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我国将该书翻译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见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版,第22页。 专栏7-3 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在其《商业银行管理》一书中认为现代银行具有的重要功能: 信托功能 信贷功能 投资或计 划功能 保险功能 现代银行 支付功能 经纪功能 投资银行 业务或承 储蓄功能 现金管理功能 铛rh能 (《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中译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3页。) 四、商业银行制度 商业银行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所决定的商业银行体系、结构,以及 组成这一体系的各个银行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建立商业银行制度的基本原则 1、竞争原则,基本要求是有利于合理竞争,防止银行垄断。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现代经济学理论 告诉我们,竞争机制可以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商业银行是特殊 的金融企业,适当地开展竞争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银行垄断,有利于促进银行改 善服务,提高经营效果,有利于银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国 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但是竞争是把双刃剑,不规范的、盲目的、不公平不合理的 竞争会造成金融资源的严重浪费,导致金融机构效益下降,严重影响金融业的整 体效率和国家的经济秩序。因此,银行制度建立的竞争原则要求有利于银行机构 之间的合理竞争,防止垄断。 2、安全原则,基本要求是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防止银行倒闭: 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枢纽。商业银行通 过各种业务活动,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其安全运作对 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商业银行是否安全、经营管理是否稳健,不 仅仅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更是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稳定协调发展的大事。因
注:我国将该书翻译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见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版,第22页。 专栏7-3 美国学者彼得·S ·罗斯在其《商业银行管理》一书中认为现代银行具有的重要功能: (《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中译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3页。) 四、商业银行制度 商业银行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所决定的商业银行体系、结构,以及 组成这一体系的各个银行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建立商业银行制度的基本原则 1、竞争原则,基本要求是有利于合理竞争,防止银行垄断。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现代经济学理论 告诉我们,竞争机制可以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商业银行是特殊 的金融企业,适当地开展竞争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银行垄断,有利于促进银行改 善服务,提高经营效果,有利于银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国 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但是竞争是把双刃剑,不规范的、盲目的、不公平不合理的 竞争会造成金融资源的严重浪费,导致金融机构效益下降,严重影响金融业的整 体效率和国家的经济秩序。因此,银行制度建立的竞争原则要求有利于银行机构 之间的合理竞争,防止垄断。 2、安全原则,基本要求是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防止银行倒闭。 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枢纽。商业银行通 过各种业务活动,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其安全运作对 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商业银行是否安全、经营管理是否稳健,不 仅仅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更是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稳定协调发展的大事。因 现代银行 信托功能 信贷功能 投资或计 划功能 支付功能 现金管理功能 储蓄功能 投资银行 业务或承 销功能 经纪功能 保险功能
此,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把保护银行体系的安全作为建立本国商业银行制度所必须 考虑的重要原则之一,各国颁布的银行法律中都规定银行开业的最低资本额和银 行业务范围,以及银行所必须保持的流动比率等安全性指标,目的都在于保护银 行经营的安全。 3、规模原则,基本要求是注意最合理的规模,降低管理费用。 这里所说的合理的银行规模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是银行的微观规模, 即一家银行的内部规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金融企业,当规模合 理时,其管理费用和其他成本最低,其服务质量也容易达到最优,从而提高银行 效益:而达不到这一规模时,则会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和其他费用上升,服务质量 下降,降低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银行经营的风险,从而削弱银行的竞争力。第二 是指一个国家银行体系的宏观规模。宏观规模也要合理,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金 融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否则会增加银行体系的风险和不稳定因 素,造成资源浪费,进而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是指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 1、单一行制 又称单元银行制,是指由于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银行 业务只能完全由总行经营的制度,当然这种银行的“一小部分服务(诸如吸收存 款或兑换现金支票)可以通过与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连结的有限服务设施,如停车 窗口、自动取款机和零售商店销售终端来提供”。1实行这种制度的商业银行一般 都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其结构如下图:2 获得联邦或州立牌照的一家银行只能: 在一家全方位服务网点营业 加上有限服务设施 自动柜员机 销售终端 停车窗口 从历史上看,世界上只有美国商业银行曾经采用过这种制度,这是由美国特 殊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制度决定的。美国的商业银行并非一开始就是单一银行制。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其历史渊源在欧洲,所以银行制度自然受欧洲一些老牌资本 主义国家的影响,英国的商业银行体制直接影响着美国的商业银行。在1863年以 前,美国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及其全国的分支机构,在美国的银行业中一直占统 治地位。1863年后,美国联邦政府决定不再对它们续发营业执照。同年,美国通 过《国民银行法》,规定国民银行即使在自己所在的州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使 国民银行与州银行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另外,各州对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 限制不同,导致一些州的国民银行,由向联邦政府注册改为向州政府注册,使国 「美1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65页。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65页
