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 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利分配原则 的条款,明确了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对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占合并报表中 分红 每10股送每10股派 年度 红股数息数(元)|每10股转/现金分红报表中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 (股) (含税)增数(股)的数额上市公司普通司普通股股东 (含税)股股东的净利的净利润的比 润 率(%) 2017年 038,230,180.78 2016年 0|-192,020,69540 15年 046,088660.78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是 不 如未能 承承 诺否 诺/诺/承 时有及及时履如未能 诺 承诺 间时行应说及时履 方 内容 明未完行应说 期期格成履行明下 及|行 限限履的具体步计划 行/原因 收其|上 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否|是 购他海|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报 中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日恒 书//力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将采取 企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 21/153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21 / 15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 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利分配原则 的条款,明确了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对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7 年 0 0 0 0 38,230,180.78 0 2016 年 0 0 0 0 -192,020,695.40 0 2015 年 0 0 15 0 46,088,660.78 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 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收 购 报 告 书 其 他 上 海 中 能 企 1、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日恒 力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将采取 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 否 是
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业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 发的企业不从事与新日恒力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 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展业务。3、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 (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的 集|任何商业机会与新日恒力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团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新日恒力,并 )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新日恒力。4、对于新日 有恒力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 限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新日恒力及新日恒力中小股 公东的利益。5、不利用自身对新日恒力的股东地 司|位及重大影响谋求新日恒力在业务合作等方面 给予本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6、不利用 自身对新日恒力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 新日恒力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7、杜绝本公司 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新日恒力资金、资产的 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新日恒力违规向本 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8、 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新日恒力及其控制 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新日恒力 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 (1)促新日恒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日恒力章程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公司并将严格 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 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新日恒力 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新日恒 力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日恒力章程的规 定,督促新日恒力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有关报批程 与「盈许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宁夏20是是 重|利晓|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15 大预椿|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年 资测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度 产及 分 重补 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博雅干细胞2015年度实际净利润为 24058万元,根据公司与许晓椿签署的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许晓椿已于2016年4月25日将 未完成部分400.3万元补偿至博雅干细胞 诺 与盈「许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宁夏|20是否「许晓椿公司已 重|利晓|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16 未按照向宁夏 大预|椿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年 《业绩|回族自 资|测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度 承诺及治区高 22/153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22 / 153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业 发 展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不从事与新日恒力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3、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 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的 任何商业机会与新日恒力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新日恒力,并 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新日恒力。4、对于新日 恒力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 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新日恒力及新日恒力中小股 东的利益。5、不利用自身对新日恒力的股东地 位及重大影响,谋求新日恒力在业务合作等方面 给予本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6、不利用 自身对新日恒力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 新日恒力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7、杜绝本公司 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新日恒力资金、资产的 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新日恒力违规向本 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8、 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新日恒力及其控制 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新日恒力 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 证: (1)促新日恒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日恒力章程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公司并将严格 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 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新日恒力 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新日恒 力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日恒力章程的规 定,督促新日恒力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有关报批程序。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盈 利 预 测 及 补 偿 许 晓 椿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 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 分。 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博雅干细胞 2015 年度实际净利润为 2,405.88 万元,根据公司与许晓椿签署的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许晓椿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将 未完成部分 400.3 万元补偿至博雅干细胞。 20 15 年 度 是 是 与 重 大 资 盈 利 预 测 许 晓 椿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 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 20 16 年 度 是 否 许晓椿 未按照 《业绩 承诺及 公司已 向宁夏 回族自 治区高
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及分。 补偿协级人民 重补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议》的约法院提 组偿审计,博雅干细胞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定履行起诉讼。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7735万元,与 2016年该案目 相关的承诺 业绩承诺5000万元相差2,12265万元,2016 度现金前正在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 补偿义进行司 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7)第YCⅤ1030号《宁 务 法鉴定 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 (审计) 值测试所涉及的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工作 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博雅干细胞2016 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84646.77万元,本公司 持有博雅干细胞80%股权减值88,842.59万元。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免除尚未支付许 晓椿的股权转让款62,62400万元,许晓椿还需 以现金方式补偿2581821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宁夏|20是否许晓椿「公司将 重利晓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17 拒绝配包括但 大预|椿|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年 合公司不限于 资测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度 对博雅通过司 干细胞法途径 重补 2017年解决对 度审计博雅干 工作,公细胞的 相关的承诺 司对博审计事 雅干细项,持续 胞失去督促许 控制。|晓椿履 行补偿 义务 与盈「许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宁夏|20是 重|利晓|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18 大预|椿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年 资测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度 产及 重补 组偿 相关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本次重大重是是 重|他司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大 及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资 大资产重组相关 全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产 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组 事诺向交易对方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开 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始 监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至 23/153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23 / 153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及 补 偿 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博雅干细胞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877.35 万元,与 业绩承诺 5,000 万元相差 2,122.65 万元,2016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7)第 YCV1030 号《宁 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 值测试所涉及的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博雅干细胞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为 84,646.77 万元,本公司 持有博雅干细胞 80%股权减值 88,842.59 万元。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免除尚未支付许 晓椿的股权转让款 62,624.00 万元,许晓椿还需 以现金方式补偿 25,818.21 万元。 补偿协 议》的约 定履行 2016 年 度现金 补偿义 务。 级人民 法院提 起诉讼。 该案目 前正在 进行司 法鉴定 (审计) 工作。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盈 利 预 测 及 补 偿 许 晓 椿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 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 分。 20 17 年 度 是 否 许晓椿 拒绝配 合公司 对博雅 干细胞 2017 年 度审计 工作,公 司对博 雅干细 胞失去 控制。 公司将 包括但 不限于 通过司 法途径 解决对 博雅干 细胞的 审计事 项,持续 督促许 晓椿履 行补偿 义务。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盈 利 预 测 及 补 偿 许 晓 椿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 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业绩补偿部 分。 20 18 年 度 是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其 他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 监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向交易对方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 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开 始 至 是 是
