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海洋行业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为进一步保障海洋调査、观测、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加强行业、促进地方海洋监/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推进所 有海洋监检项目通过计量认证。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强化海洋行业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规 范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加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力度。加强获证机构现场监督检 査,为海洋调査、观测和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供基础保障。 (三)健全海洋计量体系 健全海洋计量制度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做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和海洋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建立符合海洋工作特点的计量法规体系,推动沿海地方制定海洋计量规范性文 件,为依法治海提供政策保障,提升海洋治理水平。 2.完善海洋计量组织体系 以国家计量基准为量值溯源源头,加强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计量站)简称囯家中心)和三个海区标准计量 中心(国家海洋计量站青岛、上海、广州分站)简称海区中心)建设,加强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和运 行,鼓励建立专业计量检测实验室 以国家中心和海区中心为主体,通过机制创新,引导有条件的海洋业务单位、涉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推 动大型计量仪器和设施的共建,加快构建海洋计量支撑体系。密切联系涉海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机构,实现优势互补。 (四)加强海洋计量检测能力建设 1.加强海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建设 基于国家中心和海区中心,建设海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保障基地,对现有海洋计量标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扩 充规模,増建和升级改造_批海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实验室,做大做强海洋计量技术杋构。建设海上比测试验场,对量值 无法溯源的仪器设备,开展全覆盖的海上现场比测,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海洋军民兼用计量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2.提升海洋量传溯源能力 科学规划国家海洋量传溯源体系,统筹海洋部门各级计量标准建设。围绕海洋环境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海洋 观(监)测等领域,加快建设海洋计量标准和研制海洋标准物质,着力填补海洋量传溯源体系空白。开发和改造用于海洋 仪器现场测试的车载系统,试点开展远程校准能力建设,推进海洋计量检测工作信息化。在海洋高技术产业、海洋战略性 新兴产业各领域,推动具有产业特点的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计量装备研发,加强海洋领域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支撑和 服务产业发展。国家中心和海区中心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协同发展,根据各自特点和区域优势,各有建设重点,提升整 体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专栏4量传溯源能力建设重点 1.国家中心:海水声速计量标准装置、远程校准系统、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仪(传感器)计量校准装置、高精度海水温度校准系 统、高精度海水盐度校准系统、高精度海水压力校准系统 北海中心:海洋仪器现场测试的车载系统、波浪浮标检定装置、潮位检定装置、倾废仪检定装置、温盐深检定装置。 3东海中心:海洋仪器现场测试的车载系统、波浪浮标检定装置、潮位检定装置、海流检定装置、温盐深检定装置、倾废仪检定装 置、全球定位系统(GPS)检定装置、单波束检定装置、海水声速计量标准装置(共建 4南海中心:潮位检定装置、海流检定装置(声学多普勒原理)、温盐深检定装置、倾废仪检定装置 5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海水声压、声速、流速、密度、温度等计量基标准。 24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24
24 4.强化海洋行业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为进一步保障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加强行业、促进地方海洋监/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推进所 有海洋监/检项目通过计量认证。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强化海洋行业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规 范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加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力度。加强获证机构现场监督检 查,为海洋调查、观测和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供基础保障。 (三)健全海洋计量体系 1.健全海洋计量制度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做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和海洋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建立符合海洋工作特点的计量法规体系,推动沿海地方制定海洋计量规范性文 件,为依法治海提供政策保障,提升海洋治理水平。 2.完善海洋计量组织体系 以国家计量基准为量值溯源源头,加强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计量站)(简称国家中心)和三个海区标准计量 中心(国家海洋计量站青岛、上海、广州分站)(简称海区中心)建设,加强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和运 行,鼓励建立专业计量检测实验室。 以国家中心和海区中心为主体,通过机制创新,引导有条件的海洋业务单位、涉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推 动大型计量仪器和设施的共建,加快构建海洋计量支撑体系。密切联系涉海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机构,实现优势互补。 (四)加强海洋计量检测能力建设 1.加强海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建设 基于国家中心和海区中心,建设海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保障基地,对现有海洋计量标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扩 充规模,增建和升级改造一批海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实验室,做大做强海洋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海上比测试验场,对量值 无法溯源的仪器设备,开展全覆盖的海上现场比测,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海洋军民兼用计量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2.提升海洋量传溯源能力 科学规划国家海洋量传溯源体系,统筹海洋部门各级计量标准建设。围绕海洋环境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海洋 观(监)测等领域,加快建设海洋计量标准和研制海洋标准物质,着力填补海洋量传溯源体系空白。开发和改造用于海洋 仪器现场测试的车载系统,试点开展远程校准能力建设,推进海洋计量检测工作信息化。在海洋高技术产业、海洋战略性 新兴产业各领域,推动具有产业特点的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计量装备研发,加强海洋领域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支撑和 服务产业发展。国家中心和海区中心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协同发展,根据各自特点和区域优势,各有建设重点,提升整 体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专栏 4 量传溯源能力建设重点 1. 国家中心:海水声速计量标准装置、远程校准系统、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仪(传感器)计量校准装置、高精度海水温度校准系 统、高精度海水盐度校准系统、高精度海水压力校准系统。 2. 北海中心:海洋仪器现场测试的车载系统、波浪浮标检定装置、潮位检定装置、倾废仪检定装置、温盐深检定装置。 3. 东海中心:海洋仪器现场测试的车载系统、波浪浮标检定装置、潮位检定装置、海流检定装置、温盐深检定装置、倾废仪检定装 置、全球定位系统(GPS)检定装置、单波束检定装置、海水声速计量标准装置(共建)。 4. 南海中心:潮位检定装置、海流检定装置(声学多普勒原理)、温盐深检定装置、倾废仪检定装置。 5.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海水声压、声速、流速、密度、温度等计量基标准。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4 2017/5/10 下午3:36
