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看做地上神物。”根据这些来看就可以说黑格尔这一公式是要想论证当 时的普鲁士王国既是现实的,也是合理性的。所有新黑格尔派的保守主义, 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典章制度、风俗仪文等都是伦理观念的体现、都是具有 精神性等等滥调,都是从右边继承和发展黑格尔这一命题的。恩格斯指出 这显然是把现存的一切神圣化,是在哲学上替专制制度、替警察国家、替 王室司法、替书报检查制度祝福。”这的确指出了这一命题是会受到许多反 动派和保守主义的欢迎和赞许的。 至于从逻辑的范畴关系来说,则现实性乃是一个有必然性的范畴。诚如 恩格斯所说,“在他[黑格尔]看来,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 西;……但是必然的东西归根到底会表明自己也是合理的”,这里合理的东 西应指有其发展过程,合乎规律的东西而言。照恩格斯这样从辩证唯物主义 出发加以解释和改造,则这个命题是有其合理因素的。 至于恩格斯所说:“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凡是现实的都 是合理的这个命题,就变为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2 这乃是从左边去解释、批判、改造、扬弃黑格尔的公式所得出的革命的结论。 这正是批判改造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的典范。 三、另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在“序言”中黑格尔对于哲学与时代的关系 的看法。他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这样,它是被把握 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那个时代,这与妄想个人可 以跳出他的时代,跳出罗陀斯岛,是同样愚蠢的。”③这段话承认时代决定个 人,个人是时代的产物,承认哲学是它的时代或时代精神在思想中的反映或 把握,似乎有一定的唯物主义因素。但是联系到时代和阶级内容来春,他这 段话的目的是说哲学要使人“对现在感到乐观”,并且说哲学的“这种理性 的洞察,会使我们跟现实调和”。“原来哲学的目的在黑格尔看来是给普鲁士 王国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统治的现在和现实祝福,对它表示乐观,崇奉它为历 史发展的最高阶段,并与这种现实相妥协、调和,不要对现实作斗争。他对 于进步的哲学对时代的反作用一面,即哲学指导时代、推动时代、改造世界 面则一点也没有提到。把“哲学不能超出它的时代”利用来作为与现实妥 协,并替保守主义辩护的借口,这就使得他有如恩格斯所说,“没有完全脱 去德国的庸人气味。”从哲学不能超出它的时代,使人跟现实调和出发,黑 格尔又进一步得出哲学之产生总是后于时代,因而不能给世界以任何教导或 指导的错误的、悲观的看法。下面是常被研究黑格尔哲学的资产阶级学者引 证的著名的一段话 本书第286页。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 卷,第211页。(重印时本引文据新版修订 编者) ①《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 卷,第211页。(重印时本引文据新版修订。一一编者) 2同上书,第212页 ①本书序言第12页 本书序言第13页 ①《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 卷,第214页。(重印时本引大据新版修订 编者)
把它看做地上神物。”④根据这些来看就可以说黑格尔这一公式是要想论证当 时的普鲁士王国既是现实的,也是合理性的。所有新黑格尔派的保守主义, 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典章制度、风俗仪文等都是伦理观念的体现、都是具有 精神性等等滥调,都是从右边继承和发展黑格尔这一命题的。恩格斯指出: “这显然是把现存的一切神圣化,是在哲学上替专制制度、替警察国家、替 王室司法、替书报检查制度祝福。”⑤这的确指出了这一命题是会受到许多反 动派和保守主义的欢迎和赞许的。 至于从逻辑的范畴关系来说,则现实性乃是一个有必然性的范畴。诚如 恩格斯所说,“在他[黑格尔] 看来,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 西;……但是必然的东西归根到底会表明自己也是合理的”,①这里合理的东 西应指有其发展过程,合乎规律的东西而言。