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史 不通的。如果說「史字的本義是掌記事的史官,则在史這個字創造以前就應已有歷史 這些解釋,我們精加推敲,都難置信。以史字始義為掌記事的史官,很明頭,是講 之则為中,形與中外之中近,故靓為中矣(《讀金器刺辭)》)。 文。从又持中為筆,从又持中為史。4申難有易正之殊,皆是筆。·書刀之形盖為,度 之异文,是象手持筆。他說:史,記事者也,从又特中。其實,史為書之初文,筆之异 人,也就是持書之人(《觀堂集林卷六,释史近時马叙偷又谓一「史字是一書之初文筆 一物,盛算之中也用以盛销,所以衡策也稱為一中。一史字从又特一中,義為持销之 禮·太史联凡制事饰中含算之中。中是盛算之器,象盛算之形。古時算與簡是 吴大诚谓一史一象執简之形(《說文古箱浦》)。近代王國维谓一史字所从之中,乃《周 本義。故掌文書谓之史。史字从又从中,又者右手,以手特簿書也(《周禮疑義舉要) 君江永謂一史是掌文書者。他說:古時凡官著簿書謂之中:猴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 一八甲骨文字考釋 史字遇去有許多解釋。《說文》云:一史,記事者也,从又特中,中,正也。清代學
是以史所从之中為中,不過不是中正之中,而是薄書或盛算之中而已。甲骨 者。史字不从一中作。史字破不是从中正之中。但吴大波和王國维實際上奶然 王國维都指出這是錯誤的。中正之中古作尝或中,伯仲之仲作中,無作中 遇去對於「史字字形的解释也不正確。《說文)耀一史字是从又持中」。吴大波和 精加變更而已。他們的解釋也都只是想象,没有合理的證據。 然不以「史字的本義為記事的史官,實際奶都是以「史為记事的史官推衍出来的,不通 所以「史字的本義必不是記事的史官。上述江永、吴大波、王國维說和為叙偷的解釋,難 候,歷史記載就已成為重要的事而需要設置專官掌管,這在事理上是很難講得遇去的。 見得殷植時代才创造的,它開始出观也许還早一些。在中國文字開始創造還不久的時 是記事的史官,则一「史字的創造應為時相當晚。但「史字甲骨文就已有了。史字也不 聯掌歷史記載,必定有個遇程。换句話說,一定要經遇相當長的時問。如「史字的本義 呢?可以肯定地說是不會有的。從文字開始創造進而用它記載歷史,再進而設置享官 了歷史理論了,這就是歷史記武必類中正。當史字創造的時候,會不會有這振的事實 掌。若如《說文》所說,则在史字創造以前,不但歷史記載已成為重要的事,而且已經有 载的事實,就已先极置專掌記載展史的史官,也决不會歷史記載還不重要,便設置尊官照 記载了。不但已有歷史记載,而且必已成為相當重要的事了。因為决不會還没有歷史記
又如: 中。小: 和一章雨字也从不相亂。史字所从之平或一中决不是一,或一中的就變。一史字决 論甲骨文或金文,也从不見有从「人或如馬氏所说的「中或一中作的。在卜解中,史 就,更是聽說。甲骨文筆字作「月,和一史字所从之平或一中迎不相同。史字不 個字。「史字或有从中作者,當是「甲之省。马教偷谓一史字所从之「中是一「筆之 成頭,和「中不同。反之,甲骨文中字从不見有直畫上端成頭的。這雨個字必不是一 種字形:一作一柠或畅」,一作「特。但纯大多教作一柠及我,所从之平直畫上端 立中似非是立官不可。 問題不在中是什麼字。我們認為一史字根本就不从「中作。甲骨文一史字有雨 完竟是什度字,其本義為何,還是難以斷定。 中母似也就是仲母。由此看来,中字至少讀音與官、中相同或相近。但這個字 戊午上,丽书其7我中母,不(快)」。(鐵二00。三,前六·五九·一) 癸未卜,方大出,立中于北土。(绩存下八十) 定。它似乎可以與尝及中(仲)通用。刚如卜解習見立尝,似也可以作「立 文中中字,譽者以為不認戴(《甲骨文编)列於《附绿》)。這個字在卜解里,字義很難难
又云: 漢書·潮通傳》: 「貞,勿史人于道。貞,史人于兰。(量一·五O·六) 一、用為使。必: 在卜解中,史字有三種用法,也就是有三種字義。 之意,引申為刺。其用為事物之事,乃是假借。 東方人以物香地中為事。事字本義盖為以物香地。我以為将就是象以手持物香地 体就是「事」,或又作判」。「刺朝意也頭為刺相。《漢書·潮通傳》《法》引李奇云: 「且四時之不至,六時制之。春日体船,次日模察。 「夫得居装而賣其薪壳,一東十傷,则春有以体船,夏有以决葉。 事习意頭為刺刀。《营子·轻重甲): 一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刀於公之腹者,畏秦法也。 按甲骨文,史和「事是一個字。我們以為一史字原就是事字。考事有刺義。 然而「史字的本義究竟是什度呢? 史官或掌文書的人。為要触强把這種字義說通,鄭必要曲解和附會。 不是从又特筆。這些解释所以有這種销娱,原因就在於他們總認為史字本義是記事的
由這些卜解看,「史有一西史、「北史,他們還從事戰争,可知他們必不是鲁掌記事的。 「貞,在此史,里雙芜。(乙六四OO) 二、義為事。如: 真子卜,岁貞,西史皆其出有)因(福)。(乙鐵二五七) 南,方其代我史。貞,方那其汽我史。(同上) 貞,我史其戊方。我史书其找方。(乙七七六四) 「葵我下,双貞,我史景其汽击」。(乙六七0二·七七九五) 「真,命我史步」。(鐵二五O,一) 三、官名。卜解所見的官以「史名者有一史、「御史一大史和「鄉史。 七史。七史。(揽二,一二七) 「辛已卜,我貞,我又史。(前八·三·三) 「貞,行书其出王史。(林二·一一·九) (缺)申卜,故貞,镇(缺)出王史。貞,镇跟鼓书出王史(乙耀二·十三) 「乙酉卜甲貞,今聚人此,出王史(前七·三·二一) 「貞,史人于甲。(绩存下三五四) 乙酉卜,赛真,史人于河,沉三羊,哲三牛。三月。(料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