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讲演录 就在于从事观察,进行试验,重视经验,从个别的东西引导 出普遍的规定。 3.培根列举了哲学主要应当研究的对象。这些对象与我 们得自知觉和经验的东西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在培根提出 的主要哲学研究对象总纲中,有下列对象,我们现在挑选出 他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那一些来谈谈。”在这些科学当中,他 还列入了“延年益寿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恢复青春的办法, 延缓衰老的办法,改变身长的办法,改变容貌的办法,使某 些物体化为其他物体的办法,创造新物种的办法,制服大气、 激起风雨的办法,增进感官快乐的办法。”他谈到炼金术。对 这样一些对象他自己也从事研究,并且敦促人们注意能不能 有办法达到这些目的;有了这样一些力量,就可以大大进步 了。“他抱怨这类研究被某些人所忽视,把那些人称为 IgnavI regionum exploratores(探索者领域内的懦夫)。他在《自然 史》中正式开列了炼金术和许多奇迹的完成术。”培根还没 有采取考察自然的理智观点,他的观点还带有十分粗陋的迷 信和虚妄的魔术之类。 培根的这种看法,总的说来,是以理智的方式陈述的;他 还保持着当时的流行观念。“把白银、水银或某种别的金属转 化为黄金,是一件很难令人相信的事情。但是,一个人如果 知道了重量、黄色、延展性、固态、挥发性的本性,并且用 心思索过金属的原始种子及其溶剂,经过大量聪明的努力之 后,是很可能制造出黄金来的,不过凭着几滴点金液却不能 ①《评论季刊》,第十六卷,1817年4 《林中林或 自然史》,第四部,第三二六至三二七节(《全集》,第822823
就 在 于 从 事 观 察 , 进 行 试 验 , 重 视 经 验 , 从 个 别 的 东 西 引 导 出 普 遍 的 规 定 。 3 . 培 根 列 举 了 哲 学 主 要 应 当 研 究 的 · 对 · 象 。 这 些 对 象 与 我 们 得 自 知 觉 和 经 验 的 东 西 相 比 ,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 “ 在 培 根 提 出 的 主 要 哲 学 研 究 对 象 总 纲 中 , 有 下 列 对 象 , 我 们 现 在 挑 选 出 他 的 著 作 中 特 别 强 调 的 那 一 些 来 谈 谈 。 ” 在 这 些 科 学 当 中 , 他 还 列 入 了 “ 延 年 益 寿 的 办 法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恢 复 青 春 的 办 法 , 延 缓 衰 老 的 办 法 , 改 变 身 长 的 办 法 , 改 变 容 貌 的 办 法 , 使 某 些 物 体 化 为 其 他 物 体 的 办 法 , 创 造 新 物 种 的 办 法 , 制 服 大 气 、 激 起 风 雨 的 办 法 , 增 进 感 官 快 乐 的 办 法 。 ” 他 谈 到 炼 金 术 。 对 这 样 一 些 对 象 他 自 己 也 从 事 研 究 , 并 且 敦 促 人 们 注 意 能 不 能 有 办 法 达 到 这 些 目 的 ; 有 了 这 样 一 些 力 量 , 就 可 以 大 大 进 步 了 。 “ 他 抱 怨 这 类 研 究 被 某 些 人 所 忽 视 , 把 那 些 人 称 为 i g n a v i r e g i o n u m e x p l o r a t o r e s 〔 探 索 者 领 域 内 的 懦 夫 〕 。 