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odeforDesignofGeneralPlotPlanandTransportationofChemicalIndustrialEnterprises2009-10-01实施发布2009-03-19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89-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4、5、6、8、9、11、12)、3.2.5、3.2.6、4.1.14、4.2.5、4.3.3(2)、4.4.2、5.3.6(2)、5.3.9、5.4.3(6)、5.4.6、5.4.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有较强的适应性,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能起到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我国的化工总图运输设计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实践,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和成熟理念,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总图运输设计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化工、石油、医药及铁路等行业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审查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1号楼中乐大厦406房间,邮政编码:100101,传真:010-5137278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1
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参编单位: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倪振声肖炎斌冷维佳主要起草人:邹仁杰藏庆立杨焕标王幼明王均鹤杨华志周国璋李慧邓小健魏民倪嘉贤胡祖忠郑玉胜赵如兰·2
次目则1 总1语(2)2术(5)3厂址选择(5)3.1一般规定(7)3.2技术要求(8)3.3居住区(9)化工区总体布置4(9)4.1一般规定(12)交通运输4.2(14)4.3公用工程设施·(16)4.4仓储设施(17)居住区4.5(19)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19)4.7固体废物堆场·(21)总平面布置5(21)5.1一般规定(25)5.2生产设施(27)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5.3(33)5.4仓储设施(35)运输设施5.5(.3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5.6(39)竖向设计6(39)6.1一般规定(40)设计标高的确定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