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单岛与群岛旅游资源保护、空间规划和合理开发。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适用性 技术,建设海岛综合示范系统,推动海岛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岛上垃圾处置及海岛建设用新材料等技术 应用,构建绿色能源、多元集水、生态宜居的科技兴岛新模式。推广海岛沙滩修复、典型岛礁填扩、海岛 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等技术。 专栏5“生态岛礁”工程技术支撑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保障“生态岛礁”工程的顺利实施。强化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应用示范,开展受损岛体、植被、岸线、 沙滩及周边海域等修复,进行海岛珍稀濒危动植物生境调查和保育,改进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开展科技支撑类生态 岛礁建设,提升实验室和监测能力,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等技术试验与示范。 支撑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工程实施,开展南沙岛礁生态保护区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基本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生态岛礁建设技术和 标准体系 加强海岛生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开展生态脆弱性评估与综合调控、典型岛礁变迁立体 监测和岛群综合开发评估、海岛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海岛保护 和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技术应用 加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空间规划和管理技术示范应用。重点开展海洋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主 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的应用示范,加强渤海环境容量评估和入海污染物 总量控制模式研究应用,推进海域海岸线资源存量管理和精细化配置、资源性资产评估与账户构建、海域 使用动态智能化监控、围填海适宜规模和综合评估、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判断、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标 准以及围填海控制总量测算技术规程、领海基点选划与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选划与保护等技术和 标准的推广应用 加强海洋管控技术的集成应用和示范。重点开展海上开发活动动态监视监测、海岛生态环境监视监 测、海洋生态红线区划管理、典型区域开发集约用海后评估、海域使用权交易决策、海洋经济监测评估、 海岛管理信息支撑体系等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进海洋管理的经济学工具和方法的转化与应用。开展基 于特定生境、物种和技术装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等技术转化与应用示范,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 (四)强化海洋环境保障服务技术应用 推动海洋环境保障服务技术的业务化。研发新型海洋机动性观测技术和观测平台,完善全球及重点海 域中国近海的高分辨率自主海洋数值模式,推动多圈层和多要素耦合、数值释用、灾害风险评估、灾害影 响评估等技术的研发应用。针对海洋信息获取、传输、处理、应用、安全等海洋信息技术方向,建立海洋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拓展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至全球范围,全球数值 预报产品分辨率优于10公里;近海数值预报产品分辨率优于4公里;初步实现极地综合观测、预报和保障 示范服务,强化遥感技术、信息技术等在极端环境和两洋一海监(观)测等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拓展短期 气候影响预测、海洋环境污染监控预警、近岸水质和生态预报、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辅助决策等技术转化应 用。加强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分析预测和影响评价,推进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推动海洋环境保障服务产品的市场化。以市场为导向研发满足各类海洋产业和生活活动的保障产品 和决策支持系统,在涉海重大工程建设、海上交通运输、海洋油气与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 业、滨海旅游等领域开展应用,大力提升海洋动力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综合保障服务水平
34 进单岛与群岛旅游资源保护、空间规划和合理开发。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适用性 技术,建设海岛综合示范系统,推动海岛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岛上垃圾处置及海岛建设用新材料等技术 应用,构建绿色能源、多元集水、生态宜居的科技兴岛新模式。推广海岛沙滩修复、典型岛礁填扩、海岛 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等技术。 专栏 5 “生态岛礁”工程技术支撑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保障“生态岛礁”工程的顺利实施。强化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应用示范,开展受损岛体、植被、岸线、 沙滩及周边海域等修复,进行海岛珍稀濒危动植物生境调查和保育,改进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开展科技支撑类生态 岛礁建设,提升实验室和监测能力,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等技术试验与示范。 支撑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工程实施,开展南沙岛礁生态保护区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基本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生态岛礁建设技术和 标准体系。 加强海岛生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开展生态脆弱性评估与综合调控、典型岛礁变迁立体 监测和岛群综合开发评估、海岛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海岛保护 和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技术应用 加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空间规划和管理技术示范应用。重点开展海洋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主 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的应用示范,加强渤海环境容量评估和入海污染物 总量控制模式研究应用,推进海域海岸线资源存量管理和精细化配置、资源性资产评估与账户构建、海域 使用动态智能化监控、围填海适宜规模和综合评估、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判断、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标 准以及围填海控制总量测算技术规程、领海基点选划与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选划与保护等技术和 标准的推广应用。 加强海洋管控技术的集成应用和示范。重点开展海上开发活动动态监视监测、海岛生态环境监视监 测、海洋生态红线区划管理、典型区域开发集约用海后评估、海域使用权交易决策、海洋经济监测评估、 海岛管理信息支撑体系等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进海洋管理的经济学工具和方法的转化与应用。