照恩格斯这样从辩证唯物主义 出发加以解释和改造,则这个命题是有其合理因素的。 至于恩格斯所说:“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凡是现实的都 是合理的这个命题,就变为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② 这乃是从左边去解释、批判、改造、扬弃黑格尔的公式所得出的革命的结论。 这正是批判改造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的典范。 三、另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在“序言”中黑格尔对于哲学与时代的关系 的看法。他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这样,它是被把握 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那个时代,这与妄想个人可 以跳出他的时代,跳出罗陀斯岛,是同样愚蠢的。”③这段话承认时代决定个 人,个人是时代的产物,承认哲学是它的时代或时代精神在思想中的反映或 把握,似乎有一定的唯物主义因素。但是联系到时代和阶级内容来春,他这 段话的目的是说哲学要使人“对现在感到乐观”,并且说哲学的“这种理性 的洞察,会使我们跟现实调和”。④原来哲学的目的在黑格尔看来是给普鲁士 王国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统治的现在和现实祝福,对它表示乐观,崇奉它为历 史发展的最高阶段,并与这种现实相妥协、调和,不要对现实作斗争。他对 于进步的哲学对时代的反作用一面,即哲学指导时代、推动时代、改造世界 一面则一点也没有提到。把“哲学不能超出它的时代”利用来作为与现实妥 协,并替保守主义辩护的借口,这就使得他有如恩格斯所说,“没有完全脱 去德国的庸人气味。”从哲学不能超出它的时代,使人跟现实调和出发,黑 格尔又进一步得出哲学之产生总是后于时代,因而不能给世界以任何教导或 指导的错误的、悲观的看法。下面是常被研究黑格尔哲学的资产阶级学者引 证的著名的一段话: ④ 本书第 286 页。 ⑤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4 卷,第 211 页。(重印时本引文据新版修订。——编者) ①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4 卷,第 211 页。(重印时本引文据新版修订。——编者) ② 同上书,第 212 页。 ③ 本书序言第 12 页。 ④ 本书序言第 13 页。 ①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4 卷,第 214 页。(重印时本引大据新版修订。——编者)
关于教导世界应该怎样,……无论如何哲学总是来得太迟。哲学作为有关世界的思想,要直 到现实结束其形成过程井完成其自身之后,才会出现。……当哲学用灰色的颜料绘成灰色的图画的时 候,这一生活形态就变老了。对灰色绘成灰色,不能使生活形态变得年青,而只能作为认识的对象。 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他认为哲学的出现总是在时代潮流、世界 事变已经结束完成之后,因此总是迟到,要黄昏时才出现。譬如希腊、罗马 的哲学要到希腊、罗马衰落解体时期才出现,因此对希腊、罗马的世界已不 能给予教导,挽回其青春。这显然表示黑格尔对哲学的任务的一种悲观情调。 资产阶级哲学史家大都一致推崇黑格尔这个看法,库诺·费舍甚至称颂上面 引证的这段话为“崇高而美丽的说话”,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黑格尔只是片面地看到了哲学是时代、世界进程在思想中的表现、把握 和总结,以及哲学作为思想意识落后干客观现实这一面,他根本看不到真正 的或先进的哲学有预见、指导、推动、改造客观现实的一面,他也看不见哲 学总结世界进程发展的规律正是依靠这些规律为改造世界铺平道路。在这里 我们看见,黑格尔的保守主义,向后看不向前看的态度窒息了他的辩证法, 使他陷于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只有马克思主义奠基人才是一方面总结了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发 展的规律,另一方面科学地预见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远 景,不断地通过实践认识世界,又通过实践改造世界。