他 在 《 自 然 史 》 中 正 式 开 列 了 炼 金 术 和 许 多 奇 迹 的 完 成 术 。 ” ① 培 根 还 没 有 采 取 考 察 自 然 的 理 智 观 点 , 他 的 观 点 还 带 有 十 分 粗 陋 的 迷 信 和 虚 妄 的 魔 术 之 类 。 培 根 的 这 种 看 法 , 总 的 说 来 , 是 以 理 智 的 方 式 陈 述 的 ; 他 还 保 持 着 当 时 的 流 行 观 念 。 “ 把 白 银 、 水 银 或 某 种 别 的 金 属 转 化 为 黄 金 , 是 一 件 很 难 令 人 相 信 的 事 情 。 但 是 , 一 个 人 如 果 知 道 了 重 量 、 黄 色 、 延 展 性 、 固 态 、 挥 发 性 的 本 性 , 并 且 用 心 思 索 过 金 属 的 原 始 种 子 及 其 溶 剂 , 经 过 大 量 聪 明 的 努 力 之 后 , 是 很 可 能 制 造 出 黄 金 来 的 , 不 过 凭 着 几 滴 点 金 液 却 不 能 2 8 哲 学 史 讲 演 录 ① 《 评 论 季 刊 》 , 第 十 六 卷 , 1 8 1 7 年 4 月 号 , 第 5 1 — 5 2 页 : 培 根 《 林 中 林 或 自 然 史 》 , 第 四 部 , 第 三 二 六 至 三 二 七 节 ( 《 全 集 》 , 第 8 2 2 — 8 2 3 页 )
第一篇培根和波墨 把其他金属化为黄金。所以,一个人如果知道了纯化、同化、 营养的本性,就能通过饮食、沐浴等等延长寿命,或者在某 种程度上恢复青春力量。”①这些话并不那么刺耳。在医学方 面,他谈到了 malacissatio per exterius(外力软化法)②在 Cosmetica(美容术〕方面,他谈到脂粉时说:“他觉得很奇怪, 涂脂抹粉的恶习( prav am consuetudinem fucandi)居然没有 被民法和教会法注意到;我们在《圣经》里明明看到,(荡 妇)耶洗别虽然施(291)过脂粉,(贤后)兴以斯帖和(女 杰)*尤迪特却没有用过。”这里并没有什么严密的、科学 的考察,只不过是一般有阅历的人发出的外在议论罢了。 培根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注重考察的形式,“他说,自然哲 学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原因的考察,第二部分包括结 果的产生。他把要研究的原因区分为目的因和形式因,以及 质料因和作用因;前两种属于形而上学,后两种属于物理学 他把物理学看成哲学的一个分支,其地位和重要远逊于形而 上学。促进形而上学的研究,就是他的《新工具》一书的目 的 〔另)一个要点是培根反对对自然作目的论的考察,反 对按照目的因来考察自然。(他认为)兴探索目的因是无用的, ①《增进科学论》:第 第五章,第245246页(《全集》,第95页) 〔黑格尔的译 简略,按培根原文整理 2(梨,第1含:第12页 季刊》,第十六卷,1817年4月,第52-53页;增进科学论》,第 二篇,箴言2:“可以正确地肯定:真正的知识是通过原因获得的知识。原因又 可以适当地分为四种:即质料因、形式因、作用因和目的因
