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七喜控股 股票代码 002027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分众传媒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分众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ocus Medi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ocus Media 注册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86号1101房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663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苏路369号兆丰大厦28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50 公司网址 www.focusmedia.cn 电子信箱 FM002027afocusmedia 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尢杰 林南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大厦28层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大厦28层 电话 021-22165288 021-22165288 传真 021-22165288 021-22165288 电子信箱 FMo02027@focusmedia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七喜控股 股票代码 002027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分众传媒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分众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ocus Medi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ocus Media 注册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286 号 1101 房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663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苏路 369 号兆丰大厦 28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50 公司网址 www.focusmedia.cn 电子信箱 FM002027@focusmedia.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杰 林南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大厦 28 层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大厦 28 层 电话 021-22165288 021-22165288 传真 021-22165288 021-22165288 电子信箱 FM002027@focusmedia.cn ln002027@focusmedia.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6185128337 2015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截止2015年12月29日,相关资产交割和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等事项的登记上市工作均已完成,截止206年4月15日,非公开发行募集 配套资金的股份的登记上市工作也已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计算机整机制造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计算机 外围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 (如有) 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场地租 赁(不含仓储):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影视录放设 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变更为研制、开发多媒体网 络信息系统软件:多媒体网络工程设计咨询、中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易贤忠先生,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37号 文《关于核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md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等43家交易对方发行3:135538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姚辉、程月敏、娄伊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口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材务顾问办公地址 持续督导期间 办人姓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 田来、彭松林 2015年12月16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武彩玉、成燕-2018年12月31日 (4301-4316房)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6185128337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如有) 2015 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截止 2015 年 12 月 29 日,相关资产交割和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等事项的登记上市工作均已完成,截止 2016 年 4 月 15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 配套资金的股份的登记上市工作也已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计算机整机制造; 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计算机 外围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场地租 赁(不含仓储);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影视录放设 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变更为研制、开发多媒体网 络信息系统软件;多媒体网络工程设计咨询、中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易贤忠先生,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37 号 文《关于核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等 43 家交易对方发行 3,813,556,382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姚辉、程月敏、娄伊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 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2 层 田来、彭松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武彩玉、成燕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口是√否 2015年 201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年 营业收入(元) 862741156161149725641879 1507%66745141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89,14202394241482092904 4035%207693861327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069,33,836652,124651,698.20 444%184,81866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30453,81488251716469005 450%2,9689907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7.55 5.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7.55 5.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20% 37.83% 2015年末 201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3年末 总资产(元) 12,501,668046.038,849,275,90.86 41.27%7,747,839,08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598,731,084.44 5,559,724,449.73 1728%5.048,9959187 2014年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股份数,即本公司的前身七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控股“)于2014年 度全年对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302,335,16股 2015年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股份数,是以本公司的前身七喜控股于2015年期初对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302,335,16股,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于2015年1月发行的3,8313,56,382股加权平均 所得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8,627,411,561.61 7,497,256,418.79 15.07% 6,674,514,15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89,142,023.94 2,414,829,929.04 40.35% 2,076,938,61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069,331,836.65 2,124,651,698.20 44.46% 1,884,818,66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30,453,814.88 2,517,164,690.05 4.50% 2,968,996,07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7.55 7.99 -5.51% 6.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7.55 7.99 -5.51% 6.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20% 42.13% 31.07% 37.83%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12,501,668,046.03 8,849,275,960.86 41.27% 7,747,839,08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598,731,084.44 5,559,724,449.73 -17.28% 5,048,990,591.87 注: 2014年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股份数,即本公司的前身七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控股“)于2014年 度全年对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302,335,116股。 2015 年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股份数,是以本公司的前身七喜控股于 2015 年期初对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302,335,116 股,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于 2015 年 12 月发行的 3,813,556,382 股加权平均 所得。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29,606031442395534,147312,323545,596762,278.725,78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031031.19 1,072,443,334.38 49,56137714 01,106,28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0884651888 960,160,967.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1615296484809120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183,762.98 718,130,573.74 99617,70617 89.521.771.