它自创立的年代起 即通过革命的实践斗争不断地发展丰富,永远保持青春和活力 黑格尔的《法哲学》包含三大部门或环节,即(一)抽象的法,(二) 道德,(三)伦理。这三个环节中每一个都是特种的法或权利,都在不同形 式上和阶段上是自由的体现,较高的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具体、更属实、更丰 富。黑格尔从意志自由来谈法,认为在抽象法的阶段,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 由;在道德阶段就有了主观的自由;伦理阶段是前两个环节的真理和统一 也就是说,意志自由得到充分具体的实现。 黑格尔首先从唯心主义出发说:“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 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 规定性。”他不从社会和历史出发,只是抽象地说,人有了意志自由,他就 享有权利。黑格尔用抽象定义的方式指出,自由是意志的同义语,有意志必 有自由。“自由是意志的根本规定,正如重量是物体的根本规定一样。… 自由的东西就是意志。意志而没有自由,只是一句空话”,亦即不是意志。 既然人人都有意志,那末人人都有自由,也就人人都有其伴意志自由以俱来 的权利。按照黑格尔自己的诅法,法就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定在”这 里作实现或体现解)。这种不经过矛盾斗争,人人都一般地、自在地享有的 权利就叫做“抽象的法”。“法”字在这里主要应作“权利”解,因为德文 ②本书序言第13-14页。 ③库诺·费舍:《黑格尔的生平、著作和学说》第1卷,绔146页。 ①本书第10页。 ②本书第11-12页 ①参看本书第29节
“关于教导世界应该怎样,……无论如何哲学总是来得太迟。哲学作为有关世界的思想,要直 到现实结束其形成过程井完成其自身之后,才会出现。……当哲学用灰色的颜料绘成灰色的图画的时 候,这一生活形态就变老了。对灰色绘成灰色,不能使生活形态变得年青,而只能作为认识的对象。 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他认为哲学的出现总是在时代潮流、世界 事变已经结束完成之后,因此总是迟到,要黄昏时才出现。譬如希腊、罗马 的哲学要到希腊、罗马衰落解体时期才出现,因此对希腊、罗马的世界已不 能给予教导,挽回其青春。这显然表示黑格尔对哲学的任务的一种悲观情调。 资产阶级哲学史家大都一致推崇黑格尔这个看法,库诺·费舍甚至称颂上面 引证的这段话为“崇高而美丽的说话”,③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黑格尔只是片面地看到了哲学是时代、世界进程在思想中的表现、把握 和总结,以及哲学作为思想意识落后干客观现实这一面,他根本看不到真正 的或先进的哲学有预见、指导、推动、改造客观现实的一面,他也看不见哲 学总结世界进程发展的规律正是依靠这些规律为改造世界铺平道路。在这里 我们看见,黑格尔的保守主义,向后看不向前看的态度窒息了他的辩证法, 使他陷于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只有马克思主义奠基人才是一方面总结了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发 展的规律,另一方面科学地预见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远 景,不断地通过实践认识世界,又通过实践改造世界。它自创立的年代起, 即通过革命的实践斗争不断地发展丰富,永远保持青春和活力。 (二) 黑格尔的《法哲学》包含三大部门或环节,即(一)抽象的法,(二) 道德,(三)伦理。这三个环节中每一个都是特种的法或权利,都在不同形 式上和阶段上是自由的体现,较高的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具体、更属实、更丰 富。黑格尔从意志自由来谈法,认为在抽象法的阶段,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 由;在道德阶段就有了主观的自由;伦理阶段是前两个环节的真理和统一, 也就是说,意志自由得到充分具体的实现。 黑格尔首先从唯心主义出发说:“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 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 规定性。”