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理性的东西来理解和叙述的尝试,除此以外,它什么也不是。作为哲 学著作,它必须相对避免把国家依其所应然来构成它。本书所能传授的,不 可能把国家从其应该怎样的角度来教,而是在于说明对国家这一伦理世界应 该怎样来认识。 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就个人来 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这样,它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 的时代。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那个时代,这与妄想个人可以跳出他的时 代,跳岀罗陀斯岛,是同样愚蠢的。如果它的理论确实超越时代,而建设· 个如其所应然的世界,那末这种世界诚然是存在的,但只存在于他的私见中 私见是一种不结实的要素,在其中人们可以随意想象任何东西。上述成语稍 微变更一下就成为 Hier ist die Rose, hier tanze. [这里有蔷薇,就在这里跳舞罢] 存在于作为自我意识着的精神的理性和作为现存的现实世界的理性之间 的东西,分离前者与后者并阻止其在后者中获得满足的东西,是未被解放为 概念的某种抽象东西的桎梏。在现在的十字架中去认识作为蔷薇的理性,并 对现在感到乐观,这种理性的洞察,会使我们跟现实调和;哲学把这种调和 只给与那些人,他们一度产生内心的要求,这种要求驱使他们以概念来把握, 即不仅在实体性的东西中保持主观自由,并且不把这主观自由留在特殊的和 偶然的东西中,而放在自在自为地存在的东西中。 这也就构成形式和内容统一(前面已经指出,不过比较抽象)的更为具 体的意义,因为在其最具体的意义上,形式就是作为概念认识的那种理性, 而内容是作为伦理现实和自然现实的实体性的本质的那种理性,两者自觉的 同一就是哲学理念。情绪中不愿承认任何未经思想认为正当的东西,这是使 人类感到光荣的一种伟大的固执。这种固执是现代的特征,此外,它还是新 教特有的原则。路德所提倡的对感情的信仰和对精神见证的信仰的那些东 西,同样就是其后成熟了的精神所力求用概念来把握的,以便在现在中解放 自己,从而在现在中发见自己。有一句名言说:半途而废的哲学离开了神 把认识看做对真理的渐近,也同样是半途而废,—但是真正的哲学导向 于神。关于国家亦同。理性不满足于潮近,因为它不冷不热,所以要把它吐 出2,同样,理性也不意冷心灰,因为灰心就会认为现世中的确万事皆非,至 多达到中平状态,正因为在现世中不能盼望有更美满的景况,所以只好迁就 现实,以求苟安。认识所提供的是与现实保持更为温暖的和平。 关于教导世界应该怎样,也必须略为谈一谈。在这方面,无论如何哲学 总是来得太迟。哲学作为有关世界的思想,要直到现实结束其形成过程并完 成其自身之后,才会出现。概念所教导的也必然就是历史所呈示的。这就是 说,直到现实成熟了,理想的东西才会对实在的东西显现出来,并在把握了 黑格尔是在作文字游戏。Poεo不仅指罗陀斯岛,亦指蔷薇而言。 saltus指跳而言,但 salta是动词 saltare (跳舞)的命令式。晢学家的任务是在现世中发现理性而感到欢乐(蔷薇象征欢乐)。晢学就可以在现世 欢跃(即跳舞),而毋庸迟至在他处建设一个理想世界之后才欢跃。一一译者 ①指康德的认识论,参阅《纯粹理性批判》,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59页。一一译者 2见《新约全书》,启示录,第3章,第16节。一一译者
是一种理性的东西来理解和叙述的尝试,除此以外,它什么也不是。作为哲 学著作,它必须相对避免把国家依其所应然来构成它。本书所能传授的,不 可能把国家从其应该怎样的角度来教,而是在于说明对国家这一伦理世界应 该怎样来认识。 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就个人来 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这样,它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 的时代。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那个时代,这与妄想个人可以跳出他的时 代,跳出罗陀斯岛,是同样愚蠢的。