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1.3-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 时段 功能区 昼间夜间 适用区域 2类 50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 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 65 55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 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 4a类 55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 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70 50 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4、底泥 项目位于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底泥环境质量现状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标准》(GB15618-1995)中一级标准。 表1.3-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 项目 一级 自然背景 镉≤ 0.15 水田≤ 旱地≤ 铜 农田等≤ 果园≤ 水田≤ 旱地≤ 锌≤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表 1.3-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时段 功能区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2 类 60 50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 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 65 55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 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a 类 70 55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 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 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 类 70 50 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4、底泥 项目位于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底泥环境质量现状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标准》(GB15618-1995)中一级标准。 表 1.3-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 项目 一级 自然背景 镉≤ 0.20 汞≤ 0.15 砷 水田≤ 15 旱地≤ 15 铜 农田等≤ 35 果园≤ - 铅≤ 35 铬 水田≤ 90 旱地≤ 90 锌≤ 100 镍≤ 40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SH+000 石乌径水库 项目位置 麦垃永库 SXH4+96630 SXH3+942.73 SXHI+07645 ★ 图例 类标准适用区域□3类标准适用区域 4类标准适用区域 图1.3-4项目在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中位置关系示意图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图 1.3-4 项目在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中位置关系示意图 SXH4+966.30 项目位置 图 例 0 5 10 15 20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SXH3+942.73 SXH1+076.45 SXH0+000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水土流失 采用水利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对于水力侵蚀强度的分级 指标,详见表13-9。 表1.3-6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 级别 侵蚀模数(t(km2a)) 平均流失厚度(mm/a) 微度侵蚀 <200.<500.<1000 0.15,<0.37,<0.7 轻度侵蚀 200,500,1000~2500 0.15,0.37,0.74~1.9 中度侵蚀 2500~5000 1.9~3.7 强度侵蚀 5000~8000 3.7~5.9 极强度侵蚀 8000~15000 5.9~11.1 剧烈侵蚀 >15000 注:①本表流失厚度系数按土的干密度1.35gcm3折算,各地可按当地土壤干密度计算。 ②微度侵蚀侵蚀模数:<200t(km2a),<500t(km2a),<1000(km2a)分别指东 北黑土区和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丘陵区和西南土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区 ③微度侵蚀平均流失厚度:<0.15mm/a,<0.37mm/a,<0.74mma,地域界限同“微度侵 蚀侵蚀模数 ④轻度侵蚀侵蚀模数:200t(km2a),500t(km2a),1000~250t/(km2a),地域界限同“微 度侵蚀侵蚀模数”。 ⑤轻度侵蚀平均流失厚度:0.15mm/a,0.37mm/a,0.74~1.9mm/a,地域界限同“微度 侵蚀侵蚀模数”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程运行后自身不产生废水,工程施工期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平湖污水处理 厂进行后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 时段三级标准,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列于表1.3-7所示。 表1.3-7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ng/L 序号 污染物 三级标准 ph CODe 23456 BOD 石油类 悬浮物 400 氨氮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5、水土流失 采用水利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对于水力侵蚀强度的分级 指标,详见表 1.3-9。 表 1.3-6 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 级 别 侵蚀模数(t/(km2 ·a)) 平均流失厚度(mm/a) 微度侵蚀 <200, <500, <1000 <0.15, <0.37, <0.74 轻度侵蚀 200,500,1000~2500 0.15,0.37,0.74~1.9 中度侵蚀 2500~5000 1.9~3.7 强度侵蚀 5000~8000 3.7~5.9 极强度侵蚀 8000~15000 5.9~11.1 剧烈侵蚀 >15000 >11.1 注:① 本表流失厚度系数按土的干密度 1.35g/cm3折算,各地可按当地土壤干密度计算。 ② 微度侵蚀侵蚀模数:<200 t/(km2 ·a), <500 t/(km2 ·a), <1000 t/(km2 ·a)分别指东 北黑土区和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丘陵区和西南土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区; ③ 微度侵蚀平均流失厚度:<0.15 mm/a, <0.37 mm/a, <0.74 mm/a,地域界限同“微度侵 蚀侵蚀模数”; ④ 轻度侵蚀侵蚀模数:200 t/(km2 ·a),500 t/(km2 ·a),1000~250 t/(km2 ·a),地域界限同“微 度侵蚀侵蚀模数”。 ⑤ 轻度侵蚀平均流失厚度:0.15 mm/a, 0.37 mm/a, 0.74~1.9 mm/a,地域界限同“微度 侵蚀侵蚀模数”。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程运行后自身不产生废水,工程施工期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平湖污水处理 厂进行后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列于表 1.3-7 所示。 表 1.3-7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三级标准 1 pH 6~9 2 CODcr 500 3 BOD5 300 4 石油类 20 5 悬浮物 400 6 氨氮 ——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运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执行广 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清淤产生的淤泥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 改建二级标准。 表1.3-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污染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浓度(mg/m3) 监控点 监控点与参照点的浓度差值 施工扬尘颗粒物 120 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设 1.0 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 运输车辆|氮氧化物 0.12 周围外浓度最高点 和机械燃|一氧化碳 1000 8 油废气 THC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注:THC参照执行非甲烷总烃的相应限值。 表1.3-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二级标准(新扩改建〕 NH3 1.5 HS 臭气浓度 无量纲 3、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2523-2011)的要求,见表1.3-10。 表1.3-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一浸岀毒性鉴别》的有关规定执行。 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以及评价因子筛选 14.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运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执行广 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清淤产生的淤泥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 改建二级标准。 表 1.3-8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污染源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监控点 监控点与参照点的浓度差值 施工扬尘 颗粒物 120 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设 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 1.0 运输车辆 和机械燃 油废气 氮氧化物 120 周围外浓度最高点 0.12 一氧化碳 1000 8 THC 12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注:THC 参照执行非甲烷总烃的相应限值。 表 1.3-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二级标准(新扩改建) 1 NH3 mg/m3 1.5 2 H2S mg/m3 0.06 3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3、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2011)的要求,见表 1.3-10。 表 1.3-1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 dB(A) 昼间 夜间 70 55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以及评价因子筛选 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因素 和影响受体的质量特征,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见表1.4-1所示 14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表14-1,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和环境保护目标,筛选确定 评价因子见表14-2所示。 表1.4-2评价因子一览表 评价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社会环境 经济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文物保护、居民生活质量、征地拆迁、社会 环保工程等 经济、防洪排涝等 生态环境 土地利用、陆生生物、水生生物、水土流失植被生物量、沿线动物、水土流 现状等 失、景观等 声环境 Leq (a) pH、DO、 CODCr、BOD3、SS、NH-N、石油 水环境 类、挥发酚、硫化物、As、Cu、Pb、C"、COD、BOD、NHN石油类、 Hg、Cd、Zn、粪大肠菌群等 砷、铜、锌、硫化物等 空气环境 SO2、NO2、PM、TSP和臭气 TSP、臭气等 固体废物 底泥(pH、Cd、Cr、HgAs,Cu、P)|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渣(包 括土方及淤泥)
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1 根据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因素 和影响受体的质量特征,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见表 1.4-1 所示。 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表 1.4-1,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和环境保护目标,筛选确定 评价因子见表 1.4-2 所示。 表 1.4-2 评价因子一览表 评价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社会环境 经济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文物保护、 环保工程等 居民生活质量、征地拆迁、社会 经济、防洪排涝等 生态环境 土地利用、陆生生物、水生生物、水土流失 现状等 植被生物量、沿线动物、水土流 失、景观等 声环境 Leq(A) Leq(A) 水环境 pH、DO、CODCr、BOD5、SS、NH3-N、石油 类、挥发酚、硫化物、As、Cu、Pb、Cr6+、 Hg、Cd、Zn、粪大肠菌群等 CODCr、BOD5、NH3-N、石油类、 砷、铜、锌、硫化物等 空气环境 SO2、NO2、PM10、TSP 和臭气 TSP、臭气等 固体废物 底泥(pH、Cd、Cr6+、Hg、As、Cu、Pb)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渣(包 括土方及淤泥)