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再审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正确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性质、特点、意义及与 第二审程序的区别;了解我国再审制度的三条渠道 及相互关系;熟悉当事人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 出抗诉的法律规定;掌握提起和审理再审案件的程 序及再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再审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正确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性质、特点、意义及与 第二审程序的区别;了解我国再审制度的三条渠道 及相互关系;熟悉当事人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 出抗诉的法律规定;掌握提起和审理再审案件的程 序及再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再审程序概说 第二节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三节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 第五节再审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说 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三节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第一节再审程序概说 、再审和再审程序的概念 、再审程序的功能和特征 (一)再审程序的功能 纠错功能 2.救济功能 3.监督与保障功能 (二)再审程序的特征 1.它是审级制度结构之外的救济程序。 2.法院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存在严重错误,程序才 能启动。 3.启动程序的主体不限于当事人。 4.再审案件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审判程序。 三、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
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说 一、再审和再审程序的概念 二、再审程序的功能和特征 (一)再审程序的功能 1.纠错功能 2.救济功能 3.监督与保障功能 (二)再审程序的特征 1.它是审级制度结构之外的救济程序。 2.法院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存在严重错误,程序才 能启动。 3.启动程序的主体不限于当事人。 4.再审案件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审判程序。 三、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
第二节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 事人申请再审的概念 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 解书有错误 二)具有法定的申请事由 1.对以判决和裁定方式结案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2.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丞须向有管辖校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五)不属于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1.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2.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 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 申请再审的形式与要求 二)对再审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概念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 解书有错误 (二)具有法定的申请事由 1.对以判决和裁定方式结案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2.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五)不属于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1.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2.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 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 (一)申请再审的形式与要求 (二)对再审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第三节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概念 (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适用条件 1.案件的性质必须是诉讼案件。 2.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确有错误。 4.必须由法定的主体提起或者决定。 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方式 (一)本法院决定再审 1.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2.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三)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程序 一)作出再审的决定或者提审、指令再审的裁定 )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三)进行再审
第三节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一、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一)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概念 (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适用条件 1.案件的性质必须是诉讼案件。 2.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确有错误。 4.必须由法定的主体提起或者决定。 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方式 (一)本法院决定再审 1.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2.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三)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三、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程序 (一)作出再审的决定或者提审、指令再审的裁定 (二)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三)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