如果它的理论确实超越时代,而建设一 个如其所应然的世界,那末这种世界诚然是存在的,但只存在于他的私见中, 私见是一种不结实的要素,在其中人们可以随意想象任何东西。上述成语稍 微变更一下就成为 Hier ist die Rose,hier tanze. [这里有蔷薇,就在这里跳舞罢② ] 存在于作为自我意识着的精神的理性和作为现存的现实世界的理性之间 的东西,分离前者与后者并阻止其在后者中获得满足的东西,是未被解放为 概念的某种抽象东西的桎梏。在现在的十字架中去认识作为蔷薇的理性,并 对现在感到乐观,这种理性的洞察,会使我们跟现实调和;哲学把这种调和 只给与那些人,他们一度产生内心的要求,这种要求驱使他们以概念来把握, 即不仅在实体性的东西中保持主观自由,并且不把这主观自由留在特殊的和 偶然的东西中,而放在自在自为地存在的东西中。 这也就构成形式和内容统一(前面已经指出,不过比较抽象)的更为具 体的意义,因为在其最具体的意义上,形式就是作为概念认识的那种理性, 而内容是作为伦理现实和自然现实的实体性的本质的那种理性,两者自觉的 同一就是哲学理念。情绪中不愿承认任何未经思想认为正当的东西,这是使 人类感到光荣的一种伟大的固执。这种固执是现代的特征,此外,它还是新 教特有的原则。路德所提倡的对感情的信仰和对精神见证的信仰的那些东 西,同样就是其后成熟了的精神所力求用概念来把握的,以便在现在中解放 自己,从而在现在中发见自己。有一句名言说:半途而废的哲学离开了神— —把认识看做对真理的渐近①,也同样是半途而废,——但是真正的哲学导向 于神。关于国家亦同。理性不满足于潮近,因为它不冷不热,所以要把它吐 出②,同样,理性也不意冷心灰,因为灰心就会认为现世中的确万事皆非,至 多达到中平状态,正因为在现世中不能盼望有更美满的景况,所以只好迁就 现实,以求苟安。认识所提供的是与现实保持更为温暖的和平。 关于教导世界应该怎样,也必须略为谈一谈。在这方面,无论如何哲学 总是来得太迟。哲学作为有关世界的思想,要直到现实结束其形成过程并完 成其自身之后,才会出现。概念所教导的也必然就是历史所呈示的。这就是 说,直到现实成熟了,理想的东西才会对实在的东西显现出来,并在把握了 ② 黑格尔是在作文字游戏。Ρ òεο不仅指罗陀斯岛,亦指蔷薇而言。saltus 指跳而言,但 salta 是动词 saltare (跳舞)的命令式。哲学家的任务是在现世中发现理性而感到欢乐(蔷薇象征欢乐)。哲学就可以在现世 欢跃(即跳舞),而毋庸迟至在他处建设一个理想世界之后才欢跃。——译者 ① 指康德的认识论,参阅《纯粹理性批判》,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459 页。——译者 ② 见《新约全书》,启示录,第 3 章,第 16 节。——译者
这同一个实在世界的实体之后,才把它建成为一个理智王国的形态。当哲学 把它的灰色绘成灰色的时候,这一生活形态就变老了。对灰色绘成灰色,不 能使生活形态变得年青,而只能作为认识的对象。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黄昏 到来,才会起飞。 但是本序言已到应结束的时候了。序言本来就其所介绍的那部著作的观 点外表地和主观地谈谈而已。如果从哲学上来谈某一内容,那只能用科学方 法客观地来处理。同样,对著者的一切批评,如果采取对事情本身进行科学 讨论以外的其他方式,将被视为纯粹的主观结论和任意专断,著者一概置之 不理。 柏林,1820年6月25日。 补充规律分为两类,即自然规律和法律。自然规律简单明了,照它们 原来那样就有效的。虽然在个别场合人们可以违反它们,但它们不易遭受侵 犯。为了知道什么是自然规律,我们必须学习知道自然界。因为这些规律是 准确的,只有我们对这些规律的观念才会错误。这些规律的尺度是在我们身 外的,我们的认识对它们无所增益,也无助长作用,我们对它们的认识可以 扩大我们的知识领域,如此而已。关于法的认识一方面与此相同,另一方面 又与此不同。我们对法律也完全按照它们存在的那样去学而知之。市民就是 这样地多少获得对法律的知识,而实定法学家也同样只是死抱住现成的东 西。但是,在法律方面,所不同的在于他们激起考察的精神。各种法律之间 的分歧,就已引人注意到它们不是绝对的。法律是被设定的东西,源出于人 类。在被设定的东西和内心呼声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或者彼此符合一致。 