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一号公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 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 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 了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 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31个地区的数据质量抽查 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3‰,普査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 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 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产业活动单位 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 增长14.1%(详见表1-1)
7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 一号公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 号)要求,我 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3 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 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 了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 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 31 个地区的数据质量抽查, 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 3.3‰,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 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 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1085.7 万个,比 2008 年 末(2008 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 , 下同)增加 375.8 万个,增长 52.9%;产业活动单位 1303.5 万个,增加 417.1 万个,增长 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3279.1 万个,增加 405.4 万个, 增长 14.1%(详见表 1-1)。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 12 月 16 日
中围经茶普壹 表1-1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法人单位 1085.7 100.0 企业法人 820.8 75.6 机关、事业法人 103.7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161.1 14.8 、产业活动单位 303.5 100.0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10159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79.1 100.0 第二产业 188.3 第三产业 94.3 图1-1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机关、事业法人, 161.1万个,14.8% 103.7万个,9.6%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820.8万个 第二产业, 287.5万个,22.1% 第二产业 188.3万个,5.7% 产业活动单位 有证照个体 经营户 第三产业, 1015.9万个,77.9% 第三产业, 3090.8万个,94.3%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 个,占1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占 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占26.8%;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占7.3%(详 见表1-2)。 8
8 2013 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281.1 万个,占 25.9%;制造业 225.3 万个,占 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2 万 个,占 1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1642.7 万个,占 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78.6 万个,占 26.8%;住宿和餐饮业 240.8 万个,占 7.3%(详 见表 1-2)。 表 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085.7 100.0 企业法人 820.8 75.6 机关、事业法人 103.7 9.6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161.1 14.8 二、产业活动单位 1303.5 100.0 第二产业 287.5 22.1 第三产业 1015.9 77.9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3279.1 100.0 第二产业 188.3 5.7 第三产业 3090.8 94.3 ӕϮ⊩ҎϛϾ ᴎ݇ǃџϮ⊩Ҏ ϛϾ ⼒Ӯಶԧ݊Ҫ⊩Ҏ ϛϾ ϝѻϮ ϛϾ ѠѻϮ ϛϾ ϝѻϮ ϛϾ ѠѻϮ ϛϾ ᳝䆕✻Ͼԧ 㒣㧹᠋ ѻϮ⌏ࡼऩԡ ⊩Ҏऩԡ 图 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一号公报 表1-2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万个) (万个) 合计 1085.7 3279.1 采矿业 制造业 74.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18.5 批发和零售业 281.1 164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6 10.6 金融业 房地产业 34.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6 1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1 214.6 教育 41.4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2.0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笫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16.2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5万个 图1-2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批发和零售业 制造业 2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教育 建筑业 房地产业 3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2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 一号公报 表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万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万个) 合 计 1085.7 3279.1 采矿业 8.9 1.5 制造业 225.3 174.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0 0.6 建筑业 34.8 18.5 批发和零售业 281.1 164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2 878.6 住宿和餐饮业 20.0 240.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6 10.6 金融业 3.0 - 房地产业 34.4 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7 30.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6 1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5 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1 214.6 教育 41.4 5.8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0 2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0 17.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2.0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16.2 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5 万个。 ሙ⇥᳡ࡵǃׂ⧚݊Ҫ᳡ࡵϮ ԣᆓ令佂Ϯ ֵᙃӴ䕧ǃ䕃ӊֵᙃᡔᴃ᳡ࡵϮ ᭛࣪ǃԧ㚆စФϮ ि⫳⼒ӮᎹ Ѹ䗮䖤䕧ǃҧټ䚂ᬓϮ ᠓ഄѻϮ ᓎㄥϮ ᬭ㚆 ⾥ᄺⷨおᡔᴃ᳡ࡵϮ ⾳䌕ଚࡵ᳡ࡵϮ ݀݅ㅵ⧚ǃ⼒Ӯֱ䱰⼒Ӯ㒘㒛 䗴Ϯࠊ ᡍথ䳊ଂϮ ϛϾ 图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国经济普查 2013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 3249万个,增长655%。其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 企业占1.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占683%(详见表 1-3) 表1-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 820.8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11.3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494 股份有限公司 12.3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45.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图1-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9.7万个,1.% 0.6万个,1.3% 国有企业11.3 集体企业13.1 股份合作企业6.5 联营企业2.0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123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45.6 内资企业, 0100200300 00600(万个) 800.6万个,97.5%
10 2013 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820.8 万个,比 2008 年末增加 324.9 万个,增长 65.5%。其中,内资企业占 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1.2%,外商投资 企业占 1.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 1.4%,私营企业占 68.3%(详见表 1-3)。 表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 合 计 820.8 内资企业 800.6 国有企业 11.3 集体企业 13.1 股份合作企业 6.5 联营企业 2.0 有限责任公司 149.4 股份有限公司 12.3 私营企业 560.4 其他企业 45.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7 外商投资企业 10.6 ݙ䌘ӕϮ ˄ϛϾ˅ ϛϾ ␃ǃ▇ǃৄଚᡩ䌘ӕϮ ϛϾ ଚᡩ䌘ӕϮ ϛϾ 䌘ӕϮݙ ݊ҪӕϮ ⾕㧹ӕϮ 㙵ӑ᳝䰤݀ৌ ᳝䰤䋷ӏ݀ৌ 㘨㧹ӕϮ 㙵ӑড়ӕϮ 䲚ԧӕϮ ᳝ӕϮ 图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2013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一号公报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 8290.8万人,增长30.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13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18万人 增长1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2515.1万人,占35.2%;建筑业 5320.6万人,占14.9%;批发和零售业3315万人,占9.3%。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 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166.6万人,占4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74.5万人 占18.6%;住宿和餐饮业10694万人,占1199(详见表1-4)。 表1-4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万人) 从业人员(万人) 35602.3 9013.4 采矿业 1035.2 制造业 12515.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85.0 建筑业 5320.6 批发和零售业 3315.0 416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99.5 1674.5 住宿和餐饮业 106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2 金融业 房地产业 889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28.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10.3 39.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8.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1913.8 卫生和社会工作 917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096 :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笫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9.8万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13.8万人
11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 一号公报 二、从业人员 2013 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35602.3 万人,比 2008 年末增加 8290.8 万人,增长 30.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9013.4 万人,比 2008 年末增加 818 万人, 增长 1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12515.1 万人,占 35.2%;建筑业 5320.6 万人,占 14.9%;批发和零售业 3315 万人,占 9.3%。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 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4166.6 万人,占 4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74.5 万人, 占 18.6%;住宿和餐饮业 1069.4 万人,占 11.9%(详见表 1-4)。 表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万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35602.3 9013.4 采矿业 1035.2 11.7 制造业 12515.1 937.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85.0 2.5 建筑业 5320.6 90.8 批发和零售业 3315.0 416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99.5 1674.5 住宿和餐饮业 691.6 106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1.7 26.2 金融业 531.0 - 房地产业 889.0 14.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28.9 86.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10.3 39.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8.1 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1.7 715.2 教育 1913.8 31.7 卫生和社会工作 917.7 58.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9.0 73.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09.6 -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389.8 万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13.8 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