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口否 公司2015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法律上的母公司七喜控股成 为壳公司,而法律上的子公司分众多媒体成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基于这个原因,七喜控股的合并财务报表 参照反向收购原则编制,上述所有财务数据采用会计上的购买方分众多媒体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项目 2015年金额 2014年金额 2013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1,245,914.85 -4,043,26846 1457,51140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47042 367938.563.30 247986.83246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05,444.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43.219,371.53 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19987.18 9,15668769 -423.4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6619,22268 82,585,76285 53,284,0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4,812.52 287,98884 596,371.66 合计 319810,18729 290,178,230.84 192,119943.7 说明: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29,606,031.44 2,395,534,147.31 2,323,545,596.76 2,278,725,78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031,031.19 1,072,443,334.38 949,561,377.74 901,106,28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8,846,518.88 960,160,967.59 851,615,229.64 848,709,120.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183,762.98 718,130,573.74 993,617,706.17 689,521,771.9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公司2015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法律上的母公司七喜控股成 为壳公司,而法律上的子公司分众多媒体成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基于这个原因,七喜控股的合并财务报表 参照反向收购原则编制, 上述所有财务数据采用会计上的购买方分众多媒体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1,245,914.85 -4,043,268.46 -1,457,511.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70,427,666.35 367,938,563.30 247,986,832.4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105,444.8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43,219,371.5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19,987.18 9,156,687.69 -423,499.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6,619,222.68 82,585,762.85 53,284,061.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4,812.52 287,988.84 596,371.66 合 计 319,810,187.29 290,178,230.84 192,119,943.71 说明: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注1:2015年度共收到崇明县招商财政扶持9,45872万元,扶持内容包含2014年下半年的税费返还及2015 年上半年的税费返还,返还金额和比例延续以往年度《关于上海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财政扶持 事宜》的崇明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内容。 注2:1、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投资促进办公室)与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众广告 有限公司、上海新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会谈备忘录,2012至2014年产业政策和个人所得税扶持政策如下: (1)、根据上述公司增加值、营业收入、企业利润总额所形成的税收(区财力实得部分)在2,523.00万 元以下,无专项资金政策扶持:税收(区财力实得部分)在2,52300万-40000)元之间,按60%比例 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税收(区财力实得部分)在4,0000元以上,按80%比例给予专项资金扶持。(2) 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区财力实得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专项资金扶持。2、2015年5月31日,公司收到长宁 区招商中心通知,称分众公司(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众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新分众广告传 播有限公司、分众多媒体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符合长宁区产业发展导向,维持对分众公司的产业扶持政策不变(其中新成立的上海分众软技术有 限公司享受的扶持政策与其他分众公司一样),政策过渡期为三年。3、2015年度共收到付款人为上海市 长宁区财政局的政府补助为309900万元 注3:1、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2011年签订的《投 资合作协议》,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一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在成都高新区实际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自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年度 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企业扶持(目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为纳税额的 234%),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企业扶持(目前营业税地方留成比例为纳税额的58.5%)。2、 2015年度共收到付款人为成都高新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补助为3,527.00万元。 注4:1、根据2012年上海市闸北区投资促进中心第六分中心与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协 议书,2012年至2014年对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传瑞广告有限公司两家在闸北区注册成立的 公司扶持政策如下:(1)、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税收统计口径在2000元以下,给予 企业街道实得75%的扶持返还;(2)、营业税、増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税收统计口径在2,000元 3,00000万元,给予企业街道实得80%的扶持返还;(3)、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税收统计 口径在300000万元以上,给予企业街道实得85%的扶持返还:2、根据上海市闸北区财政局闸财预第255 号《关于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实施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对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缴纳的个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 注 1:2015 年度共收到崇明县招商财政扶持 9,458.72 万元,扶持内容包含 2014 年下半年的税费返还及 2015 年上半年的税费返还,返还金额和比例延续以往年度《关于上海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财政扶持 事宜》的崇明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内容。 注 2:1、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投资促进办公室)与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众广告 有限公司、上海新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会谈备忘录,2012 至 2014 年产业政策和个人所得税扶持政策如下: (1)、根据上述公司增加值、营业收入、企业利润总额所形成的税收(区财力实得部分)在 2,523.00 万 元以下,无专项资金政策扶持;税收(区财力实得部分)在 2,523.00 万—4,000.00 万元之间,按 60%比例 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税收(区财力实得部分)在 4,000.00 万元以上,按 80%比例给予专项资金扶持。(2)、 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区财力实得部分按 60%的比例给予专项资金扶持。2、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长宁 区招商中心通知,称分众公司(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众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新分众广告传 播有限公司、分众多媒体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符合长宁区产业发展导向,维持对分众公司的产业扶持政策不变(其中新成立的上海分众软技术有 限公司享受的扶持政策与其他分众公司一样),政策过渡期为三年。3、2015 年度共收到付款人为上海市 长宁区财政局的政府补助为 3,099.00 万元。 注 3:1、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011 年签订的《投 资合作协议》,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在成都高新区实际经营期限不低于 10 年,自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年度 起 5 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100%给予企业扶持(目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为纳税额的 23.4%),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90%给予企业扶持(目前营业税地方留成比例为纳税额的 58.5%)。2、 2015 年度共收到付款人为成都高新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补助为 3,527.00 万元。 注 4:1、根据 2012 年上海市闸北区投资促进中心第六分中心与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协 议书,2012 年至 2014 年对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传瑞广告有限公司两家在闸北区注册成立的 公司扶持政策如下:(1)、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税收统计口径在 2,000.00 万元以下,给予 企业街道实得 75%的扶持返还;(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税收统计口径在 2,000.00 万元 —3,000.00 万元,给予企业街道实得 80%的扶持返还;(3)、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税收统计 口径在 3,000.00 万元以上,给予企业街道实得 85%的扶持返还;2、根据上海市闸北区财政局闸财预第 255 号《关于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实施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对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缴纳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