把 其 他 金 属 化 为 黄 金 。 所 以 , 一 个 人 如 果 知 道 了 纯 化 、 同 化 、 营 养 的 本 性 , 就 能 通 过 饮 食 、 沐 浴 等 等 延 长 寿 命 , 或 者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恢 复 青 春 力 量 。 ” ① 这 些 话 并 不 那 么 刺 耳 。 在 医 学 方 面 , 他 谈 到 了 m a l a c i s s a t i o p e r e x t e r i u s 〔 外 力 软 化 法 〕 ② 在 C o s m e t i c a 〔 美 容 术 〕 方 面 , 他 谈 到 脂 粉 时 说 : “ 他 觉 得 很 奇 怪 , 涂 脂 抹 粉 的 恶 习 ( p r a v a m c o n s u e t u d i n e m f u c a n d i ) 居 然 没 有 被 民 法 和 教 会 法 注 意 到 ; 我 们 在 《 圣 经 》 里 明 明 看 到 , 〔 荡 妇 〕 B耶 洗 别 虽 然 施 ( 2 9 1 ) 过 脂 粉 , 〔 贤 后 〕 B以 斯 帖 和 〔 女 杰 〕 B尤 迪 特 却 没 有 用 过 。 ” ③ 这 里 并 没 有 什 么 严 密 的 、 科 学 的 考 察 , 只 不 过 是 一 般 有 阅 历 的 人 发 出 的 外 在 议 论 罢 了 。 培 根 的 一 个 主 要 特 点 是 注 重 考 察 的 形 式 , “ 他 说 , 自 然 哲 学 分 两 个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包 括 原 因 的 考 察 , 第 二 部 分 包 括 结 果 的 产 生 。 他 把 要 研 究 的 原 因 区 分 为 目 的 因 和 形 式 因 , 以 及 质 料 因 和 作 用 因 ; 前 两 种 属 于 形 而 上 学 , 后 两 种 属 于 物 理 学 。 他 把 物 理 学 看 成 哲 学 的 一 个 分 支 , 其 地 位 和 重 要 远 逊 于 形 而 上 学 。 促 进 形 而 上 学 的 研 究 , 就 是 他 的 《 新 工 具 》 一 书 的 目 的 。 ” ④ 〔 另 〕 B一 个 要 点 是 培 根 反 对 对 自 然 作 目 的 论 的 考 察 , 反 对 按 照 目 的 因 来 考 察 自 然 。 〔 他 认 为 〕 B探 索 目 的 因 是 无 用 的 , 第 一 篇 培 根 和 波 墨 2 9 ① ② ③ ④ 《 评 论 季 刊 》 , 第 十 六 卷 , 1 8 1 7 年 4 月 , 第 5 2 — 5 3 页 ; 《 增 进 科 学 论 》 , 第 三 篇 , 第 三 至 四 章 , 第 2 0 0 — 2 0 6 页 ( 《 全 集 》 , 第 7 8 — 8 0 页 ) 。 — — 《 新 工 具 》 , 第 二 篇 , 箴 言 2 : “ 可 以 正 确 地 肯 定 : 真 正 的 知 识 是 通 过 原 因 获 得 的 知 识 。 原 因 又 可 以 适 当 地 分 为 四 种 : 即 质 料 因 、 形 式 因 、 作 用 因 和 目 的 因 。 ” 同 上 , 第 2 9 4 — 2 9 5 页 ( 《 全 集 》 , 第 1 1 3 页 ) 。 同 上 , 第 四 篇 , 第 二 章 , 第 2 9 3 页 ( 《 全 集 》 , 第 1 1 2 页 ) 。 《 增 进 科 学 论 》 : 第 三 篇 , 第 五 章 , 第 2 4 5 — 2 4 6 页 ( 《 全 集 》 , 第 9 5 页 ) 。 〔 黑 格 尔 的 译 文 比 较 简 略 , 按 培 根 原 文 整 理 。 — — 译 者 〕