人不只停留在定在上,也主张在自身中具有衡量法的尺度。他固然要服从外 部权威的必然性和支配,但这与他服从自然界的必然性截然不同,因为他的 内心经常告诉他,事物应该是怎么一个样儿,并且他在自身中找到对有效东 西的证实或否认。在自然界中有一般规律存在,这是最高真理,至于在法律 中,不因为事物存在而就有效,相反地,每个人都要求事物适合他特有的标 准。因此,这里就有可能发生存在和应然之间的争执,亘古不变而自在自为 地存在的法和对什么应认为法而作出规定的那种任性之间的争执。这种分 裂、这种斗争只有在精神的基地上才会出现,又因为精神的长处看来就是导 致龃龉和不幸,所以人们往往不得不从生活的任性退回去考察自然界,而准 备把自然界作为典范。可是恰恰在自在自为地存在的法和任性所认为的法的 对立中,包含着一种需要,对法加以彻底的认识。在法中人必然会碰到他的 理性,所以他也必然要考察法的合理性。这就是我们这门科学的事业,它与 仅仅处理矛盾的实定法学殊属不同。关于认识法,现代世界还有一个更迫切 的需要,因为在古代,人们对当时的法律还表示尊敬和畏惧,而在今天,时 代的教养已转变方向,思想已经站在一切应认为有效的东西的头上。各种理 论跟定在的东西闹对立,并希求表现自己为绝对正确的和必然的。现在有更 特别的需要来认识和理解法的思想了。由于思想已提高为本质的形式,人们 必须设法把法作为思想来把握。这好象对偶然意见主张思想应凌驾于法之上 大开方便之门;然而真实的思想不就是关于事物的意见,而是事物本身的概 ①这里应用着哥德《浮士德》中的名言:“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只有生活的金树是常青的”(见《浮士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一部,第95-96页)。一一译者
这同一个实在世界的实体之后,才把它建成为一个理智王国的形态。当哲学 把它的灰色绘成灰色的时候①,这一生活形态就变老了。对灰色绘成灰色,不 能使生活形态变得年青,而只能作为认识的对象。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黄昏 到来,才会起飞。 但是本序言已到应结束的时候了。序言本来就其所介绍的那部著作的观 点外表地和主观地谈谈而已。如果从哲学上来谈某一内容,那只能用科学方 法客观地来处理。同样,对著者的一切批评,如果采取对事情本身进行科学 讨论以外的其他方式,将被视为纯粹的主观结论和任意专断,著者一概置之 不理。 柏林,1820 年 6 月 25 日。 补充 规律分为两类,即自然规律和法律。自然规律简单明了,照它们 原来那样就有效的。虽然在个别场合人们可以违反它们,但它们不易遭受侵 犯。为了知道什么是自然规律,我们必须学习知道自然界。因为这些规律是 准确的,只有我们对这些规律的观念才会错误。这些规律的尺度是在我们身 外的,我们的认识对它们无所增益,也无助长作用,我们对它们的认识可以 扩大我们的知识领域,如此而已。关于法的认识一方面与此相同,另一方面 又与此不同。我们对法律也完全按照它们存在的那样去学而知之。市民就是 这样地多少获得对法律的知识,而实定法学家也同样只是死抱住现成的东 西。但是,在法律方面,所不同的在于他们激起考察的精神。各种法律之间 的分歧,就已引人注意到它们不是绝对的。法律是被设定的东西,源出于人 类。在被设定的东西和内心呼声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或者彼此符合一致。 人不只停留在定在上,也主张在自身中具有衡量法的尺度。他固然要服从外 部权威的必然性和支配,但这与他服从自然界的必然性截然不同,因为他的 内心经常告诉他,事物应该是怎么一个样儿,并且他在自身中找到对有效东 西的证实或否认。在自然界中有一般规律存在,这是最高真理,至于在法律 中,不因为事物存在而就有效,相反地,每个人都要求事物适合他特有的标 准。因此,这里就有可能发生存在和应然之间的争执,亘古不变而自在自为 地存在的法和对什么应认为法而作出规定的那种任性之间的争执。这种分 裂、这种斗争只有在精神的基地上才会出现,又因为精神的长处看来就是导 致龃龉和不幸,所以人们往往不得不从生活的任性退回去考察自然界,而准 备把自然界作为典范。可是恰恰在自在自为地存在的法和任性所认为的法的 对立中,包含着一种需要,对法加以彻底的认识。在法中人必然会碰到他的 理性,所以他也必然要考察法的合理性。