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济分析法学 (五)批判法学 第二章法学性质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的基本属性及其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对法学的概念有更为全 面的认识和把握。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教学重点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难点是法学的属性,尤其是对它的人文性和 科学性的认识和理解 【教学时间】0.5学时 第一节法学基本属性 、法学的基本属性 法学的基本属性有:科学性、人文性、意识形态性、实用性和理论性 第二节法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 一、法学与哲学的关系 1.哲学指导着法学的研究,成为法学的方法论原则和理论基础 2法学的科学成果,是哲学的材料来源之 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1.两者研究内容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关系 2.两者研究方法具有互补关系 3两者在发展进程中的互动关系 、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1.法学的研究领域向自然科学领域延展 2.自然科学方法向法学研究渗透。 第三章法学功能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功能的概念和不同的层次,明确不同的法学功能分别对应于 法学的三种形态:社会学法学、解释学法学、价值论法学
(四)经济分析法学 (五)批判法学 第二章 法学性质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的基本属性及其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对法学的概念有更为全 面的认识和把握。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教学重点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难点是法学的属性,尤其是对它的人文性和 科学性的认识和理解。 【教学时间】 0.5 学时 第一节 法学基本属性 一、法学的基本属性 法学的基本属性有:科学性、人文性、意识形态性、实用性和理论性。 第二节 法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 一、法学与哲学的关系 1.哲学指导着法学的研究,成为法学的方法论原则和理论基础。 2.法学的科学成果,是哲学的材料来源之一。 二、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1.两者研究内容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关系。 2.两者研究方法具有互补关系。 3.两者在发展进程中的互动关系。 三、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1.法学的研究领域向自然科学领域延展。 2.自然科学方法向法学研究渗透。 第三章 法学功能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功能的概念和不同的层次,明确不同的法学功能分别对应于 法学的三种形态:社会学法学、解释学法学、价值论法学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应重点掌握和理解法学功能的不同层次。 【教学时间】0.5学时 第一节法学功能的概念与分类 法学功能的概念 所谓法学的功能,不是法学面向法律”的功能,而是"法学面向人类社会″的功能,是法 学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所具有的功能。 、法学的三种功能与法学的三种形态 (一)法学的三种功能 1通过理解社会中的秩序而发现社会秩序背后的规则,这是法学的初级功能 2通过编织意义而促进社会成员之间达成基本的共识,这是法学的高级功能 3通过批判社会现实而树立起一个社会所必须的正义准则,这是法学的终极功能 (二)法学的三种形态 1理解社会秩序、发现社会规则所对应的法学形态是社会学法学。 2.编织意义、促进社会共识、实现社会团结所对应的法学形态是解释学法学。 3.至于批判现实、树立社会正义所对应的法学形态,则为形形色色的价值论法学。 第二节法学的初级功能 西方法学寻找规则的历程 1.在古罗马早期,法律与宗教相结合,共同构成了调整和规范社会秩序的规则。 2.从5世纪到11世纪,随着宗教势力的扩张,宗教教义构成了社会秩序背后的主要规 则 3近代以后,各国法学依然承担了为本土的社会秩序寻找规则的功能。 二、中国法学寻找规则的历程 1.孔子的学说以仁〃、"礼"为核心,目的在于为一个礼崩乐坏的社会寻找再造秩序的规 则 2.汉初,董仲舒要求罢黜百家,提倡儒术,主张经义决狱,这些学说的一项功能同样在 于把社会生活中既存的礼"或"义"提升到现代意义上的正式规则的地位上来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应重点掌握和理解法学功能的不同层次。 【教学时间】 0.5 学时 第一节 法学功能的概念与分类 一、法学功能的概念 所谓法学的功能,不是“法学面向法律”的功能,而是“法学面向人类社会”的功能,是法 学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所具有的功能。 二、法学的三种功能与法学的三种形态 (一)法学的三种功能 1.通过理解社会中的秩序而发现社会秩序背后的规则,这是法学的初级功能; 2.通过编织意义而促进社会成员之间达成基本的共识,这是法学的高级功能; 3.通过批判社会现实而树立起一个社会所必须的正义准则,这是法学的终极功能。 (二) 法学的三种形态 1.理解社会秩序、发现社会规则所对应的法学形态是社会学法学。 2.编织意义、促进社会共识、实现社会团结所对应的法学形态是解释学法学。 3.至于批判现实、树立社会正义所对应的法学形态,则为形形色色的价值论法学。 第二节 法学的初级功能 一、西方法学寻找规则的历程 1.在古罗马早期,法律与宗教相结合,共同构成了调整和规范社会秩序的规则。 2.从 5 世纪到 11 世纪,随着宗教势力的扩张,宗教教义构成了社会秩序背后的主要规 则。 3.近代以后,各国法学依然承担了为本土的社会秩序寻找规则的功能。 二、中国法学寻找规则的历程 1.孔子的学说以“仁”、“礼”为核心,目的在于为一个礼崩乐坏的社会寻找再造秩序的规 则。 2.汉初,董仲舒要求罢黜百家,提倡儒术,主张经义决狱,这些学说的一项功能同样在 于把社会生活中既存的“礼”或“义”提升到现代意义上的正式规则的地位上来
