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国际私法的主体 自然人 法人 国家 国际组织
国际私法的主体 国际私法的主体 自然人 法人 国家 国际组织
图 自然人的国籍 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 自然人的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一判断涉外民事关系的一项标准 有关身份、能力、亲属、继承等问题冲突规范的连接点 有关外国人待遇制度适用的条件 管辖权的依据
自然人的国籍 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 自然人的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判断涉外民事关系的一项标准 --有关身份、能力、亲属、继承等问题冲突规范的连接点 --有关外国人待遇制度适用的条件 --管辖权的依据
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同时具有内国国籍和外国国籍时:通常做法是内国国籍优先 -具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国籍时: ①当事人住所或者惯常居所所在地国籍优先 ②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 ③最密切联系原则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82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 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同时具有内国国籍和外国国籍时:通常做法是内国国籍优先 --具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国籍时: ①当事人住所或者惯常居所所在地国籍优先 ②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 ③最密切联系原则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82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 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