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半年度报告 低为准)作为 向同仁堂股份 公司供应产品 的价格 北京同仁堂健母公司销售商销售同仁堂股份公1,923.761,923.761.68现金1,923.76无 康药业股份有的控股品 同按照对其他 限公司 仔子公司 独立第三方销 中国北京同仁控股股销售商销售售产品的价格47.7847.780.0现金47.78无 堂(集团)有东品 给予同仁堂集 限责任公司 团(含其附属 北京同仁堂中母公司销售商销售|公司)及其它128.53128.530.02现金128.53无 医医院有限责的控股品 关联方 任公司 仔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母公司销售商销售 现金 药有限公司的控股品 子公司 北京同仁堂投母公司销售商销售 0.01 资发展有限责的控股品 任公司 仔子公司 北京中研同仁其他销售商销售 6.29 现金 6.29无 堂医药研发有 公司 合计 54,244.641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己签订、正执行的《土地租赁协议》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及《房屋有偿使用协议》,本公 司支付集团公司以下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1-6月2018年1-6月 依据 土地租金 2,636,532.022,515,861.52协议约定 商标使用费 3,109,433972,830,1868协议约定 仓储费 2,994,506.872,684,181.82协议约定 物业房屋租赁费 8,564,010.082,528,213.06协议约定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于报告期内分别与同仁堂集团签订《房屋有偿使 用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支付仓库及经营场所的租赁费用:子公司同仁堂 科技与同仁堂集团签署的《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目前正在执行,根据协议及同仁 堂集团对房产的管理要求,本期部分上调租赁费用。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与同仁 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继续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上半年支付员工培训费103.36万元。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价 格、数量、付款方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16/159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6 / 159 低为准)作为 向同仁堂股份 公司供应产品 的价格。 北京同仁堂健 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同仁堂股份公 司按照对其他 独立第三方销 售产品的价格 给予同仁堂集 团(含其附属 公司)及其它 关联方。 11,923.76 11,923.76 1.68 现金 11,923.76 无 中国北京同仁 堂(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 东 销售商 品 销售 47.78 47.78 0.01 现金 47.78 无 北京同仁堂中 医医院有限责 任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128.53 128.53 0.02 现金 128.53 无 北京同仁堂制 药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28.17 28.17 - 现金 28.17 无 北京同仁堂投 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43.14 43.14 0.01 现金 43.14 无 北京中研同仁 堂医药研发有 限公司 其他 销售商 品 销售 6.29 6.29 - 现金 6.29 无 合计 / / 54,244.64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已签订、正执行的《土地租赁协议》、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及《房屋有偿使用协议》,本公 司支付集团公司以下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依据 土地租金 2,636,532.02 2,515,861.52 协议约定 商标使用费 3,109,433.97 2,830,188.68 协议约定 仓储费 2,994,506.87 2,684,181.82 协议约定 物业房屋租赁费 8,564,010.08 2,528,213.06 协议约定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于报告期内分别与同仁堂集团签订《房屋有偿使 用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支付仓库及经营场所的租赁费用;子公司同仁堂 科技与同仁堂集团签署的《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目前正在执行,根据协议及同仁 堂集团对房产的管理要求,本期部分上调租赁费用。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与同仁 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继续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上半年支付员工培训费 103.36 万元。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价 格、数量、付款方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半年度报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供资金 额发生霸期末余期初余 期初余 额发生额/期末 余额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5.00-19.7035.30 [北京同仁堂国际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2.35123 55.00-7.3547.65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未付关联公司代 垫款项,报告期内已支付完毕;期末余额为 本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及未付关联公司房租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无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17/159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7 / 159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 供资金 期初余 额 发生额 期末余 额 期初余 额 发生额 期末 余额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5.00 -19.70 35.30 北京同仁堂国际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2.35 12.35 合计 55.00 -7.35 47.65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未付关联公司代 垫款项,报告期内已支付完毕;期末余额为 本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及未付关联公司房租。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无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半年度报告 2担保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口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低收 ”重点村与市管企业“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工作要求,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与北京市房山区十 渡镇卧龙村结成帮扶协议,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作为实施主体,计划通过2018年-2020 年三年时间,实现卧龙村“十三五”期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同仁堂商业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卧龙村实际情况,努力寻找帮扶工 作着力点,深入研究脱低方案、制定帮扶措施。截至报告期末,整体按照计划稳步有序开展扶贫 工作 2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口不适用 2019年上半年,同仁堂商业扎实推进“一企一村”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卧龙村“黄花塌生态 园”观光路2.55km道路路面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2018年投入资金100万元。5月下 旬同仁堂商业到卧龙村实地检査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计划完工 并实现通路 3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一 2物资折款 0,527.5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口农林产业扶贫 口旅游扶贫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口电商扶贫 口资产收益扶贫 口科技扶贫 √其他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30,527.5 1.4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18/159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8 / 159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低收 入”重点村与市管企业“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工作要求,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与北京市房山区十 渡镇卧龙村结成帮扶协议,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作为实施主体,计划通过 2018 年-2020 年三年时间,实现卧龙村“十三五”期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同仁堂商业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卧龙村实际情况,努力寻找帮扶工 作着力点,深入研究脱低方案、制定帮扶措施。截至报告期末,整体按照计划稳步有序开展扶贫 工作。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上半年,同仁堂商业扎实推进“一企一村”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卧龙村“黄花塌生态 园”观光路 2.55km 道路路面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 2018 年投入资金 100 万元。5 月下 旬同仁堂商业到卧龙村实地检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计划完工 并实现通路。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 2.