哲学史讲演录 没有益处的:①从 cau sae efficientes作用因)来考察才是主 要的事情。按照目的因来考察的例子是:“我们之所以长睫毛, 原因在于保护眼睛:动物之所以长厚皮,是为了防寒暑;树 木之所以长叶子,是为了使果实不受日晒风吹:”头上长头 发,是为了保暖;雷电是神的惩罚,或者是为了使土地长育 万物的;土拨鼠冬眠,是因为找不到东西吃;蜗牛有壳,蜜 蜂有刺,是为了防侵害。人们按照这个意思作了数不清的发 挥。消极的、外在的实用方面被人们摆了出来,例如就有人 说〕※,如果太阳或月亮昼夜不断地照耀,警察局就可以省 下一大笔钱,给人们吃喝整整几个月。培根反对这类看法是 很正确的,因为这里的目的是外在的东西。他把这种按照目 的的考察排出物理学之外,只有对原因的考察才属于物理学。 他说,这两种考察可以并存。③按照目的因的考察涉及的是外 在的合目的性,这一分别康德己经很好地指出了。事实上,内 在目的与外在目的相反,乃是事物本身的内在概念,这一点 我们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早就看到了。有机体是目的,具有内 在的合目的性,所以各个肢体也是外在地彼此合乎目的的。那 些外在的目的则与内在目的不一样,与我们所考察的对象并 没有联系。 然而,说自然的概念就在自然本身,却不能说因此目的 就在自然本身;合目的性的概念是与自然不相干的东西。说 自然本身就是目的,并不是说,自然就象个人那样本身是目 败坏了酌具是推学”除了有 有关的目的以外,目的因是 第十六卷,1817年4月 2 《增 237页(《全集》,第92 ③《增进科学论》 ,第四章,第23 《全集》,第92
没 有 益 处 的 ; ① 从 c a u s a e e f f i c i e n t e s 〔 作 用 因 〕 来 考 察 才 是 主 要 的 事 情 。 按 照 目 的 因 来 考 察 的 例 子 是 : “ 我 们 之 所 以 长 睫 毛 , 原 因 在 于 保 护 眼 睛 ; 动 物 之 所 以 长 厚 皮 , 是 为 了 防 寒 暑 ; 树 木 之 所 以 长 叶 子 , 是 为 了 使 果 实 不 受 日 晒 风 吹 ; ” ② 头 上 长 头 发 , 是 为 了 保 暖 ; 雷 电 是 神 的 惩 罚 , 或 者 是 为 了 使 土 地 长 育 万 物 的 ; 土 拨 鼠 冬 眠 , 是 因 为 找 不 到 东 西 吃 ; 蜗 牛 有 壳 , 蜜 蜂 有 刺 , 是 为 了 防 侵 害 。 人 们 按 照 这 个 意 思 作 了 数 不 清 的 发 挥 。 消 极 的 、 外 在 的 实 用 方 面 被 人 们 摆 了 出 来 , 〔 例 如 就 有 人 说 〕 B, 如 果 太 阳 或 月 亮 昼 夜 不 断 地 照 耀 , 警 察 局 就 可 以 省 下 一 大 笔 钱 , 给 人 们 吃 喝 整 整 几 个 月 。 培 根 反 对 这 类 看 法 是 很 正 确 的 , 因 为 这 里 的 目 的 是 外 在 的 东 西 。 他 把 这 种 按 照 目 的 的 考 察 排 出 物 理 学 之 外 , 只 有 对 原 因 的 考 察 才 属 于 物 理 学 。 他 说 , 这 两 种 考 察 可 以 并 存 。 ③ 按 照 目 的 因 的 考 察 涉 及 的 是 外 在 的 合 目 的 性 , 这 一 分 别 康 德 已 经 很 好 地 指 出 了 。 事 实 上 , 内 在 目 的 与 外 在 目 的 相 反 , 乃 是 事 物 本 身 的 内 在 概 念 , 这 一 点 我 们 在 亚 里 士 多 德 那 里 早 就 看 到 了 。 有 机 体 是 目 的 , 具 有 内 在 的 合 目 的 性 , 所 以 各 个 肢 体 也 是 外 在 地 彼 此 合 乎 目 的 的 。 那 些 外 在 的 目 的 则 与 内 在 目 的 不 一 样 , 与 我 们 所 考 察 的 对 象 并 没 有 联 系 。 