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第四节妨对除,企业的管理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公司管理的法 律法规,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 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登记管理的制度和秩序。 如果行为人骗取的是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登记,或者被 公司登记机关发现,行为人未取得公司登记的,不构 成本罪。 构成本罪还必须满足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者之中的一个条件 参见《追诉标准》第2条的规定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 秩序罪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公司管理的法 律法规,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 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登记管理的制度和秩序。 如果行为人骗取的是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登记,或者被 公司登记机关发现,行为人未取得公司登记的,不构 成本罪。 构成本罪还必须满足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者之中的一个条件。 参见《追诉标准》第2条的规定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 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 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 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行为。 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 其中一种行为,且符合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条件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参见《追诉标准》第3条的规定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 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 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 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行为。 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 其中一种行为,且符合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条件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参见《追诉标准》第3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