这就是我们这门科学的事业,它与 仅仅处理矛盾的实定法学殊属不同。关于认识法,现代世界还有一个更迫切 的需要,因为在古代,人们对当时的法律还表示尊敬和畏惧,而在今天,时 代的教养已转变方向,思想已经站在一切应认为有效的东西的头上。各种理 论跟定在的东西闹对立,并希求表现自己为绝对正确的和必然的。现在有更 特别的需要来认识和理解法的思想了。由于思想已提高为本质的形式,人们 必须设法把法作为思想来把握。这好象对偶然意见主张思想应凌驾于法之上 大开方便之门;然而真实的思想不就是关于事物的意见,而是事物本身的概 ① 这里应用着哥德《浮士德》中的名言:“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只有生活的金树是常青的”(见《浮士 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55 年版,第一部,第 95—96 页)。——译者
念。事物的概念不是天生会到我们那儿来的。每个人都有手指,能拿起画笔 和颜料,但他不因此就是画家。关于思维也是这样的。法的思想并不就是每 个人从第一手方面所取得而具有的,相反地,正确的思维是对事物的知识和 认识,所以我们的认识应该是科学的
念。事物的概念不是天生会到我们那儿来的。每个人都有手指,能拿起画笔 和颜料,但他不因此就是画家。关于思维也是这样的。法的思想并不就是每 个人从第一手方面所取得而具有的,相反地,正确的思维是对事物的知识和 认识,所以我们的认识应该是科学的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贺麟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他任柏林大学教授的第三年(1821年)出版 的。据库诺·费舍报导,黑格尔自1818年到柏林大学任教以后直到1831年 死时,他总共讲授了《自然法与国家学或法哲学》六次,自1821年后,即以 出版的《法哲学》一书作为教本。这是他晚年在柏林任教期间所正式出版的 唯一著作。此外他在这期间所发表的都只是一些短篇的论文,而他的许多重 要的哲学讲演录,都是他死后才由门入整理出版的。 黑格尔《法哲学》的出版和在柏林大学的其他讲学活动使得他成为普鲁 士王国的“官方哲学家”。他在这书中,明确提出“哲学主要是或者纯粹是 为国家服务的”看法。把哲学应用来替反动的普鲁士政府服务,这就使得他 的“法哲学”成为表现他的政治观点和立场最保守的著作。 黑格尔政治上的根本立场,他自己讲得很清楚,就是主张“人民与贵族 阶级的联合”,当然,他这里所谓的“人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而不是指 工人和农民。恩格斯指出,“当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中宣称君主立宪是 最高最完善的政府形式时,德国的哲学……也已经宣言赞助中等阶级了。换 言之,黑格尔就是宣称德国中等阶级取得政权的时候快要到了。”。《法哲学 书充分表现了黑格尔的“资产阶极与贵族阶级联合”专政的根本政治立场, 也就表现他在德国当时“半封建半官僚的专制政治”°的条件下,多少吸收了 点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来“赞助中等阶级”,亦即赞助当时德国新兴的、 比较软弱的资产阶级的倾向。这书的保守之处主要表现在黑格尔是以君主、 贵族为这个联合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主导方面。 黑格尔在这书中保守的政治见解、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受到马克思主义奠 基人深刻系统的批判。但同时其中所包含的合理的东西也得到相应的肯定 这主要是书中所表现的辩证法,因为他一贯运用辩证法(当然是唯心的)来 讨论政治、社会、伦理问题,这是有一定的启发性的。正如马克思在批判“法 哲学”时所指出:那样:“黑格尔的深刻之处也正是在于他处处都从各种规 定……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谈到“法哲学”与“逻辑学” 的关系,诚如马克思很恰当地指出的,黑格尔的“整个法哲学只不过是对逻 辑学的补充”。