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相对于立法行为而言的 ■(6)活动的主动性与单方性 n相对于司法行为而言的 ■(7)行为的程序性 相对于民事行为、犯罪行为而言的 案例讨论 ■“民不告、官不究” n河北省一父亲在酒后将自己不满14岁的亲生女强奸致其怀孕,此事在村里乃至全镇人人皆知 当地派出所却对这个禽兽父亲不闻不问。记者采访时,派出所说,没有人来报案,这叫民不举 官不究 公共行政与行政国家 ■行政的历史源远流长,“行政(包括社会行政)的历史同人类社会同步” ■但是,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随着行政国家的兴起而出现的,即行政法不同于行政,严格 意义上的行政法是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以后的事情,其产生、发展的历史不过200年左右 ■行政国家: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一种政府职能扩展、行政权力扩大、政府规模 扩张的国家现象。 ■行政国家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 公共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 ■亚式:“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 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政府服从法律、行政受法的支配是法治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 二、行政法:关于公共行政的法 ■行政法的定义是各种各样的,尽管许许多多的定义以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行政法的 内容、特征等进行了高度的概括与描述,但无论这些定义如何概括、如何深刻,其对行政法的 表述都不可能是全面的、完善的和精确的。因为定义只能是一个抽象的界定,不可能涉及事物 的全部内容;且某一定义通常只是某一学者从某一角度进行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很少能对事物 做多角度的、多层次的考察 ■大陆法系学者所述行政法的定义 ■法国欧克:行政法即规律行政及行政权对于人民关系之法规的总称。 ■德国波特谓:行政法乃关于行政权之组织及其作用之法。 ■日本美浓部达吉谓:行政法为国内公法之一部,乃规定行政权之组织,即行政权主体之国家及 公共团体与其所属人民间关系之 ■日本田中二郎谓:行政法乃关于行政权之组织与作用的国内公法之总称。 ■英美法系学者所述行政法的定义 英国詹宁斯:行政法为关系行政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及义务 ■美国古德诺:行政法乃公法之一部分,所以规范国家行政机关之组织及权限,并指示人民于权 益遭受侵害时的救济方法 美国戴维斯:行政法乃关于行政机关权力与程序之法,并包含对行政措施作司法审查的法律在 内 美国施瓦茨:行政法乃国家法律的一个支系,用以管制政府的行政业务、规范行政机关权力 设定行政权力行使的原则,并对人民提供行政救济的途径
6 ◼相对于立法行为而言的 ◼(6)活动的主动性与单方性 ◼相对于司法行为而言的 ◼(7)行为的程序性 ◼相对于民事行为、犯罪行为而言的 案例讨论 ◼“民不告、官不究” ◼河北省一父亲在酒后将自己不满 14 岁的亲生女强奸致其怀孕,此事在村里乃至全镇人人皆知, 当地派出所却对这个禽兽父亲不闻不问。记者采访时,派出所说,没有人来报案,这叫民不举 官不究。 公共行政与行政国家 ◼行政的历史源远流长,“行政(包括社会行政)的历史同人类社会同步” ◼但是,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随着行政国家的兴起而出现的,即行政法不同于行政,严格 意义上的行政法是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以后的事情,其产生、发展的历史不过 200 年左右 ◼行政国家: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一种政府职能扩展、行政权力扩大、政府规模 扩张的国家现象。 ◼行政国家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 公共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 ◼ 亚式:“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 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政府服从法律、行政受法的支配是法治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 二、行政法:关于公共行政的法 ◼行政法的定义是各种各样的,尽管许许多多的定义以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行政法的 内容、特征等进行了高度的概括与描述,但无论这些定义如何概括、如何深刻,其对行政法的 表述都不可能是全面的、完善的和精确的。因为定义只能是一个抽象的界定,不可能涉及事物 的全部内容;且某一定义通常只是某一学者从某一角度进行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很少能对事物 做多角度的、多层次的考察。 ◼大陆法系学者所述行政法的定义 ◼法国欧克:行政法即规律行政及行政权对于人民关系之法规的总称。 ◼德国波特谓:行政法乃关于行政权之组织及其作用之法。 ◼日本美浓部达吉谓:行政法为国内公法之一部,乃规定行政权之组织,即行政权主体之国家及 公共团体与其所属人民间关系之法。 ◼日本田中二郎谓:行政法乃关于行政权之组织与作用的国内公法之总称。 ◼英美法系学者所述行政法的定义 ◼英国詹宁斯:行政法为关系行政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及义务。 ◼美国古德诺:行政法乃公法之一部分,所以规范国家行政机关之组织及权限,并指示人民于权 益遭受侵害时的救济方法。 ◼美国戴维斯:行政法乃关于行政机关权力与程序之法,并包含对行政措施作司法审查的法律在 内。 ◼美国施瓦茨:行政法乃国家法律的一个支系,用以管制政府的行政业务、规范行政机关权力、 设定行政权力行使的原则,并对人民提供行政救济的途径
