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权法定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 ■所谓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 由法律来视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二)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理由 1、物权具有绝对性,任意创设物权将会妨碍不特定第三人的自由 2、整理物权类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促进物尽其用 ■4、物权法定原则可保障完全的合同自由 ■5、物权法定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与便捷 (三)物权法定原则的修正 对于这一解决办法,学者之间存在争议,主要有以下学说: 1、物权法定无视说 ■2、习惯法包含说 ■3、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 4、物权法定缓和说 (四)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及其解释策略
◼ 二、物权法定原则 ◼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 ◼ 所谓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 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 (二)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理由 ◼ 1、物权具有绝对性,任意创设物权将会妨碍不特定第三人的自由 ◼ 2、整理物权类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 3、促进物尽其用 ◼ 4、物权法定原则可保障完全的合同自由 ◼ 5、物权法定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与便捷 ◼ (三)物权法定原则的修正 ◼ 对于这一解决办法,学者之间存在争议,主要有以下学说: ◼ 1、物权法定无视说 ◼ 2、习惯法包含说 ◼ 3、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 ◼ 4、物权法定缓和说 ◼ (四)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及其解释策略
三、公示公信原则 (一)公示原则 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及其变动须以法定方式进行公示才能发生 效力。 物权公示原则的立法理由在于 第一,物权是对世权,其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这些人与物权 人之间都存在物权关系。 第二,物权变动直接关系到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对商品经济的正常 发展有直接作用,不公示不足以确保商品交易的安全和有效。 (二)公信原则 1、公信原则的含义与起源 2、公信原则的立法理由 第一,公信原则有助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效率。 第二,公信原则是公示原则在逻辑上的当然结果 3、公信原则的具体内容 第一,动产占有产生公信力。 第二,不动产登记产生公信力。 第三,对于公示事项之外的有关事实的认识,不受公信力的保护
◼ 三、公示公信原则 ◼ (一)公示原则 ◼ 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及其变动须以法定方式进行公示才能发生 效力。 ◼ 物权公示原则的立法理由在于: ◼ 第一,物权是对世权,其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这些人与物权 人之间都存在物权关系。 ◼ 第二,物权变动直接关系到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对商品经济的正常 发展有直接作用,不公示不足以确保商品交易的安全和有效。 ◼ (二)公信原则 ◼ 1、公信原则的含义与起源 ◼ 2、公信原则的立法理由 ◼ 第一,公信原则有助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效率。 ◼ 第二,公信原则是公示原则在逻辑上的当然结果。 ◼ 3、公信原则的具体内容 ◼ 第一,动产占有产生公信力。 ◼ 第二,不动产登记产生公信力。 ◼ 第三,对于公示事项之外的有关事实的认识,不受公信力的保护
四、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是虽非物权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学 理上普遍被视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谓一物一权原 则,亦称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是指在一个标的物上不 允许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物权同时存在,而一个物 权的客体也只能以一物为限。具体言之,一物一权原 则有两层内涵: 首先,一物不能多权,在同一标的物上只能成立一个 所有权,也只能成立一个与其他物权互不相容的用益 物权,在物的某一部分上不能成立一个独立的物权; 其次,多物不能一权,数个物上一般不能成立一个物 权,只能在一个物上成立一个物权
◼ 四、一物一权原则 ◼ 一物一权是虽非物权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学 理上普遍被视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谓一物一权原 则,亦称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是指在一个标的物上不 允许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物权同时存在,而一个物 权的客体也只能以一物为限。具体言之,一物一权原 则有两层内涵: ◼ 首先,一物不能多权,在同一标的物上只能成立一个 所有权,也只能成立一个与其他物权互不相容的用益 物权,在物的某一部分上不能成立一个独立的物权; 其次,多物不能一权,数个物上一般不能成立一个物 权,只能在一个物上成立一个物权
第二章物权概述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物权的客体 第四节物权的效力
◼第二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物权的概念 、物权关系的本质 物权的特征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关系的本质 ◼三、物权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