宜在 1:51:10之间。 4.3.3.6导标放样精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陆地导标相对其设计轴线的横向偏差不大于0.1m: (2)浅滩上的导标相对其设计轴线的横向偏差不大于0.3m; (3)导标放样的方向校核误差不大于12”。 4.3.4施工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3.4.1施工导标应以明显的标牌和灯光标示。标牌形状可采用三角形、正方形、葫 芦形、菱形或圆形等;灯光应采用多种灯色,宜单面发光。每组导标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标志组成。同一组导标标牌的形状、颜色和灯色应相同,并与相邻导标相区别。 4.3.4.2施工导标的尺寸、高度和视觉偏离量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 范》(JTS131)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4.3.4.3导标设置后,应在施工区的最远端进行导标视觉偏离量校验,校验点应均匀 地分布于导标设计轴线两侧,校验点相对于导标设计轴线在图上的横向位移量应满足下 式要求: 4u≤,√2.63+Ψx10 (4.3.4) MV 式中4uw 一校验点在图上偏离设计轴线横向位移量(mm): W一导标视角偏离量(m); M- 一测图比例分母;
4施工准备 一望远镜放大倍数。 4.3.4.4难以设置固定施工导标时,可采用布设浮标的方法标示挖泥起、止点。浮标 宜抛设在挖槽边线外30m左右,浮标的颜色和灯光应符合有关规定。 4.3.4,5抛泥区应设置抛泥标志指示位置和范围。抛泥标志可采用灯浮或陆上固定 导标。 4,3.4.6疏浚施工区通往抛泥区、吹填区和避风锚地的通道应根据航行的需要设置助 航标志。 4.3.5水位站及水位通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施工区附近应设立水尺或水位站,并配备向挖泥船通报水位的装置。水尺零 点应与设计采用的基准面一致。 4.3.5.2水尺或水位站的设置及水位观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疏浚与吹填工程设 计规范》(JTS1815)的有关规定。 4.3.5.3水位通报应及时、准确,人工通报精度应达到0.1m,自动遥报精度应达到 0.01m,特殊工程可根据蒂要确定。 4.3.5.4水位通报可采用下列方法 (1)配备高频电话,将观测的水位用人工通过高频电话向挖泥船通报 (2)设置水位信号台,通过人工悬挂水位标志的方法向挖泥船通报: (3)采用水位遥报仪自动观测水位并将水位自动定时传送给挖泥船的水位接收机: 水位遥报仪能连续工作,水位数据传输稳定可靠,遥报仪故障时有确保水位通报的补救 措施。 4.3.6需要设立GPS参考台时,参考台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与作业风的距离在设备的有效范用之内: (2)高度能与工作船台保持通视; (3)避开高大金属结构物、无线电发射源等干扰区: 4.4施工设备调遣 4.4.1施工设备调遣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制定调遣方案; (2)各种证书齐全、有效,满足航区安全航行的要求。 4.4.2大型设备的水上拖带必须发布航行警告,船舶吃水、规格尺度和拖缆长度等必须 符合当地港航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并符合沿途航道、桥梁、跨江(河)架空电缆等 的通过条件。 4.4.3施工船舶的调造宜采用下列方式: (1)自航挖泥船、自航泥驳、拖轮、工作艇在本船证书规定的适航区域内,采用自航 方式 (2)非自航挖泥船和非自航泥驳等辅助船舶,短途调造采用拖轮拖带方式,长途调遣 采用装船运输方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