■我国台湾学者所述行政法的定义 ■史尚宽:行政法者,规律国家及自治团体之行政组织及其作用之法也。 ■林纪东:行政法者,关于行政权之组织及其作用之国内公法之总称也 管欧:行政法者,乃国内公法,规定行政组织及其职权与作用之法规之总称也。 ■马君硕:行政法者,乃关于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及行政救济之法也。 ■张镜影:行政法者,凡规定关于行政机关及自治团体这行政组织及与所属人民间关系之一切法 规也 我们课堂的界定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行政法是难以制定统一法典的法 ■行政法是国内公法 ■行政法是政治性与技术性相统一的法 ■行政法是程序性与实体性相统一的法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内容)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 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包括四类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 内部行政关系 ■第一类是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m如行政主体实施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等,几乎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要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 及到两个非常重要的行政法学概念: 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国家行政职权,代表国家以自己名义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 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关系,是其他关系的基础 ■行政管理关系的特点 ■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与相对人 ■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居主导地位,双方关系不对等 ■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定性 ■大多数行政法律调整此类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它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 种关系 ■特点
7 ◼我国台湾学者所述行政法的定义 ◼史尚宽:行政法者,规律国家及自治团体之行政组织及其作用之法也。 ◼林纪东:行政法者,关于行政权之组织及其作用之国内公法之总称也。 ◼管欧:行政法者,乃国内公法,规定行政组织及其职权与作用之法规之总称也。 ◼马君硕:行政法者,乃关于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及行政救济之法也。 ◼张镜影:行政法者,凡规定关于行政机关及自治团体这行政组织及与所属人民间关系之一切法 规也。 我们课堂的界定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行政法是难以制定统一法典的法 ◼行政法是国内公法 ◼行政法是政治性与技术性相统一的法 ◼行政法是程序性与实体性相统一的法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内容)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 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包括四类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 ◼内部行政关系 ◼第一类是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如行政主体实施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等,几乎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要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 ◼涉及到两个非常重要的行政法学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国家行政职权,代表国家以自己名义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 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关系,是其他关系的基础 ◼行政管理关系的特点 ◼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与相对人 ◼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居主导地位,双方关系不对等 ◼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定性 ◼大多数行政法律调整此类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它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 种关系 ◼特点:
双方主体具有多元性 关系的内容因具体参与主体的不同而具有较大的差别性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关系中具有主导性 ■调整此类关系的法律包括:宪法、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 ■(3)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 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特点:存在三方主体;救济主体居于主导地位;部分救济关系与监督关系重合 ■调整此类关系的法律包括:行政申诉法、信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集会、游行、示 威法 ■(4)内部行政关系 ■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派出机构 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关系等 ■关系特点:关系主体的多元,类别多样;部分内部关系双方主体处于平等地位:关系受法律调 整的范围和程度小于外部关系 ■调整此类关系的法律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编制法、公务员法、内部行政程序法 ■2、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实质) ■(1)为什么要对行政权加以控制与规范 ■行政权力的双重性 行政权与公民、组织有着更广泛、更直接、更经常、更主动的联系 ■现代社会行政权有扩张和膨胀的趋势,获得了行政立法权、行政司法权 ■控制行政权力的几种方式 ■民主 ■宗教 ■道德 法律 ■(2)行政法如何控制与规范行政权 ■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 ■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 ■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 ■“多了个行政诉讼法,多了个没办法” ■行政法是管理老百姓的工具 ■行政处罚法是“治老百姓的法” ■行政许可法是“治老百姓的法” ■3、行政法是难以制定统一法典的法(形式) ■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85%左右)