此,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把保护银行体系的安全作为建立本国商业银行制度所必须 考虑的重要原则之一,各国颁布的银行法律中都规定银行开业的最低资本额和银 行业务范围,以及银行所必须保持的流动比率等安全性指标,目的都在于保护银 行经营的安全。 3、规模原则,基本要求是注意最合理的规模,降低管理费用。 这里所说的合理的银行规模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是银行的微观规模, 即一家银行的内部规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金融企业,当规模合 理时,其管理费用和其他成本最低,其服务质量也容易达到最优,从而提高银行 效益;而达不到这一规模时,则会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和其他费用上升,服务质量 下降,降低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银行经营的风险,从而削弱银行的竞争力。第二 是指一个国家银行体系的宏观规模。宏观规模也要合理,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金 融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否则会增加银行体系的风险和不稳定因 素,造成资源浪费,进而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是指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 1、单一行制 又称单元银行制,是指由于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银行 业务只能完全由总行经营的制度,当然这种银行的“一小部分服务(诸如吸收存 款或兑换现金支票)可以通过与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连结的有限服务设施,如停车 窗口、自动取款机和零售商店销售终端来提供”。1实行这种制度的商业银行一般 都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其结构如下图:2 从历史上看,世界上只有美国商业银行曾经采用过这种制度,这是由美国特 殊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制度决定的。美国的商业银行并非一开始就是单一银行制。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其历史渊源在欧洲,所以银行制度自然受欧洲一些老牌资本 主义国家的影响,英国的商业银行体制直接影响着美国的商业银行。在 1863 年以 前,美国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及其全国的分支机构,在美国的银行业中一直占统 治地位。1863 年后,美国联邦政府决定不再对它们续发营业执照。同年,美国通 过《国民银行法》,规定国民银行即使在自己所在的州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使 国民银行与州银行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另外,各州对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 限制不同,导致一些州的国民银行,由向联邦政府注册改为向州政府注册,使国 1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65 页。 2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65 页。 获得联邦或州立牌照的一家银行只能: 在一家全方位服务网点营业 自动柜员机 销售终端 停车窗口 加上有限服务设施
民银行的数量大大减少,一些分支机构纷纷独立出来重新注册。 美国联邦政府1927年通过的麦克范登法案(The Mcfadden Act)和1933年通过 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扩大了国民银行的权力,允许国 民银行在州内设立分行。但这两个法案同时规定,无论是州银行还是国民银行, 都不准在其他州设立分行,由此商业银行失去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权 力。1993年美国有4200多家银行(占40%)只有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点,而6700 家银行有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1 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瑞格一一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案》并 经总统批准,该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正式宣布单一银行制在美 国的彻底废除。 2、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也称总分行制。是指商业银行除了总行外,还可在国内外各地设 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按照管理方式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分为总行制银行和 总管理处制银行。总行制银行是指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机构以外,本身也对 外营业,办理业务:而在总管理处制度下,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机构, 其本身并不对外营业,不办理业务。从历史上看,除了美国商业银行曾实行过单 一银行制外,其他各国都是实行分支行制。如上所述,美国在1994年后,允许银 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但与其他国家的银行相比,其分支机构还是比较少。美国 的分支行制银行的结构如下图所示:2 州立银行机构和全国性银行机构 全业务分支行 总行 全业务分支行 便利窗口 自动取款机 电子通讯网络 或行人便 及位于零售 (包括电话、 道窗口设 商店和购物 传真、家用及 施 中心的销售 办公计算机、 网点终端 互联网等) 一般认为,英国是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典型代表。英国从19世纪末起,接连发 生了多起经济危机,导致银行多次兴起大规模的合并浪潮,这对分支银行制的形 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到1900年,合股银行只剩下83家,拥有4212个分支机构, 私人银行只剩下81家。20世纪20年代,大的商业银行又开始了合并和集中,整 个银行业被11家大的银行所统治,这11家银行共有10131家分行。其中威斯敏 斯特银行、巴克来银行、米德兰银行、国民地方银行和劳埃德银行,拥有商业银 1[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65-66页。 2「美1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C.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9 月第65页
民银行的数量大大减少,一些分支机构纷纷独立出来重新注册。 美国联邦政府1927年通过的麦克范登法案(The Mcfadden Act)和1933年通过 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扩大了国民银行的权力,允许国 民银行在州内设立分行。但这两个法案同时规定,无论是州银行还是国民银行, 都不准在其他州设立分行,由此商业银行失去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权 力。1993年美国有4200多家银行(占40%)只有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点,而6700 家银行有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1 1994 年,美国国会通过《瑞格——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案》并 经总统批准,该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正式宣布单一银行制在美 国的彻底废除。 2、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也称总分行制。是指商业银行除了总行外,还可在国内外各地设 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按照管理方式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分为总行制银行和 总管理处制银行。