3.20世纪上半叶,国家正式立法机构颁布了众多的宪法和法律,但遗憾的是,这些规 则都没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没有反映出中国社会生活的固有秩序 6.改革开放以后,一个新的趋势开始浮出水面:国家要求民主立法〃,提倡立法调研〃。 在这种趋势的背后,包含了这样一种理念:正式规则要尊重社会生活,回应社会秩序 第三节法学的高级功能 寻求意义与促进共识 法学的功能不仅仅在于寻找人类社会秩序背后的社会规则,还在于生产意义〃,达成社 会共识 二、西方法学如何促进人类共识 1在西方历史上,法学产出的第一个比较重要的意义,是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之口阐述 的正义观。 2古罗马时代,万民法取代了市民法: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阐述的神学世界观,都 分别标志着一个新的意义的诞生 3在近代,洛克的《政府论》同样生产了一个全新的意义世界。 三、中国法学如何促进人类共识 1.依照中国传统的礼法观念,三纲五常是天之经、地之义,具有无可质疑的正当意义。 2.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西法东渐,民主宪政取代了君权神圣,逐渐成为中国 民众的新共识 3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法学界发生了一场关于人治与法治问题的大讨论,通过这 样的理论争锋,"法治″最终获得了正面的意义。 四、法学促进人类共识的主要方式 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学交流。 第四节法学的终极功能 法学作为正与不正的学问” 法学是区分正义与不正义的学问,承担评判现实、树立社会正义的功能。 、法学如何树立正义 1.苏格拉底认为:守法就是正义
3. 20 世纪上半叶,国家正式立法机构颁布了众多的宪法和法律,但遗憾的是,这些规 则都没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没有反映出中国社会生活的固有秩序。 6. 改革开放以后,一个新的趋势开始浮出水面:国家要求“民主立法”,提倡“立法调研”。 在这种趋势的背后,包含了这样一种理念:正式规则要尊重社会生活,回应社会秩序。 第三节 法学的高级功能 一、寻求意义与促进共识 法学的功能不仅仅在于寻找人类社会秩序背后的社会规则,还在于生产“意义”,达成社 会共识。 二、西方法学如何促进人类共识 1.在西方历史上,法学产出的第一个比较重要的意义,是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之口阐述 的正义观。 2.古罗马时代,万民法取代了市民法;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阐述的神学世界观,都 分别标志着一个新的意义的诞生。 3.在近代,洛克的《政府论》同样生产了一个全新的意义世界。 三、中国法学如何促进人类共识 1.依照中国传统的礼法观念,三纲五常是天之经、地之义,具有无可质疑的正当意义。 2.随着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期的西法东渐,民主宪政取代了君权神圣,逐渐成为中国 民众的新共识。 3.20 世纪 80 年代初,中国法学界发生了一场关于人治与法治问题的大讨论,通过这 样的理论争锋,“法治”最终获得了正面的意义。 四、法学促进人类共识的主要方式 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学交流。 第四节 法学的终极功能 一、法学作为“正与不正的学问” 法学是区分正义与不正义的学问,承担评判现实、树立社会正义的功能。 二、法学如何树立正义 1.苏格拉底认为:守法就是正义
2柏拉图认为,只有当统治者代表被统治者制定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法律时,才称 得上正义。贤人政治才是实现正义的更良善的途径,哲学王的统治比法律的统治更有利 于实现正义。 3.亚里士多德,把社会正义的理想更多地寄托在普遍服从良法"的法治上。 4在资本主义革命时期,评判现实的法学理论以古典自然法学派为代表 5.马克思从社会批判的立场上阐述的法哲学、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中的法学理 论、拉德布鲁赫通过对纳粹法律制度的批判等,都可以视为法学批判现实、树立社会正 义的不懈努力。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对政治现实进行了多方面的批判,道 家法哲学对异化了的儒家礼法秩序的批判智慧,以及现代的梁启超、孙中山等人对传统 的皇权国家体制的批判意识,都体现了法学批判现实、寻求社会正义的功能 第四章法学体系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体系的概念和类别,明确法学各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对法学的整体性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 【教学重点和难点】 在学习中应重点掌握法学体系的概念,并能够把握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 较法学、边缘法学几大法学类别的主要特征和区别 【教学时间】1学时 第一节法学体系的概念 法学体系的概念 法学体系又可称为法律科学体系,它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 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 、法学体系的特征 系统性、层次性、现实性、开放性 三、法学体系的意义 第二节法学体系中的类别 法学分支学科的类别