3.推动涉海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能力建设 整合涉海企业单位计量检测资源,参与国家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海洋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信息交 流和资源共享,为海洋仪器设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等产品质量检验以及企业间的计量技术合作提供检测服 务 鼓励涉海企业单位尤其是海洋仪器设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设备装置、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设备等 生产单位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计量检测數据的应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建立完善计量管理 体系,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控。加强海洋仪器设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装置、海洋生物医药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检测产品覆盖率,为海洋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推动涉海企业单位 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质量提升,服务海洋产业发展 4.加强海洋计量队伍建设 建立鼓励创新的海洋计量人才教育培训和激励选拔机制,壮大海洋计量队伍。推动人才结构性调整,有计划地培养 中青年科研人员、引进髙层次领军人才,着力培养高水平的海洋计量专家。加强海洋计量管理人才培养,提高海洋计量队 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强与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海洋计量相关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完善海洋计量人 才培养机制。 (五)提升海洋计量国际化水平 1.加强海洋计量技术的国际交流合作 按照“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路通行”的发展思路,搭建海洋计量技术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密切与21世纪海上 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计量合作,提升务实有效合作水平,推进温盐深测量仪、盐度计、海洋站自动观测系统、海洋观测浮 标、标准海水、海水淡化装置等海洋装备典型产品计量测试技术的交流合作,服务我国海洋装备及关键技术“走出去” 加强与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国际计量局等国际组织联系,积极参与重要国际合 作计划和项目,实质性参与制定海洋计量国际建议和规则,推动计量在全球海洋观(监)测系统中发挥实质性保障作用, 促进各国海洋观(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2.积极参与海洋计量国际比对 加强重要海洋仪器的计量比对技术研究,加快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际原子能机 构定值实验室等国际组织在华机构的典范作用,积极参与海洋计量标准国际比对,在国际同行间交流海洋仪器的校准技术 和方法;在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国际计量局等国际组织框架下,组织或参加海水、沉 积物、海洋生物中化学成分量测定国际比对以及温盐深测量仪、波浪浮标等计量比对活动,提髙我国海洋量值的国际互认 和检测能力置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海洋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家海洋、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涉海部门建立健全海洋计量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强化海洋计 量的基础性地位,将海洋计量融入海洋各业务体系中去,在开展海洋各项工作时同步推进海洋计量,切实发挥海洋计量在 海洋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沿海地方海洋、计量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海洋计量工作,把海洋计量纳入本地区、本部门 相关规划中。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责分工,编制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海洋计量多元化投入机制 建立国家、地方和各有关部门多渠道资金支持机制,加大财政对海洋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的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5 3.推动涉海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能力建设 整合涉海企业单位计量检测资源,参与国家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海洋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信息交 流和资源共享,为海洋仪器设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等产品质量检验以及企业间的计量技术合作提供检测服 务。 鼓励涉海企业单位尤其是海洋仪器设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设备装置、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设备等 生产单位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建立完善计量管理 体系,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控。加强海洋仪器设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装置、海洋生物医药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检测产品覆盖率,为海洋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推动涉海企业单位 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质量提升,服务海洋产业发展。 4.加强海洋计量队伍建设 建立鼓励创新的海洋计量人才教育培训和激励选拔机制,壮大海洋计量队伍。推动人才结构性调整,有计划地培养 中青年科研人员、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着力培养高水平的海洋计量专家。加强海洋计量管理人才培养,提高海洋计量队 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强与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海洋计量相关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完善海洋计量人 才培养机制。 (五)提升海洋计量国际化水平 1.加强海洋计量技术的国际交流合作 按照“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路通行”的发展思路,搭建海洋计量技术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密切与21世纪海上 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计量合作,提升务实有效合作水平,推进温盐深测量仪、盐度计、海洋站自动观测系统、海洋观测浮 标、标准海水、海水淡化装置等海洋装备典型产品计量测试技术的交流合作,服务我国海洋装备及关键技术“走出去”。 加强与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国际计量局等国际组织联系,积极参与重要国际合 作计划和项目,实质性参与制定海洋计量国际建议和规则,推动计量在全球海洋观(监)测系统中发挥实质性保障作用, 促进各国海洋观(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2.积极参与海洋计量国际比对 加强重要海洋仪器的计量比对技术研究,加快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际原子能机 构定值实验室等国际组织在华机构的典范作用,积极参与海洋计量标准国际比对,在国际同行间交流海洋仪器的校准技术 和方法;在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国际计量局等国际组织框架下,组织或参加海水、沉 积物、海洋生物中化学成分量测定国际比对以及温盐深测量仪、波浪浮标等计量比对活动,提高我国海洋量值的国际互认 和检测能力置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海洋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家海洋、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涉海部门建立健全海洋计量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强化海洋计 量的基础性地位,将海洋计量融入海洋各业务体系中去,在开展海洋各项工作时同步推进海洋计量,切实发挥海洋计量在 海洋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沿海地方海洋、计量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海洋计量工作,把海洋计量纳入本地区、本部门 相关规划中。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责分工,编制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海洋计量多元化投入机制 建立国家、地方和各有关部门多渠道资金支持机制,加大财政对海洋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的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5 2017/5/10 下午3:36