总行制银行是指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机构以外,本身也对 外营业,办理业务;而在总管理处制度下,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机构, 其本身并不对外营业,不办理业务。从历史上看,除了美国商业银行曾实行过单 一银行制外,其他各国都是实行分支行制。如上所述,美国在 1994 年后,允许银 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但与其他国家的银行相比,其分支机构还是比较少。美国 的分支行制银行的结构如下图所示:2 一般认为,英国是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典型代表。英国从 19 世纪末起,接连发 生了多起经济危机,导致银行多次兴起大规模的合并浪潮,这对分支银行制的形 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到 1900 年,合股银行只剩下 83 家,拥有 4212 个分支机构, 私人银行只剩下 81 家。20 世纪 20 年代,大的商业银行又开始了合并和集中,整 个银行业被 11 家大的银行所统治,这 11 家银行共有 10131 家分行。其中威斯敏 斯特银行、巴克来银行、米德兰银行、国民地方银行和劳埃德银行,拥有商业银 1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65-66 页。 2 [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 C. 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年 9 月第 65 页。 州立银行机构和全国性银行机构 全业务分支行 总行 全业务分支行 便利窗口 或行人便 道窗口设 施 自动取款机 及位于零售 商店和购物 中心的销售 网点终端 电子通讯网络 (包括电话、 传真、家用及 办公计算机、 互联网等)
行总资产的80%。这时私人银行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1968年,这11家银行再 次合并,银行数量进一步减少,创造了典型的分支银行制的模式。由此看来,英 国的分支银行制的形成,主要源于英国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两种趋势:合股银行的 发展和银行的合并运动。 3、持股公司制 也称集团银行制,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收购或控制一 家或若干家独立银行的银行制度。持股公司对银行的控制权是通过控制一家商业 银行25%以上的投票权而实现的。根据持股人性质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以分为 非银行性持股公司和银行性持股公司:前者是通过某一大企业控制某一银行的股 份而组织起来的:后者是由大银行组织一个持股公司,再控制若干家银行而形成 的。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最早出现在19世纪,但直到20世纪20年代后才引起人 们的重视,并在50年代后在美国得到迅猛发展。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的出现是美 国长期以来实行单一银行制的结果,其目的在于纠正单一银行制所造成的银行资 金实力相对较弱、银行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弊端。正如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所说 的一样:当州严格限制或禁止分行制银行时,银行持股公司经常成为最有吸引力 的替代组织形式。1银行控股公司已经成为美国银行业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它 般是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而形成的,产生的直接目的是增强合并公司的实力。 近些年来,银行控股公司在美国发展迅速。早在1971年,这些控股公司控制 着美国大约一半的银行存款,到2004年,在美国营业的将近6000家银行控股公 司控制着美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90%以上。在2004年末,超过6300家商业银行 附属于银行控股公司。2 专栏7-4美国十家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总资产为2005年3月31日的数据) 控股公司名称 公司总部所在地 总资产(10亿美元) 花期银行 纽约 1490 美洲银行 夏洛特 1214 J.P摩根大通银行 纽约 1178 第一联合银行 夏洛特 507 威尔斯·法戈银行 旧金山 435 陶纳斯银行 纽约 362 HSBC北美控股 普罗斯百特-海斯 351 美国银行公司 明尼阿波利斯 199 阳光信托银行 亚特兰大 165 公民金融集团 普罗维登斯 142 注:[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C.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 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9月第69页。 银行控股公司发展如此迅速,是因为“这种公司所有权形式使得银行在以下 几方面拥有重要的优势:(1)它可以使银行规避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因为, 尽管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持股公司仍然能够对多家银行拥有控股权:(2) 银行持股公司能够从事与银行相关的其他活动,如提供投资咨询、提供加工和传 递信息的服务、租赁、信用卡服务和在其他州发放贷款:(3)银行持股公司能够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71页。 2「美1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C.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9 月第69页
行总资产的 80%。这时私人银行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1968 年,这 11 家银行再 次合并,银行数量进一步减少,创造了典型的分支银行制的模式。由此看来,英 国的分支银行制的形成,主要源于英国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两种趋势:合股银行的 发展和银行的合并运动。 3、持股公司制 也称集团银行制,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收购或控制一 家或若干家独立银行的银行制度。持股公司对银行的控制权是通过控制一家商业 银行 25%以上的投票权而实现的。根据持股人性质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以分为 非银行性持股公司和银行性持股公司:前者是通过某一大企业控制某一银行的股 份而组织起来的;后者是由大银行组织一个持股公司,再控制若干家银行而形成 的。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最早出现在 19 世纪,但直到 20 世纪 20 年代后才引起人 们的重视,并在 50 年代后在美国得到迅猛发展。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的出现是美 国长期以来实行单一银行制的结果,其目的在于纠正单一银行制所造成的银行资 金实力相对较弱、银行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弊端。正如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所说 的一样:当州严格限制或禁止分行制银行时,银行持股公司经常成为最有吸引力 的替代组织形式。1银行控股公司已经成为美国银行业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它一 般是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而形成的,产生的直接目的是增强合并公司的实力。 近些年来,银行控股公司在美国发展迅速。早在 1971 年,这些控股公司控制 着美国大约一半的银行存款,到 2004 年,在美国营业的将近 6000 家银行控股公 司控制着美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 90%以上。在 2004 年末,超过 6300 家商业银行 附属于银行控股公司。2 专栏 7-4 美国十家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总资产为 2005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 控股公司名称 公司总部所在地 总资产(10 亿美元) 花期银行 纽约 1490 美洲银行 夏洛特 1214 J.P.摩根大通银行 纽约 1178 第一联合银行 夏洛特 507 威尔斯·法戈银行 旧金山 435 陶纳斯银行 纽约 362 HSBC 北美控股 普罗斯百特-海斯 351 美国银行公司 明尼阿波利斯 199 阳光信托银行 亚特兰大 165 公民金融集团 普罗维登斯 142 注:[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 C. 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 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年 9 月第 69 页。 银行控股公司发展如此迅速,是因为“这种公司所有权形式使得银行在以下 几方面拥有重要的优势:(1)它可以使银行规避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因为, 尽管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持股公司仍然能够对多家银行拥有控股权;(2) 银行持股公司能够从事与银行相关的其他活动,如提供投资咨询、提供加工和传 递信息的服务、租赁、信用卡服务和在其他州发放贷款;(3)银行持股公司能够 1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版第 71 页。 2 [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 C. 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年 9 月第 69 页