然 而 , 说 自 然 的 概 念 就 在 自 然 本 身 , 却 不 能 说 因 此 目 的 就 在 自 然 本 身 ; 合 目 的 性 的 概 念 是 与 自 然 不 相 干 的 东 西 。 说 自 然 本 身 就 是 目 的 , 并 不 是 说 , 自 然 就 象 个 人 那 样 本 身 是 目 3 0 哲 学 史 讲 演 录 ① ② ③ 《 增 进 科 学 论 》 : 第 三 篇 , 第 四 章 , 第 2 3 9 页 ( 《 全 集 》 , 第 9 2 页 ) 。 《 增 进 科 学 论 》 , 第 三 篇 , 第 四 章 , 第 2 3 7 页 ( 《 全 集 》 , 第 9 2 页 ) 。 《 新 工 具 》 , 第 二 篇 , 箴 言 2 : “ 除 了 与 人 的 行 为 有 关 的 目 的 以 外 , 目 的 因 是 败 坏 了 科 学 的 , 而 不 是 推 进 了 科 学 。 ” — — 《 评 论 季 刊 》 , 第 十 六 卷 , 1 8 1 7 年 4 月 , 第 5 2 页
第一篇培根和波墨 的,所以我们要象尊重个人那样去尊重自然。应当尊重个人, 这话只是对个人来说的,并不是对普遍者来说的。一个以普 遍者的名义、以国家的名义行动的人,例如一位将军,就并 不需要尊重个人:个人本身虽然是目的,却仍然是相对的。将 军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彼此对立的个人,而是目的本身,因 为他的本质是概念,是普遍性。个体动物本身是它的自保;但 它的真正目的本身却是种。保种不是自保;保存个体自己是 保种的反面,放弃个体自己才有种的蕃衍。——培根把普遍 者、把原则与作用因分开,从物理学中排除出来,赶进了形 而上学。换句话说,他把概念并不看作自然中的普遍者,却 只看作必然性,就是说,(他没有)“认识到诸环节的对立中所 表现的共相,没有把诸环节结合成一个统一体, 只 是〕从另外一个特定的东西来把握一个特定的东西,(从第 个把握第一个,再从第三个把握第二个,)“以至无穷,而不 是从两者的概念去把握两者。 培根比较普遍地进行了作用因的探索,这一考察起了很 大的作用。他这个观点抗击了轻率的迷信,在日耳曼各民族 中,迷信的可怕程度和荒谬程度是远远超过古代世界的:在 这一方面,它的功劳不亚于伊壁鸠鲁哲学反对迷信的斯多葛 派、反对一般迷信的功劳。迷信把任何一个想象中的东西都 当成原因(认为一个彼岸的东西可以以感性的方式存在,并 且可以起原因的作用),甚至认为两个毫无关系的感性事物在 互相影响。培根这种对鬼怪、占星术、魔术等等的攻击,①同 增进科学论》,第 第46页(《全集》,集 第211-213页(《全集》, 83页):《新工具》,第
的 , 所 以 我 们 要 象 尊 重 个 人 那 样 去 尊 重 自 然 。 应 当 尊 重 个 人 , 这 话 只 是 对 个 人 来 说 的 , 并 不 是 对 普 遍 者 来 说 的 。 一 个 以 普 遍 者 的 名 义 、 以 国 家 的 名 义 行 动 的 人 , 例 如 一 位 将 军 , 就 并 不 需 要 尊 重 个 人 ; 个 人 本 身 虽 然 是 目 的 , 却 仍 然 是 相 对 的 。 将 军 并 不 是 互 相 排 斥 的 、 彼 此 对 立 的 个 人 , 而 是 目 的 本 身 , 因 为 他 的 本 质 是 概 念 , 是 普 遍 性 。 个 体 动 物 本 身 是 · 它 · 的 自 保 ; 但 它 的 真 正 目 的 本 身 却 是 种 。 保 种 不 是 自 保 ; 保 存 个 体 自 己 是 保 种 的 反 面 , 放 弃 个 体 自 己 才 有 种 的 蕃 衍 。 — — 培 根 把 普 遍 者 、 把 原 则 与 作 用 因 分 开 , 从 物 理 学 中 排 除 出 来 , 赶 进 了 形 而 上 学 。 换 句 话 说 , 他 把 概 念 并 不 看 作 自 然 中 的 普 遍 者 , 却 只 看 作 必 然 性 , 就 是 说 , 〔 他 没 有 〕 B认 识 到 诸 环 节 的 对 立 中 所 表 现 的 共 相 , 没 有 把 诸 环 节 结 合 成 一 个 统 一 体 , — — 〔 只 是 〕 B从 另 外 一 个 特 定 的 东 西 来 把 握 一 个 特 定 的 东 西 , 〔 从 第 二 个 把 握 第 一 个 , 再 从 第 三 个 把 握 第 二 个 , 〕 B以 至 无 穷 , 而 不 是 从 两 者 的 概 念 去 把 握 两 者 。 培 根 比 较 普 遍 地 进 行 了 作 用 因 的 探 索 , 这 一 考 察 起 了 很 大 的 作 用 。 他 这 个 观 点 抗 击 了 轻 率 的 迷 信 , 在 日 耳 曼 各 民 族 中 , 迷 信 的 可 怕 程 度 和 荒 谬 程 度 是 远 远 超 过 古 代 世 界 的 ; 在 这 一 方 面 , 它 的 功 劳 不 亚 于 伊 壁 鸠 鲁 哲 学 反 对 迷 信 的 斯 多 葛 派 、 反 对 一 般 迷 信 的 功 劳 。 迷 信 把 任 何 一 个 想 象 中 的 东 西 都 当 成 原 因 ( 认 为 一 个 彼 岸 的 东 西 可 以 以 感 性 的 方 式 存 在 , 并 且 可 以 起 原 因 的 作 用 ) , 甚 至 认 为 两 个 毫 无 关 系 的 感 性 事 物 在 互 相 影 响 。 培 根 这 种 对 鬼 怪 、 占 星 术 、 魔 术 等 等 的 攻 击 , ① 同 第 一 篇 培 根 和 波 墨 3 1 ① 《 增 进 科 学 论 》 , 第 一 篇 , 第 4 6 页 ( 《 全 集 》 , 集 1 9 页 ) ; 第 三 篇 , 第 四 章 , 第 2 1 1 — 2 1 3 页 ( 《 全 集 》 , 第 8 2 — 8 3 页 ) ; 《 新 工 具 》 , 第 一 篇 , 箴 言 8 5 , 第 3 0 4 页
哲学史讲演录 他的其他思想一样,虽然不能认为是哲学,但至少对于文化 是一项功绩 培根认为)我们应当把注意力放在形式因上,放在事 物的形式上。①“但是要揭明他所谓形式因究竟是指什么而 言,那是很困难的。这些形式因到底是什么,培根自己并没 有弄明白。②人们可以以为他是把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或规律 了解成形式因。他把这些普遍的规定性称为 formas〔形式 敦促人们去发现和认识这些形式;这些形式无非就是普遍的 规定性、种、规律。③他说:“形式因的发现,是令人失望的。 作用因和质料因(因为人们把这两种原因当作遥远的原因来 迫索和接受,不管它们通向形式因的潜伏过程),又是微不足 道的,肤浅的,对真正的、积极的科学简直没有什么贡 虽然在自然中真正存在的只是那些作出纯属个别动 作的个别物体,它们的动作却是按照规律的,在科学中,这 种规律以及对规律的研究、发现和说明,乃是认识的基础,同 时也是行动的基础。我们所说的形式,就是指这种规律及其 陈述。“…哲学与科学的真正区分是这样来的:…研究 这些永恒不变的形式(即自然规律)的,就是形而上学;研 究作用因、物质以及物质的潜在过程和潜在结构的,就是物 理学。”8“谁认识了形式,就在形形色色的物质中掌握了自然 的统一性。”他对此作了详细的讨论,并且举了许多例子,譬 ①同上,第三篇,第四章,第231 《全集》,第89-90页)。 第52页 第十卷,第35-36页)。(黑 格尔的评文比较简略,按培根原文 ⑤(新工具》,第二篇,箴言9,3, 箴言35,第366页
