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C80年代社会保险制度首先在德国产生 ■过程: 《疾病保险法》83 ■1883-1889年 《工伤保险法》84 《老年和残疾保险法》 89 ■1911年 《孤儿寡妇保险法》 ■1923和1927 帝国矿工保险 《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
19C80年代社会保险制度首先在德国产生 ◼ 过程: ◼ 《疾病保险法》83 ◼ 1883—1889年 《工伤保险法》 84 ◼ 《老年和残疾保险法》 89 ◼ 1911年 《孤儿寡妇保险法》 ◼ 1923和1927 《帝国矿工保险法》 ◼ 《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典
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的颁布实施, 宣告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标志着 社会保障进入现代保障制度阶段。 之所以做出如此判断,主要基于如 下几方面的理由:
◼ 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的颁布实施, 宣告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标志着 社会保障进入现代保障制度阶段。 之所以做出如此判断,主要基于如 下几方面的理由:
第重,从应对的社会风险看,社会保险是应对现代工业化社会 中劳动者生命历程中面临的生、老、病、死、残、失业等主要 社会风险,从此,社会保险逐渐成为现代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第二,从理念看,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开启了社会保险制度 化的历程,社会保障开始从传统社会济贫的施舍恩赐性逐渐转 变为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一种全新的理念,克服了 之前的济贫制度的不确定性问题和救济对象“污名化”问题。 ■第三,从保障机制看,社会保险制度是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 方共同筹集资金,并由国家出面强制执行,开始确立了现代社 会责任与风险的共担机制。 第四,从保障对象上,社会保险三项立法将社会保障对象从传 统社会中的贫民扩大到雇佣劳动者。 ■第五,从影响看,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推进了世界社会保险 立法的进程
◼ 第一,从应对的社会风险看,社会保险是应对现代工业化社会 中劳动者生命历程中面临的生、老、病、死、残、失业等主要 社会风险,从此,社会保险逐渐成为现代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 第二,从理念看,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开启了社会保险制度 化的历程,社会保障开始从传统社会济贫的施舍恩赐性逐渐转 变为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一种全新的理念,克服了 之前的济贫制度的不确定性问题和救济对象“污名化”问题。 ◼ 第三,从保障机制看,社会保险制度是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 方共同筹集资金,并由国家出面强制执行,开始确立了现代社 会责任与风险的共担机制。 ◼ 第四,从保障对象上,社会保险三项立法将社会保障对象从传 统社会中的贫民扩大到雇佣劳动者。 ◼ 第五,从影响看,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推进了世界社会保险 立法的进程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1935年,在罗斯福的领导和主持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历史上第一 部《社会保障法》。美国《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两 个社会保险项目和三个社会救济项目:老年社会保险、失业 社会保险、贫穷盲人救济、贫穷老人救济、未成年人救济(仅 限于失去双亲、出走或残疾而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该法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是,提高居民个人消费能力,刺激 总需求,以解决美国社会面临的失业问题,实际上是作为反 经济危机和需求管理的重要工具。这是适合当时资本主义世 界生产相对过剩的情况的。 ,《社会保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社会保障法,第一次 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使社会保障从形式到内容都更加 完整和统一,标志着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制度向综合性社会 保障制度发展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 1935年,在罗斯福的领导和主持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历史上第一 部《社会保障法》。美国《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两 个社会保险项目和三个社会救济项目:老年社会保险、失业 社会保险、贫穷盲人救济、贫穷老人救济、未成年人救济(仅 限于失去双亲、出走或残疾而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 该法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是,提高居民个人消费能力,刺激 总需求,以解决美国社会面临的失业问题,实际上是作为反 经济危机和需求管理的重要工具。这是适合当时资本主义世 界生产相对过剩的情况的。 ◼ 《社会保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社会保障法,第一次 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使社会保障从形式到内容都更加 完整和统一,标志着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制度向综合性社会 保障制度发展
以《社会保障法》为起点,社会保障开始在 北美大陆、拉丁美洲国家普遍建立,并进入 了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新阶段。据1993年出 版的美国社会保障总署研究报告《全球社会 保障制度》的统计,到1940年,实行任何一种社 会保险的国家有57个;实行老年、伤残和遗 属保险的国家有33个;实行疾病和生育保险 的国家有24个;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有57个: 实行失业保险的国家有21个
◼ 以《社会保障法》为起点,社会保障开始在 北美大陆、拉丁美洲国家普遍建立,并进入 了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新阶段。据1993年出 版的美国社会保障总署研究报告《全球社会 保障制度》的统计,到1940年,实行任何一种社 会保险的国家有57个;实行老年、伤残和遗 属保险的国家有33个;实行疾病和生育保险 的国家有24个;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有57个; 实行失业保险的国家有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