黑格尔良己也承认,“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似乎就是居于 应用逻辑学的地位”。“因此法哲学作为客观精神的哲学只是他整个体系的 个环节,亦即只是他的逻辑学的应用与补充。 按照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逻辑学是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这是 他体系的中心。自然哲学是研究理念的他在或外在化的科学,精神哲学是研 究理念由他在而回复到自身的科学。两者他认为都可以叫做“应用逻辑学”。 ①参看库诺·费舍:《黑格尔的生平、著作扣学说》,海得堡1911年版,第1卷,第147149页 2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即书馆1959年版,第45页 ③参看恩格斯:《德国革命与反革命》,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9页。 ①恩格斯:《德国革命与反革命》,第17页 ②《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2页。 黑格尔:《小逻辑》,第94页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贺 麟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他任柏林大学教授的第三年(1821 年)出版 的。据库诺·费舍报导,黑格尔自 1818 年到柏林大学任教以后直到 1831 年 死时,他总共讲授了《自然法与国家学或法哲学》六次,自 1821 年后,即以 出版的《法哲学》一书作为教本①。这是他晚年在柏林任教期间所正式出版的 唯一著作。此外他在这期间所发表的都只是一些短篇的论文,而他的许多重 要的哲学讲演录,都是他死后才由门入整理出版的。 黑格尔《法哲学》的出版和在柏林大学的其他讲学活动使得他成为普鲁 士王国的“官方哲学家”。他在这书中,明确提出“哲学主要是或者纯粹是 为国家服务的”看法。把哲学应用来替反动的普鲁士政府服务,这就使得他 的“法哲学”成为表现他的政治观点和立场最保守的著作。 黑格尔政治上的根本立场,他自己讲得很清楚,就是主张“人民与贵族 阶级的联合”,②当然,他这里所谓的“人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而不是指 工人和农民。恩格斯指出,“当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中宣称君主立宪是 最高最完善的政府形式时,德国的哲学……也已经宣言赞助中等阶级了。换 言之,黑格尔就是宣称德国中等阶级取得政权的时候快要到了。”③《法哲学》 一书充分表现了黑格尔的“资产阶极与贵族阶级联合”专政的根本政治立场, 也就表现他在德国当时“半封建半官僚的专制政治”①的条件下,多少吸收了 一点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来“赞助中等阶级”,亦即赞助当时德国新兴的、 比较软弱的资产阶级的倾向。这书的保守之处主要表现在黑格尔是以君主、 贵族为这个联合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主导方面。 黑格尔在这书中保守的政治见解、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受到马克思主义奠 基人深刻系统的批判。但同时其中所包含的合理的东西也得到相应的肯定。 这主要是书中所表现的辩证法,因为他一贯运用辩证法(当然是唯心的)来 讨论政治、社会、伦理问题,这是有一定的启发性的。正如马克思在批判“法 哲学”时所指出:那样:“黑格尔的深刻之处也正是在于他处处都从各种规 定……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②谈到“法哲学”与“逻辑学” 的关系,诚如马克思很恰当地指出的,黑格尔的“整个法哲学只不过是对逻 辑学的补充”。③黑格尔良己也承认,“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似乎就是居于 应用逻辑学的地位”。④因此法哲学作为客观精神的哲学只是他整个体系的一 个环节,亦即只是他的逻辑学的应用与补充。 