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的矛盾不断加剧,资源保护利用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蒲江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 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规划期间,建设用地仍将保持强劲需求,新増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 十分有限,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 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调整和优化各业、各类和各地区土地 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任务艰巨 展望未来,蒲江县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 于挑战,必须立足保障科学发展,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 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 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1 保护的矛盾不断加剧,资源保护利用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蒲江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 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规划期间,建设用地仍将保持强劲需求,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 十分有限,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 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调整和优化各业、各类和各地区土地 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任务艰巨。 展望未来,蒲江县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 于挑战,必须立足保障科学发展,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 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 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规划期内,蒲江县土地利用战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 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求与 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推动全县土地利用方式进 步向节约集约型转变,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 统揽,坚持生态立县,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 加快“两区五镇一线一基地”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同 发展共繁荣,着力打造生态蒲江、小康蒲江、和谐蒲江,为建设生 态经济强县、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基础 蒲江县土地利用战略方针确定为: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 田,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 农业用地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态、服务等多功能转变;统筹 安排各类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合理用地,为推动城镇化 和工业化提供重要支撑;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用地, 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区域土地 利用,明确并落实各土地用途分区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方针和政策; 重视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生态涵养和绿色空间建设,构 建绿色蒲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协调,为蒲江 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12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规划期内,蒲江县土地利用战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 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求与 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推动全县土地利用方式进 一步向节约集约型转变,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 统揽,坚持生态立县,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 加快“两区五镇一线一基地”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同 发展共繁荣,着力打造生态蒲江、小康蒲江、和谐蒲江,为建设生 态经济强县、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基础。 蒲江县土地利用战略方针确定为: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 田,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 农业用地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态、服务等多功能转变;统筹 安排各类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合理用地,为推动城镇化 和工业化提供重要支撑;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用地, 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区域土地 利用,明确并落实各土地用途分区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方针和政策; 重视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生态涵养和绿色空间建设,构 建绿色蒲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协调,为蒲江 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二节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目标 按照优先恢复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 恢复工农业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 的要求,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 建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时序,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复垦 项目,使灾毁耕地、废弃城镇村和工矿用地得到有效整理复垦,耕 地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全面恢复,保障加快建设灾后 美好新家园任务完成。灾后重建用地主要是常规用地(永久性用 地)。用地规划充分考虑规划原地重建和异地重建项目,统筹安排 各类用地规模 到2010年,安排灾后恢复重建用地4000公顷(60000亩), 其中,城镇用地1500公顷(22500亩),居民点用地667公顷(10000 亩),基础设施用地173.3公顷(26000亩),其他基础设施用地100 公顷(1500亩);优先开展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使959公顷 (14380亩)灾毁耕地、临时用地、废弃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得到有 效整理复垦,耕地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全面恢复。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全面落实蒲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上级规划对土地利用提出的 目标任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对