经费支持力度。国家海洋重大专项要加大相关海洋计量工作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等对海洋计量科研项目的支 持,促进海洋计量科技研发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海洋计量工作的经费保障,鼓励和吸引社会 资金对海洋计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投入。 (三)加大海洋计量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海洋计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突出成就,扩大海洋计量工作社会影响 力。加强海洋计量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升海洋计量意识。在世界计量日、质量月、海洋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 海洋计量工作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海洋计量工作良好氛围。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和解读,推进规划实施。 (四)强化评估考核 抓好规划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评估,定期分析进展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建立 落实规划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査考核,对規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予以表扬。 26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6 经费支持力度。国家海洋重大专项要加大相关海洋计量工作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等对海洋计量科研项目的支 持,促进海洋计量科技研发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海洋计量工作的经费保障,鼓励和吸引社会 资金对海洋计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投入。 (三)加大海洋计量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海洋计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突出成就,扩大海洋计量工作社会影响 力。加强海洋计量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升海洋计量意识。在世界计量日、质量月、海洋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 海洋计量工作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海洋计量工作良好氛围。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和解读,推进规划实施。 (四)强化评估考核 抓好规划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评估,定期分析进展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建立 落实规划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予以表扬。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6 2017/5/10 下午3:36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海发〔201624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科技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 实施。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科技厅(委、局),要制定本地区的规划 或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体系,并及时将进展报送我们。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 2016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增强海洋资源 可持续利用能力,推动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海洋经济提质增效,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制定《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拓展蓝色经济发展新空间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全面实施,科技兴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海洋科技成果 转化率和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提高,科技兴海工作在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取得新突破,形成 了多种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新模式。国家逐步建立起科技、产业、教育、财政、金融、涉海部门等多方协作 的科技兴海工作机制,以及“产学研用结合、中央与地方联动、海陆统筹”的全国科技兴海技术支撑体 系,创新了财政、金融等多元投入机制。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一大批海洋关键技术成果实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7 国家海洋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海发〔2016〕24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科技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 实施。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科技厅(委、局),要制定本地区的规划 或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体系,并及时将进展报送我们。 国家海洋局 科学技术部 2016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增强海洋资源 可持续利用能力,推动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海洋经济提质增效,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制定《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拓展蓝色经济发展新空间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全面实施,科技兴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海洋科技成果 转化率和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提高,科技兴海工作在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取得新突破,形成 了多种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新模式。国家逐步建立起科技、产业、教育、财政、金融、涉海部门等多方协作 的科技兴海工作机制,以及“产学研用结合、中央与地方联动、海陆统筹”的全国科技兴海技术支撑体 系,创新了财政、金融等多元投入机制。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一大批海洋关键技术成果实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7 2017/5/10 下午3:36