8 ◼双方主体具有多元性; ◼关系的内容因具体参与主体的不同而具有较大的差别性;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关系中具有主导性 ◼调整此类关系的法律包括:宪法、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 ◼(3)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 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特点:存在三方主体;救济主体居于主导地位;部分救济关系与监督关系重合 ◼调整此类关系的法律包括:行政申诉法、信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集会、游行、示 威法 ◼(4)内部行政关系 ◼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派出机构 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关系等 ◼关系特点:关系主体的多元,类别多样;部分内部关系双方主体处于平等地位;关系受法律调 整的范围和程度小于外部关系 ◼调整此类关系的法律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编制法、公务员法、内部行政程序法 ◼2、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实质) ◼(1)为什么要对行政权加以控制与规范 ◼行政权力的双重性 ◼行政权与公民、组织有着更广泛、更直接、更经常、更主动的联系 ◼现代社会行政权有扩张和膨胀的趋势,获得了行政立法权、行政司法权 ◼控制行政权力的几种方式 ◼民主 ◼宗教 ◼道德 ◼法律 ◼(2)行政法如何控制与规范行政权 ◼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 ◼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 ◼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 ◼几种说法: ◼“多了个行政诉讼法,多了个没办法” ◼行政法是管理老百姓的工具 ◼行政处罚法是“治老百姓的法” ◼行政许可法是“治老百姓的法” ◼3、行政法是难以制定统一法典的法(形式) ◼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85%左右)
■形式多元:既有以宪法形式表现的,又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等形式表 现的 ■效力多元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法典的原因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一一行政关系过于广泛、且多种多样、差别较大 ■部分行政关系的稳定性低、变动性大 ■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较晚,规范各种行政关系的基本原则尚未形成,即使形成, 成熟度也低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并不意味着行政法没有法典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也难于制定统一的法典,并不意味着行政法将永远不能制定统一的 法典 讨论问题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这为学习与实施行政法带来了困难 ■如何把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行政法统一起来? ■行政法的效力层级如何确定?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宪法最高、法律次之、行政法规第三 ■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性规章:人大高于政府:上级高于下级 ˉ部门规章之间、地方法规之间、地方规章之间、规章与法规之间不能判断效力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 ■同一立法主体: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一般法和旧的特别法发生冲突(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立法主体 能够确定效力等级的: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不能判断效力等级的:家长裁决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 一则案例 ■2000年某天,公民葛锐在郑州火车站因公共厕所收费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葛锐认为该 公共厕所不应收费。理由是国家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152号文件,其中规定火车站厕所 收费应予取消。而火车站工作人员则依据铁道部文件,认为该公共厕所可以收费,因为文件规 定站台厕所不能收费,而站内厕所可以收费。 ■4、行政法是国内之公法 ■行政法是国内法 法律有国际法与国内法之分
