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2012) 3基本规定 3.0.1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应从挖掘、提升、输送、处置或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3.0.2同一工程应至少进行两个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3.0.3疏浚土应结合工程情况予以利用,污染物超标的疏浚土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 公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3.0.4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应分析工程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 全措施。 3.0,5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应遵循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和安全的原则。 3.0,6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应采用疏浚设备实际的性能技术数据。 3.0,7勘测资料应满足设计需要,若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应进行补充勘测
4测量与调查 4测量与调查 4.1一般规定 4.1.1设计前应对工程现场进行测量和调查,测量内容应包括水深及地形测量等,调查 内容应包括水文和泥沙、气象及现场其他影响因素等。 4.1.2现有资料应进行筛选和分析,判断其适用性。 4.2测量 4.2.1测图比例尺宜按表4.2.1确定。 测图比例尺 表4.2.1 比例尺 设计阶段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区域 航道 1:5000-1:50000 1:2000-1:5000 1:1000-1:5000 港池 1:5000=1:20000 1:2000-1:5000 1:1000-1:2000 泊位 1:2000-1:20000 1:1000-1:2000 1:500-1:100 基槽 1:200-1:500 吹填区 1:200-1:2000 1:2000-1:5000 1:50-1:2000 取土区 1:2000-1:20000 1:2000-1:5000 1:2000=1:5000 抛泥区 1:2000-1:50000 1:5000-1:10000 1:5000-1:10000 注:①水下地形比较复杂时,施工图设计阶段就道测量的比例尺不应小于1:2000 2规划阶段可参照可行性研究阶段比例尺选用 4.2.2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 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GS、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作业前应 搜集测区控制点成果和GPS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的参数,应包括参考椭球参数、中央子 午线经度、纵横坐标的加常数、投影面正常高、平均高程异常、WCS-84坐标系与测区地 方坐标系的转换参数等。 4.2.2.2测量应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平面直角坐标。有通航要求的疏浚工程宜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有特殊精度要求的工程,可采用独立的坐标系统;在一个测区应采 用同一坐标系。 4.2.2.3采用现有平面控制成果时应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测量设备对控制点进行测 量复核。 5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一2012】 4.2.3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陆地地形测量高程基准应使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使用当地高程基准应求 得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转换关系;在同一测图上既有陆地地形又有水下地形宜采用同 一基准面。 4.2.3.2高程控制点的测量等级和精度应根据工程要求确定;疏浚工程测区及周围至 少应有3个以上高程控制点。 4.2.3.3高程控制测量按照精度要求和现场条件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 程测量、GPS拟合高程测量的方法。GPS拟合高程测量仅适用于图根点精度及图根点精 度以下等级高程测量。 4.2.4水位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沿海和感潮河段水深测量的深度基准面应采用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内河应采 用航行基准面,并应求得深度基准面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 4.2.4.2工作水准点的高程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施测;水尺零点的高程应按图根 水准测量精度施测。 4.2.4.3水位观测可采用自动验潮仪或人工读取水尺的方法。在无条件设立水上固 定验潮仪的开阔海域应使用水下固定潮位仪等方法观测潮位,并应定期对水尺零点和自 动验潮仪的零点进行校正。 4.2.5水深测量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1测深定位点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表4.2.5的规定。 