现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产业化运用,多类海洋新产品进入市场,催生了一批海洋龙头企业,培育了一批 中小型科技企业,推动了一批陆域企业转向海洋领域。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传统海洋产业核心竞争 力大幅提高,生产方式不断向绿色环保、高效节能转变。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培育和发展,产业规模 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达15%以上。2015年,海洋生物医药业实现增加值302亿 元,比上年增长16.3%,领衔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成为突出亮点,海水利用业实现增加值14亿元,比上 年增长78%,海洋工程装备和海洋工程船订单达到世界市场份额近35%。集约用海、生态红线、海岛保护 与利用、海洋维权执法等一大批海洋公益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得到业务化应用,建立了业务化示范系 统0余个,有效提升了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海洋预报服务方式基本实现由单一要素预报警报向目标型综合 预报保障转变,初步具备了全球、深远海及重要海洋通道服务能力。科技兴海基础条件不断完善,建立了 7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8个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初步形成 从全球范围看,海洋经济发展已进入全面依靠科技创新的新时代。海洋开发呈现出立体、绿色、高 技术化的新趋势,主要海洋国家或地区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促进海洋科技与经济活动的深度融合,争取在 海洋领域获取更大的利益。绿色、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带动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 业、海洋旅游业等海洋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先进材料、能源与海洋工程等技术 领域呈现集体跃升与加速融合态势,持续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与功能制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高端装备 制造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并将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 从国内发展需求看,科技兴海进入全面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科技兴海 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海洋强国战略以及拓展蓝色经济空间重大部署的落实,既为新技 术、新产业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形成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技术体系,带动海洋经济提 质增效提出更高要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技术途径,形成基于生态系统的海 洋综合管理模式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新技术和新服务的应用示范,修复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健康,改善 沿海地区人民生活质量。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有利于科技兴海开放性发展,在更大范围、更 深层次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形成新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科技兴海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海洋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 人,源头供给不足,转化效率不高,协同创新不够紧密;二是海洋公益服务技术支撑能力不足,海洋关键 技术装备自给率较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体系不完善,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技 术途径和方法相对较少;三是以企业作为主体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基地、园区和创新平台的服 务带动能力还较为薄弱,创新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科技兴海的开放共享发展不足,对实施“ 带一路”战略的支撑带动作用有待全面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高效转化、强化服务、兴海强国”的指导方 针,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 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强公益技术支撑服务,营造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促进海洋 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海洋经济迈向国际中高端水平。 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8 现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产业化运用,多类海洋新产品进入市场,催生了一批海洋龙头企业,培育了一批 中小型科技企业,推动了一批陆域企业转向海洋领域。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传统海洋产业核心竞争 力大幅提高,生产方式不断向绿色环保、高效节能转变。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培育和发展,产业规模 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达15%以上。2015年,海洋生物医药业实现增加值302亿 元,比上年增长16.3%,领衔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成为突出亮点,海水利用业实现增加值14亿元,比上 年增长7.8%,海洋工程装备和海洋工程船订单达到世界市场份额近35%。集约用海、生态红线、海岛保护 与利用、海洋维权执法等一大批海洋公益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得到业务化应用,建立了业务化示范系 统70余个,有效提升了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海洋预报服务方式基本实现由单一要素预报警报向目标型综合 预报保障转变,初步具备了全球、深远海及重要海洋通道服务能力。科技兴海基础条件不断完善,建立了 7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8个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初步形成。 从全球范围看,海洋经济发展已进入全面依靠科技创新的新时代。海洋开发呈现出立体、绿色、高 技术化的新趋势,主要海洋国家或地区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促进海洋科技与经济活动的深度融合,争取在 海洋领域获取更大的利益。绿色、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带动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 业、海洋旅游业等海洋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先进材料、能源与海洋工程等技术 领域呈现集体跃升与加速融合态势,持续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与功能制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高端装备 制造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并将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 从国内发展需求看,科技兴海进入全面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科技兴海 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海洋强国战略以及拓展蓝色经济空间重大部署的落实,既为新技 术、新产业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形成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技术体系,带动海洋经济提 质增效提出更高要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技术途径,形成基于生态系统的海 洋综合管理模式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新技术和新服务的应用示范,修复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健康,改善 沿海地区人民生活质量。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有利于科技兴海开放性发展,在更大范围、更 深层次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形成新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科技兴海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海洋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 人,源头供给不足,转化效率不高,协同创新不够紧密;二是海洋公益服务技术支撑能力不足,海洋关键 技术装备自给率较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体系不完善,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技 术途径和方法相对较少;三是以企业作为主体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基地、园区和创新平台的服 务带动能力还较为薄弱,创新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科技兴海的开放共享发展不足,对实施“一 带一路”战略的支撑带动作用有待全面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高效转化、强化服务、兴海强国”的指导方 针,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 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强公益技术支撑服务,营造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促进海洋 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海洋经济迈向国际中高端水平。 2017年公报-210乘285--改后.indd 28 2017/5/10 下午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