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判决依据 (四句话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无士六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 养为原厕。哺乳期后的字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 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五)判决依据(四句话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 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 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 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 签名或者盖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受对方的 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 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 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 签名或者盖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 受对方的 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 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六)判决理由(四句话之四) 法院基于被告对原告构成遗弃而认可原告 的父亲闫天广可以作为闫应永的法定监护人, 并基于被告郭天欣的遗弃行为造成夫妻关系已 名存实亡,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从而 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请
(六)判决理由(四句话之四) 法院基于被告对原告构成遗弃而认可原告 的父亲闫天广可以作为闫应永的法定监护人, 并基于被告郭天欣的遗弃行为造成夫妻关系已 名存实亡,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从而 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请
详细判决理由 (1)被告对原告属遗弃行为。 (2)在该情形下,原告的父亲闫天广作为闫应永的 法定监护人更有利于保护闫应永的永合法权益。根 据“民通意见”第十条的规定闫天广有权以法定代 理人的身份起诉。 (3)被告郭天欣的遗弃行为造成夫妻关系已名存实 亡。 本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原告提出离婚 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
详细判决理由 (1)被告对原告属遗弃行为。 (2)在该情形下,原告的父亲闫天广作为闫应永的 法定监护人更有利于保护闫应永的永合法权益。根 据“民通意见”第十条的规定闫天广有权以法定代 理人的身份起诉。 (3)被告郭天欣的遗弃行为造成夫妻关系已名存实 亡。 本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原告提出离婚 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
案例二: 许某诉李某离婚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长民初字第968号
案例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长民初字第968号 许某诉李某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