①他不从社会和历史出发,只是抽象地说,人有了意志自由,他就 享有权利。黑格尔用抽象定义的方式指出,自由是意志的同义语,有意志必 有自由。“自由是意志的根本规定,正如重量是物体的根本规定一样。…… 自由的东西就是意志。意志而没有自由,只是一句空话”②,亦即不是意志。 既然人人都有意志,那末人人都有自由,也就人人都有其伴意志自由以俱来 的权利。按照黑格尔自己的诅法,法就是”自由意志的定在”①(“定在”这 里作实现或体现解)。这种不经过矛盾斗争,人人都一般地、自在地享有的 权利就叫做“抽象的法”。“法”字在这里主要应作“权利”解,因为德文 ② 本书序言第 13—14 页。 ③ 库诺·费舍:《黑格尔的生平、著作和学说》第 1 卷,绔 146 页。 ① 本书第 10 页。 ② 本书第 11-12 页。 ① 参看本书第 29 节
原字 Recht,具有法、权利、正当三个不同的意思。这里“抽象的法”主要 是抽象的权利的意思。 抽象法或形式的法有如下的特点: 因为抽象法基于人的意志自由, 所以它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 二)在抽象法中 “人格中的特殊性尚未作为自由而存在,所以关于特殊性的一切东西[如我的 特殊利益,我的意志的特殊动机、旯解和意图等]在这里都是无足轻重的。” 3(三)“在抽象法中,只存在着禁令”,“即不得侵害人格 抽象法作为自由的直接体现,也包含有三个环节:(—)对于物的占有 或所有权,因为只有自由的人才有占有物的权利,而物是非精神的、不自由 的,即被占有的。(二)转移所有权的自由或权利,这就是由于依据共同意 志并在保持双方权利的条件下将所有权由一方移转于他方而获得实存。这就 是契约。(三)自由意志作为特殊意志与自身本来的意愿相殊异、相反对 而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就是不法和犯罪。5 黑格尔从永恒化合理化私有财产出发,大肆宣扬“所有权[即财产,按德 文 Eigentum一字有所有权及时产二义]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而在 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人唯有在所有权[或财产]中才是作为理性而存任 的。”他并且强调“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或实现],它本身是本质的目的。” 他斥责柏拉图的理想国“侵犯了人格的权利”,因为“它以人格没有能力 取得私有财产为普遍原则。”这些话充分表明他看不见私有财产本身所包含 的矛盾,反以“理性”、“自由”、“人格”等美名去替私有财产制度辩护 的资产阶极的观点和立场。 谈到所有权的转让问题,他只承认物品、财产通过契约,可以转让,他 强调“我的整个人格、我的普遍的意志自由、伦理和宗教”,“是不可转让 的。”他指出,“割让人格的实例有奴隶制,农奴制……割让理智的合理性、 道德、伦理、宗教则表现在迷信方面”。他看不到,资产阶级永恒化私有财 产、迷信私有财产也正是割让了真正的道德和伦理。 照黑格尔看来,婚姻不是契约行为。同样国家也不是建筑在契约上面的。 因为契约主要是从任性出发,契约是可以订立,也是可以解除的,而婚姻与 国家则是建立在道德和理性的基础上,是不可以任意解除的。在我们看来, 说婚姻不是契钓关系,而是什么道德的理性的关系,完全是为旧社会粉饰, 而看不见千百万贫穷妇女之被奴役、被买卖,更看不见“无产者的被迫独居 生活和公娼制”(“共产党宣言”)的不合理现象。说国家不是建筑在契约 上面虽比旧的民约说进了一步,但是从唯心主义出发肯定国家以道德和理性 ②本书第46页 本书第47页。 4同上。 5参看本书第40节。 本书第50页。 ①本书第54页 ②本书第55页 ③参看本书第66节 本书第74页。 5参看本节第75节
原字 Recht,具有法、权利、正当三个不同的意思。这里“抽象的法”主要 是抽象的权利的意思。 抽象法或形式的法有如下的特点:(一)因为抽象法基于人的意志自由, 所以它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②(二)在抽象法中, “人格中的特殊性尚未作为自由而存在,所以关于特殊性的一切东西[如我的 特殊利益,我的意志的特殊动机、旯解和意图等]在这里都是无足轻重的。” ③(三)“在抽象法中,只存在着禁令”,“即不得侵害人格。”④ 抽象法作为自由的直接体现,也包含有三个环节:(一)对于物的占有 或所有权,因为只有自由的人才有占有物的权利,而物是非精神的、不自由 的,即被占有的。(二)转移所有权的自由或权利,这就是由于依据共同意 志并在保持双方权利的条件下将所有权由一方移转于他方而获得实存。这就 是契约。