13 第二节 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目标 按照优先恢复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 恢复工农业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 的要求,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 建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时序,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复垦 项目,使灾毁耕地、废弃城镇村和工矿用地得到有效整理复垦,耕 地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全面恢复,保障加快建设灾后 美好新家园任务完成。灾后重建用地主要是常规用地(永久性用 地)。用地规划充分考虑规划原地重建和异地重建项目,统筹安排 各类用地规模。 到 2010 年,安排灾后恢复重建用地 400.0 公顷(6000.0 亩), 其中,城镇用地150.0公顷(2250.0亩),居民点用地66.7公顷(1000.0 亩),基础设施用地 173.3 公顷(2600.0 亩),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10.0 公顷(150.0 亩);优先开展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使 95.9 公顷 (1438.0 亩)灾毁耕地、临时用地、废弃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得到有 效整理复垦,耕地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全面恢复。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全面落实蒲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上级规划对土地利用提出的 目标任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对
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为促进蒲江县 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18333公顷(3274995 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6530公顷(4297950亩),考虑 到不易确定范围和难以定位的建设项目需要,多划定基本农田 229228公顷(343842亩),全县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094528公顷(4641792亩)。全县划定的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 为21141.27公顷(31711905亩),优质园地面积为980401公顷 (147060.15亩) 建设用地调控目标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555.3公顷(128329.5 亩)以内,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12980公顷(19470.0亩),农 用地转用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021.0公顷 (153150亩)、901.0公顷(135150亩)以内 机动指标 规划期内,预留机动指标23,3公顷(3495亩),主要用于解 决规划期内不可预见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因城市、集镇规划实施过程 中局部调整用地。 2、城乡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39.1公顷(980865 亩)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计达到2075.3公顷(31129.5
14 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为促进蒲江县 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21833.3 公顷(327499.5 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8653.0 公顷(429795.0 亩),考虑 到不易确定范围和难以定位的建设项目需要,多划定基本农田 2292.28 公顷(34384.2 亩),全县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0945.28 公顷(464179.2 亩)。全县划定的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 为 21141.27 公顷(317119.05 亩), 优质园地面积为 9804.01 公顷 (147060.15 亩)。 二、建设用地调控目标 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8555.3 公顷(128329.5 亩)以内,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 1298.0 公顷(19470.0 亩),农 用地转用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021.0 公顷 (15315.0 亩)、901.0 公顷(13515.0 亩)以内。 1、机动指标 规划期内,预留机动指标 23.3 公顷(349.5 亩),主要用于解 决规划期内不可预见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因城市、集镇规划实施过程 中局部调整用地。 2、城乡建设用地 到 2020 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539.1 公顷(98086.5 亩)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计达到 2075.3 公顷(31129.5
亩) 城镇建设用地。到2020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预计达到 18854公顷(282810亩),新增城镇建设用地754.8公顷(11322.0 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28.3公顷(7924.5亩)。 采矿用地。规划期内,新增采矿用地3.7公顷(55.1亩), 建设占用耕地26公顷(383亩)到2020年,全县采矿用地总量 减少193公顷(289.5亩),预计达到459公顷(6887亩) 一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安排污水处理厂、垃圾处 理厂等其他建设新增用地36.3公顷(5449亩),建设占用耕地252 公顷(3782亩)。到2020年,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总量减少130.3 公顷(19545亩)预计达到1440公顷(21600亩)。 农村居民点用地。坚持推进“三个集中”,加大农村建设用 地整理力度,积极建立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农村建设。到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控制在4463.8公顷(669570亩)以内 3、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内,安排成新蒲快速通道、省道106线、蒲名路、成蒲 铁路、成康铁路货运线等重点建设项目新增用地133.0公顷,建设 占用耕地924公顷(1385.3亩)。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 达到9038公顷(135570亩) 4、其他建设用地 围绕蒲江龙门山生态旅游功能区建设,安排新增旅游设施等其 他建设用地438.3公顷(65738亩),建设占用耕地3042公顷(4563,1
15 亩)。 ——城镇建设用地。到 2020 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预计达到 1885.4 公顷(28281.0 亩),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754.8 公顷(11322.0 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528.3 公顷(7924.5 亩)。 ——采矿用地。规划期内,新增采矿用地 3.7 公顷(55.1 亩), 建设占用耕地 2.6 公顷(38.3 亩)。到 2020 年,全县采矿用地总量 减少 19.3 公顷(289.5 亩),预计达到 45.9 公顷(688.7 亩)。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安排污水处理厂、垃圾处 理厂等其他建设新增用地 36.3 公顷(544.9 亩),建设占用耕地 25.2 公顷(378.2 亩)。到 2020 年,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总量减少 130.3 公顷(1954.5 亩)预计达到 144.0 公顷(2160.0 亩)。 ——农村居民点用地。坚持推进“三个集中”,加大农村建设用 地整理力度,积极建立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农村建设。到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控制在 4463.8 公顷(66957.0 亩)以内。 3、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内,安排成新蒲快速通道、省道 106 线、蒲名路、成蒲 铁路、成康铁路货运线等重点建设项目新增用地 133.0 公顷,建设 占用耕地 92.4 公顷(1385.3 亩)。到 2020 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 达到 903.8 公顷(13557.0 亩)。 4、其他建设用地 围绕蒲江龙门山生态旅游功能区建设,安排新增旅游设施等其 他建设用地438.3公顷(6573.8亩),建设占用耕地304.2公顷(4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