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半年度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16/15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6 / 155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 占同类关联 交易价格与 关联交易方 联 交易关联交关联交易定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交易金交易市场市场参考价 类型/易内容价原则 价格 金额额的比结算价格格差异较大 例(%)方式 的原因 北京同仁堂健母公司购买采购参考同类产品16,918.9216,918.924.73现金|16,918.92无 康药业股份有的控股商品 市场价格,由双 限公司 子公司 方当事人在不 北京同仁堂制母公司购买采购向的范围内协商72210200.2现金 722.00 无 药有限公司的控股商品 确定。同仁堂集 团(含其附属公 北京中研同仁其他购买屎采购同,不包括本公62.7762.70.02现金62.77无 堂医药研发有 商品 司)不得以高于 限公司 其向任何独立 北京同仁堂生母公司购买采购|相同产品的价 0现金 物制品开发有的控股商品 格作为向本公 限公司 子公司 司供应产品的 北京同仁堂健母公司销售销售参照本公司给「9,989.039,989.081.67现金9,989.03无 康药业股份有的控股商品 予其他独立第 限公司 子公司 方的价格。同 仁堂集团(含其 北京同仁堂医母公司销售销售附属公司,不包16.06116.060.02现金16.06 无 养产业投资集的控股商品 括本公司)作为 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本公司非排他 北京同仁堂制母公司销售销售性的代理销售「39.6239.620.01现金 药有限公司的控股商品 本公司按照 子公司 对其他独立第 中国北京同仁控股股销售销售的价格给予同129512.95 现金 无 堂(集团)有东商品 仁堂集团(含其 限责任公司 附属公司,不包 括本公司)。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已签订、正执行的《土地租赁 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及《房屋有 偿使用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支付同仁堂集团以下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020年1-6月2019年1-6月依据 土地租金 2,538,942.822,636,532.02协议约定 商标使用费 3,183,962.263,109,43397协议约定 仓储费 2,073,746.952,994,506.87协议约定 物业房屋租赁费8,86399408,564,010.08协议约定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于报告期内分别与同仁堂集团签订《房屋 有偿使用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支付仓库及经营场所的租赁费 引: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与同仁堂集团签署的《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目 17/15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7 / 155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 系 关联 交易 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 金额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与 市场参考价 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 北京同仁堂健 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购买 商品 采购 参考同类产品 市场价格,由双 方当事人在不 超过市场价格 的范围内协商 确定。同仁堂集 团(含其附属公 司,不包括本公 司)不得以高于 其向任何独立 的第三方销售 相同产品的价 格作为向本公 司供应产品的 价格。 16,918.92 16,918.92 4.73 现金 16,918.92 无 北京同仁堂制 药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购买 商品 采购 722.00 722.00 0.2 现金 722.00 无 北京中研同仁 堂医药研发有 限公司 其他 购买 商品 采购 62.77 62.77 0.02 现金 62.77 无 北京同仁堂生 物制品开发有 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购买 商品 采购 3.75 3.75 0 现金 3.75 无 北京同仁堂健 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 商品 销售 参照本公司给 予其他独立第 三方的价格。同 仁堂集团(含其 附属公司,不包 括本公司)作为 本公司非排他 性的代理销售 商,本公司按照 对其他独立第 三方销售产品 的价格给予同 仁堂集团(含其 附属公司,不包 括本公司)。 9,989.03 9,989.03 1.67 现金 9,989.03 无 北京同仁堂医 养产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 商品 销售 116.06 116.06 0.02 现金 116.06 无 北京同仁堂制 药有限公司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销售 商品 销售 39.62 39.62 0.01 现金 39.62 无 中国北京同仁 堂(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 东 销售 商品 销售 12.95 12.95 - 现金 12.95 无 合计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已签订、正执行的《土地租赁 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及《房屋有 偿使用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支付同仁堂集团以下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依据 土地租金 2,538,942.82 2,636,532.02 协议约定 商标使用费 3,183,962.26 3,109,433.97 协议约定 仓储费 2,073,746.95 2,994,506.87 协议约定 物业房屋租赁费 8,863,991.40 8,564,010.08 协议约定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于报告期内分别与同仁堂集团签订《房屋 有偿使用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支付仓库及经营场所的租赁费 用;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与同仁堂集团签署的《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目