(三)自由意志作为特殊意志与自身本来的意愿相殊异、相反对, 而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就是不法和犯罪。⑤ 黑格尔从永恒化合理化私有财产出发,大肆宣扬“所有权[即财产,按德 文 Eigentum 一字有所有权及时产二义]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而在 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人唯有在所有权[或财产]中才是作为理性而存任 的。”⑥他并且强调“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或实现],它本身是本质的目的。” ①他斥责柏拉图的理想国“侵犯了人格的权利”,因为‘’它以人格没有能力 取得私有财产为普遍原则。”②这些话充分表明他看不见私有财产本身所包含 的矛盾,反以“理性”、“自由”、“人格”等美名去替私有财产制度辩护 的资产阶极的观点和立场。 谈到所有权的转让问题,他只承认物品、财产通过契约,可以转让,他 强调“我的整个人格、我的普遍的意志自由、伦理和宗教”,“是不可转让 的。”③他指出,“割让人格的实例有奴隶制,农奴制……割让理智的合理性、 道德、伦理、宗教则表现在迷信方面”。④他看不到,资产阶级永恒化私有财 产、迷信私有财产也正是割让了真正的道德和伦理。 照黑格尔看来,婚姻不是契约行为。同样国家也不是建筑在契约上面的。 因为契约主要是从任性出发,契约是可以订立,也是可以解除的,而婚姻与 国家则是建立在道德和理性的基础上,是不可以任意解除的。⑤在我们看来, 说婚姻不是契钓关系,而是什么道德的理性的关系,完全是为旧社会粉饰, 而看不见千百万贫穷妇女之被奴役、被买卖,更看不见“无产者的被迫独居 生活和公娼制”(“共产党宣言”)的不合理现象。说国家不是建筑在契约 上面虽比旧的民约说进了一步,但是从唯心主义出发肯定国家以道德和理性 ② 本书第 46 页。 ③ 本书第 47 页。 ④ 同上。 ⑤ 参看本书第 40 节。 ⑥ 本书第 50 页。 ① 本书第 54 页。 ② 本书第 55 页。 ③ 参看本书第 66 节。 ④ 本书第 74 页。 ⑤ 参看本节第 75 节
为基础,就是替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擦粉,借以掩饰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 个阶极的统治机关。 黑格尔关于不法和犯罪的辩证分析特别值得注意。他把不法分为: 无犯意的不法,这是在承认法、希求法、盼望得到法的基础上而做出的不法 行为,一般是不规定处罚的。(二)欺诈,即假借法的名义而作不法的事, 在这里特殊意志虽被重视,而普遍的法却没有被尊重。对欺诈就得处以刑罚, 因为这里问题是法遭到了破坏。(三)犯罪,即进而丢掉了法的名义或假象 公开用暴力犯罪,不仅是“犯法”,而乃是根本上否定了法。 黑格尔从刑罚是法和正义这一概念的自身回复,亦即法或正义之恢复与 维护的唯心主义观点出发,他否定关于刑罚的预防说、儆戒说、威吓说、矫 正说等,显然是有片面性的。他从唯心辩证法出发来分析,认为不法是法的 否定,刑罚是对于不法(否定法的东西)的否定。同样,犯罪是一种暴力的 强制(他叫做第一种强制),刑罚就是对强制之强制(他叫做第二种强制)。 所以刑罚是一种否定之否定。通过刑罚对于不法和犯罪的否定,法、正义就 得到恢复和维护。由法的建立而过渡到不法、犯罪,再过渡到对不法、犯罪 的否定或刑罚,这就是他所谓作为自由之定在的法的自我辩证运动。他只是 从唯心辩证法来说明罪名,处罚不是外加给的,而是自作自受,基于内因, 我们知道,这些问题如果不从社会和阶级根源来分析,是只会有利于反动统 治,而得不到解决的 黑格尔还认为施用刑罚不是个人主观上从外面去处罚犯人,而是按照犯 人行为自己的逻辑,或他自己的法的观念,他就应该得到处罚。所以他说 刑罚既被包含着犯人自己的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 换言之,在处罚犯人的过程中,同时也唤醒了他自己原来的意志和自由。所 以黑格尔不仅赞成“对犯人处刑必须得他的同意”,而且进一步指出,“犯 人自己的意志都要求自己所实施的侵害应予扬弃。”因此黑格尔断言,“犯 罪的扬弃是报复,因为从概念说[按即从辩证法说],报复是对侵害的浸害 ①“报复只是指犯罪所采取的形态回头来反对它自己。”2从刑罚的报复说出 发,他不主张废除死刑。他说,“报复虽然不能讲究种的等同,但在杀人的 场合则不同,必然要处死刑”,因为“生命是无价之宝”,“刑罚……只能 在于剥夺系人者的生命。”③不过黑格尔也承认,“死刑变得愈来愈少见了 作为极刑,它应该如此 黑格尔虽然主张刑罚是一种报复,但他却把报复( ver gel tung)与复仇 ( Baohe)区别开,要求避免无休止的复仇。他认为在法的最初步最原始的表 境中,“犯罪的扬弃首先是复仇,由于复仇就是报复。”但是“复仇由于它 是特殊意志的肯定行为,所以是一种新的侵害。作为这种矛盾,它陷于无限 ①本书第103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04页)中曾引证了黑格尔这句话, 并反对杜林对黑格尔这一学说的歪曲。 ②本书第104页 ①本书第104页。 a本书第106页。 3本书第106-107页 本书第104页
