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我国立法贯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表达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诉求。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四个环节。(二)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三)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合理、及时。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等。(四)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法律义务。其实,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就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提问:学校制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是立法行为吗?什么样的机关有立法权?城管把卖水果的摊贩追得满街跑是什么行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是什么行为?第二节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我国究法确认了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取得的辉煌成果,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性质和根本制度,明确了国家未来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和总的目标,是党的指导思想、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究法提高到新的水平。(一)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6
6 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 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 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我国立法贯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表达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诉求。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法律 的公布四个环节。 (二)法律执行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 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 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我国大部分的 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 人员。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 围内执行法律。 (三)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 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人民法院 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司法的基本要求是 正确、合法、合理、及时。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等。 (四)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 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法律义务。其实, 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就是依法享 有并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一切 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 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提问:学校制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是立法行为吗?什么样的机关有立法权? 城管把卖水果的摊贩追得满街跑是什么行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是什 么行为?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确认 了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取得的辉煌成果,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性质和 根本制度,明确了国家未来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和总的目标,是党的指导思想、 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要坚持党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 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 平。 (一)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至今已经30多年了。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就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部宪法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确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究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2018年1月,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会认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为更好发挥究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究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建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本次宪法修改,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国家主席任期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载入国家根本法。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法治国、依究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回顾党领导的宪法建设史,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一是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二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7
7 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至今已经 30 多年了。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 1949 年具 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 1954 年一届全国人大 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 认了近代 100 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 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 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 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 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 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我国现行宪法即 1982 年宪法就是 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部宪法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 验,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 要求,确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 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 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 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2018 年 1 月,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 建议》。全会认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 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 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 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 定。 2018 年 3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建 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本次宪法修改,党的十九 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 求,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 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完 善国家主席任期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载入国家根本法。这对于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法治国、依宪 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 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次宪 法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 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 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 回顾党领导的宪法建设史,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一是制定和实施宪法,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 福的必然要求。二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 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
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三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四是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二)我国宪法的地位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宪法至上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特有的作用、效力和内容等方面。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我国现行究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师地位。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我国究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我国宪法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意志。2、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就是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体现。8
8 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三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四是 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 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宪法作为上层建 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二)我国宪法的地位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 强大生命力。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 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心工作、基本原则、 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宪法至上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特有 的作用、效力和内容等方面。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 现。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 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 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 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始终沿 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 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 久安的重要保障。 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和尊严。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 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 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道路、奋斗目标。 我国宪法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 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 体,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 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 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 政地位,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2、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 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就是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民 主与法制发展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 本法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