开展基 于特定生境、物种和技术装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等技术转化与应用示范,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 (四)强化海洋环境保障服务技术应用 推动海洋环境保障服务技术的业务化。研发新型海洋机动性观测技术和观测平台,完善全球及重点海 域中国近海的高分辨率自主海洋数值模式,推动多圈层和多要素耦合、数值释用、灾害风险评估、灾害影 响评估等技术的研发应用。针对海洋信息获取、传输、处理、应用、安全等海洋信息技术方向,建立海洋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拓展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至全球范围,全球数值 预报产品分辨率优于10公里;近海数值预报产品分辨率优于4公里;初步实现极地综合观测、预报和保障 示范服务,强化遥感技术、信息技术等在极端环境和两洋一海监(观)测等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拓展短期 气候影响预测、海洋环境污染监控预警、近岸水质和生态预报、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辅助决策等技术转化应 用。加强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分析预测和影响评价,推进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推动海洋环境保障服务产品的市场化。以市场为导向研发满足各类海洋产业和生活活动的保障产品 和决策支持系统,在涉海重大工程建设、海上交通运输、海洋油气与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 业、滨海旅游等领域开展应用,大力提升海洋动力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综合保障服务水平。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4 2017/5/10 下午3:36
专栏6“智海详”工程建设科技支撑 围绕“智慧海洋”工程建设的需要,开发转化一批在线海洋环境監测探测传感器和关键仪器设备,突破组网技术和通讯技术,研 制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模型,形成决策支持系统和平台,全面提升海洋开发与保护管理的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推动海洋卫星服务产品产业化。充分利用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立项发射的海洋卫星和其他遥感、通 讯、导航卫星,建设以“互联网+”为主导的数据分发共享平台,实现快速、便捷、高效的卫星海洋应用 服务,打造多星、多要素数据融合,多分辨、多时效数据结合的卫星海洋应用系统,为海洋经济发展、防 灾减灾和海上维权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卫星海洋产品开发和社会服务,在海洋灾害、 大洋渔业、海洋环境预报、区域动态监测、工程建设勘察、海洋测绘、海上信息收集与传输等领域,着力 打造一批卫星海洋应用从业企业,实现卫星海洋应用在公益和商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极地、大洋和海洋维权执法技术应用示范 加强极区极端环境关键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推进极地环境和资源观测、探测技术的应用,开展极地耐 低温环境仪器装备、极区严酷环境现场长期观测系统等关键技术装备应用示范。 加强大洋海洋环境和资源勘探考察技术应用示范。重点发展大洋环境和资源观测探测技术、深海探测 技术、深海矿物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提高大洋科学考察、深海资源探测探采、大洋环境安全保障设备装备 的自给率,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深海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装备体系,提升深海生物多样性调查能力。 加强海上维权执法技术示范应用。开展海上目标监视技术、海上维权执法通信保障技术等技术的示范 应用,发展海上目标的远程、立体探测与类型识别技术,开发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划界技术体系和决策系 统,为维权执法决策提供支撑。 四、构建协同发展模式,形成海洋科技服务新能力 在已有科技兴海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技兴海公共平台体系建设,丰富类型、提升功能、优化 区域布局,引导企业成为海洋技术创新的主体,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 公共服务支撑,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系统方案。 (一)构建创新成果源头供给网络 围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完善创新基础条件,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构建开放共 享的协同创新网络,为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已建海洋科学与技术相 关国家级研发基地(平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面向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新建一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海洋大型科硏设施和生态环境野外观测台站,建设国家级立体观(监)测网,建立海洋 经济、海域海岛、极地科考、大洋考察等海洋大数据库,建设国家级海洋天然化合物、药源种质、深海微 生物等资源样品库,建立海洋生物医药和制品、高端海洋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等产业公共技术服 务平台,加快推进海洋数字图书科技文献资源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资源共享与服务。 (二)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创新平台 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协同创新的机制和模式,推动重点产业延伸链条、扩大 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显著增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产 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的布局,强化基地园区转化、孵化、生产、交易、培 训、服务等功能,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孵化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升基地园区海洋高技术产业化规模和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5 专栏 6 “智慧海洋”工程建设科技支撑 围绕“智慧海洋”工程建设的需要,开发转化一批在线海洋环境监测探测传感器和关键仪器设备,突破组网技术和通讯技术,研 制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模型,形成决策支持系统和平台,全面提升海洋开发与保护管理的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推动海洋卫星服务产品产业化。充分利用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立项发射的海洋卫星和其他遥感、通 讯、导航卫星,建设以“互联网+”为主导的数据分发共享平台,实现快速、便捷、高效的卫星海洋应用 服务,打造多星、多要素数据融合,多分辨、多时效数据结合的卫星海洋应用系统,为海洋经济发展、防 灾减灾和海上维权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卫星海洋产品开发和社会服务,在海洋灾害、 大洋渔业、海洋环境预报、区域动态监测、工程建设勘察、海洋测绘、海上信息收集与传输等领域,着力 打造一批卫星海洋应用从业企业,实现卫星海洋应用在公益和商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极地、大洋和海洋维权执法技术应用示范 加强极区极端环境关键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推进极地环境和资源观测、探测技术的应用,开展极地耐 低温环境仪器装备、极区严酷环境现场长期观测系统等关键技术装备应用示范。 