为基础,就是替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擦粉,借以掩饰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 一个阶极的统治机关。 黑格尔关于不法和犯罪的辩证分析特别值得注意。他把不法分为:(一) 无犯意的不法,这是在承认法、希求法、盼望得到法的基础上而做出的不法 行为,一般是不规定处罚的。(二)欺诈,即假借法的名义而作不法的事, 在这里特殊意志虽被重视,而普遍的法却没有被尊重。对欺诈就得处以刑罚, 因为这里问题是法遭到了破坏。(三)犯罪,即进而丢掉了法的名义或假象, 公开用暴力犯罪,不仅是“犯法”,而乃是根本上否定了法。 黑格尔从刑罚是法和正义这一概念的自身回复,亦即法或正义之恢复与 维护的唯心主义观点出发,他否定关于刑罚的预防说、儆戒说、威吓说、矫 正说等,显然是有片面性的。他从唯心辩证法出发来分析,认为不法是法的 否定,刑罚是对于不法(否定法的东西)的否定。同样,犯罪是一种暴力的 强制(他叫做第一种强制),刑罚就是对强制之强制(他叫做第二种强制)。 所以刑罚是一种否定之否定。通过刑罚对于不法和犯罪的否定,法、正义就 得到恢复和维护。由法的建立而过渡到不法、犯罪,再过渡到对不法、犯罪 的否定或刑罚,这就是他所谓作为自由之定在的法的自我辩证运动。他只是 从唯心辩证法来说明罪名,处罚不是外加给的,而是自作自受,基于内因, 我们知道,这些问题如果不从社会和阶级根源来分析,是只会有利于反动统 治,而得不到解决的。 黑格尔还认为施用刑罚不是个人主观上从外面去处罚犯人,而是按照犯 人行为自己的逻辑,或他自己的法的观念,他就应该得到处罚。所以他说, “刑罚既被包含着犯人自己的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 ①换言之,在处罚犯人的过程中,同时也唤醒了他自己原来的意志和自由。所 以黑格尔不仅赞成“对犯人处刑必须得他的同意”,而且进一步指出,“犯 人自己的意志都要求自己所实施的侵害应予扬弃。”②因此黑格尔断言,“犯 罪的扬弃是报复,因为从概念说[按即从辩证法说],报复是对侵害的浸害”。 ①“报复只是指犯罪所采取的形态回头来反对它自己。”②从刑罚的报复说出 发,他不主张废除死刑。他说,“报复虽然不能讲究种的等同,但在杀人的 场合则不同,必然要处死刑”,因为“生命是无价之宝”,“刑罚……只能 在于剥夺系人者的生命。”③不过黑格尔也承认,“死刑变得愈来愈少见了; 作为极刑,它应该如此。”④ 黑格尔虽然主张刑罚是一种报复,但他却把报复(vergeltung)与复仇 (Baohe)区别开,要求避免无休止的复仇。他认为在法的最初步最原始的表 境中,“犯罪的扬弃首先是复仇,由于复仇就是报复。”但是“复仇由于它 是特殊意志的肯定行为,所以是一种新的侵害。作为这种矛盾,它陷于无限 ① 本书第 103 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104 页)中曾引证了黑格尔这句话, 并反对杜林对黑格尔这一学说的歪曲。 ② 本书第 104 页。 ① 本书第 104 页。 ② 本书第 106 页。 ③ 本书第 106-107 页。 ④ 本书第 104 页
进程,世代相傅以至无穷。”°他并且指出,“在无法官和无法律的社会状态 中,刑罚经常具有复仇的形式,……在未开化民族,复仇永不止息”。“他认 为这不是表现法和正义的真正形式。要解决这个矛盾就“要求从主观利益和 主观形态下,以及从威力的偶然性下解放出来的正义,这就是说,不是要求 复仇的而是刑罚的正义。”如果用黑格尔辩证法的术语来说,复仇就会陷于 永无休止的“坏的无限”,而刑罚所表现的正义的报复,乃是否定之否定, 是“自食其果”,是犯罪订为目身的辩证法。是真正的法,亦即代表普遍意 志的公正或正义的体现。这样,就由法的辩证发展,由法到犯罪,由犯罪到 得到惩罚,正义伸张,这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于是就由“法”的阶段进展 到“道德”的阶段了。 (三) 在黑格尔看来,道德是由扬弃抽象形式的法发展而来的成果,道德是法 的真理,居于较高阶段,道德是自由之体现在人的主观内心里。因此“道德 的观点就是自为地存在的自由”,因为他认为道德意志是他人所不能过问 的,而人的价值是应按照他的内部行为、自我规定或道德意志来评价的。