物资折款 30,527.5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 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1 1.3 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30,527.5 1.4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2019年半年度报告 4.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同仁堂商业持续推进卧龙村脱低项目落实到位。根据帮扶地区实际情况,结合企 业优势,找准帮扶切入点,以重点帮扶措施为抓手,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做 好全局工作。密切关注当地村民生活状况,同仁堂商业党委陆续组织各支部到卧龙村开展“精准 脱低送健康”等活动,为村民提供测量血压和用药指导等服务,并于6月底实现道路基础设施建 设工程竣工 5.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口不适用 2019年下半年,同仁堂商业将在同仁堂集团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全面担负起社会责任,通过 开展慰问、组织健康讲座、义诊等细致、实际的活动,积极落实对卧龙村的帮扶脱低工作,全力 打好帮扶脱低攻坚战,确保卧龙村30名低收入农户实现脱低,全面完成2019年帮扶脱低任务目 按照北京市国资委、同仁堂集团扶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本公司在党委的指导下,也将结合 自身实际,在2019年下半年重点聚焦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和公益扶贫,突出脱贫实效, 通过捐款、捐赠书籍以及送医送药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发挥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的积极作用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三、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环境及生态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环保的各项法律法规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及内容发生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环 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监督及日常管理,持续落实各项设备、设施的升级改 造。此外,公司严格遵守北京市关于重大活动及空气重污染天气停、限产的规定,提前做好生产 计划的安排部署 1.排污信息 √适用口不适用 本公司位于北京地区,制药厂6家,共有6个污水排放口,天然气锅炉4台,燃气蒸汽发生 器3台,总产气量3.6T/H;冬季采暖用第六代超低氮冷凝型真空热水机组2台。本公司制药厂排 污情况统计如下: 主要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废水排放总 本公司制药厂/废水[CO排放量 间歇排放 27吨 无 氨氮 3吨 无 废气氮氧化物 连续排放 0.22吨 本公司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位于北京地区制药厂3家,工业污水排放口3个,锅炉废气排放口 5个。上述制药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如下 主要污染物名积 匚排放方式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同仁堂科技废水废水排放总量 间歇排放: 12.71万吨 无 cm排放量 连续排放 18.80吨 19/159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9 / 159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同仁堂商业持续推进卧龙村脱低项目落实到位。根据帮扶地区实际情况,结合企 业优势,找准帮扶切入点,以重点帮扶措施为抓手,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做 好全局工作。密切关注当地村民生活状况,同仁堂商业党委陆续组织各支部到卧龙村开展“精准 脱低送健康”等活动,为村民提供测量血压和用药指导等服务,并于 6 月底实现道路基础设施建 设工程竣工。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下半年,同仁堂商业将在同仁堂集团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全面担负起社会责任,通过 开展慰问、组织健康讲座、义诊等细致、实际的活动,积极落实对卧龙村的帮扶脱低工作,全力 打好帮扶脱低攻坚战,确保卧龙村 30 名低收入农户实现脱低,全面完成 2019 年帮扶脱低任务目 标。 按照北京市国资委、同仁堂集团扶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本公司在党委的指导下,也将结合 自身实际,在 2019 年下半年重点聚焦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和公益扶贫,突出脱贫实效, 通过捐款、捐赠书籍以及送医送药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发挥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的积极作用。 十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环境及生态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环保的各项法律法规,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及内容发生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环 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监督及日常管理,持续落实各项设备、设施的升级改 造。此外,公司严格遵守北京市关于重大活动及空气重污染天气停、限产的规定,提前做好生产 计划的安排部署。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位于北京地区,制药厂 6 家,共有 6 个污水排放口,天然气锅炉 4 台,燃气蒸汽发生 器 3 台,总产气量 3.6T/H;冬季采暖用第六代超低氮冷凝型真空热水机组 2 台。本公司制药厂排 污情况统计如下: 公司 主要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本公司制药厂 废水 废水排放总量 间歇排放 21.8 万吨 无 COD 排放量 27 吨 无 氨氮 3 吨 无 废气 氮氧化物 连续排放 0.22 吨 无 本公司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位于北京地区制药厂 3 家,工业污水排放口 3 个,锅炉废气排放口 5 个。上述制药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如下: 子公司 主要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同仁堂科技 废水 废水排放总量 间歇排放; 连续排放 12.71 万吨 无 COD 排放量 18.80 吨 无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氨氮 废气氮氧 证江时看 本公司及同仁堂科技上述制药厂污水排放执行标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11/307-2013):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9-2015)。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对于生产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公司各生产基地通过污水处理站、除油烟装置、隔油池等环 保装置对污染物进行清洁化处理,以确保排放达标。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根据实际需求由各 基地自主运行维护或委托专业公司维护运行:工业除尘、除油烟装置由各生产基地严格按操作规 程清理和维护。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新增重大建设项目。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各生产基地结合各自实际运营情况均按要求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 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破坏的影响,并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新规及时修订相关环境管理制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各生产基地根据污染物排放方式制定监测方案,对废气和废水分别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测方式,形成记录备査,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实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排放达标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口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口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十节、第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0/159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0 / 159 氨氮 0.31 吨 无 废气 氮氧化物 连续排放 8.17 吨 无 本公司及同仁堂科技上述制药厂污水排放执行标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11/307-2013);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39-2015)。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生产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公司各生产基地通过污水处理站、除油烟装置、隔油池等环 保装置对污染物进行清洁化处理,以确保排放达标。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根据实际需求由各 基地自主运行维护或委托专业公司维护运行;工业除尘、除油烟装置由各生产基地严格按操作规 程清理和维护。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新增重大建设项目。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生产基地结合各自实际运营情况均按要求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 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破坏的影响,并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新规及时修订相关环境管理制 度。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生产基地根据污染物排放方式制定监测方案,对废气和废水分别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测方式,形成记录备查,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实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排放达标。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十节、第五、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