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事|于本公司及标的资产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结 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束 高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级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 管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理任 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员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 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公 公司:1、对本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产拥有重是是 重他司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并真实持有该资产,不存大 及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资 恒益而持有的情形。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一 力 2、除在本次重组的法律意见书及重组报告重 国书中披露的部分抵押资产外,标的资产之上不存组 贸在任何质押、担保、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开 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本公司新日恒力始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至 稿)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章程所禁止或结 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束 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3、煤业公司及星威福利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煤业公司、星威福 利及其主要资产、主营业务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煤业公司、星威福 利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4、本公司已经向煤业公司、星威福利依法 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 5、在本公司与中能恒力签署的相关交易协 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承诺不就标的资 产设置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 标的资产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标的资产 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不进 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的行为。 恒力国贸:1、对本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产 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并真实持有该资产 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 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 2、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资产之上不存在任 24/153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24 / 153 的 承 诺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于本公司及标的资产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 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 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结 束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公 司 及 恒 力 国 贸 公司:1、对本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产拥有 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并真实持有该资产,不存 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 益而持有的情形。 2、除在本次重组的法律意见书及重组报告 书中披露的部分抵押资产外,标的资产之上不存 在任何质押、担保、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 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本公司新日恒力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章程所禁止或 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 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3、煤业公司及星威福利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煤业公司、星威福 利及其主要资产、主营业务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煤业公司、星威福 利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4、本公司已经向煤业公司、星威福利依法 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 5、在本公司与中能恒力签署的相关交易协 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承诺不就标的资 产设置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 标的资产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标的资产 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不进 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的行为。 恒力国贸:1、对本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产 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并真实持有该资产, 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 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 2、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资产之上不存在任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开 始 至 结 束 是 是
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何质押、担保、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 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所禁止或 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 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3、本公司下属17家子公司(包括:石嘴山 市荣贸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宁恒钢 丝绳有限公司、合肥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济南 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沈阳宁恒力钢丝绳销售有 限公司、陕西恒力钢丝绳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恒 力钢丝绳有限公司、郑州市恒力钢丝绳有限公 司、太原市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成都市恒力钢 丝绳有限公司、长沙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天津 宁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武汉宁恒力钢丝绳有限 公司、昆明宁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厦门宁恒力 钢丝绳有限公司、哈尔滨恒力钢丝绳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宁石恒钢丝绳有限公司,下同)均依法 设立并有效存续,本公司下属17家子公司及其 主要资产、主营业务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 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4、本公司己经向下属17家子公司依法履行 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 及责任的行为。 5、在本公司与中能恒力签署的相关交易协 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承诺不就标的资 产设置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 标的资产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标的资产 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不进 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的行为。 与其「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是|是 重|他夏保证向新日恒力及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大 中机构提供的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资 能|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产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恒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重 力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组 钢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开 丝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始 绳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至 有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结 限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束 公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司|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 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25/153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25 / 153 何质押、担保、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 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所禁止或 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 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3、本公司下属 17 家子公司(包括:石嘴山 市荣贸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宁恒钢 丝绳有限公司、合肥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济南 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沈阳宁恒力钢丝绳销售有 限公司、陕西恒力钢丝绳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恒 力钢丝绳有限公司、郑州市恒力钢丝绳有限公 司、太原市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成都市恒力钢 丝绳有限公司、长沙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天津 宁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武汉宁恒力钢丝绳有限 公司、昆明宁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厦门宁恒力 钢丝绳有限公司、哈尔滨恒力钢丝绳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宁石恒钢丝绳有限公司,下同)均依法 设立并有效存续,本公司下属 17 家子公司及其 主要资产、主营业务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 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4、本公司已经向下属 17 家子公司依法履行 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 及责任的行为。 5、在本公司与中能恒力签署的相关交易协 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承诺不就标的资 产设置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 标的资产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标的资产 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不进 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的行为。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宁 夏 中 能 恒 力 钢 丝 绳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向新日恒力及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提供的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 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 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开 始 至 结 束 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