道 德,在黑格尔看来,也是法的一种,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亦即“主 观意志的法” 自由意志借外物(特别是财产)以实现其自身,就是抽象法。自由意志 在内心中实现,就是道德。自由意志既通过外物,又通过内心,得到充分的 现实性,就是伦理。 只有主观的道德意志的表现才算是真正的行为。始终贯彻在行为中的就 叫做目的,目的要通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或阶段才能最后达到。目的是主观 意志和自由观念的统一。当然只有在伦理阶段目的才能真正完成。因此在道 德这一阶段包含一种不断的要求,包合着一种不断的应然,因而在道德意志 与外部世界之间就存在着不断的紧张状态和一定的距离。 道德意志只承认对出于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因此道德责任基 于意识着的意向或故意。例如在希腊悲剧中欧狄普斯事实上杀了他的父亲; 但因他完全不知道他所杀的人是他的父亲,所以在道德上他就没有责任,也 就不能控诉他的杀父罪,因为他还没有超出天真境界,达到反思,区别开 般行为与道德行为、外部事件的发生与出于故意和对情况的知识,也没有对 后果的分析。③ 一个思维着、意顾着的主体决不能故意作一件事或设想一个目的,而不 把他的故意和目的普遍化并因而加以提高。因为要设想一个目的就不能不考 虑到手段和后果,也不能不考虑到这行为对自己的福利、对别人的福利,最 后对一切人的福利,这样故意就成为“意图”( Abs iot,也有译作“动机” 的) 5本书第107页 同上。 本书第108页。 ①本书第111页 ②参看本书第117节
进程,世代相傅以至无穷。”⑤他并且指出,“在无法官和无法律的社会状态 中,刑罚经常具有复仇的形式,……在未开化民族,复仇永不止息”。⑥他认 为这不是表现法和正义的真正形式。要解决这个矛盾就“要求从主观利益和 主观形态下,以及从威力的偶然性下解放出来的正义,这就是说,不是要求 复仇的而是刑罚的正义。”⑦如果用黑格尔辩证法的术语来说,复仇就会陷于 永无休止的“坏的无限”,而刑罚所表现的正义的报复,乃是否定之否定, 是“自食其果”,是犯罪订为目身的辩证法。是真正的法,亦即代表普遍意 志的公正或正义的体现。这样,就由法的辩证发展,由法到犯罪,由犯罪到 得到惩罚,正义伸张,这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于是就由“法”的阶段进展 到“道德”的阶段了。 (三) 在黑格尔看来,道德是由扬弃抽象形式的法发展而来的成果,道德是法 的真理,居于较高阶段,道德是自由之体现在人的主观内心里。因此“道德 的观点就是自为地存在的自由”,①因为他认为道德意志是他人所不能过问 的,而人的价值是应按照他的内部行为、自我规定或道德意志来评价的。道 德,在黑格尔看来,也是法的一种,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亦即“主 观意志的法”。 自由意志借外物(特别是财产)以实现其自身,就是抽象法。自由意志 在内心中实现,就是道德。自由意志既通过外物,又通过内心,得到充分的 现实性,就是伦理。 只有主观的道德意志的表现才算是真正的行为。始终贯彻在行为中的就 叫做目的,目的要通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或阶段才能最后达到。目的是主观 意志和自由观念的统一。当然只有在伦理阶段目的才能真正完成。因此在道 德这一阶段包含一种不断的要求,包合着一种不断的应然,因而在道德意志 与外部世界之间就存在着不断的紧张状态和一定的距离。 道德意志只承认对出于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因此道德责任基 于意识着的意向或故意。②例如在希腊悲剧中欧狄普斯事实上杀了他的父亲; 但因他完全不知道他所杀的人是他的父亲,所以在道德上他就没有责任,也 就不能控诉他的杀父罪,因为他还没有超出天真境界,达到反思,区别开一 般行为与道德行为、外部事件的发生与出于故意和对情况的知识,也没有对 后果的分析。③ 一个思维着、意顾着的主体决不能故意作一件事或设想一个目的,而不 把他的故意和目的普遍化并因而加以提高。因为要设想一个目的就不能不考 虑到手段和后果,也不能不考虑到这行为对自己的福利、对别人的福利,最 后对一切人的福利,这样故意就成为“意图”(Absioht,也有译作“动机” 的)。” ⑤ 本书第 107 页。 ⑥ 同上。 ⑦ 本书第 108 页。 ① 本书第 111 页。 ② 参看本书第 117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