加强大洋海洋环境和资源勘探考察技术应用示范。重点发展大洋环境和资源观测探测技术、深海探测 技术、深海矿物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提高大洋科学考察、深海资源探测探采、大洋环境安全保障设备装备 的自给率,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深海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装备体系,提升深海生物多样性调查能力。 加强海上维权执法技术示范应用。开展海上目标监视技术、海上维权执法通信保障技术等技术的示范 应用,发展海上目标的远程、立体探测与类型识别技术,开发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划界技术体系和决策系 统,为维权执法决策提供支撑。 四、构建协同发展模式,形成海洋科技服务新能力 在已有科技兴海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技兴海公共平台体系建设,丰富类型、提升功能、优化 区域布局,引导企业成为海洋技术创新的主体,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 公共服务支撑,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系统方案。 (一)构建创新成果源头供给网络 围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完善创新基础条件,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构建开放共 享的协同创新网络,为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已建海洋科学与技术相 关国家级研发基地(平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面向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新建一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海洋大型科研设施和生态环境野外观测台站,建设国家级立体观(监)测网,建立海洋 经济、海域海岛、极地科考、大洋考察等海洋大数据库,建设国家级海洋天然化合物、药源种质、深海微 生物等资源样品库,建立海洋生物医药和制品、高端海洋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等产业公共技术服 务平台,加快推进海洋数字图书科技文献资源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资源共享与服务。 (二)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创新平台 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协同创新的机制和模式,推动重点产业延伸链条、扩大 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显著增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产 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的布局,强化基地园区转化、孵化、生产、交易、培 训、服务等功能,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孵化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升基地园区海洋高技术产业化规模和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5 2017/5/10 下午3:36
产业聚集度。引导具有海洋资源和空间优势地区的基地和园区,主动承接特色产业转移,重点发展低碳环 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海洋产业,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扶持建设一批技术优势明显、产业链完 善、龙头企业主导、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海洋服务业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三)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优化鼓励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引导和支持政策、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创 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创新型企业建设,支持海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创 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涉海研发机构或 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建立一批以龙头企业为主导 产学研合作、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的海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 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联盟成员企业提供订单式研发服务。 (四)全面提升科技兴海服务能力 加快建设海洋技术中试平台、海上试验场和海洋仪器装备定型平台、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等,在南 海建设生态岛礁工程试验平台,建立海洋科技成果技术状态的测试和评价体系。构建海洋产业技术交易市 场,推进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探索设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提供保障。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海洋计量、检验检测平台的能力,加强“标准先行”在海洋产业发 展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推进海洋能标准制定,逐步建立我国海洋能发电装置的检测认证体系。优化协同 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重点提升海洋信息资源融合集 成、挖掘分析和应用服务技术水平,完善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面向社会公众服务能力。 专栏7全国科技兴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以提高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开发利用和海洋公益服务能力为主线,完善竞争和稳定相协调的资金支持渠道,建设和完善科技兴海 的技术支撑体系,集聚优势科技资源,聚焦海洋资源持续利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观测调查监测与信息、海洋权益维护和安全 保障等领域,部署系列技术研发、试验验证和应用示范团队,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试验、示范和服务,为中央和地 方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和企业提供持续的技术成果转化和引领服务。 五、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开拓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 以发达海洋国家和沿线国家为重点,探索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海洋产业国际合作新机制,推动我国 海洋产业链全球网络布局和创新发展。 (一)加速海洋高新技术引进与融合 加快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和人才引进步伐,鼓励国内企业收购和引进国外海洋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成果 及人才,尽快在国内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提高我国海洋产业的科技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大科技投入、技 术引进和人才培养,吸引国际先进的企业和技术进驻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规模,培育和发展新业态。 (二)推动优势海洋产业走出去 以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推动 与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等沿线国家蓝色经济合作,以及与东非、南欧等国家的海洋产业合作。引导 优秀企业到国外推进高技术成果开发、交流与产业化示范,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加强海洋生 物、海洋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水淡化等产业的国际产能合作。尽快在非洲、南美、南太和印度洋等区域建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6 产业聚集度。引导具有海洋资源和空间优势地区的基地和园区,主动承接特色产业转移,重点发展低碳环 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海洋产业,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扶持建设一批技术优势明显、产业链完 善、龙头企业主导、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海洋服务业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三)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优化鼓励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引导和支持政策、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创 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创新型企业建设,支持海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创 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涉海研发机构或 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建立一批以龙头企业为主导、 产学研合作、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的海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 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联盟成员企业提供订单式研发服务。 (四)全面提升科技兴海服务能力 加快建设海洋技术中试平台、海上试验场和海洋仪器装备定型平台、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等,在南 海建设生态岛礁工程试验平台,建立海洋科技成果技术状态的测试和评价体系。构建海洋产业技术交易市 场,推进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探索设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提供保障。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海洋计量、检验检测平台的能力,加强“标准先行”在海洋产业发 展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推进海洋能标准制定,逐步建立我国海洋能发电装置的检测认证体系。优化协同 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重点提升海洋信息资源融合集 成、挖掘分析和应用服务技术水平,完善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面向社会公众服务能力。 专栏 7 全国科技兴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以提高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开发利用和海洋公益服务能力为主线,完善竞争和稳定相协调的资金支持渠道,建设和完善科技兴海 的技术支撑体系,集聚优势科技资源,聚焦海洋资源持续利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观测调查监测与信息、海洋权益维护和安全 保障等领域,部署系列技术研发、试验验证和应用示范团队,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试验、示范和服务,为中央和地 方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和企业提供持续的技术成果转化和引领服务。 五、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开拓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 以发达海洋国家和沿线国家为重点,探索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海洋产业国际合作新机制,推动我国 海洋产业链全球网络布局和创新发展。 (一)加速海洋高新技术引进与融合 加快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和人才引进步伐,鼓励国内企业收购和引进国外海洋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成果 及人才,尽快在国内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提高我国海洋产业的科技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大科技投入、技 术引进和人才培养,吸引国际先进的企业和技术进驻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规模,培育和发展新业态。 (二)推动优势海洋产业走出去 以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推动 与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等沿线国家蓝色经济合作,以及与东非、南欧等国家的海洋产业合作。引导 优秀企业到国外推进高技术成果开发、交流与产业化示范,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加强海洋生 物、海洋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水淡化等产业的国际产能合作。尽快在非洲、南美、南太和印度洋等区域建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6 2017/5/10 下午3:36
立服务于远洋渔业的基地,加强与东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绿色、高效海水养殖技术和产业的合作 (三)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建设和国际标准制定 进一步推进与发达海洋国家、沿线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环印联盟等多双边国际合作,加强驻外协 调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签署和落实政府间海洋产业合作协议,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建 设,构建海洋产业的全球创新网络。推进国际或区域标准的研制,与有关国家和组织共同开展海洋观测 矿产资源勘探、海洋生物制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国际标准硏制、 比对和互认,实现双边互认人员资质、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结果等。鼓励国内拥有相关技术和国际合作基 础的涉海企事业单位,开展与沿线重点国家的标准化互利合作。 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营造统筹协调发展新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协同推进机制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宏观指导、制度建设和监测评估,建立统筹谋 划、系统部署、协调推进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兴海规划实施。