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Q第一节危害国防利益罪的 概念和构成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 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 理秩序,损害部队声誉,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要件 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利益。 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般主体,少数罪只能 由特殊主体构成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 概念和构成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 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 理秩序,损害部队声誉,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要件: 1、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利益。 2、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罪只能 由特殊主体构成
3、这类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国防 利益的行为。如妨害军事行动、破坏或者提供不 合格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 秩序、危害战斗力、危害兵役制度,以及损害军 队声誉等方面的危害较大的行为 4、这类犯罪在主观土,多数是故意,个别犯罪可以 是过失。至于犯罪动机,则可以是各种备样的
3、这类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国防 利益的行为。如妨害军事行动、破坏或者提供不 合格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 秩序、危害战斗力、危害兵役制度,以及损害军 队声誉等方面的危害较大的行为。 4、这类犯罪在主观上,多数是故意,个别犯罪可以 是过失。至于犯罪动机,则可以是各种各样的
本章犯罪有以下具体犯罪:阻碍军人执行职 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 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聚 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 逃离部队军人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 买卖武装部队公交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 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 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 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 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 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军事征用 罪
三、本章犯罪有以下具体犯罪:阻碍军人执行职 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 设 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聚 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 逃离部队军人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 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 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 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 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 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 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军事征用 罪
第二节危害国防利益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概念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 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 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 是 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 者强制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二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概念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 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本罪的特征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 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 ,是 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 者强制。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