按照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逻辑学是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这是 他体系的中心。自然哲学是研究理念的他在或外在化的科学,精神哲学是研 究理念由他在而回复到自身的科学。两者他认为都可以叫做“应用逻辑学”。 ① 参看库诺·费舍:《黑格尔的生平、著作扣学说》,海得堡 1911 年版,第 1 卷,第 147—149 页。 ②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即书馆 1959 年版,第 45 页。 ③ 参看恩格斯:《德国革命与反革命》,人民出版社 1953 年版,第 19 页。 ① 恩格斯:《德国革命与反革命》,第 17 页。 ②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312 页。 ③ 同上书,第 264 页。 ④ 黑格尔:《小逻辑》,第 94 页
黑格尔又把“精神哲学”分为三大部门,第一,主观精神,分灵魂、意 识:心灵三个环节;第二,客观精神;分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第 绝对精神,分艺术、天启宗教、哲学三个环节。我们可以看到,《法哲学》 也分为:第一篇,抽象法;第二篇,道德;第三篇,伦理三大部门,而且其 中的纲目也大致与“客观精神”相同。事实上黑格尔的《法哲学》基本上就 是他的《哲学全书》中第三环节《精神哲学》一书中第二篇论“客观精神” 部分的发展、发挥和补充 法哲学既然是关于客观精神的哲学,而客观精神总的讲来,就是社会意 识,包括群体意识、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其范围很广,不仅仅讲法、权 利,也讲道德、法律和伦理,特别着重讲到社会和国家。最后还涉及到“世 界历史”,作为发展到“历史哲学”的准备。 黑格尔于1820年6月给这书写了一篇序言,这篇序言相当重要,其中有 几个常被引证的著名论点,首先应给以批评的考察。 黑格尔说,“我们不象希腊人那样把哲学当做私人艺术来研究,哲 学具有公众的即与公众有关的存在,它主要是或者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0 在这里他反对为哲学而哲学,反对“把哲学当作私人艺术”的看法,肯定哲 学是社会现象,是“与公众有关的存在”,并公开明白说出哲学“是为国家 服务的”政治目的。抽象看来,这些话似乎都是我们可以同意的。但具体从 阶级内容分析起来,这些说法正充分表露了黑格尔的唯心哲学,特别法哲学 的保守性。哲学既然不是“私人艺术”,因此哲学家应该替统治阶级政权说 话,作当时的普鲁士政府的“官方”的代言人,因此黑格尔晚年的哲学就成 为“官方的哲学”。其次,他的意思是说普鲁士的哲学教授是受政府任命的 公职,是应该为“政府”办事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曾引证 这段话,加以简单扼要的评语道:“可见,连哲学在‘本质上’也得依靠国 库。”这就是说,哲学教授从国库取得薪俸,哲学也就应该是与国库有关的 存在,故应该“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结合后来新黑格尔学派直接利用哲 学为帝国主义及法西斯政权服务,因而成为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最右翼来 看,则黑格尔这种哲学为“国家”服务的看法的实际后果,就更清楚了。 二、合理性与现实性相等同的公式,即“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 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这一著名公式首先在这篇序言里着重 地提出来。后来在《小逻辑》导言第六节里又曾加以发挥。我们必须遵照恩 格斯关于这个公式的批判解释来理解它。如果把这个公式的后一命题作为主 导,那么这个命题是保守主义的公式,是对旧的典章制度和政治设施加以美 化,加以精神化,合理化的公式。黑格尔自己也明白说过:“国家应是一种 合理性的表现、国家是精神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人们必须崇敬国家, ①本书序言第8页。 ①《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1卷,第367页 ②本书第11页。另参看《小逻辑》,第55页。 3按《小逻辑》出版于1817年,”法哲学”出版于1821年,《小逻辑》之提到这个公式那一段,大概是 在1827年第二版中补进去的