2020年半年度报告 前正在执行,根据协议及同仁堂集团对房产的管理要求,本期部分上 调租赁费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与同仁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集团)职业技能 培训学校继续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上半年支付员工培训费109.0 万元。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价格、数量、付款 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期初|发生|期末|期初 余额额余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控股股东 29,679.94 9,679.94 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9,679.94 9,679.94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本公司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与同仁堂集团订立的资产转让 协议及补充协议仍在执行期,截至报告期末,同仁堂科技 18/15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8 / 155 前正在执行,根据协议及同仁堂集团对房产的管理要求,本期部分上 调租赁费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与同仁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集团)职业技能 培训学校继续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上半年支付员工培训费109.05 万元。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价格、数量、付款方 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 余额 发生 额 期末 余额 期初 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29,679.94 29,679.94 合计 29,679.94 29,679.94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本公司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与同仁堂集团订立的资产转让 协议及补充协议仍在执行期,截至报告期末,同仁堂科技
2020年半年度报告 尚有29,068.19万元未支付,预计将于2020年度内支付完 毕,协议涉及的产权证书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有商标使用费162.74万元、 房屋使用费167.68万元未支付,土地使用费145.46万元 未到付款期限,子公司同仁堂商业尚有物业租赁费135.87 万元未支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关联债务已支付 4629万元,本公司尚有土地使用费145.46万元未支付, 预计将于2020年度内支付完毕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无 状况的影响 匝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于2020年2月17日经其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与同仁堂集团订立 的资产转让协议及资产转让补充协议生效。同仁堂科技以现金64,068.19万元(含税)的方式购买 同仁堂集团所属北京同仁堂中药加工基地之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截止 2020年6月30日,同仁堂科技尚有29,068.19万元未支付,列示于其他应付款,预计将于2020 年度内支付完毕,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六)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担保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口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北京市国资委、同仁 堂集团扶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扶贫工作实施计划 并开展专项工作。 本公司在党委指导下,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利用同仁堂股份公司内部扶贫资 源,侧重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和公益扶贫,责任到部门、制定完成时限,强化精准扶贫,确保扶 贫效果,发挥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低收 入”重点村与市管企业“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工作要求,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与北京市房山区十 渡镇卧龙村结成帮扶协议,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作为实施主体,计划通过2018年-2020 年三年时间,实现卧龙村“十三五”期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两年半来各项精准帮 19/15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9 / 155 尚有 29,068.19 万元未支付,预计将于 2020 年度内支付完 毕,协议涉及的产权证书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有商标使用费 162.74 万元、 房屋使用费 167.68 万元未支付,土地使用费 145.46 万元 未到付款期限,子公司同仁堂商业尚有物业租赁费 135.87 万元未支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关联债务已支付 466.29 万元,本公司尚有土地使用费 145.46 万元未支付, 预计将于 2020 年度内支付完毕。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 状况的影响 无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经其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与同仁堂集团订立 的资产转让协议及资产转让补充协议生效。