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且 占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3亿元 的19542%,增 持总金额1038 亿元。至此,公 司实际控制人 朱坤华先生承 诺的增持计划 已经实施完毕。 原高管王海波先生于2017年9 月17日离职,其原定任期为 2016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 月21日,王海波先生承诺在就2017 王海波 其他承诺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年92020年5 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月17月2日正在履行。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日 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并遵守其他 相关限制性规定 2017年9月27日,朱坤华先生2017自2017年 惠州市硕贝德 股份减持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承诺。年099月27日 控股有限公司; 承诺 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月27起六个月 正在履行 李琴芳;朱坤华 其所持公司股份 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或项目名称预测起始时向/预测终止当期预测业绩当期实际业未达预测的原原预测披 盈利预测资产 原预测披露索引 时间 (万元) 绩(万元)因(如适用)露日期 关于增资参股 深圳市鑫迪科技 017年01月2017年12 2017年08 深圳鑫迪 1069.62不适用 有限公司暨对外 01 月31日 月07日 投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91)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且 不超过 3 亿元。 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542%,增 持总金额 1.038 亿元。至此,公 司实际控制人 朱坤华先生承 诺的增持计划 已经实施完毕。 王海波 其他承诺 原高管王海波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17 日离职,其原定任期为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王海波先生承诺在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并遵守其他 相关限制性规定。 2017 年 9 月 17 日 2020 年 5 月 21 日 正在履行。 惠州市硕贝德 控股有限公司; 李琴芳;朱坤华 股份减持 承诺 2017 年 9 月 27 日,朱坤华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承诺。 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公司股份。 2017 年 09 月 27 日 自2017年 9 月 27 日 起六个月 内。 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 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 绩(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 因(如适用) 原预测披 露日期 原预测披露索引 深圳鑫迪 2017 年 01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600 1,069.62 不适用 2017 年 08 月 07 日 《关于增资参股 深圳市鑫迪科技 有限公司暨对外 投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91)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 口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口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 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 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嘲的报表项目 影啊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 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①69,268407.28 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 ①持续经营净利润 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⑨终止经营净利润 42,419,40282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 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 经营损益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 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 ①21,89664170 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 ②营业外收入 ②-2189664170 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 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 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 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 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 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 经营损益列报。 ①持续经营净利润 ②终止经营净利润 ①69,268,407.28 ②-42,419,402.8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 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 的列报项目。2017 年 1 月 1 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 2017 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 ①其他收益 ②营业外收入 ①21,896,641.70 ②-21,896,641.7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嘲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 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①69.26840728 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 ①持续经营净利润 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②终止经营净利润 ②4241940282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 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 经营损益列报 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 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 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 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 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 ①资产处置损益 ①-1446581121 得或损失 营业外收入 2:306169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 ③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 ③-146964281 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 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 失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硕贝德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硕贝德无线,同时因出售深圳硕贝德 精密的股权,2017年年报不再合并深圳硕贝德精密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硕贝德精密两家公司报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邓传洲、何双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 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 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 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 经营损益列报。 ①持续经营净利润 ②终止经营净利润 ①69,268,407.28 ②-42,419,402.82 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 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 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 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 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 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 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 失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①资产处置损益 ②营业外收入 ③营业外支出 ①-1,446,581.12 ②-23,061.69 ③-1,469,642.81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硕贝德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硕贝德无线,同时因出售深圳硕贝德 精密的股权,2017年年报不再合并深圳硕贝德精密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硕贝德精密两家公司报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邓传洲、何双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口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口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口否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已经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与客观性,公司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涉案金额是否形成预诉讼(仲诉讼仲裁)审诉讼(仲裁)判露日期披露索引 情况 (万元) 计负债裁进展理结果及影响决执行情况 广东省东莞市己收到信保 第一人民法院赔付款135万 硕贝德诉东莞 20171971元。因债务人 新洋电子有限 8489否 已判决|民初68号民|下落不明,未 公司买卖合同 事判决书,查到可执行 纠纷 判决结果如下:财产。案件已 限被告东莞新无继续追讨 洋电子有限公空间,故未申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无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已经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与客观性,公司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硕贝德诉东莞 新洋电子有限 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 184.89 否 已判决 广东省东莞市 第一人民法院 (2017)粤 1971 民初 6888 号民 事 判 决 书, 判决结果如下: 限被告东莞新 洋电子有限公 已收到信保 赔付款135 万 元。因债务人 下落不明,未 查到可执行 财产。案件已 无继续追讨 空间,故未申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于本判决发请强制执行 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五日内向 德无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支 付货款18489 万元及逾期付 款利息。 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人民法 院(2017)粤 0304执5759号 执行裁定 书裁定如下:本 院认为,本案被 执行人目前没 有可供执行的 财产,且申请执 行人亦不能提 硕贝德诉深圳 已收到信保 供财产可供执 市亿通科技有 2772否 已判决 赔付款64万 行。因此,本次 限公司买卖合 执行 执行款 同纠纷 执行程序无法 27.66万元 继续进行,可予 以终结,需要等 待继续执行的 条件成就后再 重新启动。如发 现被执行人新 的财产线索,申 请执行人可持 本裁定书向本 院申请恢复强 制执行 硕贝德诉深圳 深圳市福 2017年9月 市福昌电子技 昌电子技目前己收到破 术有限公司司 43598否 术有限公产清偿款57520日法院截 定终结破产 诉买卖合同纠 司完成破万元 程序 纷 产重整 我司诉天津云 天津市滨海新因债务人下 辰科技有限公 11659否 已判决 区人民法院落不明,未查 司承揽合同纠 2017)津 到可执行财 0116民初401产,法人已列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司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五日内向 原告惠州硕贝 德无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支 付货款 184.89 万元及逾期付 款利息。 请强制执行。 硕贝德诉深圳 市亿通科技有 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 127.72 否 已判决、 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人民法 院(2017)粤 0304 执 5759 号 执 行 裁 定 书裁定如下:本 院认为,本案被 执行人目前没 有可供执行的 财产,且申请执 行人亦不能提 供财产可供执 行。因此,本次 执行程序无法 继续进行,可予 以终结,需要等 待继续执行的 条件成就后再 重新启动。如发 现被执行人新 的财产线索,申 请执行人可持 本裁定书向本 院申请恢复强 制执行。 已收到信保 赔付款 64 万 元、执行款 27.66 万元。 硕贝德诉深圳 市福昌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司 诉买卖合同纠 纷 435.98 否 深圳市福 昌电子技 术有限公 司完成破 产重整 目前已收到破 产清偿款 36.75 万元。 2017 年 9 月 20 日法院裁 定终结破产 程序 我司诉天津云 辰科技有限公 司承揽合同纠 纷 116.59 否 已判决 天津市滨海新 区人民法院 (2017)津 0116 民初 401 因债务人下 落不明,未查 到可执行财 产,法人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