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形式 (一)、书证 1书证的概念 2.书证的特征 3书证的分类 公文书与私文书;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普通文书与特别文书; 原本、缯本、正本、副本与节本 )、物证 1物证的概念 2物证的特征:稳定性;可靠性。 3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1).书证是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包括作 为物证的书面文件)则以它的存在、外形和特性等去证明案件事实。 2).法律对书证的规定,有的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才能够产生某 种法律后果;对物证,一般没有这种要求。3).书证一般是行为人的 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而物证一般是有形的物体,不包含人的意思的内 容 4).审查物证时,应当对物证进行鉴定或勘验,而书证一般是进行 鉴定确定其真伪
二、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形式 (一)、书证 1.书证的概念 2.书证的特征 3.书证的分类 公文书与私文书;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普通文书与特别文书; 原本、缮本、正本、副本与节本 (二)、物证 1.物证的概念 2.物证的特征:稳定性;可靠性。 3.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1).书证是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包括作 为物证的书面文件)则以它的存在、外形和特性等去证明案件事实。 2).法律对书证的规定,有的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才能够产生某 种法律后果;对物证,一般没有这种要求。3).书证一般是行为人的 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而物证一般是有形的物体,不包含人的意思的内 容。 4).审查物证时,应当对物证进行鉴定或勘验,而书证一般是进行 鉴定确定其真伪
进人证皆的鞭总 之证个和证人证音的特点 3证人的范围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2).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不 为证人。 3).办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 员和检察人员,不能同时是本案的证人。 4证人的诉讼权利 5证人的诉讼义务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2).如实作证的义务 3):不得作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 1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和分类 对案件事实的陈述2是当事人就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者消水的事续的说明 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即当事人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对 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作相同的陈述或者肯定或者认可对方陈述的事 实 2当事人陈述的特点
(三)、证人证言 1.证人证言的概念 2.证人和证人证言的特点 3.证人的范围 1).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2).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不得作为证人。 3).办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 员和检察人员,不能同时是本案的证人。 4.证人的诉讼权利 5.证人的诉讼义务 1).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2).如实作证的义务。 3).不得作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 4.遵守法庭秩序。 (四)、当事人陈述 1.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和分类 1).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是当事人就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的说明。 2).当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即当事人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对 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作相同的陈述或者肯定或者认可对方陈述的事 实。 2.当事人陈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