发行商业票据,使得银行能够获得存款以外的资金来源。1 4、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是指由同一个人或集团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所组成的银行 集团,这种方式可以通过持有股份、共同指导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完成。连锁 银行的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具有自己的董事会,但由于受控于同一人 或集团,因此还有统一的董事会。这种制度在美国中西部地区较为发达。 (三)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针对单个银行机构而言的,是指一个银行内部各 个职能部门的设置及上下层次的划分。也称为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 构(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 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 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 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 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这种体 制和机构被称之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称之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这种结 构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因而很重要,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一般企业一样,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 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 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 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专栏75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 (2006年4月24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取得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治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 经营绩效为中心,将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 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条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股份制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财务实力,在国际通行的 财务指标方面,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第四条完善公司治理是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 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司治理 [美]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四版)李扬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版256 页
发行商业票据,使得银行能够获得存款以外的资金来源。1 4、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是指由同一个人或集团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所组成的银行 集团,这种方式可以通过持有股份、共同指导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完成。连锁 银行的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具有自己的董事会,但由于受控于同一人 或集团,因此还有统一的董事会。这种制度在美国中西部地区较为发达。 (三)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针对单个银行机构而言的,是指一个银行内部各 个职能部门的设置及上下层次的划分。也称为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 构(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 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 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 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 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这种体 制和机构被称之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称之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这种结 构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因而很重要,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一般企业一样,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 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 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 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专栏 7-5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 (2006 年 4 月 24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取得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公司治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 经营绩效为中心,将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 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条 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股份制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财务实力,在国际通行的 财务指标方面,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 100 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第四条 完善公司治理是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 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公司治理 1 [美]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四版)李扬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年 8 月版 25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