他 的 其 他 思 想 一 样 , 虽 然 不 能 认 为 是 哲 学 , 但 至 少 对 于 文 化 是 一 项 功 绩 。 〔 培 根 认 为 〕 B我 们 应 当 把 注 意 力 放 在 形 式 因 上 , 放 在 事 物 的 形 式 上 。 ① “ 但 是 要 揭 明 他 所 谓 形 式 因 究 竟 是 指 什 么 而 言 , 那 是 很 困 难 的 。 这 些 形 式 因 到 底 是 什 么 , 培 根 自 己 并 没 有 弄 明 白 。 ② 人 们 可 以 以 为 他 是 把 事 物 的 内 在 规 定 性 或 规 律 了 解 成 形 式 因 。 他 把 这 些 普 遍 的 规 定 性 称 为 f o r m a s 〔 形 式 〕 , 敦 促 人 们 去 发 现 和 认 识 这 些 形 式 ; 这 些 形 式 无 非 就 是 普 遍 的 规 定 性 、 种 、 规 律 。 ③ 他 说 : “ 形 式 因 的 发 现 , 是 令 人 失 望 的 。 作 用 因 和 质 料 因 ( 因 为 人 们 把 这 两 种 原 因 当 作 遥 远 的 原 因 来 迫 索 和 接 受 , 不 管 它 们 通 向 形 式 因 的 潜 伏 过 程 ) , 又 是 微 不 足 道 的 , 肤 浅 的 , 对 真 正 的 、 积 极 的 科 学 简 直 没 有 什 么 贡 献 。 — — 虽 然 在 自 然 中 真 正 存 在 的 只 是 那 些 作 出 纯 属 个 别 动 作 的 个 别 物 体 , 它 们 的 动 作 却 是 按 照 规 律 的 , 在 科 学 中 , 这 种 规 律 以 及 对 规 律 的 研 究 、 发 现 和 说 明 , 乃 是 认 识 的 基 础 , 同 时 也 是 行 动 的 基 础 。 我 们 所 说 的 · 形 · 式 , 就 是 指 这 种 规 律 及 其 陈 述 。 ④ “ … … 哲 学 与 科 学 的 真 正 区 分 是 这 样 来 的 : … … 研 究 这 些 永 恒 不 变 的 形 式 ( 即 自 然 规 律 ) 的 , 就 是 形 而 上 学 ; 研 究 作 用 因 、 物 质 以 及 物 质 的 潜 在 过 程 和 潜 在 结 构 的 , 就 是 物 理 学 。 ” ⑤ “ 谁 认 识 了 形 式 , 就 在 形 形 色 色 的 物 质 中 掌 握 了 · 自 · 然 · 的 · 统 · 一 · 性 。 ” ① 他 对 此 作 了 详 细 的 讨 论 , 并 且 举 了 许 多 例 子 , 譬 3 2 哲 学 史 讲 演 录 ① ② ③ ④ ⑤ 《 新 工 具 》 , 第 二 篇 , 箴 言 9 , 3 , 第 3 2 6 页 ; 箴 言 3 5 , 第 3 6 6 页 。 同 上 , 箴 言 2 , 第 3 2 5 — 3 2 6 页 ( 邓 尼 曼 书 , 第 十 卷 , 第 3 5 — 3 6 页 ) 。 〔 黑 格 尔 的 评 文 比 较 简 略 , 按 培 根 原 文 整 理 。 — — 译 者 〕 《 新 工 具 》 , 第 二 篇 , 箴 言 1 7 , 第 3 4 5 — 3 4 6 页 。 《 评 论 季 刊 》 , 第 十 六 卷 , 1 8 1 7 年 4 月 号 , 第 5 2 页 。 同 上 , 第 三 篇 , 第 四 章 , 第 2 3 1 — 2 3 4 页 ( 《 全 集 》 , 第 8 9 — 9 0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