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必(1)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是具体、个 别生产经营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是商 事领域的竞争超出正常竞争所允许限度 的一种表现,这种限度由某一社会的 般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所决定。因而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旨是静态地保 障个别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它是传 统民事侵权法在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化程 度提升以后,向商事及公法领域的一种 自然延伸
4、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1)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是具体、个 别生产经营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是商 事领域的竞争超出正常竞争所允许限度 的一种表现,这种限度由某一社会的一 般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所决定。因而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旨是静态地保 障个别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它是传 统民事侵权法在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化程 度提升以后,向商事及公法领域的一种 自然延伸
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续) 冬这种延伸表现为从法律上具体确认市场 竞争中的特殊侵权形式,以及不同程度 地令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法律适用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主 要是事后救济、不告不理。它的作用是 通过将市场竞争中的反伦理行为定为侵 权行为,并予以具体调整,而不若民商 法仅止于依诚实信用原则宣告其为不法, 以防止及消除竞争过度、恶性竞争的影 响,藉此维护微观的竞争秩序
❖这种延伸表现为从法律上具体确认市场 竞争中的特殊侵权形式,以及不同程度 地令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法律适用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主 要是事后救济、不告不理。它的作用是 通过将市场竞争中的反伦理行为定为侵 权行为,并予以具体调整,而不若民商 法仅止于依诚实信用原则宣告其为不法, 以防止及消除竞争过度、恶性竞争的影 响,藉此维护微观的竞争秩序。 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续)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续) ·(2)垄断行为则是限制竞争,而这种限 制竞争或缺乏竞争的状态可能对经济有 害、也可能有利,要衡量某种垄断是否 对竞争构成限制及权衡其利弊,需要动 态地乃至宏观地考察社会交易环境和交 易方式,因而与一国在某一时期的经济 发展要求及相应的产业政策、竞争政策 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反垄断法其要 旨是从宏观上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以保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续) ❖(2)垄断行为则是限制竞争,而这种限 制竞争或缺乏竞争的状态可能对经济有 害、也可能有利,要衡量某种垄断是否 对竞争构成限制及权衡其利弊,需要动 态地乃至宏观地考察社会交易环境和交 易方式,因而与一国在某一时期的经济 发展要求及相应的产业政策、竞争政策 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反垄断法其要 旨是从宏观上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以保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续) 持经济具有相当的活力,提升本国企业 和整个经济的竞争力。它具有鲜明的政 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等特征。它 主要不是为了维护个别主体的具体权益 它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关系密 切,而同商业道德没有什么关系。在法 律适用上,反垄断法偏重事前管制和行 政手段,如调查市场结构、掌握和
❖持经济具有相当的活力,提升本国企业 和整个经济的竞争力。它具有鲜明的政 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等特征。它 主要不是为了维护个别主体的具体权益, 它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关系密 切,而同商业道德没有什么关系。在法 律适用上,反垄断法偏重事前管制和行 政手段,如调查市场结构、掌握和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续)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续) 公布市场垄断情况、认定某些交易方式 的合法与不法、核准企业兼并和卡特尔 协议、引导企业达到具有效益和竞争力 的规模等,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以及 民事和行政的公诉也属不可或缺。反垄 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与民商法己有本 质差别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续) ❖公布市场垄断情况、认定某些交易方式 的合法与不法、核准企业兼并和卡特尔 协议、引导企业达到具有效益和竞争力 的规模等,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以及 民事和行政的公诉也属不可或缺。反垄 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与民商法已有本 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