同仁堂科技以现金 64,068.19 万元(含税)的方式购买 同仁堂集团所属北京同仁堂中药加工基地之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同仁堂科技尚有 29,068.19 万元未支付,列示于其他应付款,预计将于 2020 年度内支付完毕,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北京市国资委、同仁 堂集团扶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扶贫工作实施计划 并开展专项工作。 本公司在党委指导下,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利用同仁堂股份公司内部扶贫资 源,侧重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和公益扶贫,责任到部门、制定完成时限,强化精准扶贫,确保扶 贫效果,发挥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低收 入”重点村与市管企业“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工作要求,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与北京市房山区十 渡镇卧龙村结成帮扶协议,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商业作为实施主体,计划通过 2018 年-2020 年三年时间,实现卧龙村“十三五”期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两年半来各项精准帮
2020年半年度报告 扶工作稳步开展,村内低收入农户已于2019年内全部实现脱低目标。为巩固脱低成果,防止卧龙 村低收入农户返低,在同仁堂集团的协调组织下,同仁堂商业计划与十渡镇政府共同建设卧龙村 民宿。 2.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制定了《2020年扶贫工作实施计划》,助力扶贫攻坚重点围绕消费扶贫 公益扶贫开展,2020年上半年消费扶贫共计约115万元,带贫人数20043人。积极响应上级《关 于积极认购和田滞销扶贫产品的通知》号召,购买未脱贫两县滞销产品“和田鸭”944只,涉及 扶贫金额约21712元 按照同仁堂集团指示精神,同仁堂商业主要领导和部分党委委员两次前往卧龙村对拟投入的 民宿项目实地考察,并与村委会、开发设计公司进行沟通,听取设计及运营方案和可行性分析, 及时向同仁堂集团汇报工作进展。 3.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117.17 2.物资折款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分项投入 9.其他项目 其中:9.1.项目个数(个) 9.2投入金额 117.17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4.其他项目说明 4.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囗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2020年扶贫工作实施计划》,按要求稳步推进精准帮扶工作。通过 采购北京市消费扶贫双创中心和未脱贫两县滞销产品开展消费扶贫,带贫人数20043人 同仁堂商业于2019年内通过捐款100万元完成了“黄花塌生态园”观光道路2.55km道路路 面工程建设项目,有效改善村民出行、劳作道路条件,为乡村游、民宿开发等项目推进创造良好 条件。为巩固帮扶成果,同仁堂商业将认真总结前期扶贫工作经验,持续拓宽帮扶思路,确保完 成既定目标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口不适用 在同仁堂集团统一领导部署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扶贫工作安排,继续主动 履行社会责任,勇于担当,积极推进帮扶工作,提高帮扶质量,巩固帮扶成果,因地制宜、因企 制宜,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打好全面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既定任务。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20/15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 / 155 扶工作稳步开展,村内低收入农户已于 2019 年内全部实现脱低目标。为巩固脱低成果,防止卧龙 村低收入农户返低,在同仁堂集团的协调组织下,同仁堂商业计划与十渡镇政府共同建设卧龙村 民宿。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制定了《2020 年扶贫工作实施计划》,助力扶贫攻坚重点围绕消费扶贫、 公益扶贫开展,2020 年上半年消费扶贫共计约 115 万元,带贫人数 20043 人。积极响应上级《关 于积极认购和田滞销扶贫产品的通知》号召,购买未脱贫两县滞销产品“和田鸭”944 只,涉及 扶贫金额约 21712 元。 按照同仁堂集团指示精神,同仁堂商业主要领导和部分党委委员两次前往卧龙村对拟投入的 民宿项目实地考察,并与村委会、开发设计公司进行沟通,听取设计及运营方案和可行性分析, 及时向同仁堂集团汇报工作进展。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117.17 2.物资折款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二、分项投入 9.其他项目 其中:9.1.项目个数(个) 1 9.2.投入金额 117.17 9.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9.4.其他项目说明 无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2020 年扶贫工作实施计划》,按要求稳步推进精准帮扶工作。通过 采购北京市消费扶贫双创中心和未脱贫两县滞销产品开展消费扶贫,带贫人数 20043 人。 同仁堂商业于 2019 年内通过捐款 100 万元完成了“黄花塌生态园”观光道路 2.55km 道路路 面工程建设项目,有效改善村民出行、劳作道路条件,为乡村游、民宿开发等项目推进创造良好 条件。为巩固帮扶成果,同仁堂商业将认真总结前期扶贫工作经验,持续拓宽帮扶思路,确保完 成既定目标。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在同仁堂集团统一领导部署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扶贫工作安排,继续主动 履行社会责任,勇于担当,积极推进帮扶工作,提高帮扶质量,巩固帮扶成果,因地制宜、因企 制宜,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打好全面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既定任务。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