9 ◼形式多元:既有以宪法形式表现的,又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等形式表 现的。 ◼效力多元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法典的原因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过于广泛、且多种多样、差别较大 ◼部分行政关系的稳定性低、变动性大 ◼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较晚,规范各种行政关系的基本原则尚未形成,即使形成, 成熟度也低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并不意味着行政法没有法典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也难于制定统一的法典,并不意味着行政法将永远不能制定统一的 法典 讨论问题 ◼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这为学习与实施行政法带来了困难: ◼如何把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行政法统一起来? ◼行政法的效力层级如何确定?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宪法最高、法律次之、行政法规第三 ◼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性规章:人大高于政府;上级高于下级 ◼部门规章之间、地方法规之间、地方规章之间、规章与法规之间不能判断效力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 ◼同一立法主体: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一般法和旧的特别法发生冲突(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立法主体: ◼能够确定效力等级的: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不能判断效力等级的:家长裁决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 一 则 案 例 ◼2000 年某天,公民葛锐在郑州火车站因公共厕所收费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葛锐认为该 公共厕所不应收费。理由是国家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 152 号文件,其中规定火车站厕所 收费应予取消。而火车站工作人员则依据铁道部文件,认为该公共厕所可以收费,因为文件规 定站台厕所不能收费,而站内厕所可以收费。 ◼4、行政法是国内之公法 ◼行政法是国内法 ◼法律有国际法与国内法之分
国际法是国际社会中处理国际关系事务的规范。行政法自然不属于此种类别,而具有国内法的 性质 所谓国内法即由本国政府以国家主权所制定,适用于国内事务,其效力以国家领域为范围的法 规 ■国内法与国际事务并非毫无关系,应注意 (1)本国政府对派驻国外的各种机构与旅外侨民,以及就有关行政业务的处理,仍系适用本 国之行政法规。 2)本国政府对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侨民,虽有权适用本国行政法规予以管辖,但须受国际 法及条约的限制 3)国内行政法规吸收外国法或国际法原理原则与规定的情形日益普遍,由此形成行政法国 际化的趋势 ■WTO规则 ■国际行政法? ■行政法是公法 ■在国内法的范围内,有公法与私法两大系统 ■私法包含民法与商法两类 ■公法是凡规范政府机关行使职权办理业务以及组织事项的法规 ■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的趋势 ■《物权法》的制定 ■行政合同的大量运用 ■5、行政法是政治性与技术性相统一的法 i行政法相对于民法或刑法是政治性的法;相对于宪法是技术性的法 m行政法直接由宪法派生、规范国家行政权的部门法,具有较强的政治性 公法;调整对象的重叠性;民主性 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具有极强的应用性,与宪法相比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操作性,使 宪法的价值得以实现 ■6、行政法是程序性与实体性相统一的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主要权利(职权)与义务(职责)的法,如民法、刑法 程序法是指保证权利与义务得以实施的法律,如民诉法、刑诉法 ■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行政活动而发生的事后救济,行政诉讼法也包含 了许多实体性条文 m行政程序规范的独立存在 m行政活动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我国行政法的特点 ■传统重实体,趋势是实体与程序并重; 当前以成文法为惟一依据,趋势是以成文法为主,以判例法为补充; 无公私法之分; 独立的行政诉讼制度,但行政诉讼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 行政法学
10 ◼国际法是国际社会中处理国际关系事务的规范。行政法自然不属于此种类别,而具有国内法的 性质。 ◼所谓国内法即由本国政府以国家主权所制定,适用于国内事务,其效力以国家领域为范围的法 规。 ◼国内法与国际事务并非毫无关系,应注意: (1)本国政府对派驻国外的各种机构与旅外侨民,以及就有关行政业务的处理,仍系适用本 国之行政法规。 (2)本国政府对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侨民,虽有权适用本国行政法规予以管辖,但须受国际 法及条约的限制。 (3)国内行政法规吸收外国法或国际法原理原则与规定的情形日益普遍,由此形成行政法国 际化的趋势。 ◼WTO 规则: ◼ 国际行政法? ◼行政法是公法 ◼在国内法的范围内,有公法与私法两大系统 ◼私法包含民法与商法两类 ◼公法是凡规范政府机关行使职权办理业务以及组织事项的法规 ◼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的趋势 ◼《物权法》的制定 ◼行政合同的大量运用 ◼5、行政法是政治性与技术性相统一的法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或刑法是政治性的法;相对于宪法是技术性的法 ◼行政法直接由宪法派生、规范国家行政权的部门法,具有较强的政治性 ◼公法;调整对象的重叠性;民主性 ◼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具有极强的应用性,与宪法相比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操作性,使 宪法的价值得以实现 ◼6、行政法是程序性与实体性相统一的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主要权利(职权)与义务(职责)的法,如民法、刑法 ◼程序法是指保证权利与义务得以实施的法律,如民诉法、刑诉法 ◼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行政活动而发生的事后救济,行政诉讼法也包含 了许多实体性条文 ◼行政程序规范的独立存在 ◼行政活动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我国行政法的特点 ◼ 传统重实体,趋势是实体与程序并重; ◼当前以成文法为惟一依据,趋势是以成文法为主,以判例法为补充; ◼无公私法之分; ◼有独立的行政诉讼制度,但行政诉讼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 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