黑格尔又把“精神哲学”分为三大部门,第一,主观精神,分灵魂、意 识:心灵三个环节;第二,客观精神;分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第三, 绝对精神,分艺术、天启宗教、哲学三个环节。我们可以看到,《法哲学》 也分为:第一篇,抽象法;第二篇,道德;第三篇,伦理三大部门,而且其 中的纲目也大致与“客观精神”相同。事实上黑格尔的《法哲学》基本上就 是他的《哲学全书》中第三环节《精神哲学》一书中第二篇论“客观精神” 部分的发展、发挥和补充。 法哲学既然是关于客观精神的哲学,而客观精神总的讲来,就是社会意 识,包括群体意识、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其范围很广,不仅仅讲法、权 利,也讲道德、法律和伦理,特别着重讲到社会和国家。最后还涉及到“世 界历史”,作为发展到“历史哲学”的准备。 (一) 黑格尔于 1820 年 6 月给这书写了一篇序言,这篇序言相当重要,其中有 几个常被引证的著名论点,首先应给以批评的考察。 一、黑格尔说,“我们不象希腊人那样把哲学当做私人艺术来研究,哲 学具有公众的即与公众有关的存在,它主要是或者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① 在这里他反对为哲学而哲学,反对“把哲学当作私人艺术”的看法,肯定哲 学是社会现象,是“与公众有关的存在”,并公开明白说出哲学“是为国家 服务的”政治目的。抽象看来,这些话似乎都是我们可以同意的。但具体从 阶级内容分析起来,这些说法正充分表露了黑格尔的唯心哲学,特别法哲学 的保守性。哲学既然不是“私人艺术”,因此哲学家应该替统治阶级政权说 话,作当时的普鲁士政府的“官方”的代言人,因此黑格尔晚年的哲学就成 为“官方的哲学”。其次,他的意思是说普鲁士的哲学教授是受政府任命的 公职,是应该为“政府”办事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曾引证 这段话,加以简单扼要的评语道:“可见,连哲学在‘本质上’也得依靠国 库。”①这就是说,哲学教授从国库取得薪俸,哲学也就应该是与国库有关的 存在,故应该“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结合后来新黑格尔学派直接利用哲 学为帝国主义及法西斯政权服务,因而成为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最右翼来 看,则黑格尔这种哲学为“国家”服务的看法的实际后果,就更清楚了。 二、合理性与现实性相等同的公式,即“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 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②这一著名公式首先在这篇序言里着重 地提出来。后来在《小逻辑》导言第六节里又曾加以发挥。③我们必须遵照恩 格斯关于这个公式的批判解释来理解它。如果把这个公式的后一命题作为主 导,那么这个命题是保守主义的公式,是对旧的典章制度和政治设施加以美 化,加以精神化,合理化的公式。黑格尔自己也明白说过:“国家应是一种 合理性的表现、国家是精神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人们必须崇敬国家, ① 本书序言第 8 页。 ① 《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 1 卷,第 367 页。 ② 本书第 11 页。另参看《小逻辑》,第 55 页。 ③ 按《小逻辑》出版于 1817 年,”法哲学”出版于 1821 年,《小逻辑》之提到这个公式那一段,大概是 在 1827 年第二版中补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