2.柏拉图认为,只有当统治者代表被统治者制定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法律时,才称 得上正义。贤人政治才是实现正义的更良善的途径,哲学王的统治比法律的统治更有利 于实现正义。 3.亚里士多德,把社会正义的理想更多地寄托在“普遍服从良法”的法治上。 4.在资本主义革命时期,评判现实的法学理论以古典自然法学派为代表。 5. 马克思从社会批判的立场上阐述的法哲学、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中的法学理 论、拉德布鲁赫通过对纳粹法律制度的批判等,都可以视为法学批判现实、树立社会正 义的不懈努力。 6.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对政治现实进行了多方面的批判,道 家法哲学对异化了的儒家礼法秩序的批判智慧,以及现代的梁启超、孙中山等人对传统 的皇权国家体制的批判意识,都体现了法学批判现实、寻求社会正义的功能。 第四章 法学体系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体系的概念和类别,明确法学各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对法学的整体性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 【教学重点和难点】 在学习中应重点掌握法学体系的概念,并能够把握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 较法学、边缘法学几大法学类别的主要特征和区别。 【教学时间】 1 学时 第一节 法学体系的概念 一、法学体系的概念 法学体系又可称为法律科学体系,它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 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 二、法学体系的特征 系统性、层次性、现实性、开放性。 三、法学体系的意义 第二节 法学体系中的类别 一、法学分支学科的类别
法学体系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边缘法学五大类。 、法学体系中的主要类别简介 (一)理论法学 理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的共同问题和·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特征有:高度 抽象性、高度概括性、理论的基础性、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 (二)应用法学 应用法学是以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为目的,并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 总称。其特征有:较强的实用性、较高的针对性、学科的广泛性。 (三)法律史学 法律史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思想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其特征有: 历史真实性、历史规律性、文献资料性。 (四)比较法学 比较法学是采用比较方法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其特征 有: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学科领域的广泛性、研究内容的层次性、研究对象的跨国(区) 性 (五)边缘法学 边缘法学是法学和其他学科因部分研究对象的交叉重合而形成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其特征有:学科领域的交叉性、学科属性的多样性、研究内容的针对性 第五章法学方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学方法的概念及其与法律方法的区别,认识法学方法对法学研 究的极端重要性,了解不同的法学分析方法,通过不同法学方法的比较,更加全面和深 入地认识法律和法律现象,加深对不同法学流派的理解。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教学重点是法学方法的概念和六种比较重要的法学分析方法;难点是法学方法与 法律方法的不同。 【教学时间】0.5学时 第一节法学方法概论
法学体系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边缘法学五大类。 二、法学体系中的主要类别简介 (一)理论法学 理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的共同问题和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特征有:高度 抽象性、高度概括性、理论的基础性、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 (二)应用法学 应用法学是以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为目的,并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 总称。其特征有:较强的实用性、较高的针对性、学科的广泛性。 (三)法律史学 法律史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思想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其特征有: 历史真实性、历史规律性、文献资料性。 (四)比较法学 比较法学是采用比较方法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其特征 有: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学科领域的广泛性、研究内容的层次性、研究对象的跨国(区) 性。 (五)边缘法学 边缘法学是法学和其他学科因部分研究对象的交叉重合而形成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其特征有:学科领域的交叉性、学科属性的多样性、研究内容的针对性。 第五章 法学方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学方法的概念及其与法律方法的区别,认识法学方法对法学研 究的极端重要性,了解不同的法学分析方法,通过不同法学方法的比较,更加全面和深 入地认识法律和法律现象,加深对不同法学流派的理解。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教学重点是法学方法的概念和六种比较重要的法学分析方法;难点是法学方法与 法律方法的不同。 【教学时间】0.5 学时 第一节 法学方法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