测深定位点点位中误差限值 表4.2.5 测图比例尺 定位点点位中课差限值 2≥1:500 图上2.0mm 1:500≤测图比例尺<1:500 图上1.0mm <1:5000 实际距离5.0m 4.2.5.2水深测量定位可采用GS定位方法、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距离交会法、 极坐标定位法、断面索法、导标距离法、导标夹角法等,条件允许时应优先采用GPS定位 方法。 4.2.6水深测量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1不考虑平面位移时水深测量的深度误差限值不应大于表4,2.6-1的规定。 深度误差限值 表4.2.6-1 水深H(m) H≤20 H>20 深度误差限值(m) ±0.2 ±0.01H 4.2.6.2水深测量测深设备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般情况下采用回声测深仪或多波束测深系统测深;存在水下植被的测区和不 能使用回声测深仪的浅水区使用测深杆或测深锤测深: (2)单波束测深时,采用带模拟记录的数字化单频或双频测深仪,其技术要求执行 6
4测量与调查 表4.2.6-2的规定 单波束测深仪的技术要求 表4.2.6-2 技术要求 工作颜率 波束角 单频 200-220kz 高撷 200-220kHx ≤80 双频 低频 20-50kHz (3)水下地形复杂,在测深仪的模拟记录上不能判读波浪时,使用可实时测量升沉数 据的姿态传感器; (4)使用多波束测深系统时,波束角不大于1.5°。 4.2.6.3外业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水下环境不明的区域作业时,需了解测区的礁石、沉船、水流和险滩等水下 情况; (2)单波束测量主测深线大致垂直于主等深线、挖槽轴线或岸线;在需乘潮测量的浅 水区,布设大致平行于等深线的测深线:多波束测量主测深线与主等深线、挖槽轴线大致 平行; (3)测区布设垂直于主测深线的测深检查线;多波束测深的检查线采用单波束测深; (4)测线间距为图上1.0-1.5cm,对于中软底质、水下地形简单且长度超过20km的 长航道测量,测线间距可以放宽至图上2.0~3.0cm,硬底质的疏浚工程采用全覆盖测量 方法进行测量; (5)每次测深作业前后使用检查板、声速仪等对测深仪进行校正; (6)定期对多波束测深系统进行校准; (7)使用多波束测深要保证测量时换能器的姿态与校准时的姿态相同; (8)多波束测深时,使用中央波束对挖槽边线处进行测量;中、硬底质时,相邻测线间 测深重叠宽度为测线间距的50%以上,软底质时,相邻测线间测深重叠宽度为测线间距 的10%以上。 4.2.6.4单波束内业数据处理及成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依据测深仪的模拟记录对数字水深数据进行编辑: (2)水深选取时保留浅于设计深度的水深,对有超深限制的水域保留最大水深 (3)水深数据和定位数据存在时间延迟时进行改正; (4)定位中心和测深中心不在同一铅垂线时进行偏心改正: (5)对测深数据进行动吃水改正。 4.2.6.5多波束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滤波参数进行自动滤波后,根据测区海底地形的变化趋势及相邻重叠水深 情况,采用人机交互方式对水深数据进行判断、编辑,剔除假水深信号; (2)进行格网化时,数据处理单元边长不大于1m;用于计算工程量的测量成果,在数 据处理单元内取平均水深;用于扫测障碍物的测量成果,选用数据处理单元内的最浅 水深 7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2012) (3)对于格网化后的水深数据采用不同的深度段分色显示,建立数字海底模型,勾绘 等深线等方式进行检查。 4.2.7地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7.1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极坐标法、边角交会法和GS测量等方法。 4,2.7.2图根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等方法。 4.2.7.3细部测量可采用全站仪测量、RTK-DGPS测量或经纬仪视距测量等方法。 4.2.7.4吹填区地形测量的内容应包括吹填区、围埝与泄水口建造区、排泥管线与排 水渠道路由区等的位置和高程;测区范围应超出埝体外坡脚20m;测点间距为图上1.5 2.0cm,地形起伏较大时应适当加密, ,4.2.7.5吹填区内地形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1.0mm,高 程测量误差不应大于5.0cm 4.2.8浮泥的密度和浮泥层厚度的测量可使用下列方法: (1)取样测定法,将取样器下放至浮泥层直接取样,确定取样点处浮泥层的厚度和密 度;取样时,使用测深仪同步测量浮泥表层的厚度;浮泥层较厚,从上到下密度不同时分层 取样; (2)y射线密度计测定法,利用装有y射线的放射源和检测器的组合仪器,并借助与 查阅标定曲线求得浮泥的密度; (3)浮泥层密度较小且双频测深仪模拟记录可显示出两层或两层以上反射界面时 采用双频测深仪测量浮泥厚度; (4)现行行业标准《淤泥质海港适航水深应用技术规范》(JT/T325)中规定的测量 方法。 4.2.9海底地貌探测和水下障碍物探测应满足下列规定 4.2.9.1需要了解海底地貌、探测海底表面以上障碍物、识别海底表面底质时,可使用 侧扫声纳;探测海底地表和地表下含磁物体时,可使用磁力仪,浅地层剖面仪也可用于探 测海底地表下埋藏的障碍物。 4.2.9.2使用侧扫声纳应先进行全覆盖的粗扫,并同时进行水深测量,并对发现的目 标进行精扫。 4.2.9.3判释标志应结合现场取样建立,识别各类典型声图的特征,采用声图图释判 释方法判释海底地貌声图,评价海底形状和结构,识别海底底质和泥、沙、石等分布范围。 4.3水文和泥沙 4,3.1水文调查应包括潮汐、水位、水流、波浪、泥砂运动和冲淤等内容。 4.3.2潮汐和水位观测及资料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对沿海和感潮河段,应调查收集现场的潮汐资料,包括潮汐类型、潮位特征 值、潮汐预报表等。挖泥船乘潮施工时,应收集至少一年的高潮和低潮累积频率曲线以及 潮位历时累积频率曲线资料。 4.3.2.2对内河,应调查收集当地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平均水位、水位过程线和比降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