各级沿海 地方政府要发挥服务和指导职能,把科技兴海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兴海工作 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优化政府引导产业聚集方式,由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智、引技并举转变,促进各类 资源要素向优先发展领域和技术集中,探索协同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各涉海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要以提升自主创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中心,着力建立海洋领域创新链、产业链、应用链之间多种 形式的紧密合作机制。 (二)改进政策环境,提升创新服务水平 建立海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鼓励发展海洋技术交易中心等中介机构 行业协会和新型服务企业,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转让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成功率。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在不泄 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海洋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海洋科技成果信息 査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围绕“深水、绿色、安全”等重点领域,以需求为导向发布一批符合海洋产业转 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引导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技术转移 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等,将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文献、 科技成果、创投资金等向创新创业者开放。 (三)创新支持模式,增强多元投入力度 充分利用财政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各方面资金渠道,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 科技兴海。鼓励沿海各级政府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海洋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金融产品,综 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产业创新,支持企业开展重大产 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科技中介机构的成果筛选、市场化评 估、融资服务、成果推介等作用,鼓励涉海企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加速重大科技 成果转化应用。聚焦海洋领域低碳、绿色、循环的技术,构建技术、资本、市场、产业相融合的科技金融 结合新模式,覆盖绿色技术转移转化的全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建 立海洋高技术产品政府首购制度等,支持科技型企业创业创新及成果转化。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7 立服务于远洋渔业的基地,加强与东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绿色、高效海水养殖技术和产业的合作。 (三)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建设和国际标准制定 进一步推进与发达海洋国家、沿线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环印联盟等多双边国际合作,加强驻外协 调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签署和落实政府间海洋产业合作协议,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建 设,构建海洋产业的全球创新网络。推进国际或区域标准的研制,与有关国家和组织共同开展海洋观测、 矿产资源勘探、海洋生物制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国际标准研制、 比对和互认,实现双边互认人员资质、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结果等。鼓励国内拥有相关技术和国际合作基 础的涉海企事业单位,开展与沿线重点国家的标准化互利合作。 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营造统筹协调发展新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协同推进机制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宏观指导、制度建设和监测评估,建立统筹谋 划、系统部署、协调推进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兴海规划实施。各级沿海 地方政府要发挥服务和指导职能,把科技兴海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兴海工作 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优化政府引导产业聚集方式,由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智、引技并举转变,促进各类 资源要素向优先发展领域和技术集中,探索协同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各涉海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要以提升自主创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中心,着力建立海洋领域创新链、产业链、应用链之间多种 形式的紧密合作机制。 (二)改进政策环境,提升创新服务水平 建立海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鼓励发展海洋技术交易中心等中介机构、 行业协会和新型服务企业,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转让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成功率。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在不泄 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海洋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海洋科技成果信息 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围绕“深水、绿色、安全”等重点领域,以需求为导向发布一批符合海洋产业转 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引导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技术转移 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等,将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文献、 科技成果、创投资金等向创新创业者开放。 (三)创新支持模式,增强多元投入力度 充分利用财政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各方面资金渠道,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 科技兴海。鼓励沿海各级政府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海洋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金融产品,综 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产业创新,支持企业开展重大产 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科技中介机构的成果筛选、市场化评 估、融资服务、成果推介等作用,鼓励涉海企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加速重大科技 成果转化应用。聚焦海洋领域低碳、绿色、循环的技术,构建技术、资本、市场、产业相融合的科技金融 结合新模式,覆盖绿色技术转移转化的全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建 立海洋高技术产品政府首购制度等,支持科技型企业创业创新及成果转化。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7 2017/5/10 下午3:36
(四)强化人才支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建立“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分类评价”的海洋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健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培 养、考核、选拔及奖励等机制,加强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联度,突岀市场评价和绩效奖励,实现技术 转移人才价值与转移转化的绩效相匹配,研究制定海洋科技工作者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建立“以人为本” 的海洋创新创业人才管理和流动制度,造就一批世界水平海洋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业务化团队,支持 涉海高校、科硏院所、企业面向全球招聘人才,鼓励大型企业和科技兴海基地设置院士专家工作站。注重 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通过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等形式,支持创业型人才的发展,在职称评定 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制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完善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 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海洋技术学院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大规模培养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 型人才,建立海洋工程师联盟,强化海洋产业技术、经营管理、商业运作等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 批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具有战略眼光的涉海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海洋职业经理人队 伍。与国际技术转移组织联合培养涉海的国际化技术转移人才。 (五)深化军民融合,促进兼容同步发展 建立健全科技兴海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海洋领域军民平行支持、交叉支持、联合支持及供需 信息共享,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务一体化设计机制,构建共用技术项目联合论证、实施模式,建立产 学研相结合的军民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海洋领域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军民科研、 转化平台整合开放和共享服务,充分发挥涉海军工企业优势,引导优势海洋企业进入国防生产、配套和服 务领域,推动共建一批共管共用的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促进海洋领域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逐步构建跨 区域、跨行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创新链和产业链。积极开展海洋领域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和整合, 推动军民标准双向转化,促进军民标准体系融合
38 (四)强化人才支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建立“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分类评价”的海洋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健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培 养、考核、选拔及奖励等机制,加强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联度,突出市场评价和绩效奖励,实现技术 转移人才价值与转移转化的绩效相匹配,研究制定海洋科技工作者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建立“以人为本” 的海洋创新创业人才管理和流动制度,造就一批世界水平海洋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业务化团队,支持 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面向全球招聘人才,鼓励大型企业和科技兴海基地设置院士专家工作站。注重 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通过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等形式,支持创业型人才的发展,在职称评定 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制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完善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 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海洋技术学院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大规模培养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 型人才,建立海洋工程师联盟,强化海洋产业技术、经营管理、商业运作等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 批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具有战略眼光的涉海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海洋职业经理人队 伍。与国际技术转移组织联合培养涉海的国际化技术转移人才。 (五)深化军民融合,促进兼容同步发展 建立健全科技兴海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海洋领域军民平行支持、交叉支持、联合支持及供需 信息共享,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务一体化设计机制,构建共用技术项目联合论证、实施模式,建立产 学研相结合的军民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海洋领域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军民科研、 转化平台整合开放和共享服务,充分发挥涉海军工企业优势,引导优势海洋企业进入国防生产、配套和服 务领域,推动共建一批共管共用的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促进海洋领域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逐步构建跨 区域、跨行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创新链和产业链。积极开展海洋领域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和整合, 推动军民标准双向转化,促进军民标准体系融合。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38 2017/5/10 下午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